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取消紙質核銷單
1. 出口收匯核銷期限和核銷單有效期不是同一概念,根據8月1日前的規定,出口收匯核銷期限是貨物出口報關後210天。
2. 不知道你說的核銷單核銷早已取消是什麼意思,之前都是需要核銷的,只是很多地方都取消了紙質單據核銷改為網上核銷,但是都是要核銷的。
3. 根據目前的文件,8月1日前報關但未超過核銷期限也未核銷的,以後退稅都不需要提供核銷單,如果用過的你都沒核銷,那其實手上的核銷單就沒用了的。另外還未使用的,我們當地稅務局的通知是自行銷毀處理。
4. 取消紙質核銷單後,報關行報關時是就不需要提供核銷單了,更談不上要提供核銷單號。
因各地具體政策可能有所不同,細節操作還應以當地外管局的具體通知為准。如果當地外管局組織相應的培訓也可以去學習了解一下。
② 急求指教!請問12月1號外匯改革之後,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如何操作 裡面有兩個系統,第一個
目前,國際收支申報分網上申報和銀行申報,有些地區已經開始企業網上自主申報,那麼就用到第一個系統;
2011年12月1日起,進出口統一進入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管理,這個系統是給企業報告用的,一般來說超期限的預收預付延收延付款要在系統里做報告,像你這種情況,如果收款後30天內能確認發貨的,就不要報告,如果30天之後才發貨的,那要記住收款後要在系統里做報告。
此外,提醒一句,如果應該報告而未報告,外匯局有權對你的企業進行降級,那麼收付匯就有額度限制了。所以,同志們還是要高度重視,好好學習使用這個系統。(此回答僅限試點地區企業)
③ 在「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上面的延期收款的調整現在需要吧收款日期調整一下為什麼我選中不了
不好意思,不知道
④ 國際收支系統已經申報了,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需不需要做
雖然提問過期了,正好看見,就給你答一下,呵呵。
按照你所說的,你確實需要做預收貨款報內告。因為政策規容定,收匯後30天之內不能出口的,必須在收匯後30天內在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做預收貨款報告,如超過30天沒做的,應到當地外匯局補報。出口日期在收匯日期後30天以內的,可以不報。還有問題嗎?
⑤ 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是干什麼用的呀是不是以後就用這個系統。不再用出口收匯報審系統了呀
監測系統是用來作報告用的,比如你收匯日期與實際出口日期相差回30天,那麼在結匯後答就要上這個系統去做預收貨款的報告,延期收匯,預付。。。等等也都是要在上面作報告的。
應用平台里國際收支申報系統里,每一次有外匯進了待核查戶,你就要在申報系統里做申報,填上相關金額,國家,貿易性質,提交後,一般要當當天下午反饋到銀行,銀行審核通過了才能讓你結這筆錢,從待核查戶轉到人民幣賬戶。而監測系統里的操作是在結匯之後再進行的。
⑥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後,之前的延期付款該到外管局去做申請嗎
首先,是否需要到外管局做延期付款報告的是由企業根據延期付款的金額對總量指標的影響程度自主決定的。
其次,改革後銀行為企業辦理付款時無需像改革前一樣核對企業的延期付款登記,因此,如果你們覺得影響不大而沒有去外匯局作報告的話,到時還是可以對外支付的。
⑦ 本人財務菜鳥,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後,統一使用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不會出口退稅網上操作流程
出口退稅網上操作?免抵退是嗎?如果有專門的同事做收匯核銷的話,你只需要在電子口岸系統。里,-----出口退稅,進去交退稅聯給國稅。要核對報關單。不符。要聯系電子口岸客服電話詢問。交單後,一個工作日系統會將報關單反饋給國稅,你就可以進出口退稅系統進行申報了,。。
⑧ 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在網上開通也增加操作員哦了,但是看了用戶手冊後還是有些不懂
你寫的有點太亂了,簡單跟你說吧
貴企業需要在監測系統做報告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1、超過30天的預收貨款,即是收到貨後30天未出貨的,要做預收貨款報告
2、超過90天的收款,即貨發出後90天錢未收到的,要要延期收款報告
⑨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 預付匯怎麼操作是預付匯30天內沒有到貨必須登記是嗎30天到貨是按報關時間
預付匯先要在服務平台上合同登記、付匯登記、指定銀行登記,這樣之後,就去銀行購匯付匯。這樣就算預付匯完成了。進口合同中含預付貨款條款的,企業應在合同簽約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預付貨款對外支付前15個工作日內辦理付匯登記。」
等貨到之後,要在平台上注銷付匯金額,然後帶境外匯款申請書、關單、核銷表去外管局核銷。這裡面有個預計到貨時間是指報關單上的進口日期,與實際到貨日期相差90天之內的,影響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