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章程內沒有寫入的股東名字另立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那就是隱名股東了。隱名股東對外不得對抗第三人,也就是說如果承擔承認肯定要承擔(對外無效)。但是對內是有效力的,只要其他股東同意就可以行使股東權。
❷ 只有一個股東的公司章程怎麼寫
股票上市不可能只有一個股東!因為買股票的人也是股東!希望滿意,祝你好運!^_^
❸ 我在公司入股但沒有股東協議和章程怎麼辦
你入股的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後,按照中國公司法必須制定公司章程,按照公司章程的內容簽定股東協議。沒有公司章程,此公司就違反了中國公司法。你在這樣的非法公司參股,是沒有法律保障的,這是一個臨時的拼湊公司,沒有前景,沒有保障,公司隨時可能出現問題,一旦出現問題,則顆粒無收。風險很大。如需穩妥,迅速撤股。
❹ 公司章程必須包含股東名稱和持股比例嗎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而公司章程是企業內部管理和對外經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需要規定股東的權利義務,因此,公司章程必須包含股東名稱和持股比例。
❺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沒有規定股東會決議通過要求的股權比例怎麼辦
那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來。如果章程沒有規定,就按照公司法,股東會決議的相關規定來。
❻ 請問各位有沒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章程(三個股東)急急急!
公司章程無需任何人簽字。
《公司法》25條規定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77條規定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但沒有像《公司法》25條對有限責任公司那樣要求簽字蓋章的規定,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無需股東或董事簽字的。這樣規定也是有他的道理的,因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可以多達200人,讓200人都簽字蓋章時間成本太高。
請樓主注意:制訂公司章程與在公司章程上簽字是兩回事。
❼ 入股沒有在工商局備案及寫入公司章程,該合同有效嗎
該合同無效的。
根據《公司法》的第五條規定規定:現金入股是公司出資方式允許的范圍。如果是現金入股,需要將現金打入公司專門開立的驗資帳戶內,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同時,公司股東會應該形成一份新的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因涉及增資,應該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的通過。
入股時需要在工商局備案及寫入公司章程,將公司的章程到公司登記注冊地的工商局留存備份,公司設立、變更都會引起章程內容的變化。
因此都需要向工商局重新提交一份新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章程上需有股東的簽字(自然人)或蓋章(法人)章程內容變更後如果未辦理備案,則新的章程只在公司內部有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7)沒有股東的公司章程擴展閱讀:
入股注意事項:
如果想以股東的身份加入,必須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章程還要到工商機關備案。清楚是合夥還是公司,如果是公司,僅僅是股權裝讓。如果是合夥,還得加入之前該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聘請法律顧問全面介入,保護利益的最大化。
❽ 沒有寫入公司章程的股權有法俚效力嗎
公司股東的股權以工商登記確認。公司股東之間的股權可以在股東內部自由轉讓,並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因此只要是按上述要求轉讓達成股權轉讓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協議生效後公司應及時修改章程或補充股權變更備案,並到工商部門變更登記。不管公司章程有沒有修改,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法理上有效,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如果是增股、擴股、重組變更只要經全體股東大會通過達成決議,不管有沒有寫入章程就在法理上有效,公司章程應按股東大會決議及時修改並通過。
❾ 求個人獨資公司公司章程(沒有股東)
個人獨資公司章程範本
有限公司章程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決定,由一方共同出資設立濟南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製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濟南 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 所: 濟南市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實收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進行公告。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五條 股東姓名(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額、 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出資時間 股東(名稱)姓名 證照號碼 出資方式 出資額(人民幣) 比例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六條 公司設立執行董事,由股東擔任,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5)擬訂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7)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第七條 股東作出的公司決定採取書面形式,簽字後制備於公司,公司設立經理1名,由股東擔任或聘任(解聘)。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投資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八條 公司設立監事1名,由股東聘任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公司會議;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接受《公司法》規定的監事的責任和義務 第九條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第六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當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作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一條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1、 資產負債表; 2、 損益表; 3、 財務狀況變動表; 4、 財務情況說明書; 5、 利潤分配表。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設會計帳冊。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十四條 公司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 彌補上一年度虧損; 2、 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 3、 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 提取任意公益金; 5、 投資人取得投資利潤。公司法定公積金累積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投資人決定。公司不得彌補公司虧損和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潤。 第十五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 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七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決定解散; (3)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的; (6)宣告破產。 第十八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備案登記。 第二十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准。 第二十一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准。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一式 三份,公司留存一份,股東各持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❿ 沒有公司章程辦不了三證合一嗎
在以下的情況中,公司章程需要變更。
一是,《公司法》或有關法律、法規修改,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後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公司章程是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公司章程制定依據的修改,必然會引起公司章程的修改。比如:公司章程依據修改前的《公司法》第32條規定,規定股東的查閱權僅包括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而修改後的《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帳簿……」這樣的變化,需要公司章程對股東的查閱權作擴大變更。
二是,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一致。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將其股份轉讓給他人,公司章程中的股東姓名或者名稱應修改。
三是,股東(大)會決定修改公司章程。這種情況導致的公司章程變更為常態。公司作為一個重要的商主體,要在變幻莫測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需要調整經營范圍以及變更注冊資本等。這些事項變更之後,需要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變更公司章程。
章程變更後應當及時登記,以便讓投資者和社會公眾了解公司,並且還可以吸引潛在股東投資。同時還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