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論述金融期貨的主要交易的制度
期貨市場是一種高度組織化的市場,為了保障期貨交易有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保障期貨市場平穩運行,對期貨市場的高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期貨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制度(也就是「游戲規則」),所有交易者必須在承認並保證遵守這些「游戲規則」的前提下才能參與期貨交易。
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FX168期貨頻道
2. 金融期貨有什麼優點
1。較高的流動性。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和高效率化的交易過程,促使期貨市場的流動性大大增強。在許多市場情況下,期貨市場的流動性遠遠超過現貨市場。2。低風險清算。期貨市場獨特的清算程序可以有效地避免交易對手的違約風險,並且允許執行與現有的期貨頭寸方向相反的交易。3。以小搏大。期貨交易保證金的制度,使得期貨合約的持有者以較小的資本控制較大的頭寸,避險者可以以較小的代價減少其面臨的風險,並且不會發生基礎資產的實物買或賣;投機商則可以毋須投入巨額現金或在不超出信貸限額的前提下,利用市場的價格波動來獲利。4。交易成本低。期貨交易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力求將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在通常情況下,一筆期貨合約的履約成本僅相當於場外交易市場上等值交易額的很小一部分。
3. 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的區別請舉例說明。。。謝謝
一、標的物不同
1、金融期貨:只有金融期貨期權,而沒有金融期權期貨,即只有以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權交易,而沒有以金融期權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權的標的物多於金融期貨的標的物。
2、金融期權:一般地說,凡可作期貨交易的金融商品都可作期權交易。然而,可作期權交易的金融商品卻未必可作期貨交易。
二、對稱性不同
1、金融期貨:金融期貨交易的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稱,即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
2、金融期權: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
三、履約保證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均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2、金融期權交易中,只有期權出售者,尤其是無擔保期權的出售者才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履約的義務。
四、現金流轉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在成交後,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即盈利一方的保證金賬戶余額將增加,而虧損一方的保證金賬戶余額將減少。當虧損方保證金賬戶余額低於規定的維持保證金時,他必須按規定及時繳納追加保證金。
2、金融期權交易中,在成交時,期權購買者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在成交後,除了到期履約外,交易雙方格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
五、盈虧特點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都無權違約也無權要求提前交割或推遲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時間通過反向交易實現對沖或到期進行實物交割。
而在對沖或到期交割前,價格的變動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虧損,其盈利或虧損的程度決定於價格變動的幅度。因此,從理論上說,金融期貨交易中雙方潛在的盈利和虧損都是無限的。
2、金融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購買者與出售者在權利和義務上的不對稱性,他們在交易中的盈利和虧損也具有不對稱性。從理論上說,期權購買者在交易中的潛在虧損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支付的期權費,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卻是無限的。
4. 金融現貨和金融期貨有什麼區別啊。
金融現貨和金融期貨主要有下面幾點區別:
1、屬性不同 現貨交易的標的是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統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保證金比例不同 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3、交易合約不同 期貨交易的合約更偏工業用料,也有金融資產,而現貨交易的合約則包括農產品、中葯材、金屬等各種基礎用品。
4、交易基數不同 期貨市場的最小單位是手,一般情況下,每手合約代表1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即期貨市場交易基數是以噸計算,門檻較高,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最小單位是批,每批合約代表幾千克至幾百千克的貨物,即交易基數是以千克計算,門檻較低。
5、交易時間不同 現貨一般都有22小時交易,而期貨則只有9小時交易時間。
6、漲跌幅限制不同 期貨有漲跌幅限制,現貨沒有。國內的期貨沒有跟國際接軌,國際期貨交易時間段不同,現貨與國際接軌。
5. 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的區別是什麼
有以下區別:
1、定義不同。金融期貨,英文名稱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雙方在金融市場上,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具有約束力的標准化合約。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金融期權,英文financial option,是一份合約,是以期權為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期權交易的合約。
2、標的物不同。在實踐中,只有金融期貨期權,而沒有金融期權期貨,即只有以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權交易,而沒有以金融期權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交易。
3、作用不同。人們利用金融期權進行套期保值,若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可通過執行期權來避免損失;若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又可通過放棄期權來保護利益。
(5)試論金融期貨擴展閱讀:
二者相似的功能。金融期權與金融期貨有著相似的功能。從一定的意義上說,金融期權是金融期貨功能的延續和發展,具有與金融期貨相同的套期保值和發現價格的功能,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控制風險的工具。
6. 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的區別
你好,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基礎資產不同。一般地說,凡可作期貨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權交易。然而,可作期權交易的金融工具卻未必可作期貨交易。
(2)交易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稱,雙方既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而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
(3)履約保證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均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而在金融期權交易中,只有期權出售者,尤其是無擔保期權的出售者才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履約的義務。
(4)現金流轉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在成交後,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金融期權交易成交時,期權購買者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在成交後,除了到期履約外,交易雙方將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
(5)盈虧特點不同。金融期貨交易在對沖或到期交割時,交易雙方盈虧取決於標的價格變動的幅度。在金融期權交易中,理論上說,期權購買者的潛在虧損和期權出售者的潛在盈利都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支付的期權費。
(6)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利用金融期貨進行套期保值,在避免價格不利變動造成損失的同時,也必須放棄若價格有利變動可能獲得的利益。利用金融期權進行套期保值,若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可通過執行期權來避免損失;若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又可通過放棄期權來保護利益。
7. 金融期貨
因為在現貨市場上,買家的心態是買漲不買跌的,而且近兩年國際經濟環境的惡化,通貨膨脹的加重,貨幣貶值,物價上漲,都是賣家的潛在價格風險。參與期貨的套期保值,就能為企業的經營保證穩定的利潤增長,使企業獲得長足的發展。
舉個簡單的例子,鋼材生產企業,一方面是不斷高漲的鐵礦石價格,一方面是持續下跌的鋼材現貨價格,停產,不行,繼續生產,產品生產出來的那一天,就意味著風險的產生。但是如果在這個時候,你參與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在現在的價格上,以10%的保證金,在期貨市場上賣出你每天生產的產品,那麼當鋼材的價格下跌的時候,雖然在現貨市場上,你的利潤損失了很多,但是在期貨市場上,你卻有同樣多的盈利產生,就完全可以用期貨市場上的盈利來彌補現貨市場上的損失,來達到迴避價格風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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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金融現貨和金融期貨有什麼區別啊
一: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 :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不進行實物交接。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CZCE結算價是為當日同品種所有成交期貨合約價格的加權平均價,結算價有以下作用: (a)計算平倉盈虧及持倉盈虧的依據; (b)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的依據; (c)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額的依據
做這行,新手一定要學會分析走勢。 這個投資無非買賣,什麼都不懂的人,買對的概率是50%,投資不是賭博,抱著賭博的心裡,前面賺再 多最後也會虧下去,所以投資是一個長期的理財過程,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提高對的概率,讓利潤最大 化。那麼這里就涉及到對行情准確的判斷和把握的。
大盤裡面的指標震盪是有很多,很多人問我什麼指標最有用,其實每個指標都有用,能被發明出來並且 被廣為流傳,都是一些很經典的指標,那麼重點就在於什麼指標適合你。這里說一下個人的看盤習慣( 個人的准確率在70%--75%,不相信的可以迦我❽‡❺‡❷‡❹‡❷‡❾‡❼‡❻‡❶對質)。
首先說一下主圖指標,個人的習慣是看布林帶,布林帶有三根線,上軌,下軌和中軌。通過三根線構成 了上行通道,下行通道和震盪行情。其次附圖指標筆者習慣看macd,通過macd的金叉和死叉以及0軸附 近的放量情況來判斷漲跌動能。再有就是話一些形態來幫助分析,比如頭肩底,頭肩頂,M形態,W形態 等。另外個人建議指標不要看的太多,多了會相互矛盾。純手打,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謝謝
9. 從理論上說,金融期貨交易中雙方潛在的盈利和虧損都是無限的。
5、盈虧的特點不同
金融期貨交易雙方都無權違約也無權要求提前交割或推遲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時間通過反向交易實現對沖或到期進行實物交割。而在對沖或到期交割前,價格的變動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虧損,其盈利或虧損的程度決定於價格變動的幅度。因此,從理論上說,金融期貨交易中雙方潛在的盈利和虧損都是無限的。
相反,在金融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購買者與出售者在權利和義務上的不對稱性,他們在交易中的盈利和虧損也具有不對稱性。從理論上說,期權購買者在交易中的潛在虧損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支付的期權費,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卻是無限的;相反,期權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收取的期權費,而可能遭受的損失卻是無限的。當然,在現實的期權交易中,由於成交的期權合約事實上很少被執行,因此,期權出售者未必總是處於不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