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兩人公司,一人死亡,另一人能形成股東會議決議嗎
可以做法人報死。然後讓他的繼承人繼承。或股權轉讓
❷ 股東會決議和股東會決定有什麼區別
1、范圍不同:
股東會決議處理的事項主要包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等等,而股東會決定處理的事項則包括審議董事會的報告等等。
2、本質不同
股東決議是指:私營責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公司的股東決議。因為自然人獨資的有限公司股東僅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因此關於公司的決議要稱作股東決議。
股東會會議作出決議時,采「資本多數決」原則,即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時,則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股東去世的股東會決議擴展閱讀
除公司法有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方法,也因決議事項的不同而不同。普通決議事項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特別決議事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規定,特別決議事項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定期會議的召開時間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每年召開一次。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❸ 股東會決議達88%,但有人請假與有股東去世決議達有效嗎
根據《公司法》,公司重大事項表決沒人數限制,只有表決權(即股份)限制,所以需要佔三分之二表決權股東通過,當然公司法中也規定股東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還可以按公司章程規定!
❹ 公司股東死亡,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票的股東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你們公司應該是個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的股東死亡的,其繼承人要求繼承該股權的除非是您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了對於股東身份的限制,否則。作為繼承人來說,有權繼承其在公司中的股份。
所以如果你們公司沒有相關的規定,即使有股東不同意該繼承人成為股東,也要接受這樣的現實,即,從股東死亡起,其繼承人已經成為公司股東。
❺ 股東會決議與決定的區別
股東決議與股東會決議區別:
股東決議是指:私營責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公司的股東決議。因為自然人獨資的有限公司股東僅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因此關於公司的決議要稱作股東決議。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5)股東去世的股東會決議擴展閱讀:
公司法:
第十八條【工會與職工代表大會】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