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簡介
匯發[2010]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規范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所涉外匯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2號令)、《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09]30號),現將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②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管對什麼情況下境內個人收到境外匯款不能入個人銀行賬戶
資金無誤正常情況下不影響入個人公司
③ 試分析近年來中國在利用(FDI)的現狀,存在問題和對策
對我國外商直接投資的利弊分析及相應舉措
自從1978年經濟改革以來,外商直接投資(FDI)從無到有,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並成為中國經濟得以告訴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吸取外商直接投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加快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順應經濟全球化趨勢,主動參與國際分工的積極舉措。20餘年來,我國的投資環境與市場運行環境日益改善,吸引的外商數量也逐年增多,使中國成為目前世界上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之一。
我國的外商直接投資的發展歷程也頗具艱辛。20世紀80年代後,外商直接投資開始逐漸增長。到20世紀90年代之後,引進外商直接投資出現了急劇的增長。一方面由於政策的變化,即鄧小平南巡講話後中國對外開放的步伐加快;二是由於人民幣的實際貶值使得在中國生產更加有利可圖。97年後受東南亞危機影響,中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增長勢頭放緩。但是近兩年,又出現了高速增長的勢頭。2003年中國成為世界上除美國之外引進外資最多的國家。
從幾十年的觀察分析中,我們可以下這樣的結論:外商直接投資既是一種資本的跨國流動,同時也包含技術和管理方式的國際交流,對引資國具有拉倒經濟增長效應,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效應及技術轉移和擴散效應等。在經濟增長過程中,外商直接投資對形成資本,提高就業率。國際收支調整和促進國際競爭,提高引資國的國民經濟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和積極貢獻。從中國的情況來看:(1)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由於中國需要進口機械設備等資本品,對外匯需求很大。外商直接投資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外匯短缺的壓力,有助於國內資本累積;(2)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帶來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有助於促進國內的技術進步;(3)外商一直看重的是中國的廉價勞動力,因此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大部分集中在勞動密集型行業,這有助於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4)外商直接投資企業有熟悉國際市場的優勢,並帶動了國內企業逐漸走向國際市場;(5)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進入中國,促進國內企業進一步提高經營水平,增加中國企業實力。
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外商直接投資也是一把「雙刃劍」,既對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又會對經濟發展產生一定的負面效應。外商直接投資可能帶來國際收支風險,也可能帶來錯誤的資源配置,或是對完善市場機制帶來負面影響,還可能犧牲一些社會成本。
為了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企業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我們應做到以下幾方面:首先,提高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市場追求型動機等不同投資動機的認識;其次,加強對跨國公司為主題的國際投資的研究,建立固定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戰略和政策的研究制度和機構,為利用外資保駕護航;再者,貫徹國民待遇原則,創造外資企業和國內企業平等競爭機會;最後,積極運用反壟斷的相關法律防止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的壟斷,寡頭壟斷行為。
展望外商直接投資的前景,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市場巨大,未來發展空間廣闊,勞動資源豐富,低成本仍是中國在較長期內的競爭優勢。而且日益完善的基礎設施,創造了良好的投資硬環境,不斷完善的法律體系也為投資者提供了穩定的投資軟環境。基於這些理由,我國的商機都一片光明。今天的外商投資服務業,高新技術領域將是外資著力重點,我國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將成為投資熱土。
以上便是我對我國FDI的發展現狀及利弊分析及未來方向的展望,淺薄之見僅代表個人觀點。
哈哈,這個是我這個學期<<國際經濟合作>>這門課程的期末論文,還存在電腦里,希望可以幫的上忙拉
④ 我國對外貿易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
1、面臨內外多重壓力:
2013年,我國外貿發展面臨的內外部環境可能略好於2012年,但國際國內的風險因素疊加仍將對我國外貿發展造成較大壓力,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一是外需不足的矛盾尚未根本緩解。在世界經濟復甦態勢疲軟、風險持續高企的情況下,我國出口企業訂單不足的問題依然突出,特別是短單、小單多,長單、大單少的局面還將持續。
二是貿易摩擦的影響持續加大,中國是貿易保護主義的最大受害者;三是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的任務更加緊迫。中國要素成本上升較快,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製造業的成本競爭力。隨著國內外環境的深刻變化,中國外貿難現前些年的持續高速增長。
2、外需改善不明顯:
世界經濟已進入深度轉型調整期,低速增長態勢仍將延續,經濟回升的基礎並不穩固,對我國外貿利好作用有限,預計外需的改善並不明顯。
隨著國家穩增長和促外貿一系列政策效果的逐步釋放以及後續配套政策的陸續出台,預計2013年我國出口增速有所回升,但難有大幅改善,仍將遠低於過去10年的平均增速,進口增速將有所提高。
2013年上半年外需狀況難有明顯改善,外貿將基本延續2012年的低速增長態勢。其間因美國財政懸崖問題、我國春節等因素影響,外貿增長會出現暫時性波動。2013年三、四季度,全球不確定因素若轉為明朗,我國外貿增速有望繼續提高。
3、出口上升空間有限:
國際經驗表明,中國出口的高增長可能已觸及「天花板」(一國出口金額佔全球GDP的比重不超過3%,一國出口金額全球佔比不超過10%)。這意味著我國出口高速增長傳統模式的黃金期已過,中長期內出口增速上升空間有限,將在低水平企穩。
展望2013年,美、歐等發達國家私人與公共部門去杠桿的過程中,必然伴隨對其逆差的糾正。對應地,中國和其他新興工業國貿易順差將隨之減少。我國出口競爭力正處在穩步下滑通道之中,以大宗商品進口為主的一般貿易逆差將持續擴大,總體順差將呈收窄趨勢,貿易順差佔GDP的比例將進一步下行。
2013年,國際環境倒逼我國要擴大內需、提高創新能力、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要由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的產業結構向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產業結構轉變,擴大高新技術產業的外向程度。
培育品牌、營銷網路和研發設計,由「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轉變。要繼續穩定和擴大中國出口在國際市場中份額,發揮進口對結構調整的支持作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4)中國對外投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國家外匯管理局擴展閱讀:
對外貿易的注意事項:
1、外貿洽談前期,製作形式發票用於報價、交易參考或客戶申請進口許可等。
2、交易確認以後,製作外貿合同。
3、准備交貨的時候,製作商業發票、裝箱單、核銷單、報關單,申請商檢通關單等報關出口。
4、報關後海關退返核銷單、報關單的收匯聯與核銷聯等。
5、交貨付運後,得到提單(有時是直接做電放提單)。
6、如果付款方式是信用證等方式付款, 需要製作、申辦、整理客戶所需的全套單據,如發票、裝箱單、商檢證、產地證、受益人證明等等以收取貨款。
7、憑收匯銀行水單、核銷單、報關單核銷聯等辦理核銷與退稅。
⑤ 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問題和對策
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存在的問題
雖然中國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有了較大發展,並為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但與美歐等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水平與中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地位還極不相符,企業在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還面臨著諸多問題。
一是在國內環境方面,中國的經濟環境發展還不夠完善,存在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的問題。強國戰略中對外直接投資戰略並不佔據主要地位,企業的對外投資經驗少,規模較小,這導致海外並購並不順利。目前中國的企業投資區域存在分布不均衡問題,雖然覆蓋面較廣,但投資層次較低。在諸多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企業主體中,國企占據較大部分,存在投資結構不合理的問題。
二是政府與社會對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支持力度不足。政府在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夠明晰,且沒有充分發揮政府的服務功能,民營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缺乏政策性支持。中國有關對外直接投資的立法也不完善,缺少統一的規范。在由對外直接投資引起的國際糾紛中,中國外交參與深度不足,國際多邊協調能力不強,這也不利於保護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的利益。在社會支持方面,中國沒有專門服務於對外直接投資的第三方服務機構,企業、行業協會以及政府之間溝通不暢、信息不共享,難以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幫助和支持。
三是國內財政金融體系不完善。中國對進入對外直接投資領域的資金有較為嚴格的審查和管理,這使得企業對外投資程序復雜,弱化了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積極性、打擊了企業的投資熱情。中國的金融機構也沒有針對企業對外直接投資而開發金融產品和服務,不能滿足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需求;政府缺乏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對外直接投資領域的政策,也使得民營資產在對外直接投資中佔比較低。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導致民間金融機構合法性存疑,阻塞了民間資本進入對外直接投資的渠道。國家並沒有針對對外直接投資企業進行稅費減免等政策,這也削減了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積極性。中國的保險機構也沒有推出針對對外投資項目的保險種類,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缺乏利益保障。
四是企業自身對外投資能力不強。中國企業缺乏明確的對外直接投資規劃,在國際上競爭力不強,在對外投資過程中缺乏議價能力,不適應國際競爭規則。中國企業在管理體制與財務管理上都存在不規范問題,這也導致企業融資能力差,缺乏對外直接投資的資本能力。中國企業由於缺乏專業人才和核心技術,因此在對外直接投資中的風險預警能力不足,對投資目的地的法律政策了解不足,很難在當地展現企業社會責任感。而且在對外投資企業中,中小企業缺乏融資能力,民營企業抗風險能力不強,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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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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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政府要為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提供良好的環境。應該充分認識到對外直接投資戰略對於國家綜合國力提升的重要意義,並制定有利於海外直接投資的戰略計劃。如中國的「絲綢之路」經濟帶與「海上絲綢之路」戰略構想便能夠為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帶來很多機遇。中國經濟發展建設的積極轉型也有利於提升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水平和質量。目前在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中,資源類投資占據了主要部分,但隨著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對外直接投資也將更多轉向服務業投資和高端製造業投資。
第二,成立統一的管理機構,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服務。目前美歐等國為促進對外直接投資發展都成立專門的獨立機構,而中國的對外直接投資管理依然存在機構不統一、職能分散的問題,這降低了對外直接投資活動的管理效率。中國可以效仿美歐國家設立「對外投資管理委員會」,由該機構統領對外直接投資事務,協調涉及對外直接投資的各個部門,提升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的服務效率。這一機構應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咨詢服務、項目管理、風險評估、協調管理等服務,並積極參與有關對外直接投資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
第三,完善財稅、金融體制,為對外直接投資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首先,應設立支持對外直接投資的基金,資金來源由政府財政承擔,該基金主要是資助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其次,對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實施進一步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有利於增加企業的盈利能力和資金積累能力,在鼓勵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活動的同時還提升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最後,還要建立針對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的金融機構與保險機構,提升企業的融資能力,並為其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提供保險服務。
第四,提升企業自身能力,增強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國際競爭力。美歐國家的企業都有明確的對外投資戰略計劃,並深入了解投資目的地的政策環境,積極承擔企業責任。因此,要想提高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成功率,關鍵在於提升企業自身能力。企業應有明確的對外直接投資規劃,避免盲目沖動性投資。在具體對外直接投資活動中,要積極實施本土化策略,如充分利用當地的人才、技術、資源、管理制度等,提升投資目的地對中國企業的好感度。此外,中國企業應該注重承擔起社會責任,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帶動當地就業、提升生產技術、進行人才培訓等。
⑥ 近兩年,對於中國企業來說,對外投資或者是國際投資比較新一點兒的研究熱點,戰略研究熱點問題有哪些
1,對外投資的安全保障
2,新興經濟體的投資
等
希望這一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⑦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詳情
一、本通知所稱境內銀行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外資法人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
二、境內銀行涉及下列境外直接投資的,應在取得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主管部門的核准文件後,持《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七條要求的材料,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代表處除外);
(二)在境外設立附屬機構;
(三)依法購買境外機構股權;
(四)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直接投資項目。
第一款所涉交易需提供已向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的營運資金撥付計劃。
三、境內銀行應按以下方式填寫《規定》所附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一)根據被投資機構的經營范圍具體填寫「投資性質」項,若被投資機構屬金融類機構可選擇「其他」,並備注說明被投資機構的具體金融類別(銀行、保險、證券或其他)。
(二)若以自有外匯或購匯出資的(包括從境內和境外賬戶匯款),出資方式應選擇「境內現匯出資金額及幣種」填寫;若境內銀行以從其他境外被投資機構所分得的利潤或紅利等進行此次境外投資,應選擇「境外解決出資摺合金額及幣種」填寫。
(三)若以外匯資金直接對外支付的(包括從境內和境外賬戶匯款),可在「外匯資金來源」項下選擇 「境內匯出」填寫。其中,不涉及購匯的,選擇「自有外匯資金」填寫;涉及購匯的,選擇「購匯」填寫。
四、境內銀行所在地外匯局審核有關材料及信息無誤後,應在相關業務系統中為境內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並為首次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的境內銀行頒發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五、境內銀行對外直接投資匯出外匯資金,可根據登記有本次境外直接投資信息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直接通過相關業務系統辦理購付匯手續。
境內銀行在辦理購付匯手續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按規定通過相關業務系統辦理反饋手續。
六、境內銀行應按照《規定》第九條前兩款及第十條的要求,就已進行的境外直接投資相關事項的變化情況,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或注銷手續。境內銀行應就已登記境外機構發生的長期股權投資等不涉及資本變動的重大事項,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備案手續。
七、境內銀行可直接購匯或以自有外匯匯出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未獲得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主管部門境外直接投資核準的境內銀行,應自匯出前期費用之日起1年內將剩餘資金調回。若原匯出資金以人民幣購匯的,可憑原購匯憑證自行辦理結匯。
八、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產生的利潤不得單獨結匯,應納入銀行外匯利潤統一管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匯。
九、境內銀行因所投資境外機構減資、轉股、清算等取得的資本項下外匯收入,以及本通知第七條、第八條所涉及的外匯收支等均應通過相關業務系統在外匯收支發生日後3個工作日內逐筆進行反饋。
十、境內銀行若將所投資境外機構減資、轉股、清算等取得的資本項下外匯收入結匯的,應按照銀行自身資本與金融項目結售匯相關管理規定,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或所在地外匯分局(含外匯管理部)核准後辦理。境內銀行應在結匯日後3個工作日內通過相關業務系統逐筆進行反饋。
十一、境內銀行將其境外直接投資獲得的境外機構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轉讓給境內其他機構的,相關資金應在境內以人民幣支付。股權出讓方應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的變更或注銷手續,股權受讓方應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受讓股權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十二、境內銀行在本通知發布之前已進行的境外直接投資,應於2010年10月31日前,參照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到所在地外匯局補辦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因歷史原因無法提供相關主管部門批准文件的,境內銀行應將按每筆投資情況填寫的《申請表》及逐筆信息匯總清單一次性報送所在地外匯局,由所在地外匯局為其補錄入相關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信息。
境內銀行未按規定期限和程序辦理上述補登記手續的,外匯局按違反外匯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三、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中對於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未予明確的外匯管理事項,境內銀行應參照《規定》辦理。
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各分支機構、外資法人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⑧ 個人對境外投資,如沒有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是否夠成違法國家法律法規,已簽合同是否無
親,我為你解答。
肯定是存在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外投資需要投資項目的審查,投資主體審查,外匯審查等步驟。
違反法律,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