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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價格風險指數排行錢70

發布時間:2021-10-05 20:01:22

⑴ 歷年中國房地產價格指數數據,是年份數據

中國房地產指數系統(China Real Estate Index System,簡稱CREIS)是一套以價格指數形式反映全國各主要城市房地產市場運行狀況和發展趨勢的指標體系和分析方法。它最早由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於1994年發起,分別於1995年和2005年兩次通過由國務院發展中心、建設部、國土資源部、中國銀監會、中國房地產協會、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等單位的著名專家學者組成的鑒定委員會的學術鑒定。
中國房地產指數系統定期發布中國主要城市的房地產價格指數,包括百城指數、城市綜合指數、住宅指數、特徵價格(Hedonic)指數、寫字樓指數、商鋪指數、別墅價格指數、二手房銷售及租賃價格指數等,是目前國內建立時間最早、覆蓋范圍最廣、城市最多的價格指數系統,被稱為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晴雨表」和引導投資置業的「風向標」。
2010年 發布「百城價格指數」,通過GDP、常住人口、房地產開發投資額等指標選擇100個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對其新建住宅價格進行跟蹤研究,成為中國覆蓋范圍最廣、房屋價格指數系統。

⑵ 住房痛苦指數的縱向比較

這個數字是一個變數 作縱向的比較
這個數字是一個變數,既可縱向比較,也可以橫向比較。我們先來作縱向的比較。
例如,在2005年,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10493元,以此為基數,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為874元,2005年全國平均房為2820元/平方米。於是,2005年的「住房痛苦指數」即為:
住房痛苦指數=2820元÷874元=3.22
如此看來,2006年5月「住房痛苦指數」比2005年大幅上升了0.21。它清楚地顯示了這一時期的對樓市宏觀調控失靈,「住房痛苦指數」支持國家採取進一步的、更有效的調控措施和金融政策。
再往前看,2004年中國的全國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2758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以此為基數,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為785元。於是,2004年5月「百姓住房痛苦指數」即為:
住房痛苦指數=2758元÷785元=3.51
從以上數據看,在最近的三年中,2004年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數」為峰值。2005年「百姓住房痛苦指數」比2004年下降了0.29。這表明,2005年中國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的房改新政,對改善中國老百姓的住房狀況是明顯有效的。
盡管2006年「百姓住房痛苦指數」又出現了大幅反彈,可尚未達到2004年的峰值。
這個指數存在的意義在於,我們可以量化中國政府經濟宏觀調控政策對房市的影響評價體系,免得不同利益集團的人從自己的私利出發隨意評說,讓人對中國房地產的運行狀況莫衷一是,一頭霧水。
當我們將「住房痛苦指數」作為一種人文指數,引入對中國房市的觀察和度量時,你立即會發現,它居然是我們一直在苦苦尋找的那架金色的天平,是觀察和度量中國房地產市場運行狀況的「第一量具」的衡量器。
這個指數還可以分解成全國各地的「住房痛苦指數」。各地會有很大差異。它與簡單的商品房價格上漲指數相比,在表達對不同城市宜居程度上更直觀,更准確,有更強大的可比性。
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數」
我們試以北京為例,來分析一下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數」。
我們之所以選取北京,一是因為北京是首都,所有的房地產新政的實施均自首都始,它應該是中國房地產新政成效最重要最方便、最直觀的觀察點,二是因為北京是中國房地產的龍頭,是中國房地產三駕馬車的頭馬。它的一舉手一投足,一笑一顰,一個臉色,一個眼神,都會對中國房地產的走勢產生重大影響。
根據北京市統計局統計數據計算,2005年北京全年房價的均價為6485元/每平方米。同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653元。以此為基數除以12,月收入為1471元。於是,2005年北京市的「住房痛苦指數」為:
北京市住房痛苦指數=6485元÷1471元=4.41
這組數字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告訴我們,盡管北京人的人均收入17653元,大大高於中國全國平均收入11197元,高出幾乎50%,但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數」卻更高,大大高出中國平均的「住房痛苦指數」,高出了1.19。
2005年12月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數」為4.57,而同一時期的全國平均「住房痛苦指數」為3.22,高出了1.35,高出41.6%,顯然高出的太多太多了。
上海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數」
看罷了北京,我們再來看中國房地產三駕馬車之二的上海,2005年上海全年的商品房平均價,據上海市統計局所公布的數字為每平方米6698元,比上年上漲14.6%。而2005年上海市的人均收入為18645元,以此為基數,除以12,可以算出上海人的平均月收入為1553.75元。
於是,2005年上海市的「住房痛苦指數」即為:
上海市百姓住房痛苦指數=6698元÷1553元=4.31
這樣看來2005年上海市的「住房痛苦指數」4.31,比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數」4.41低了0.10。
這是由於上海市的商品房房價在2005年下半年快速回落,從1-6月每平方米7054元,下降到全年的每平方米6698元,同比漲幅也相應地從15.1%,回落至4.9%。而北京市的房價在2005年下半年在繼續上行。
這還表明,盡管北京位於天子腳下,但宏觀調控的收效至今仍看不到,宏觀調控的收效上海顯然更快、更有成效。
廣州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數」
看罷了北京上海,我們再來看中國房地產三駕馬車之三的廣州。
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公布的房地產市場信息數據,2005年12月廣州市的商品房平均價為5278元/平方米。2005年廣州市的人均收入為14884元,以此為基數,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為1240元。
於是,2005年12月廣州市的「住房痛苦指數」即為:
廣州市住房痛苦指數=5278元÷1240元=4.26
從這個數字看,2005年廣州市的「住房痛苦指數」4.26,比北京人的「住房痛苦指數」4.41低了0.15,比上海的4.31低了0.05。
通過這樣的比較,你可以清楚地、量化地看出,北京、上海和廣州宜居的程度,廣州位列第一,而北京位列倒數第一。
青島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數」
看罷了中國的一線城市,我們來看中國的二線城市,我們隨機選取一個中國的二線城市青島,看看青島市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數」。
青島市2005年的商品房平均價為4639元/平方米。青島市2005年的人均收入為12920元,以此為基數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為1076元。
於是,2005年12月青島市的「住房痛苦指數」即為:
百姓住房痛苦指數=4639元÷1076元=4.31
這個數字居然與上海相同,僅次於北京。對此,你又該作何想?你不感到震驚嗎?政府該不該引起高度重視?
大連市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數」
我們之所以如此關注大連,是因為大連成為2006年一季度,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上漲的領跑者,新建商品住房售價同比漲幅為15.1%,樓市整體均價較去年同期增加1034元/平方米,增幅高達26.9%。
大連市2005年的人均收入為11934元,以此為基數,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為994元。收入水平低於青島市,大連市2005年的商品房平均價為4241元/平方米。
大連市百姓住房痛苦指數=4241元÷994元=4.26
這個數字己與廣州持平,在此基礎上再上揚15.1%,其「百姓住房痛苦指數」高達4.89,超過了北京、上海、廣州。
溫州市的「百姓住房痛苦指數」
還有一個城市值得我們高度關注,那就是這幾年來,以溫州炒房團而在中國房地產市場風頭出盡的溫州。讓我們來看看,溫州炒房團是傷害了溫州老百姓住房的幸福指數,還是改善了溫州老百姓住房的幸福指數。
溫州市2005年的人均年收入為20805元,位居全國之首,以此為基數,除以12,可以算出月收入為1735元,仍為全國之首。溫州市2005年的商品房平均價為9278元/平方米。亦為全國之首。溫州市在此一連創下了三個全國之首。
溫州市百姓住房痛苦指數=9278元÷1735元=5.35
在這里,我們看到了「百姓住房痛苦指數」的令人吃驚的新高:5.35,而且不出在中國的一線城市,卻出現在中國的二線城市。
當我們用「百姓住房痛苦指數」觀察中國房市,我們立即會驚訝地發現,我們過去的許多重要的結論都是錯的。
中國房市僅僅是局部個別城市過熱?不對。中國房市泡沫最嚴重城市是北京、上海、廣州嗎?不對。中國房市泡沫最嚴重城市,居然是一座連省會城市都不是,連大城市都夠不上的城市:溫州。
如果我們僅僅看商品房的絕對水平,如果我們僅僅看商品房的漲幅,那麼,我們會很容易地得出結論,中國房地產泡沫僅存在於一線的超大城市,而二線城市沒有房地產泡沫可言。可「百姓住房痛苦指數」告訴我們,這個統治中國房地產論壇多年的結論是錯的。
「百姓住房痛苦指數」位居全國之首的,不是中國房地產三駕馬車之北京、上海、廣州,而是一座連省會城市都不是,連大城市都夠不上的城市:溫州。
對於這樣的一個結果,你又該作何想?不感到震驚嗎? 溫州市政府該不該引起高度重視?我們還能對溫州的地下錢庄的胡作非為,一隻眼睜、一隻眼閉嗎?
如果不是「百姓住房痛苦指數」,你能對這一切洞若觀火嗎?如果我們僅僅對比房價的絕對值或漲幅,那公平、可信嗎?
對於這樣的一個結果,溫州炒房團給溫州的城市宜居程度、溫州的地方經濟、溫州老百姓住房幸福指數,都帶來了些什麼,我們不該深深地反省嗎?
一連創下了三個全國之首溫州市,又創下了第四個全國之首:「百姓住房痛苦指數」位居全國之首。

⑶ 什麼是房屋價格指數 如何計算出的

房屋價格指數是通過調查房屋銷售價格而編制的價格指數。

從進入房地產市場的渠道看,房屋銷售價格包括商品房銷售價格、公房銷售價格和私房銷售價格三部分。

目前我國包括「中房指數」在內的十餘種房地產指數,均存在著編制理論不完善和實際操作不規范等問題。

一般採用抽樣調查方法,在對市場商品房項目進行調查的基礎之上,採用聚類分析方法,確定樣本,然後對樣本進行較長時間的跟蹤調查。

中房指數將物業按用途分為四大類:以1994年11月北京物業的比較價格為基值,各城市的四類物業的銷售價格為依據,分別分為高、中、低三檔,以各類各檔次物業的銷售量為權計算四類物業的平均價格,最後將這四類物業的平均價格以竣工量為權數求得加權平均價格。並以此平均價格作為各城市的物業比較價格,運用下列公式計算各城市的房地產價格指數:
某時期城市房地產價格指數=某時期該城市物業比較價格/1994年11月北京物業比較價格×100%

⑷ 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指數中,定基是以2010年的為100,有誰知道那個定基在哪能找到是城市的不是省的

咱們普通人找不到,估計統計局估計不會公布這個定基。70大中城市的房價指數是以上年度為定基,即100.不管上年度是多少,統一看做100,所以你查找定基沒有意義。

⑸ 住房價格風險是什麼意思 百度文庫

房子會掉價。以後轉手就收不回那麼多錢了

企業商品價格風險可分為直接商品價格風險和間接商品價格風險。
當企業的資產、負債中存在物質商品形態時,這些商品的市場價格的任何變動直接對企業的資產價值產生影響,由此產生的商品價格風險稱為直接商品價格風險。
但是,有相當部分企業並不直接生產和消費風險性商品,甚至並不擁有風險性商品資產和負債,但它們同樣因商品價格的非確定性波動而對企業形成風險收益或損失。這種對特定范圍的企業形成間接影響的價格風險稱為間接商品價格風險。

⑹ 什麼是住房指數

4月份全國大中城市房價上漲5.6%(附詳表)

人民網北京5月25日訊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調查顯示,2006年4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6%,漲幅比上月高0.2個百分點;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上漲6.4%,漲幅比上月提高0.5個百分點。與去年同月比,漲幅較高的城市包括:呼和浩特14.9%,深圳13.6%,大連11.1%,下降的城市只有上海,降幅為6.2%。北京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與去年同月比上漲8.2%,與上月相比則上漲了1.3%。

一、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6.4%,漲幅比上月高0.5個百分點;環比上漲0.7%,漲幅比上月高0.2個百分點。

分類別看,與去年同月比,經濟適用房、普通住房和高檔住房銷售價格分別上漲5.8%、5.5%、8.0%,漲幅比上月分別高1.5、0.5和0.2個百分點;與上月比,經濟適用房、普通住宅銷售價格分別上漲0.2%和0.8%,漲幅比上月分別高0.2和0.3個百分點。高檔住宅銷售價格上漲0.5%,漲幅與上月持平。

分地區看,與去年同月比,漲幅較高的城市包括:呼和浩特14.9%,深圳13.6%,大連11.1%,福州9.9%,徐州9.2%等;下降的城市只有上海,降幅為6.2%。與上月比,漲幅超過1%的有22個城市,其中漲幅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廣州2.4%,成都2.1%,大連1.8%,沈陽1.6%,北京1.3%等;下降的城市有8個,其中降幅較大的城市包括:襄樊6.1%,北海4.6%等。

二、二手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8%,漲幅比上月回落0.9個百分點;環比上漲0.9%,漲幅比上月高0.4個百分點。

與去年同月比,漲幅較高的主要城市包括:大連22.9%,深圳14.1%,呼和浩特11.1%,鄭州11%,沈陽9.8%,北京9.4%等; 溫州、北海等3個城市有所下降。

與上月比,漲幅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沈陽8.4%,鄭州4.2%,貴陽4.1%,北京2.2%,昆明2.1%,大連1.9%等;下降的城市有6個,其中北海下降3.4%。

三、非住宅商品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3.9%,漲幅比上月高1.4個百分點;環比上漲0.5%,漲幅比上月高0.4個百分點。

其中,與去年同月比,辦公樓、商業娛樂用房、工業倉儲用房銷售價格分別上漲4.1%、4.9%和1.8%。與上月比,辦公樓、商業娛樂用房銷售價格分別上漲0.5%、0.7%,工業倉儲用房銷售價格比上月下降0.1%。

附表:2006年4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
地 區 房屋銷售價格指數 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數 二手住房價格指數
同比 環比 同比 環比 同比 環比
全 國 105.6 100.4 106.4 100.7 105.8 100.9
北 京 107.9 101.6 108.2 101.3 109.4 102.2
天 津 106.4 100.7 106.7 100.8 106.0 100.6
石 家 庄 104.9 101.1 104.9 101.3 106.6 100.6
太 原 104.3 100.2 103.4 100.3 102.6 100.4
呼和浩特 112.6 100.3 114.9 101.2 111.1 100.1
沈 陽 106.6 101.8 106.2 101.6 109.8 108.4
大 連 112.6 101.5 111.1 101.8 122.9 101.9
長 春 101.4 100.0 101.2 99.2 101.7 100.6
哈 爾 濱 103.3 100.4 103.4 100.5 103.9 100.4
上 海 97.2 99.9 93.8 100.0 102.7 99.8
南 京 105.0 100.7 103.6 100.6 106.3 101.0
杭 州 103.4 101.0 103.6 100.8 105.1 101.6
寧 波 101.7 100.4 102.2 100.6 100.8 100.0
合 肥 101.9 100.7 102.8 101.0 101.2 100.4
福 州 108.3 101.3 109.9 101.3 106.2 101.3
廈 門 105.6 100.9 106.3 101.0 104.7 101.4
南 昌 105.5 100.8 105.3 100.6 104.3 101.1
濟 南 104.3 100.2 104.4 100.4 103.8 100.0
青 島 107.2 100.6 108.2 101.2 106.4 100.3
鄭 州 105.7 101.0 104.8 100.6 111.0 104.2
武 漢 104.0 100.5 104.5 100.6 102.0 100.2
長 沙 104.5 100.8 104.8 101.0 104.6 100.6
廣 州 105.6 101.8 108.2 102.4 103.0 101.2
深 圳 114.1 100.8 113.6 100.2 114.1 101.4
南 寧 103.8 100.3 104.5 100.6 102.0 99.7
海 口 101.7 100.8 104.2 100.9 93.1 101.0
重 慶 102.6 100.2 102.7 100.2 102.2 100.6
成 都 106.9 101.6 108.3 102.1 103.7 101.6
貴 陽 104.1 100.0 104.9 99.6 105.2 104.1
昆 明 101.9 100.9 101.5 100.8 103.3 102.1
西 安 103.0 100.2 103.1 100.4 105.2 100.9
蘭 州 103.8 99.9 105.8 100.2 102.1 100.0
西 寧 104.7 101.4 106.1 101.2 104.9 102.0
銀 川 101.9 100.2 101.2 100.0 103.6 100.0
烏魯木齊 100.4 100.4 100.1 100.3 101.1 100.9
唐 山 107.6 100.8 108.1 100.7 109.0 100.8
秦 皇 島 105.9 100.7 106.3 100.5 105.9 101.1
包 頭 107.7 100.8 106.8 100.7 108.7 100.4
丹 東 103.2 99.7 101.7 99.5 106.6 100.0
錦 州 100.8 100.3 100.9 101.2 101.1 99.3
吉 林 103.9 101.2 105.4 101.8 102.3 101.0
牡 丹 江 102.5 101.3 103.0 101.2 104.1 101.7
無 錫 103.6 100.8 103.8 100.2 102.7 101.0
揚 州 104.8 100.6 104.8 101.5 105.0 99.2
徐 州 106.3 100.6 109.2 100.6 103.0 100.6
溫 州 96.6 99.5 100.0 100.0 92.9 99.0
金 華 100.8 100.1 100.8 100.1 100.6 100.1
蚌 埠 104.7 100.9 105.5 100.7 100.3 100.8
安 慶 105.2 100.8 104.9 100.9 105.6 100.8
泉 州 104.4 100.1 104.6 100.2 105.2 100.2
九 江 104.4 100.3 102.7 99.5 106.3 101.2
贛 州 104.9 100.1 104.0 99.8 106.5 100.9
煙 台 105.1 101.2 106.8 101.3 105.0 101.9
濟 寧 105.1 102.7 106.1 103.2 100.2 100.4
洛 陽 102.2 100.1 102.7 100.0 102.5 101.4
平 頂 山 102.3 100.8 102.5 100.9 100.8 100.0
宜 昌 105.7 100.3 105.7 100.4 107.7 100.3
襄 樊 101.8 96.2 102.8 93.9 100.0 100.0
岳 陽 102.7 100.4 103.4 100.4 101.5 100.1
常 德 102.5 100.2 104.0 100.4 101.1 100.4
惠 州 102.2 100.6 102.1 100.2 105.5 103.0
湛 江 104.0 102.2 104.2 102.5 102.6 100.8
韶 關 105.2 100.8 106.3 101.1 103.9 100.3
桂 林 104.9 100.1 104.2 100.2 102.1 100.1
北 海 101.2 96.9 103.8 95.4 95.2 96.6
三 亞 101.3 100.0 101.4 100.0 101.0 100.3
瀘 州 106.3 100.9 106.9 101.2 105.3 100.6
南 充 105.5 100.6 108.2 100.8 109.3 101.9
遵 義 101.9 99.0 101.1 99.9 101.4 101.5
大 理 105.4 100.1 100.4 100.2 121.6 100.0
註:同比以去年同月價格為100,環比以上月價格為100。

⑺ 商品住宅價格指數漲幅百分之幾

就是5%

⑻ 各年月份中國房地產價格指數

[中國房地產]6月全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分項數據表
發布:
2006-7-2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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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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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北京7月20日電---以下為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的6月全國大中城市房屋銷
售價格指數分項數據表.
房屋銷售價格
新建商品住房價格
二手住房價格
同比(%)
環比(%)
同比(%)
環比(%)
同比(%)
環比(%)
全國
5.8
0.7
6.6
0.8
4.9
0.6
北京
10.1
1.5
11.2
1.2
9.4
2.9
天津
6.9
0.7
7.4
0.6
6.3
1.0
呼和浩特
9.9
-0.2
10.4
0.0
9.5
-1.5
沈陽
6.0
-0.4
7.1
-0.7
5.3
0.2
大連
9.9
1.2
8.9
1.5
16.5
0.2
哈爾濱
3.5
0.4
3.8
0.3
3.8
0.4
上海
-2.6
0.1
-5.4
0.1
2.0
0.2
南京
2.8
-0.2
3.4
0.2
2.6
-0.7
杭州
2.6
0.0
2.2
0.0
1.6
0.5
福州
6.8
1.6
9.3
2.7
3.5
-0.7
青島
6.7
0.5
7.0
0.5
5.9
0.6
廣州
7.8
1.0
10.0
0.7
4.5
1.2
深圳
14.6
1.2
14.6
0.9
16.2
1.2
成都
6.4
0.8
8.2
1.0
3.3
0.8
蘭州
4.4
-0.1
4.6
0.0
2.2
0.0
廈門
8.3
2.5
11.1
4.0
3.6
1.6

⑼ 國家統計局的商品房價格指數是什麼意思

計算公式由於版面原因無法顯示。詳細可參閱國家統計局網站,在網站最下方檢索「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關鍵詞,即可找到你需要的資料。下文內容均來源於該《方案》。

六、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一)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
計算步驟與方法:第一,計算某一新建住宅項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第二,採用雙加權計算全市三個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即分別利用本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後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第三,計算保障性住房環比價格指數,計算方法與商品住宅基本分類計算方法一致。
具體計算過程為:
⑴計算各項目各基本分類(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本月及上月平均價格。
本月及上月平均價格計算公式為:
和 (1-1)
其中:、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月)、t-1期(上月)銷售金額,、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月)、t-1期(上月)銷售面積。
⑵計算各項目各基本分類(含保障性住房)月環比價格指數。
①連續性銷售項目和新開項目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
連續性銷售項目是指,該項目本月和上月對應分類都有成交記錄;新開項目是指,該項目本月第一次進入市場銷售(本方案中連續四個月沒有成交記錄的在售項目也視為新開項目)。
對於新開項目,需對上月該項目各分類平均價格進行評估,具體評估方法如下:如果新開項目附近區域存在可比在售項目,則按照該可比項目對應分類成交價格評估新開項目上月價格;如果沒有,則根據區域、地段、價格同質可比原則,選取與該項目位置屬同一級別區域的相似項目,按照其對應分類成交價格評估新開項目上月價格;如果上述項目都不存在,則根據該項目附近區域內本月二手住宅交易價格變動幅度或有關價格數據變動幅度進行評估。
連續性銷售項目和新開項目基本分類環比指數計算公式為:
(1-2)
其中: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1期(上月)平均價格(對於新開項目則為評估的平均價格),為t期(本月)平均價格。
②間斷性銷售項目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
間斷性銷售項目是指,由於市場供求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項目當月有交易,對應分類上月沒有交易,而在上月之前的兩個月內曾經有交易的項目。
對於該類項目,依據項目上月之前兩個月內離本月最近的各分類成交數據計算各分類平均價格,再利用下列計算公式計算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1-3)
其中:表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月)平均價格,表示距離本月最近的對應基本分類平均價格,n為距離本月的月份個數。
⑶計算全市基本分類(含保障性住房)月環比價格指數。
計算公式為: (1-4)
其中: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月)銷售面積(金額),n為該基本分類中包含項目的個數。將分別利用銷售面積和金額加權計算得到的兩個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
⒉各城市基本分類以上類別價格指數。
⑴定基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註:以2010年為基期,即以2010年平均價格為基期價格、2010年銷售面積為基期銷售面積)。
(1-5)
其中:Pt表示當月各分類平均價格,Q2010表示2010年各分類銷售面積,、分別為本月和上月定基價格指數,為環比指數。
⑵月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1-6)
⑶月同比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1-7)
(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
⑴計算各基本分類中選中的二手住宅的環比指數。
計算公式為: (2-1)
其中: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t期(本月)價格,為t-1期(上月)價格。
(2)計算全市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採用雙加權計算全市各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即分別利用本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後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
計算公式為: (2-2)
其中: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環比價格指數,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所代表住宅類型的t期(本月)銷售面積(金額),n為該基本分類中包含樣本住宅的個數。
⒉各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同各城市新建住宅價格指數。

⑽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70個大中城市住房價格指數

糾正一下,月度同比數據的意思是當月價格比去年同月價格,月度環比數據才是當月價格比上月價格,所以2011年11月份月度同比數據的基期應該是2010年11月份。
有兩個可能:一是開始發布住房價格的第一期未必是開始統計的第一期,國家統計局可能先做了很多期的試點,然後才正式發布;二是要求各單位在上報當月數據的同時也要上報去年同期的數據,這樣就有基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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