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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外匯市場的具體情況

發布時間:2021-06-09 19:03:07

① 關於我國今年來外匯市場發展情況200字

第一階段(1979—1984年)。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0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

第二階段(1985—1990年)。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此,政府有意識地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盯住一攬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由此前的4.7221元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第三階段(1991—1993年)。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第四階段(1994—2005年)。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之後,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消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賬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第五階段(2005年至今)。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匯市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3‰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

② 我國外匯市場現狀是什麼樣的

外匯市場作為各種外匯買賣的交易場所,是商品經濟貨幣化並向世界范圍擴展的產物,我國外匯市場目前還處於起步階段,與規范的國際性外匯市場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
我國外匯市場主要是國內銀行間外匯市場,國家規定金融機構不可以在該市場以外進行外匯交易,但是對於不同外匯之間的交易,國內銀行可以自由參與國際市場的交易,沒有政策限制。
我國外匯市場的現狀是什麼樣的?目前我國的外匯市場現狀還是存在著一些問題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我國外匯市場的現狀:
1、市場交易規模小,市場交易量也小,甚至低於周邊一些小國的外匯交易量;
2、交易主體較為單一,缺乏外匯經紀人,並且交易品種與幣種也很單一;
3、目前我國的外匯市場尚不統一,外匯調劑市場與銀行間的外率市場並存,使得銀行結售容易混亂;
4、缺乏外匯市場的管理機制和監管機制,且調節機制也不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也有待進步的完善;
5、市場清算和信用風險增大,交易主體不平等現象凸現。
以上是我國外匯市場的現狀,可以明顯看出我國外匯市場的現狀並不是十分完善,還有許多地方有待改善,投資者要小心一些外匯黑平台利用不完善的外匯制度打擦邊球,以此獲得個人的利益。在了解了我國外匯市場的現狀之後,投資者更應該要謹慎進入外匯市場。

③ 我國外匯市場的發展歷史很急啊!

2008年是改革開放30周年。在過去30年中,黨中央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改革開放,與時俱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征途中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進展,適應和促進了改革開放的進程。

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歷程

過去30年,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經歷了三個重要階段。一是1978~1993年,改革開始起步,以雙軌制為特徵。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建立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建立官方匯率與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實行計劃和市場相結合的外匯管理體制。二是1994年到本世紀初,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取消外匯留成與上繳,實施銀行結售匯,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全國外匯市場,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初步確立了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地位。特別值得指出的是,這一時期我們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三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市場體制進一步完善,我國加速融入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外匯形勢發生根本性變化。外匯管理從「寬進嚴出」向均衡管理轉變,有序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發揮利率、匯率的作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注重防範國際經濟風險。

30年來,我國外匯管理體制主要發生了以下變化:

第一,人民幣經常項目分步實現了可兌換。改革開放之前,外匯統收統支,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所有外匯收入上繳國家,外匯支出由計劃分配。1979年以後,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在外匯分配領域引入市場機制。隨著留成比例逐步提高,市場調節外匯收支的作用不斷提升。1994年,實現經常項目有條件可兌換,取消對中資企業貿易及與貿易有關的非貿易經營性用匯限制。1996年12月,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款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取消所有經常項目對外支付和轉移的限制,所有經常項目外匯交易只需以真實性為基礎。此後,不斷簡化經常項目真實性審核程序和憑證,逐步允許企業按需保留經常項目外匯,對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全面推進進出口核銷制度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

第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逐步提高。計劃經濟時期,我國既無內債又無外債,也不接受外商投資。1979年以來,堅持審慎開放,按照「先流入後流出、先長期後短期、先直接後間接、先機構後個人」的次序,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資本賬戶開放,從吸引外商直接投資、適度對外借債、建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有序對外開放境內證券市場,到實施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戰略、放寬境外投資匯兌限制、企業外匯強制調回要求及跨國公司資金境外運作限制、實施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目前,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劃分的7大類43項資本項目交易中,我們嚴格管制的主要是針對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對外借款和放貸等幾項,限制較少或實現一定程度可兌換的共計二十多項。

第三,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日益市場化。改革開放之前,人民幣匯率水平由官方確定,實行固定匯率,匯率只作為核算工具。改革開放之初,隨著外匯留成制度的實行,開展外匯調劑業務,形成官定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 1994年初,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匯率轉向由市場決定。2005年7月,進一步改進匯率形成機制,人民幣匯率不再單一盯住美元,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市場在匯率形成中的基礎作用進一步加強,匯率彈性進一步擴大,對國際收支的調節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第四,外匯市場建立並獲得長足發展。計劃經濟時期,外匯高度集中管理,沒有外匯市場。改革開放之初,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建立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1994年,實行銀行結售匯,建立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銀行對客戶的結售匯市場。2005年7月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後,繼續改進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機制,擴大市場主體,增加市場交易工具,進一步理順供求關系。目前,初步形成了外匯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市場相結合,競價和詢價交易方式相補充,覆蓋即期、遠期和掉期等類型外匯交易工具的市場體系。

第五,外匯統計監測體系不斷健全。1981年,我國制定了國際收支統計制度,自1982年開始正式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1985年起向社會發布;2005年起發布中國國際收支報告;2006年起發布國際投資頭寸表;1986年開始外債統計;1994年開始銀行結售匯統計;1996年開展跨境資金流動統計,2003年正式運行國際收支風險預警系統,2005年運行高頻債務監測預警系統和市場預期調查系統。目前,已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和要求、適合國情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制度。

第六,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日益完善。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外匯儲備規模極小。1994年以後,適應外匯儲備持續較快增長的需要,以規范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為目標,完善儲備經營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類風險。建立以投資基準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漸從側重短期流動性管理轉向長期多元化投資管理,建立較成熟的策略研究、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體系,形成較完善的業績評價、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架構。通過積極專業的投資、有效控制風險,實現了國家外匯儲備資產的保值增值。

實踐證明,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是成功的,促進了我國經濟特別是涉外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國際收支與經濟總量之比從1982年的19%提高到2006年的126%,年進出口總額排名世界前三位,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在發展中國家位於前列,外貿外資對經濟增長和增加就業的拉動作用明顯。我國外匯資源配置已經實現由計劃分配到市場配置、由稀缺到相對充裕的飛躍。1994年以來,除1998年外,我國國際收支持續「雙順差」。2007年年末外匯儲備增至1.53萬億美元,儲備規模排名世界第一。從2003年起,我國由對外凈債務國轉為凈債權國,2006年年末對外金融凈債權達 6621億美元。外匯管理方式則逐漸由事前審批轉向事後監督,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在促進對外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加註重國際經濟風險的防範。

經驗和體會

回顧30年的改革歷程,我們有以下幾點經驗和體會:

一是必須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改革開放是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人民進行的偉大革命。隨著市場化、全球化進程不斷深入發展,新事物、新矛盾不斷涌現,對外匯管理工作不斷提出新挑戰、新要求。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需要不斷開拓創新,敢於攻堅克難,堅持用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根據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適時在人民幣可兌換、匯率形成機制、外匯市場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突破,不斷消除影響涉外經濟發展和國際收支平衡的體制機制障礙。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及時調整管理思路、轉變管理方式,從重點管流出轉為對外匯資金流出入均衡管理,從事前審批、直接管理為主轉為事後監督、間接管理。

中國歷年外匯儲備總表 (1950~2007年)資料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二是必須堅持改革開放、服務大局。改革開放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強大動力。30年的實踐證明,對外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靠的是改革開放,當前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也必須依靠改革開放。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注意妥善處理推進改革與創新管理的關系,通過市場化改革,一方面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不斷增強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另一方面,需要不斷改善管理體制,創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有效性,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

三是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立足國情。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對外開放程度日益擴大,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企業市場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不斷提高。但是,我國人口眾多,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增加就業的壓力很大,國內金融市場不夠發達,宏觀調控還需要進一步健全,經濟金融體系整體抗外部沖擊的能力有待加強。作為發展中大國和脫胎於計劃經濟體制的後發國家,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沒有現成的經驗和模式可以照搬,必須把國情意識和世界視野相結合,既要學習借鑒國際上推進貨幣可兌換的經驗做法,又要結合國情特點,因勢利導,因地制宜。在實踐中始終要注意把握改革力度和節奏,積極探索出一條符合國情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人民幣可兌換的道路。

四是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是外匯管理的中心任務。解決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根本途徑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三個轉變」。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始終注意按照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積極支持發揮擴大內需、結構調整等政策對於國際收支平衡的根本性作用;注重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支持優化出口結構、擴大進口、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拓寬資金流出渠道,促進經濟內外均衡協調發展。

五是必須堅持改善監管、防範風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亞洲金融危機、拉美貨幣危機、美國次貸危機等國際金融動盪此起彼伏。這顯示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下,金融領域的風險問題具有極強的敏感性和突發性,國際資本流動復雜多變,一國的開放也增加了受外部沖擊的可能。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一直把防範風險放在突出位置,在改革的整體部署上,注重審慎和漸進開放,注意與經濟發展階段、市場發育程度、企業承受能力、金融監管水平等相適應;在改革的過程中,注重與相關領域改革的綜合配套;在放鬆管制的同時,不斷加強和改進外匯業務的合規性、真實性監管,監督銀行履行代位監管職責,提升監管的手段,強化統計監測和預警,防範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

實踐永無止境,創新永無止境。我們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的戰略部署,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勇於變革、勇於創新,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繼續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加大體制機制創新力度,力爭在外匯領域關鍵環節和重點方面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繼續深化對外匯領域市場經濟規律的認識,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准確把握國際收支平衡與宏觀經濟發展的關系,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結構調整政策的實施,不斷完善國際收支調節的市場機制和管理體制,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和宏觀經濟穩定;繼續穩妥有序地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防範國際經濟風險。

④ 我國外匯市場運行情況穩定嗎

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布的數據顯示:4月銀行結售匯順差106億美元,1—4月累計逆差76億美元,近期外匯市場供求持續處於相對平衡的狀態。4月企業等非銀行部門涉外收支逆差99億美元,1—4月累計順差8億美元,今年以來相關市場主體的跨境資金流動總體均衡。4月我國外匯儲備余額有所下降,主要受匯率折算和資產價格回調等因素影響,外匯市場運行平穩。

該發言人認為,4月以來,國際金融市場波動性上升,美元匯率、利率均有所走高,新興市場資本外流和貨幣貶值壓力增加,但我國跨境資金流動形勢保持穩定,說明我國經濟基本面發揮了穩定外匯市場預期的根本性作用。未來,在國內經濟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我國外匯市場將能夠更好地適應外部環境變化,總體延續合理均衡的跨境資金流動格局。

⑤ 如何發展我國外匯市場

發展外匯市場是推進人民幣自由兌換、完善匯率形成機制、提高外匯資源配置效率、增強金融宏觀調控效果的重要基礎。面對新一輪改革開放的需要,必須加快中國外匯市場的建設步伐。基於國內轉軌經濟的背景,中國外匯市場走的是一條政府推動型、而不是自然演進型的發展之路,其中的關鍵問題是,如何通過合理的政府幹預,科學培育和管理外匯市場。
1.鞏固微觀基礎,改善宏觀環境。加快國有企業的改革,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建立具有競爭力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快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提高銀行風險控制能力,優化商業銀行外匯交易行為;加強對銀行的監督管理,防範金融風險;推進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實現它們與外匯市場的協調發展;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促進形成市場化的基準利率體系;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穩步推進人民幣可兌換進程;建立和完善發展外匯市場的配套法律、法規,約束交易主體行為,保證外匯市場的健康發展。
2.加大產品創新投入。市場上交易品種的多樣化既可保證匯率形成過程體現現實和潛在的供求關系,也可為市場交易主體提供多種避險工具。在完善現有的產品和業務外,應加強對產品的研發力量和資金投入,進行新產品、新業務的需求調研、論證、推介和開發。
3.加強外匯市場的流動性。一個流動性好的產品會吸引更多的主體參與交易,主體的參與反過來又增加了該產品的流動性。從中國當前的外匯市場環境看,提高市場的流動性,是推動外匯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
4.改變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的角色定位。中央銀行作為外匯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動
力,應逐步減少對外匯市場的持續直接的干預,只有在全面掌握市場交易信息的基礎上,通過影響商業銀行等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來進行間接的干預,才能有利於外匯市場的發展。
5.增加外匯市場交易主體的數量。 首先,商業銀行是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應提高有競爭實力的各家商業銀行的市場參與度,改變少數幾家大銀行在外匯市場上的絕對領導地位,促進公平競爭。其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具有健全的風險管理系統和良好的組織管理機制,是外匯市場發展的又一推動力。應擴大投資渠道,提高中小金融機構在外匯市場上的交易積極性。可以推出美元兌歐元等交叉盤的報價,也可以改變現有的報價方式,將4種貨幣的交易基準價格統一為美元的基準價格,再進行套算。這樣就可以為那些中小金融機構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改變其被動地位,加強其在外匯市場的活躍度,進一步完善外匯市場運行機制。再次,應逐漸允許非金融企業進入外匯市場從事交易活動,為外匯市場不斷注入新的活力,增強外匯市場的廣度,促進外匯市場的發展。
6.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和監管效率。盡快建立完備的信用資料庫,根據交易主體的資產負債、經營業績、信用記錄等資料評估其信用情況,以防範信用風險,保障市場的穩健發展,
加強市場信息披露機制,提高外匯市場的透明度。加強對市場風險的預警和評估,完善市場自律機制。建立有效的電子化監管系統,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中央銀行應繼續監督外匯市場交易主體的行為,承擔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責任,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定。監管者應公平對待不同的交易主體,不能讓任何交易主體享有特殊待遇,為外匯市場的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7.建立實需性交易與金融性交易相結合的外匯市場。目前我國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主要是配合結售匯制度下外匯指定銀行平衡結售匯交易產生的頭寸,商業銀行並不是基於營利目的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而只是為了履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結售匯周轉頭寸的管理規定。這顯然與商業銀行的營利性原則相違背,也不適應市場化的發展要求。而實際上,各交易主體在外匯市場上進行交易,其實需性的需求趨於下降,金融性需求趨於上升。因此,應逐步改革現行的結售匯制度,拓展外匯市場的金融性交易,這將有利於提高外匯市場的活躍度,擴大外匯市場的交易規模。
8.建立非集中的交易中心和獨立的清算機構。外匯市場交易的發展趨勢是逐漸採用遠距離的場外交易市場的形式,交易主體將通過計算機獲得市場信息並進行交易行為。因此,目前的外匯交易中心將最終發展為非集中的無形市場,而中國正逐步推進非集中外匯交易市場的形成。目前集中的清算風險大,不符合國際慣例,清算機構應該發展為不再從屬於中央銀行的一個獨立的商業實體,並按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運營,一方面可以使外匯交易中心擺脫承擔的清算風險,另一方面也可以約束交易主體控制自身的經營風險,從而達到完善和發展外匯市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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