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權質押融資分類及其優缺點有哪些
在現實生活中,相信大家都有聽過有的人因為急需要資金來做應急而做過汽車或房屋的質押等手續。其實,股市當中也擁有「質押」這一東西,那麼今天就先讓我們了解一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讓知識面得到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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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股權質押乃是種擔保方式,就是給履行債務進行保證,債務人(公司)或者第三人依照法律將其股權抵押給債權人(銀行等),如果出現了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是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作為債權人,是有權享受該股票的優先受償權的。在這里所表示的「股權」不僅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出資,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如果某個公司決定要做股權質押,這種情況一般也就說明了這個公司的資金周轉出現困難,財務狀況出現異常,緊急需要資金來補充現金流。
一般這種情況需要進行股權質押:
倘若企業近期需要的資金是2000萬,拿股票質押來進行融資,倘若銀行把錢出借給他了,如果是五折的折扣率,那麼實際到手的資金是1000萬。防止出現無法償還銀行本金的情況,所以銀行設置了預警線和平倉線,可避免出現自己的利益損失的情況,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此外,公司進行股權質押是有上限的,股票質押率通常會打5~6折,通常5折,期限通常為半年至2年,當然了最後的質押率水平,還是要依照公司的資質來決定。需要我們重視的是,被凍結的股權是不能夠進行質押的。
3.哪裡可以查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
比如可以到上市公司的官網、某些金融終端等等查詢。股市裡要懂得留意公司股權質押信息,當然了,其他信息也要留意。以下有一份投資日歷建議朋友們收藏起來,裡面有很多的信息,比如公司除權除息、新股申購和停牌復牌等信息: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作為一種融資工具,可以用它來彌補,還可以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狀況。
不過,其潛在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的風險。
對股票的影響是否是好的,還是要按照實際情況來。
1、利好股票的情況
倘若公司要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也是為了想經營主業或開展新項目,那就可以視為利好,畢竟可以開疆擴土。另外,要是說流通的股票是你質押的股票,意思就是市場上該股的股票數量有所減少,需求量的情況,基本是無變化的,那拉升這個股票的資金量有所減少,位於市場風口就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倘若上市公司的目的只是想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公司財務的窘況就反而被體現出來了,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會減弱。另外,如果股權進行高質押,倘若導致股票下跌,甚至到達了預警線,證券公司萬一出售質押股票,容易形成負反饋,影響市場對該股的做多情緒,最終可能會產生股價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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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關聯交易的法律特徵
(一)商事主體之間的關聯性
關聯交易須發生在具有權益關聯性及相互影響力的商事主體即關聯方之間。
(二)利益沖突與權益的轉移
任何一個具體的關聯交易,均在關聯方之間或關聯方與其權益代表間,存在利益沖突並在關聯方之間產生了權益的轉移。
(三)具有非公允性的潛在傾向
關聯交易並不都是公允的,但是關聯交易這種形式蘊含著易於發生不公允結果的潛在傾向。一旦主客觀條件具備,特別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規制,一個具體的關聯交易就往往滑向不公允性的邊緣。
(四)交易形式對實質公平的異化
關聯交易的最大特點,同時也是法律規制的難點,就是關聯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蓋實質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當事人對自己權益的自由處分,掩蓋實質上的對一方當事人權益的強行損害。
3. MBO的優點、不足及其在中國的現狀
什麼是MBO?
MBO是英文ManagementBuy-out的縮寫,意為管理層收購,主要是指公司的經理層利用借貸所融資本或股權交易收購本公司的一種行為。通過收購使企業的經營者變成了企業的所有者。由於管理層收購在激勵內部人員積極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業經營狀況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因而它成為20世紀70-80年代流行於歐美國家的一種企業收購方式。對中國企業而言,MBO最大的魅力在於能理清企業產權,實現所有者回歸,建立企業的長期激勵機制,這是中國MBO最具鮮明的特色。
從目前來看,國內進行MBO的作用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問題,促進國企產權體制改革;二是解決民營企業帶「紅帽子」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企業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恢復民營企業的產權真實面目,從而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掃除產權障礙:三是幫助國有資本從非競爭性行業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減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見,MBO被賦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從國內外的MBO實踐中可以看出,MBO並非適合所有的企業。實施MBO的企業至少要具備三個條件;首先,企業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間;其次,企業處於競爭性較強的行業,如家電和一些成長性較好的高科技企業;第三點是企業要有優秀的管理層團隊,這也是MBO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
從目前來看,國內進行MBO的作用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問題,促進國企產權體制改革;二是解決民營企業帶「紅帽子」的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企業向真正的所有者「回歸」,恢復民營企業的產權真實面目,從而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掃除產權障礙:三是幫助國有資本從非競爭性行業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勵和約束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減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見,MBO被賦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從國內外的MBO實踐中可以看出,MBO並非適合所有的企業。實施MBO的企業至少要具備三個條件;首先,企業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間;其次,企業處於競爭性較強的行業,如家電和一些成長性較好的高科技企業;第三點是企業要有優秀的管理層團隊,這也是MBO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
我國MBO的運作
由於國情、法律體系、資本市場發育程度等全方位的差異,我國MBO與美國存在很大差異(見表1)。因此,可以說我國MBO處於發端階段。
在這種背景下,政策難以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MBO法規,一切都在嘗試中。我們只能結合已經發生的案例闡述國內MBO的一些關鍵環節。
(一) 收購准備階段
MBO收購前准備工作包括:第一,與有關政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在「分級管理,分級所有」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中央政府企業對MBO的態度傾向保守,而地方政府對於大型企業MBO也比較保守,對於中小型企業MBO則比較開放,特別是對經營不好的企業將可能給予更多支持,但管理層多不想收購。由於各企業在當地重要程度的不同、企業管理層對企業貢獻的不同、對政府影響力的不同,因此現在獲得政府批準的成功的案例並不一定在任何情況下都適用。因此在選擇目標公司方面應注意:一是現任管理層對於目標公司有比較突出的貢獻,MBO具備一定的社會基礎;二是運行比較規范;三是現任管理層在當地政府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屬於比較強勢的人物;四是企業經營業績突出,同時又屬於競爭性較強而非具備壟斷性質的行業。已經成功的MBO中如宇通客車、粵美的、鄂爾多斯都具備這樣的特徵。第二,組建收購團隊。MBO收購團隊在收購過程中可能是比較難協調。MBO在目前的情況下,帶有一定獎勵色彩,因此收購團隊的組成、收購比例的大小很可能在一個原本團結的管理層內部引起爭議,甚至起到某種破壞的作用。因此,如何客觀的確定范圍、圈定比例非常重要。在此,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歷史貢獻、現有職位與未來經營團隊的互補、擴大收購資金來源等等,同時也需要相對民主和公開的決策程序。如深方大,董事長和管理層分別組建了自己的公司以進行收購,較好地協調了相互的利益。在這方面通常還可以考慮多種方案:一是管理層融資收購;二是管理層領導下的職工收購;三是職工全員收購;四是聯合產業投資者共同收購;五是外部經理人收購或外部與內部經理人共同收購。
(二) MBO的操作細節
1、 確定收購主體
目前,在收購主體方面,常規的操作是在合理協調內部關系的前提下,由主要管理者作為私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SPC)作為收購主體。這種方法的優點在於其簡單明了,易於操作。但是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對外投資許可權受到《公司法》的限制;二是稅收問題。通過設立SPC收購,將面臨雙重征稅的問題,如果股權變現,則SPC應繳納公司所得稅,而分配給個人股東時,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最高可以達到45%,將會大大降低收益。在實踐中,為規避稅收和資金來源等問題,部分公司開始藉助於《信託法》,由信託公司出面代表管理層實施收購,如麗珠集團,雖然最終沒有獲得批准,但為後續的類似操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2、收購定價
MBO定價目前已經成為收購過程中最敏感的問題。其中關鍵環節是:第一,優惠程度。由於購買股權者是對本企業做過重要貢獻並且企業將長期依賴的管理層或員工骨幹,無論是從情感上還是企業長期利益上,都需要給予一定的優惠;第二,國有資產保值問題。政府在考慮國有企業MBO時,其中一個重要的意識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因此,定價問題是雙方的利益平衡點。
由於收購方是對企業有重大貢獻的管理層,同時收購存在潛在的促進企業發展的積極因素,所以各個地方政府大多制訂了不同的優惠政策,主要是通過直接獎勵、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等形式來間接實現(見表3)。可見,企業進行MBO的價格,最主要取決於當地政府以及大股東的實際的支持力度。
不過,現在部分企業的管理層在收購定價問題上採取了比較激進的立場,如鄂爾多斯管理層對集團的收購、山東勝利集團的收購。由於收購價格低於凈資產,已經引起了社會廣泛的爭議。而勝利股份的收購定價也已經在有關的審批中被糾正。
從長遠的角度看,目前MBO如果著眼點僅限於對存量資產的劃分,而不在於通過MBO所形成的在企業治理結構、管理效率等方面的體制性優勢帶來的增量效應,MBO很可能演變為國有資產流失的一種途徑,最終陷入誤區,使得這場歷史性的變革成為一場鬧劇。
3、收購資金來源
MBO的前提是解決收購資金來源問題,這是成功實現收購的關鍵。由於管理層出資一般比較有限,為實現杠桿的效應,收購融資就成為一項具有高度技巧的工作,需要在一系列融資安排如贈送、借貸、信託融資、分期付款等手段中選取合適的手段和手段組合。
由於MBO的高杠桿性質,大量的融資意味著較高的成本。因此,在收購融資中管理層應該審慎判斷企業目前的資產負債狀況與贏利前景,制定合適的償還融資的計劃,避免最終股權被債權人追索,喪失了MBO的原本含義。
(三) 中介機構在MBO中的作用
目前活躍在MBO中的中介機構主要是律師和會計師,券商在MBO中的作用還並不突出,相信隨著MBO成為一種潮流,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逐漸成熟,MBO將成為券商又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當然,前提是券商在MBO中能夠成功擔負起相關的為客戶創造價值的使命。
4. 注冊開曼公司有哪些優勢
注冊開曼群島公司優勢:
1、任何國籍年滿18周歲的人都可以注冊,只需要一位股東、一位董事,且股東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人。
2、注冊資本只需要50000美金,且不需要驗資。
3、一般注冊開曼豁免公司,這就意味著只要公司業務經營地不在當地,就不用在當地交稅,避稅效果強。
4、開曼群島的股東資料非常保密,國內的任何機構和個人無法獲取。
5、不需要在開曼開股東會
6、開曼公司名字選取自由,像國際,集團,聯邦,大學,研究所都可以用。
7、除了銀行、保險、軍事等用途等申請注冊,其他公司注冊無限制。在國內享受外資的待遇,且注冊成功後可以直接用來投資。
8、大陸大型民營企業巨頭或一些國企如阿里巴巴、網路、京東、聯通、新浪、聯想等注冊地也都在開曼群島。
9、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記名股票與不記名股票之間可以互相交換。
但開曼有法律規定,如果一家豁免公司如發行或有權發行不記名股票,則不可以的持有位於開曼群島境內的土地。因此,如果客戶希望其豁免公司在開曼群島持有土地,那麼該公司必須修改公司章程細則,然後向開曼群島財政司(FINANCIAL SECRETARY)申請批核。同樣地,在開曼群島操作的許多銀行也是不允許公司發行不記名股票,方會接受該公司的開戶申請。
5. 母子公司關聯交易會計處理方法討論
如果子公司會計政策、期間與母公司不同的,應調整為一致後再編制合並表。
沒有任何關聯交易,也不是科目相加,有好幾個抵消項目。
抵消母子公司的投資項與所有者權益項。
子公司:實收資本、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
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
抵消母子公司相關的投資收益(如分配股利)
6. 兩家子公司合並的好處
1.減少成本,同一個公司,不需要兩個人事,財務部。
2.便於控制流程,節省時間和原料浪費。
3.成本的減低,以為這利潤的增高。
4.納稅方面沒有幫助
7. 請問什麼是關聯方兩企業作為關聯方,它們之間進行業務往來,這對他各有什麼好處謝謝
比如母公司和分公司.....上市公司很多關聯交易,提高銷售額,增加利潤,吸引投資者和美化財務報表
8. 請問在資產評估中成本加成法和重置成本法的區別和優缺點.
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就是在各中間產品的成本基礎上加上一定比例的內部利潤作為內部轉讓價格的方法。其內容主要包括加成率的選擇和確定加成的基礎。
重置成本法
以現時條件下被評估資產全新狀態的重置成本減去該項資產的實體性貶值和經濟性貶值,估算所需評估的資產價值的方法。
採用重置成本法的優點之一是,比較充分地考慮了資產的損耗,評估結果更趨於公平合理
稅務機關在日常實際工作中,只對不符合獨立核算原則(也稱正常交易原則)的關聯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價格進行調整。因此,只要你公司採用「成本加成法」或其他方法來確定正常業務利潤後形成的關聯交易價格,不違背獨立核算原則並有充分的理據支持即可。
「成本加成法」中的成本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會計制度》以及獨立核算原則所應計算及定價的成本項目。
9. 關聯交易的利弊及防範
公司關聯交易的利弊及防範
關聯交易簡單的說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所謂關聯方就有關聯關系的各方。我國新公司法第217條對關聯關系進行了界定:(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目前公司的關聯交易不可避免,而且在通常情況下,公司會合理充分地利用關聯交易來為企業帶來益處。因此,合法的關聯交易便成為了經濟、便捷和有效等因素高度統一的重要手段。交易的積極意義:
1、可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動資金的周轉率。關聯方相互了解、可避免信息不對稱,交易能高效有序地進行,可以提高資金的營運效率,發生糾紛後也易協調解決。
2、通過集團內部關聯方適當的安排,可以優化加強企業間的合作,有助於公司的規模經濟效益,也有助於向集團化和跨國公司方向發展。
3、通過轉讓價格等安排,可以減少企業的稅務負擔,減少企業的經營成本,有助於公司的發展。
但關聯交易對公司來說是把雙忍劍,從長期來看,關聯交易產生的後果也會對對公司產生不利的影響,也蘊含很多法律風險。
首先,關聯交易可能會增加公司的經營風險,使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有可能產生壞賬的風險:如大股東提供擔保、資金或大股東以其他方式佔用公司的資金均會給公司帶來潛在的財務風險;如果和大股東及關聯人員進行不等價交易會降低公司的利潤。
其次,影響公司獨立經營能力,抗外部風險能力下降 。過多的關聯交易會降低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獨立性,使公司過分依賴關聯方,尤其是大股東。例如,有的公司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的主要對象都是關聯方,其經營自主權受到很多限制。由於公司的獨立性差,對關聯方依賴較強,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若關聯方自身難保,則公司就可能進入低谷了。
最後,大量關聯交易的發生會對公司的形象產生負面的影響,使潛在的客戶減少。使潛在的客戶不願意與公司進行交易。公司的商譽將受到很大傷害,也不利於公司長遠健康發展。
因此,公司為避免風險,在進行關聯交易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關聯交易的真實性。真實的關聯交易是指有真實交易動機,且符合營業常規。虛假的關聯交易不僅背離公司利益,也常常隱藏著違規、違法等因素。比如有些公司虛構並不存在的交易來轉移收入和分攤費用,或者通過互拆借資金的方式調解利息費用。一旦發現,企業就會面臨處罰,公司的信用也會受到影響。因而,公司應關注關聯交易的真實性。
2、注重關聯交易的披露。關聯交易的存在已不是關注的重點,對關聯交易的及時、深入、完全、准確的披露已成為公眾投資者關注的焦點和監管部門的工作重點。公司只有堅持披露重於存在的原則,才能使公司更穩健的運行。。
3、關聯交易的必要性與公平性。必要的關聯交易多為公司存在及發展不可或缺的,比如:綜合服務協議、主營業務所賴以依託的購買或租賃協議等等;這類關聯交易也是公司持續性的關聯交易,此時也要兼顧關聯交易的公平性。
4、在關聯交易中的注重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實踐中,關聯交易多發生在新、舊控股股東與其關聯方之間。雖然控股股東與其他股東在權利質量上並無不同,只是數量上的差別,但比普通股東的權利更為優越。關聯交易往往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如果此問題處理不好,會引起中小股東的不滿,可能使企業陷入訴訟的泥潭,會影響到公司的信譽,不利於公司的發展。
總之,關聯交易對公司來說是把雙刃劍,所以公司從事關聯交易一定要慎重,以免使公司陷入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