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稅條例》規定企業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和投資者視同銷售交納增值稅,為何不將進項稅額轉出
視同銷售,就等於按照銷售的方式進行處理,正常的銷售業務,購入的商品,進項稅記入應交稅金借方,用於抵扣當期銷項稅,銷售的商品,銷項稅記入應交稅金的貸方,屬於應該交納的增值稅。
如果做進項稅轉出,就相當於將該商品按照成本價格進行銷售,這是不能被稅務局認可的,所以,一定要按照銷售價格來確認該產品的價格和應該交納的銷項稅,否則,就會導致應該交納的銷項稅減少。
2. 增值稅的「返還性收入」怎樣扣除
國稅發[1997]167號《關於平銷行為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規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無論是否有平銷行為,因購買貨物而從銷售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返還資金,均應依所購貨物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沖減的進項稅金,並從其取得返還資金當期的進項稅金中予以沖減。應沖減的進項稅金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購買貨物而從銷售方取得的返還資金一般有以下表現形式。
(1)購買方直接從銷售方取得貨幣資金;
(2)購買方直接從應向銷售方支付的貨款中作扣;
(3)購買方向銷售方索取或作扣有關銷售費用或管理費用;
(4)購買方在銷售方直接或間接列支或報銷有關費用;
(5)購買方取得銷售方支付的費用補償。
上述情況主要集中在流通領域內的商業企業。對與總機構實行統一核算的分支機構從總機構取得的日常工資、電話費、租金等資金,不應視為因購買貨物而取得的返利收入,不應做沖減進項稅額處理。
3. 外購固定資產分配給股東交不交增值稅
這種行為視同銷售,是要交增值稅的。
4. 關於利潤分配給股東稅金問題
要看貴公司章程上面是如何規定利潤分配的。如果貴公司利潤分配給法人股東的話而且貴公司與法人股東的所得稅率一致的話法人股東是不用因該筆紅利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一般情況下要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的,也就是說要給所有股東分配利潤。
所有的補充協議無效。因為對於內資有限責任公司來說章程是最重要的。分配利潤必須依據章程。
5. 增值稅稅收返還是如何操作的
一、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等原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稅金及附加
二、企業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稅後返還的增值稅或直接減免的增值稅,記入「營業外收入「科目的貸方,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期末「營業外收入」貸方發生額反映實際收到或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期末由本科目借方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三、出口企業銷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向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所計算得出的應退稅額,實際收到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時,計入「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貸方,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款
6. 稅收返還增值稅需要繳納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一、財政性資金
(一)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於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
本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後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所稱國家投資,是指國家以投資者身份投入企業、並按有關規定相應增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的直接投資。「因此,取得增值稅返還應作為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7. 公司注銷後資本金返還給股東要繳稅嗎
注冊資本按投資比例退給股東不交所得稅,但是在通過清算後,股東出資部分連同清算收益,按照比例退回股東,扣除出資部分(可以咨詢慧眾服務),獲得的收益部分要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