『壹』 請教:是不是在開發商交房之前辦好房貸就可以了
你好,我是做房產的(就是我們就是房產公司做營銷的).
1、按照我們這邊的規定,如果在簽訂合同時,合同上明確寫著必須在簽定合同後多長時間內辦理完貸款手續的,那麼你簽了合同,就視為接受條款,肯定就要去辦的了,不然就是違約。當然,一般來說,開發商是不會因為你拖了幾天而來要你承擔責任的,因為分不出那麼多心,況且,你可以隨便找一個借口,就說這樣那樣的資料不全,這樣人家也沒什麼辦法。
2、補充的問題,就要看你跟開發商之間怎麼協商了,其實不管任何貸款,對開發商都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到款時間長短,對公司有利益區別罷了。然後在跟開發商談的時候,最好是要人家給你一個書面承諾(在允許換貸款方式的前前提下),這樣以後,人家也不好追究你的責任。
『貳』 辦理完銀行按揭貸款,在房子交房前還有需要辦理的什麼手續
主要的手續如下;
1.開發商發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時間、須交納的費用、未按時收房的處理等。通知的形式有電話、傳真、信件等。穩妥起見,開發商在用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時使用掛號信件的方式,否則,很難證明自己已向購房者發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擔延期交房責任的不利後果。
2.購房者交納有關費用。如房屋價款結算、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
3.驗房。購房者對房屋進行驗收,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出,開發商進行整改,修理後再由購房者驗房。
4.購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驗收合格後,開發商將鑰匙交給購房者。一般而言,鑰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標志。除了所有權(所有權轉移時間以管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為准)外,關於房屋的一切權利都從鑰匙交付時由購房者來行使了。當然,風險也從此時由購房者來承擔了(比如房屋交付後出現火災、地震等造成房屋滅失的風險)。
『叄』 買的住房開發商給拖延了交房時間怎麼辦,與銀行貸款有關系嗎
有可能有關系,如果是你的原因導致銀行貸款沒有發放,開發商拿不到錢是不會給你交房的,你可以找你貸款的銀行咨詢一下你這筆業務的具體情況;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銀行貸款沒有發放,那麼開發商違約,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
也有可能是銀行貸款已經發放,開發商只是施工拖延了自己再找借口,這樣的話完全可以根據購房合同的約定要求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
『肆』 房子貸款沒下來,到了交房日期了,可以收房嗎
一般在銀行貸款為成功放款之前,開發商是不會同意業主提前交房的,除非業主提出申請,且銀行審批通過後放款之前,開發商同意後,方可辦理交房手續!
『伍』 交完首付,房貸辦不下來,到交房時會有什麼影響
找房產商解決,如果因為是他沒給你們找到銀行貸款拖了交尾款的時間,他沒權追究你的違約責任
還有關鍵是他說幫你辦理房貸寫在合同上沒有?
『陸』 期房貸款能拖到什麼時候辦
根據你的描述,購房合同已經簽了,這個前提下,只要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的,合同雙方必須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所以作為乙方,你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去辦理貸款,否則你就屬於違約。PS:合同歸合同,降價歸降價,即使你這個項目開發商降價了,只要沒事先約定(如降價可退房等),你也不能拖延,退房就更不可能了,起碼法律上是不支持的。所以,拖著不辦或者打官司退房是走不通的。你唯一可以做的,是監督開發商也按照合同履行建房責任,如果在建房過程中存在偷工減料或延期交房或者私改規劃等,那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索賠或者要求退房了!
『柒』 期房交了首付後,能不能在交房時再辦理貸款
這樣做是不行的,應該是先辦理完貸款手續之後方可進行交房手續,具體交房手續如下:
1、接收房屋:根據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一般賣方應該在拿到新產證之後一周內辦理交房。
交房應注意如下幾點要素:
(1)維修基金的結算與更名;
(2)查看水電煤等公共事業費用有無結清;
(3)查驗房屋附屬設備;
(4)了解戶口有無遷出。
2、驗收房屋:除了按照合同約定查驗房屋質量和附屬設備情況是否完好外,要和賣方辦理水電煤、物業管理、維修基金、電話、有線電視等更名過戶手續、結清維修基金、水電煤等公用事業費,可繼續委託中介代理。
注意:驗房時最重要的是結清各類費用,並且確認賣家戶口已經遷出,以確保不會對再次的交易或日常生活產生影響。
3、付清餘款入住:驗房完成,一切確認完畢,可以將尾款結清了。
注意:最後記得去物業管理處辦理新業主登記手續,就可以開始自己的新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