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同時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會時,議案結尾的寫法
先理清是監事會和董事會有沒有先後順序。如有,議案中自然會有已版經過董事會/監事會權審議通過。另外,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審議許可權有公司章程已經約定,所以在提案中不需要寫明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審議。而是在股東會的議案中會寫明,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請股東會審議...事項。結尾直接寫:現提請各位董事審議。
B.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是否可以共用同一個議案
可以呀。
為什麼不能呢。
還可以把董事會的一些意圖體現在文件中,讓全體股東都知悉的。
C.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分別應該用提案還是議案
股東大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它選出來董事會來管理公司的重大事務。
你的說法是正確的,股東大會就是提出提議。董事會就是提出議案。
D. 董事會怎麼決定股東會的提案
股東會的議案部分要先經過董事會表決,通過才能向股東會提案。一部分由於股東會和董事會同一天召開,則同時提交董事會和股東會表決。
董事會的議案則是由董事提出,當然企業自己的領導層至少會有一名董事。
E. 請教:股東會、董事會通訊會,要議案、決議分別做嗎還是一個通知說明情況和議題然後加一個決議簽名就可
不必分開:
1、例XXX公司《股東會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XX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2014年x月x日X時,在XXX地點召開。
本次會議由XXX提議召開,執行董事於會議召開的15日以前以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本次會議應到股東x人,實際到會股東x人。
會議由執行董事XXX主持,並就以下三項議題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變更股東為:XXX、XXX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條內容為:xxxx
三、公司於本決議作出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如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於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XXXX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x月x日
2、董事會的表決意見和表決書一般也不需要分作兩份,將表決意見附在決議書的後面。
例:根據《公司法》對公司董事會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的決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性質(界次、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董事到會情況:會議通知的時間(召開董事會應當在董事會召開10日以前將通知全體董事)、方式及董事實際到會情況。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董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3、會議主持情況:會議應當由董事長主持,如果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託書)。
4、議案及表決情況:
董事會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的董事數占董事總數的比例(董事會會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5、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到會董事簽字(代行簽字的,應當附董事的授權委託書)。
F. 怎麼寫董事會向股東會提交的議案,比如要投資一項項目,議案內容中需要涉及什麼內容。
這個議案可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清楚的,你最好是投資什麼項目就去找專業的人士請教後內再寫議容案,否則,股東會不會通過的。哪個股東也不會白投入資金的。當然,最主要的所投資的項目有沒有市場,投入和產出能否成正比,你的公司有沒有足夠的資金投資新的項目,能給企業帶來多大的利潤,這個才是股東關心的。能把主要的問題都寫出來,讓股東認可,就可以了
G. 開股東會時,提議和議案有什麼區別
股東會只來對列入會議的議案進行投自票表決;
對在會議上才提出的提議(相當於臨時議案),可能進行討論,也可能不予討論,但正常情況下,不會對提議進行表決。
對提議和議案的區別,具體看每個公司章程及股東會議事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規定。因為相比議案,「提議」一詞用得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