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家公司,擁有百分之50的股份,可以單方面賣股份嗎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分情況,如果向公司其他股東轉讓,那麼自由轉讓,如果向外人則不能,轉讓股份的要經過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才能轉讓,其他股東經通知30內未置可否的視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亦視為同意轉讓,總之不能單方面出賣給外人
B. 股份賣出協議
這要看你是否掌握著美發店的商業秘密。
C. 持股員工在公司上市之後三年內不能賣掉股份,還能得到什麼好處
你持有的是原始股,公司上市後,一般情況下,股價都有幾倍到幾十倍的上漲空間。這是你繼續在這家公司工作到可以出售股票期間的額外收益。作為員工,可以估計公司的運營情況和未來的發展,評估這些股票的升值空間。比較有效的估值法是採用同行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估值法。
再來評估跳槽後這家公司的收入和發展情況:最基本的就是從收益方面評估,幾年下來的額外工資收益會不會比股票的增值空間大。還有隻能靠自己去評估的日後個人發展的空間問題。
只有綜合這兩方面的評估就知道跳槽的利弊了。
D. 老闆經營得很好,為什麼要賣掉股份
個人想法:1.做實業的,經營得好或者不好,有時候不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2.做實業越發展壯大,風險也就隨著越大。3.賣掉股份一方面使部分未來情況未知的固定資產變現,另一方面,也可以風險分擔。4. 他賣給什麼人也有一定關系。純屬於個人意見。
E. 普通合夥企業能買賣股份嗎
普通合夥企業能買賣股份。
普通合夥企業不是法人,不交企業所得稅,由合夥人交個人所得稅。所以普通合夥企業買賣股份所得歸其私人所有合理。
F. 股份怎麼賣
那要看是否是上市的股份,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話,是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賬戶直接賣出的,否則的話是沒有辦法退出,只能和公司負責人協商。
G. 我跟股東簽了份合同註明了,不管誰賣股份都必須經過股東同意,後來我瞞著股東私自賣自己股份。這違法嗎
不能說「違法」,應該說不合法,違約。
既然已經有合同約定,股權轉讓必須經過股東同意,又違約私賣,當然是不合法的。未經同意轉讓的股權,如果股東不認可,視為無效,股權轉讓合同對公司不產生效力。這時你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一方面是對股東的違約責任,具體責任看你們的合同違約條款約定;另一方面是對受讓人的違約責任。如果受讓人不是明知股權交易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而仍與你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話。
H. 公司股東在a輪融資後可以賣股份套現嗎
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你早期融資就套現?呵呵,你這個問題應該問公司其他股東或者投資人
I. 如果我是公司唯一股東想賣點股份怎麼賣合適
如果我是公司唯一股東想賣點股份,怎麼賣?可是那當然是。在高位賣出最比較合適的。或者是你要是大股東的情況下,應該出一個公告。
J. 股東撤股要賣股份,如何估值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准確定義叫做「股權轉讓」,現在一方想退出股份公司,應該對現有股權進行轉讓,可以由第三方收購。
步驟如下: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步驟及注意事項 轉讓程序
步驟一:目標公司情況調查
注意事項:
1、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特別應當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因為對外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並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
2、還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律師事、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股權轉讓合同附件。
步驟二: 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
注意事項:
1、《股權轉讓意向書》中應當約定兩項特有條款:
第一、生效條件附款:本意向書在目標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法規定的條件)本次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或/並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的相關條件後生效;
第二、出讓方的通知義務:本意向書簽訂後一定時間內出讓方應當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2、轉讓價格的確定
目前實踐中常用的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有:
第一, 直接以出讓方在目標公司中的出資額為轉讓價格;
第二, 以目標公司賬面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
第三,以審計、評估的目標公司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
第四,通過招標、拍賣等競價交易方式確定轉讓價格。上述第一、二種方法失於簡單,只能針對新設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種方法通常能夠比較准確地確定股權的市場價格,但缺點是程序復雜,交易成本較高。而第三種方法通常只能確定目標公司廠房、機器設備等資產的簡單靜態價值,沒有反映公司作為一個有機體的成長、發展因素。
對於轉讓價格確定問題,筆者的意見是:對於新設立的公司,可以考慮按第一、二種方法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對於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國有資產的公司,應當採用第四種方式;對於一般性公司,交易雙方可以在審計、評估凈資產價值的基礎上,參考目標公司未來的盈利前景、市場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步驟三: 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
注意事項:
出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公司法規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表態,或/並者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
步驟四: 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
注意事項:
1、根據新《公司法》第72條的規定,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自己應當購買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即其他股東只能通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方式阻止出讓方對外轉讓股權。
2、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東對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只能全部購買,否則必須全部放棄購買,而不能只購買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東要注意防止出讓方與受讓方通過陰陽合同損害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實踐當中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東要求轉讓雙方共同對轉讓價格進行書面確認,並監督轉讓合同履行。
步驟五: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
注意事項:
1、除股權轉讓價格不能改變之外,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內容與意向書也不能有實質性變化,否則就可能因為構成陰陽合同而受到其他股東的異議,甚至被法院撤銷或者認定無效。
2、如果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認為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這種訴訟應當將股權受讓方列為第三人。
3、為了保護受讓方的權利,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目標公司因股權轉讓之前的行為被國家機關處罰或者被他人索賠時,受讓方在一定期限內有權解除合同,並應當明確約定違約金標准或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
步驟六: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
注意事項:
1、僅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不意味著受讓方取得目標公司股東資格,新《公司法》第33條規定了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在確認股東資格方面的對內、對外效力。從履行《股權轉讓合同》,合理保護出讓方、受讓方權利的角度考慮,這兩項工作都應當盡快進行。
2、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都需要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配合,如果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拒不配合有關工作,受讓人可以提起確認股東資格之訴。這種訴訟應當列其他股東和目標公司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