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內地銀行賬戶只能結匯五萬美金,人家說香港銀行賬戶外匯不收限制,請問是不是
是的,境外的都是不受限制的。在國內都是有限制的···一個身份證只能購匯和結匯5萬美元。
❷ 個人每年結匯超過5萬美金怎麼辦
1、使用第三方外貿支付平台,比如西聯匯款、連連支付、PayPal等。
2、找家人、朋友、同事讓他們幫你結匯。
3、掛靠立量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2)個人外匯5萬香港擴展閱讀
超過年度限額的可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捐贈款結匯: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2、贍家款結匯: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3、遺產繼承收入結匯: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4、保險外匯收入結匯: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5、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結匯: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6、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結匯: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7、職工報酬結匯: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8、境外投資收益結匯: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❸ 我個人收取外匯,但超出了規定5萬美金,如果還要接受外國朋友的匯入,那樣會不會打進我的個人賬戶
關於每個每年5萬美金結售匯的這樣的一個限制,其實有好幾種解決的辦法:
1、你雖然已經收取了5萬美金的外匯了,但是完全不影響你再收取更多的金額,因為銀行只是規定了你每年只能結售匯5萬美金,而不是說你不可能存款5萬美金以上。簡單點說就是你就以美元的形式存在你的個人賬戶,而不進行結售匯即可。
2、如果你需要結售匯的話,自己在30萬,甚至是20萬以內,那麼你可以要求你的直系親屬幫忙結售匯即可,帶上相應的證明材料,如結婚證,戶口本等,直接去銀行櫃台辦理即可。
3、如果你每年的結售匯的資金量很大的話,那麼建議你辦一個香港的銀行卡,如工商銀行的工銀亞洲,招商銀行的一卡通,建設銀行的陸港通龍卡等,因為在國內有結售匯的限制,但是在香港的話,是沒有這個限制的,所以你可以無限額的接受外匯,並且你可以在香港進行結匯,用人民幣匯款到大陸即可。
❹ 境內個人往境外個人匯港幣,額度有限制嗎
港幣屬於外匯,有額度限制。
據國家外匯管理政策規定,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1、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2、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3、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在銀行辦理:
(一)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❺ 個人收取外匯超出規定的5萬美金,如繼續匯入,是否會打進自己的個人賬戶
當然可以打入個人 賬戶。
關於國家規定個人5萬元外匯的限定,意思是你可以結匯的額度是5萬元,但沒規定你的銀行卡里可以放多少。
解決辦法有以下幾個:
第一,你可以選擇先結匯5萬美金,其餘不結匯,到下一年度,再結。
第二、可以由親屬幫忙結匯,帶上相應的證明材料,如結婚證,戶口本等,直接去銀行櫃台辦理即可。
第三、在香港辦理結售匯。
第四、如果金額較大,或者經常有外匯打入,建議辦理一個香港的銀行卡,就可跳過額度限制。如工商銀行的工銀亞洲,招商銀行的一卡通,建設銀行的陸港通龍卡等。
❻ 香港離岸賬戶向境內個人銀行卡匯款,每個人5萬以內,最多能給幾個人匯
【香港永興會計師行】為您解答:香港離岸賬戶向境內個人銀行卡匯款,每人每年最多隻能匯5萬美金,但是沒有對收款人數的限制。所以您可以匯給親戚朋友以及您信任的人……謝謝
❼ 現在中國的銀行只允許個人只能收五萬元的外匯,
你可以用公司其他人的名字或者親戚朋友的名字,從國外匯款過來的話,超過5萬就換一個人名就行。看你的意思想把錢打到香港去,那麼也可以用這樣的方法,我們這里很多人就是這樣打款的。就是多掏幾次匯款費用而已。
去中國銀行就行。
❽ 個人如何向境外的個人賬戶匯超過5萬美元的外幣
這個比較難 個人沒有那麼高的標準的 除非機構匯款 不過你可以試試用學費做借口 這個可以匯多一點
❾ 香港公司往內地個人匯款超出5萬美元,如何辦理
有此規定。
投資香港股市的資金不能超過5萬美金。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境內市民每年最高投資金額為5萬美金,或者等值為5萬美元的港幣。
參考:http://bbs.tianya.cn/post-141-62893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