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期貨市場的發展歷程
一、期貨市場的發展過程
國際期貨市場的發展,大致經歷了由商品期貨到金融期貨、交易品種不斷增加、交易規模不斷擴大的過程。
(一)商品期貨——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
1、農產品期貨:1848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誕生以及1865年標准化合約被推出。
1. 穀物期貨——小麥、玉米、大豆
2. 經濟作物——棉花、咖啡、可可
3. 畜禽產品——黃油、雞蛋、生豬、活牛、豬腩
4. 林產品 ——木材、天然橡膠
2、金屬期貨:1876年成立的倫敦金屬交易所(LME),開金屬期貨交易之先河。當時的名稱是倫敦金屬交易公司,主要從事銅和錫的期貨交易。
1. 倫敦金屬交易所(LME)——銅(國際定價權)、錫、鉛、鋅、鋁、鎳、白銀
2. 紐約商品交易所(COMEX)——黃金(1974年推出,國際定價權)、白銀、銅、鋁
3、能源期貨: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
1. 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
2. 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
(二)金融期貨
目前,在國際期貨市場上,金融期貨已經占據了主導地位。
1、外匯期貨(第一種金融期貨)
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設立了國際貨幣市場分部(IMM),首次推出外匯期貨合約。
2、利率期貨
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上市國民抵押協會債券(GNMA)期貨合約,是世界上第一個利率期貨合約。
1977年8月,美國長期國債期貨合約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上市,是迄今為止國際期貨市場上交易量較大的金融期貨合約之一。
3、股指期貨
1982年2月,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開發了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合約。
(三)期貨期權
1. 1982年10月1日,美國長期國債期貨期權合約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上市。
2.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都具有規避風險、提供套期保值的功能,但期貨交易主要是為現貨商提供套期保值的渠道,而期權交易對現貨商、期貨商均有規避風險的作用。
3. 目前,國際期貨市場上的大部分期貨交易品種都引進了期權交易方式。
4. 目前國際期貨市場的基本態勢是:商品期貨保持穩定,金融期貨後來居上,期貨期權(權錢交易)方興未艾(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
5. 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是世界上最大的期權交易所。
二、國際期貨市場的發展趨勢
20世紀70年代初,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以後,浮動匯率製取代固定匯率制,世界經濟格局發生深刻的變化,出現了市場經濟貨幣化、金融化、自由化、一體化(電子化的結果)的發展趨勢,利率、匯率、股價頻繁波動,金融期貨應運而生,使國際期貨市場呈現一個快速發展趨勢,有以下特點:
1. 期貨中心日益集中——國際中心:芝加哥、紐約、倫敦、東京;區域中心:歐洲大陸、新家坡、香港、韓國
國際期貨市場的發展體現在交易品種增加,交投活躍,成交量大,輻射面廣,影響力強等方面。
1. 市場規模不斷壯大
2. 全球交易量增長速度非常快;
3. 交易量呈現加速增長現象;
4. 全球期貨、期權交易量的迅猛增長主要來自於美國以外的交易所。
5. 金融期貨的發展勢不可擋
2006年全球期貨、期權交易量中,金融期貨、期權的比例高達91%,商品期貨、期權的比例僅為9%。
1. 期權交易後來居上
2000年,全球期權(現貨期權和期貨期權)交易總量第一次超過了期貨交易的總量。
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時買進還是賣出期貨,其面臨的高風險與高收益是對稱的,即買賣者可能大贏也可能大虧。然而,在期權交易中,兩者得到了分離。
1. 聯網合並發展迅猛(原因:1經濟全球化2競爭日益激烈3場外交易發展迅速)
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現在是世界上最大的期貨交易所。
1. 交易方式不斷創新——公開喊價和電子化交易
2. 服務質量不斷提高
3. 改制上市成為潮流——其形成根源是競爭。
2000年底,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成為美國第一家公司制交易所。
其他改制的著名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納斯達克。
② 20世紀50年代中國頒布了哪些有關經濟經濟法律文件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國頒布兩部法律 憲法,婚姻法
經濟類法律最早的一部頒布於1986年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1994年5月12日頒布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2001年4月28日頒布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1983年12月8日頒布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正) 1996年5月15日頒布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年8月20日頒布
6.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1995年5月10日頒布
7.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995年6月30日頒布
8.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999年頒布
9.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003年12月27日頒布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003年12月27日頒布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1988年12月29日頒布
1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002年10月28日頒布
1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
1993年7月2日頒布
14.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成果轉化
15.經紀人管理辦法
1995年10月26日頒布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1994年8月31日頒布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頒布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1994年10月27日頒布
19.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1995年12月28日頒布
20.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1996年7月5日頒布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997年12月29日頒布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1985年9月26日頒布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1992年11月7日頒布
24.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2003年12月8日頒布
25.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暫行辦法
2003年12月5日頒布
2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下發《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核查制度(試行)》的通知 2003年1月3日頒布
2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94)
28.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修訂) 2002年04月18日頒布
29.貸款通則 1996年06月28日頒布
30.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 2003年3月24日頒布
3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進出口收付匯逾期未核銷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3年3月13日頒布
32.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 2003年4月9日頒布
33.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34.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金融爭議仲裁規則
2003年4月4日頒布
35.關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原由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的監督管理職責的決定 2003年4月26日頒布
36.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測規定 2003年4月9日頒布
37.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
1986年12月2日頒布
38.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1993年2月22日頒布
39.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 1988年5月18日頒布
40.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 2003年5月26日頒布
41.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6月26日頒布
42.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
2002年3月1日頒布
43.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2003年頒布
44.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2003年6月24日頒布
45.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 1992年5月15日頒布
46.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47.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 2003年6月18日頒布
48.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 2003年頒布
49.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辦法(試行)
50.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8月29日頒布
51.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8月28日頒布
52.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 2003年9月9日頒布
53.邊境貿易外匯管理辦法 2003年9月22日頒布
54.企業資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 2003年09月03日頒布
55.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聯合社管理暫行規定 2003年9月18日頒布
56.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2003年10月3日頒布
57.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誠信信息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10月16日頒布
58.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頒布
59.外幣代兌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5月28日頒布
60.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頒布
61.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003年11月12日頒布
62.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准 2003年12月01日頒布
63.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 2003年12月1日頒布
64.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 2003年9月29日頒布
65.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2003年12月11日頒布
66.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
2003年 10月9日頒布
67.證券公司治理准則(試行)
2003年12月15日頒布
68.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
2003年12月15日頒布
69.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頒布
70.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
71.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出口采購中心管理辦法 2003年9月29日頒布
72.《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補充規定 2003年12月7日頒布
73.《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2003年12月7日頒布
74.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12月31日頒布
75.《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 2003年12月9日頒布
76.《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 2003年12月9日頒布
77.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2月4日頒布
78.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2004年1月15日 頒布
79.世界銀行技術援助項目(分項目)管理辦法 2003年12月25日頒布
80.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 2001年11月16日頒布
81.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
2004年2月12日頒布
82.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
2004年4月1日頒布
83.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
2004年2月14日頒布
84.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
2004年3月1日頒布
85.基金會管理條例 2004年3月8日頒布
86.外資銀行並表監管管理辦法 2004年頒布
87.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 2004年8月17日頒布
88.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監測和考核暫行辦法 2004年3月25日頒布
89.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
2004年4月2日頒布
90.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 2004年4月6日頒布
91.企業年金試行辦法
2003年12月30日頒布
92.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頒布
93.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2004年2月23日頒布
94.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管理規定 2004年4月12日頒布
95.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中央財政非稅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1月13日頒布
96.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004年5月13日頒布
97.對外援助成套項目施工任務實施企業資格認定辦法(試行) 2004年頒布
98.對外援助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辦法(試行) 2004年頒布
99.重點家禽養殖、加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
2004年4月8日頒布
100.境內外資銀行外債管理辦法
2004年5月27日頒布
101.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04年6月8日頒布
10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 2004年6月19日頒布
103.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 2004年6月14日頒布
104.基金會名稱管理規定 2004年6月23日頒布
105.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 2004年6月11日頒布
106.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 2004年6月25日頒布
107.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 2004年6月17日頒布
108.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2004年6月4日頒布
109.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8月9日頒布
110.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 2004年7月27日頒布
111.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2004年8月16日頒布
112.商務部國內貿易標准化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8月9日頒布
11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004年7月26日頒布
11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2004年8月28日頒布
115.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
2004年7月15日頒布
116.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8月16日 頒布
117.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 2004年8月25日 頒布
118.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 2004年8月11日 頒布
119.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2004年8月11日 頒布
120.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 2004年8月11日 頒布
121.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8月23日頒布
122.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8月23日頒布
123.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2004年9月5日頒布
124.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2004年9月17日頒布
125.銀行業監管統計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9月15日頒布
126.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業協會工作暫行辦法 2004年8月30日頒布
127.經紀人管理辦法 2004年8月28日頒布
128.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
2004年9月15日頒布
129.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 2004年9月22日頒布
130.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 2004年9月16日頒布
131.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投資咨詢評估管理辦法 2004年9月15日頒布
132.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9月29日頒布
133.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9月29日頒布
134.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9月29日頒布
135.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004年10月12日頒布
136.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 2004年10月18日頒布
137.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 2004年10月9日頒布
138.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10月18日頒布
139.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 2004年9月23日頒布
140.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9月29日頒布
141.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11月8日頒布
142.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業務辦理規則 2004年10月30日頒布
143.國別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 2004年11月11日頒布
144.金融機構外匯存款准備金管理規定 2004年10月29日頒布
145.外匯領域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規定
2004年10月27日頒布
146.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託管業務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規定 2004年10月30日頒布
147.拍賣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2日頒布
148.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 2004年12月7日頒布
149.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 2004年10月25日頒布
150.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2004年11月30日頒布
15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
2000年6月2日頒布
152.基層人口計生專干特困家庭救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 行) 2004年10月12日頒布
153.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
2004年12月1日頒布
154.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
2004年12月15日頒布
155.民間非營利組織新舊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 2004年10月19日頒布
156.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2004年11月5日頒布
157.保險政務信息工作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20日頒布
158.廣告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2004年11月30日頒布
159.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細則 2004年12月7日頒布
160.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准備金管理辦法(試行) 2004年12月15日頒布
161.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30日頒布
162.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30日頒布
163.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 2004年12月29日頒布
164.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復議辦法 2004年12月28日頒布
165.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辦法 2004年12月28日頒布
166.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 2004年12月25日頒布
167.進口付匯差額核銷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3日頒布
168.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 2004年11月10日頒布
169.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10日頒布
170.信託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
171.煤炭經營監管辦法 2004年12月27日頒布
172.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 2005年1月12日頒布
173.典當管理辦法 2005年2月9日頒布
174.保險公司股票資產託管指引(試行) 2005年2月17日頒布
175.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 2005年2月2日頒布
176.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2月28日頒布
177.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 2005年12月31日頒布
178.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179.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 2005年2月3日頒布
180.銀行業協會工作指引 2005年2月2日頒布
181.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 2005年2月28日頒布
182.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 2005年2月20日頒布
183.訂戶訂購進口出版物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31日頒布
184.紡織品出口自動許可暫行辦法 2005年2月6日頒布
185.國防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2005年2月27日頒布
186.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暫行)辦法
187.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審定辦法 2005年2月5日頒布
188.《保險中介機構法人治理指引(試行)》和《保險中介機構內部控制指引(試行)》
2005年2月28日頒布
189.城鎮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辦法 2005年3月14日頒布
190.貨幣市場基金信息披露特別規定 2005年3月25日頒布
191.蘋果套袋關鍵技術示範補貼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3月21日頒布
192.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2005年4月20日頒布
193.證券期貨業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4月8日頒布
194.關於發布《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5年3月25日頒布
195.試點證券公司創新方案評審暫行辦法 2005年5月17日頒布
196.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 2005年5月16日頒布
197.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 2005年5月23日頒布
198.商業銀行外部營銷業務指導意見 2005年4月28日頒布
199.整頓和規范鹽業市場秩序工作方案 2005年4月21日頒布
200.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2005年6月22日頒布
這是所有二十一世紀以前的經濟類法律文件,希望對你有幫助
③ 期貨市場的發展簡史
隨著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極大提高,國際貿易普遍開展,世界市場逐步形成,市場供求狀況變化更為復雜,僅有一次性地反映市場供求預期變化的遠期合約交易價格已經不能適應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而要求有能夠連續地反映潛在供求狀況變化全過程的價格,以便廣大生產經營者能夠及時調整商品生產,以及迴避由於價格的不利變動而產生的價格風險,使整個社會生產過程順利地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期貨交易就產生了。
最初的期貨交易源於16世紀的日本,大阪。在日本的大米市場得到了發展。直到19世紀,仍是日本獨有,後來漸漸被全世界效仿。
1848年美國芝加哥的82位商人為了降低糧食交易風險,發起組建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CBOT的成立,標志著期貨交易的正式開始。1865 年,CBOT 推出了標准化合約並實行了保證金制度;1882 年,CBOT 開始允許以對沖方式免除履約責任; 1925 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結算公司( BOTCC )成立,同時規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的所有交易都要進入結算公司結算。至此,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開始形成。
期貨交易的產生,不是偶然的,是在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發展的基礎上,基於廣大商品生產者、貿易商和加工商的廣泛商業實踐而產生的。1833年,芝加哥已成為美國國內外貿易的一個中心,南北戰爭之後,芝加哥由於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而發展成為一個交通樞紐。到了19世紀中葉,芝加哥發展成為重要的農產品集散地和加工中心,大量的農產品在芝加哥進行買賣,人們沿襲古老的交易方式在大街上面對面討價還價進行交易。這樣,價格波動異常劇烈,在收獲季節農場主都運糧到芝加哥,市場供過於求導致價格暴跌,使農場主常常連運費都收不回來,而到了第二年春天穀物匱乏,加工商和消費者難以買到穀物,價格飛漲。實踐提出了需要建立一種有效的市場機制以防止價格的暴漲暴跌,需要建立更多的儲運設施。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穀物生產地的經銷商應運而生。當地經銷商設立了商行,修建起倉庫,收購農場主的穀物,等到穀物濕度達到規定標准後再出售運出。當地經銷商通過現貨遠期合約交易的方式收購農場主的穀物,先儲存起來,然後分批上市。當地經銷商在貿易實踐中存在著兩個問題:他需要向銀行貸款以便從農場主手中購買穀物儲存,在儲存過程中要承擔著巨大的穀物過冬的價格風險。價格波動有可能使當地經銷商無利可圖甚至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解決這兩個問題的最好的辦法是未買先賣,以遠期合約的方式與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聯系,以轉移價格風險和獲得貸款,這樣,現貨遠期合約交易便成為一種普遍的交易方式。
然而,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同樣也面臨著當地經銷商所面臨的問題,所以,他們只肯按比他們估計的交割時的遠期價格還要低的價格支付給當地經銷商,以避免交割期的價格下跌的風險。由於芝加哥貿易商和加工商的買價太低,到芝加哥去商談遠期合約的當地經銷商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去尋找更廣泛的買家,為他們的穀物討個好價。一些非穀物商認為有利可圖,就先買進遠期合約,到交割期臨近再賣出,從中盈利。這樣,購買遠期合約的漸漸增加,改善了當地經銷商的收入,當地經銷商支付給農場主的收入也有所增加。 1848年3月13日,第一個近代期貨交易所-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成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成立之初,還不是一個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所,還只是一個集中進行現貨交易和現貨中遠期合約轉讓的場所。
在期貨交易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兩次堪稱革命的變革,一是合約的標准化,二是結算制度的建立。1865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實現了合約標准化,推出了第一批標准期貨合約。合約標准化包括合約中品質、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以及付款條件等的標准化。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反映了最普遍的商業慣例,使得市場參與者能夠非常方便地轉讓期貨合約,同時,使生產經營者能夠通過對沖平倉來解除自己的履約責任,也使市場製造者能夠方便地參與交易,大大提高了期貨交易的市場流動性。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在合約標准化的同時,還規定了按合約總價值的10%繳納交易保證金。
隨著期貨交易的發展,結算出現了較大的困難。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起初採用的結算方法是環形結演算法,但這種結算方法既繁瑣又困難。1891年,明尼亞波里穀物交易所第一個成立了結算所,隨後,芝加哥交易所也成立了結算所。直到現代結算所的成立,真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才算產生,期貨市場才算完整地建立起來。因此,現代期貨交易的產生和現代期貨市場的誕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生產社會化的內在要求。
從1848 年到 20 世紀 70 年代,期貨市場的交易品種主要是商品期貨,他們可以分為以小麥、玉米、大豆等為代表的農產品期貨;以銅、鋁、錫、銀等為代表的金屬期貨和以原油、汽油、丙烷等為代表的能源期貨三大類型。
上世紀 70 年代,利率、股票和股票指數、外匯等金融期貨相繼推出,而美國長期國債期貨期權合約於 1982 年 10 月 1 日 在 CBOT 的上市,又為其他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交易開辟了一方新天地。
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情況
我國的期貨市場發展開始於20世紀80年代末,主要經歷了以下幾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方案研究和初步實施階段(1988-1990年)
1990年10月,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經國務院批准,以現貨交易為基礎,引入期貨交易機制,作為我國第一個商品期貨市場正式啟動。
第二個時期:迅猛發展階段(1990-1993年)
到 1993 年下半年,全國期貨交易所達 50 多家,期貨經紀機構近千家,期貨市場出現了盲目發展的跡象。
第三個時期:治理整頓時期(1993-1998)
1993年11 月,國務院發出了《關於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1994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批轉國務院證券委《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若干意見的請示》,開始對期貨交易所進行全面審核,到1998年,14 家交易所重組調整為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三家;35個期貨交易品種調減為12個;兼營機構退出了期貨經紀代理業,原有的294家期貨經紀公司縮減為180家左右。
1999年9月,一個條例、四個管理辦法的正式實施,構建了期貨市場規范發展的監管框架。這樣,在經過幾年較大力度的結構調整和規范整頓,以《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四個管理辦法為主的期貨市場規劃框架基本確立,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三層次的市場監管體系已經初步形成,期貨市場主體行為逐步規范,期貨交易所的市場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不斷增強,期貨投資者越來越成熟和理智,整個市場的規范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
在清理整頓過程中,我國期貨市場交易量有了比較大的下滑,但是從2000年開始,期貨市場逐步走出低谷。上海期貨交易所目前已經成為亞洲最大,世界第二的銅期貨交易中心,2003年的成交量達到11166.29萬噸, 10年內增長了50多倍。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貨品種的交易量在2003年達到了2818.80萬噸,已經成為亞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大豆期貨交易中心,成交量僅次於美國的CBOT 。
2004 年1月31日 ,國家發布了《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了穩步發展期貨市場,對期貨市場的政策也由規范整頓向穩步發展轉變。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紛紛參股期貨公司,使期貨行業獲得新的資金流入。大米、股指期貨等新品種也即將推出。在我國加入WTO 、融入國際經濟大家庭之際,作為發現價格和規避風險的重要金融工具,期貨市場將對中國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發揮其無可替代的作用。
④ 20世紀90年代的一些重大金融事件
剛剛過去的20世紀90年代,整個國際金融頜城動盪不安,危機疊起。從北歐銀行業的倒閉到歐洲貨幣危機入墨西哥金融危機到巴林銀行的倒閉、大和銀行的巨額虧損,再到亞洲金融危機,無不令人觸目驚心。
90年代以來的幾次重大國際金融動盪事件中,外匯投機的確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外匯投機是一個遠期的外匯交易概念,它納粹是為了外匯波動差價而進行的一種外匯買賣。其交易目的不是真實的外匯,而是為了未來匯率波動的差價而進行的買空或賣空。一般來說,判斷某種外匯未來看漲的一方為多頭,其具體操作辦法是買空(即低買高賣),這在國外又稱公牛;而判斷某種外匯未來看跌的一方則為空頭,其具體操作是賣空(即高賣低買),這在國外又稱為熊。當這種外匯到期上漲則多頭方盈利,反之則空頭方盈利。目前在國際金融市場中橫沖直撞的對沖基金無非就是這兩種投機的對做,以對沖其風險。但由於其具有杠桿效應,因而對國際金融的沖擊更大。在歐洲貨幣危機、墨西哥金融危機和泰國金融危機中京羅斯做的都是空頭,判斷英鎊、里拉、墨西哥比索和泰林等要貶值,在其沒有貶值之前先拋售大量籌碼,待其貶值以後再以低價吸進籌碼還貸,從而從中獲利。縱觀國際投機資本的炒作,其攻擊一國貨幣(假如泰殊未來有貶值的預期)的途徑一般可通過以下三種方法:一是投機者從泰國商業銀行拆入大量的泰鐵,然後到外匯市場上全盤拋售泰林換取美元,由此引發市場的「羊群效應」,其他市場參與者紛紛效尤,使秦鐵匯率逐步下跌後則以低價買回素昧,部分還貸部分盈利;二是投機者從銀行同業拆入泰林,拋售泰殊的同時,買入泰殊兌美元的期貨合同,吉泰鐵上漲則賣家賺錢,若秦殊下跌則買家用較不值錢的秦鐵結算合同從而賺錢;三是投機者在攻擊匯率時,同時在股市做空,購入或在股指期貨市場拋空,即使匯率因央行干預不變,投機者仍可在股市或股指期貨市場中盈利,即(l)股市上拋空~投機攻擊~利率提高~股市下挫~股市購入;(2)投機攻擊~利率提高~股市下跌~股市購入~投機退出~利率下降~股價上升~股市拋售;(3)期市上拋空股指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合約下跌~平倉股指合約。
⑤ 請列舉20世紀90年代一些重大國際金融事件,並說明匯率波動對經濟的影響
1997年7月2日,亞洲金融風暴席捲泰國。不久,這場風暴波及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和韓國、中國等地。泰國、印尼、韓國等國的貨幣大幅貶值,同時造成亞洲大部分主要股市的大幅下跌;沖擊亞洲各國外貿企業,造成亞洲許多大型企業的倒閉,工人失業,社會經濟蕭條。
打破了亞洲經濟急速發展的景象。亞洲一些經濟大國的經濟開始蕭條,一些國家的政局也開始混亂。泰國,印尼和韓國是受此金融風暴波及最嚴重的國家。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和香港也被波及,中國大陸和台灣則幾乎不受影響。
影響
這次金融危機影響極其深遠,它暴露了一些亞洲國家經濟高速發展的背後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不僅是壞事,也是好事,這為推動亞洲發展中國家深化改革,調整產業結構,健全宏觀管理提供了一個契機。
由於改革與調整的任務十分艱巨,這些國家的經濟全面復甦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但亞洲發展中國家經濟成長的基本因素仍然存在,經過克服內外困難,亞洲經濟形勢的好轉和進一步發展是大有希望的。
(5)20世紀50年代期貨案例擴展閱讀
影響
(一) 匯率變動對進出口貿易收支的影響
匯率變動會引起進出口商品價格的變化,從而影響到一國的進出口貿易。一國貨幣的對外貶值有利於該國增加出口,抑制進口。反之,如果一國貨幣對外升值,即有利於進口,而不利於出口;匯率變動對非貿易收支的影響如同其對貿易收支的影響。
(二)匯率變動對國內物價水平的影響:一是對貿易品價格的影響;二是對非貿易品價格的影響。
(三)匯率變動對國際資本流動的影響。匯率變化對資本流動的影響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本幣對外貶值後,單位外幣能摺合更多的本幣,
這樣就會促使外國資本流入增加,國內資本流出減少;二是如果出現本幣對外價值將貶未貶、外匯匯價將升未升的情況,則會通過影響人們對匯率的預期,進而引起本國資本外逃。
(四)匯率變化對外匯儲備的影響。貨幣貶值對一國外匯儲備規模的影響;儲備貨幣的匯率變動會影響一國外匯儲備的實際價值;匯率的頻繁波動將影響儲備貨幣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