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預案公告日買股票享受派送么
你好:
1、上市公司公布分配方案,只是預告方案
2、具體是否實行,還要等股東大會通過,所以不急
3、股東大會通過後,才會公布具體的派息、送轉股登記日、除權日
4、所以,如果想參加送配分紅,只要在登記日當日或之前買入,都可以參加派息和高送轉的,而無須在公布日買
5、一般來說,只要股東大會通過,實施就快了,而年報公布的派息、送股,是以上年末的總股本為基數,以公布的具體登記日時間的持有者為分紅派息對象
祝:好!
Ⅱ 上市公司預案公告曰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預案公布日是指在這一天, 上市公司要公布其分紅的准備方案, 但能否實施還需要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和股東大會的審批通過。
Ⅲ 年度高送轉股票預案公告後一般要多久才會實施
送轉股公布時間:
是在公布年度報告時就有分紅預案,公布年度報告時間是在明年1月15日開始,對1千多家公司陸續公布。公布預案後還要股東大會通過送轉股方案,然後定下送股股權登記日和除權日。
股價的表現:
股價的表現各有不同,有比較明朗確定性送股的股票,股價提前會炒高,(比如現在100多元的中小板和創業板),有的是在公布預案後開始走強,直至股權登記日。
具備送轉股條件:
具有送轉股條件的是,每股凈資產和每股公積金高的績優股。
次新績優股,因初發行的股價資金歸納為公積金,所以高價發行的次新小盤績優股公積金都很高,發行後第一年送轉股概率大。
另外:其它很多凈資產和公積金高的績優股也存在送轉股的可能。(比如煤炭股每年都有很多出現高送轉的股票)。
Ⅳ 延長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公告是什麼意思
參考案例
關於延長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2014 年公司推出了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預案,2014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
會第二次會議以現場表決形式逐項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等議案;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開 2014 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表決通過
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等議案,該次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為審議通
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公司 2014 年度派送後,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
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因年度派送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的議案》,對本次
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及數量進行了調整。鑒於通過上述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的股東大會決議
即將到期,為了繼續順利推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工作,現擬決定將公司 2014 年度第
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延長十二個月,相關議案內容未發生變化,並擬提交股東
大會進行審議。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8 月 3 日
Ⅳ 預案公布日 股東大會審議日
預案公布日和股東大會審議日的確定跟各個公司的章程規定有所不同
預案公布日就知道股東大會審議日
一般情況下 只有年報有分配預案
Ⅵ 股東大會通過分紅送股預案後,最遲多長時間完成分紅送股實施工作
首先,這個配議案得先獲得股東大會的通過,然後再上呈證監會審批,獲批後才會出通告,到時裡面會正式實施配股的具體介紹,包括:股權登記日,參與配股的時間,配股代號,配股比例,配股單價…等.這個過程需時30-60天,不同的公司,時間上會有差異,如果市況不好,就算證監會通過了,也不代表上市公司就一定會馬上實施.
投資者現在買了它的股票,並不代表到那時就一定自動擁有配股的權力,要多留意公司的通告,等它出明確的配股實施通告時,裡面會提到的一個確認股東資格的股權登記日,投資者只有在那天持有或買進股票,才有配股的資格,這點要記住了,當然,如果投資者一直都不賣出帳戶中的股票,那是肯定有資格的了,一般來說是這樣的
Ⅶ 預案公布日是股權登記日,還是大會審議日是股權登記日
都不是的哦~~
上市公司分紅時,要通過一定的程序來實現。
第一,分紅預案公布日。既然是預案,顧名思義,就是尚未通過審核咯~~
第二,分紅方案批准及宣布日,即你說的股東大會審議日。董事會制定的分紅預案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或臨時股東大會討論。如果未能通過,就要重新修改分紅預案。如果討論通過,獲得批准,則要公開公布分紅方案及實施的時間。
股權登記日會很清楚的予以公告的~~就叫股權登記日~~
股權登記日:
當天收市後,仍持有該公司股票,可享有分紅,在股權登記日或股息登記日買進的股票,當然也算持有該公司股票,可以分到紅利,即使在第二天(除權日)賣掉股票,依然是可以享受公司分紅的股東。
股權登記只要您帳戶里有相應的股票,收盤後系統會自動登記的。不需要自己再去登記的 。
而股權登記日後的下一交易日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 追問有時有股東大會和股權登記日,但就是不是分紅股權登記日和除權日的的股權登記!
Ⅷ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預案後,股票什麼時候開始停盤
召開股來東大會的當天,股源票必須停牌。和高送轉與否沒有關系!
根據本所《上市規則》第12.3條:上市公司在本所交易時間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股東大會召開當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當日上午開市時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Ⅸ 非公開發行預案和董事會決議公告後,六個月後還未召開股東大會,是否要重開董事會
第三條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後,董事會在6個月內未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上市公司應當重新召開董事會審議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並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未獲批準的,上市公司董事會如再次作出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決議,應當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