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注冊資金和股東權益有什麼差別呢
您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1、注冊資金
注冊資金是公司登記辦理注冊時投入的資金在國家法律范圍的表現,注冊資金依據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繳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
2、股東權益
股東權益包括實繳股本和留存收益(即凈資產,總資產中扣除負債所餘下的部分)。
股東權益是一個很重要的財務指標,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資本。
當股東權益小於零時,公司就陷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這時,公司的股東權益便消失殆盡。如果實施破產清算,股東將一無所得。
相反,股東權益金額越大,該公司的實力就越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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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東權益和所有者權益一樣嗎
股東權益和所有者權益是一致的。股東權益是指股份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即凈資產值),或公司資本。所有者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所有者權益是所有者對企業資產的剩餘索取權,它是企業的資產扣除債權人權益後應由所有者享有的部分,既可反映所有者投入資本的保值增值情況,又體現了保護債權人權益的理念。
Ⅲ 股東權利和股東權益的區別
[案情]
2003年3月,原告潘某、楊某、徐某與被告張某共同投資設立一採石有限公司,原、被告作為公司全體股東共同推選被告張某為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2005年4月1日,原、被告共同訂立了一份《採石場承包合同》,約定把公司的採石場交由被告承包經營,期限為兩年半,即自2005年4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止。合同到期後,原、被告就公司的路面硬化費用支出等問題發生爭執,被告沒有按期歸還公司的資產及各種證件。原告遂於2007年12月31日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停止生產,向他們交出公司資產設備及各種證件,並向他們支付超期承包經營的承包費。
[分歧]
本案在合議中產生以下幾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在承包合同到期後拒不交出公司的資產,仍以個人承包的形式進行生產經營,侵害了其他股東的直接利益,其他股東可以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停止生產經營,向他們交出公司資產及有關公司證件。故原告的訴訟請求應該得到支持。
第二種意見認為,被告張某作為公司的股東、法定代表人,在承包合同到期後,仍有權管理公司的生產經營及公司的資產設備,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第三種意見認為,原被告訂立的承包合同到期後,雙方已各自按合同約定履行了自己的義務,權利義務關系已終止,被告作為承包人已喪失了對公司採石場的承包經營權,應停止對公司採石場的生產經營,並把其保管的公司資產設備證件交還給公司,到期後的承包收入也應計為公司的收入。但不是直接交給原告個人,原告潘某、楊某等起訴要求被告把屬於公司的資產及收入交給他們個人的請求,缺乏法律依據,應駁回訴訟請求。
[評析]
公司利益與股東利益是兩個不同的主體利益范疇,盡管對公司利益的每一次損害都會減損每個股東所持股份的價值,但公司作為獨立法人所享有的獨立人格使公司利益與股東個人利益之間不能畫等號。本案中,原告潘某、楊某、徐某等人就是混同了二者的利益,把本該屬於公司的利益當成股東自己的直接利益。本案的第一種意見也是認同原告的觀點,把兩者之間的利益畫了等號。
當然本案有個特殊性,那就是被告張某在身份上具有雙重性,他既是公司採石場的承包者,又是公司的股東法定代表人。作為前者,他可以在承包的期限內對公司的採石場進行生產經營;作為後者,他依照公司的章程有權管理公司的資產證件,有權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務。但他在承包期滿後就不能以承包者的身份進行生產了,否則他的行為就構成了對公司權益的一種侵害。第二種處理意見就是沒有釐清被告以什麼身份對公司進行管理。
被告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當他的管理行為已經對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時,公司的其他股東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這種訴訟在學理上稱為股東派生訴訟,這與股東直接訴訟的目的和結果都是不同的。股東派生訴訟的目的是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害,恢復公司所享有的權利,訴訟結果由公司承擔;股東直接訴訟的目的則是股東純為自己的利益而非公司利益,訴訟結果只能由股東自己承擔。在本案中,原告潘某、楊某、徐某把公司利益當作股東自己的利益,從而混淆了這兩種訴訟的概念。
綜上所述,第三種處理意見是正確的,應當駁回原告要求被告張某向他們交出公司資產、證件及合同到期後的承包費的訴訟請求。(作者:游盈忠 江西省萬年縣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法院報)
Ⅳ 關於股權和股東權益。
你好,第一個問題:股權和股東權益大致內涵和外延基本一致。第二個問題:從你的敘述和問題看,你可能混淆了公司與股東的概念。A公司是由股東出資組成的。當股東出資完成後,對公司享有股權。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從事經營活動,在此意義上講,公司與股東是獨立的。因此A公司承租樓房做酒店是公司的行為。A公司的股東可以把股權全部轉讓給其他個人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當然B公司也可以全部收購A公司的股權,就成為了A公司的股東。A公司就變成了B公司全資子公司。但是就租賃合同而言,承租方仍是A公司,並沒有變成B公司。也就是說租賃權仍屬於A公司。只是可能在B公司收購了A公司全部股東的股權後,掌握了A公司的控制權,可以控制A公司,可以委託自己中意的人員進行管理。
Ⅳ 股東權益包括什麼
你好,股東權益又稱凈資產,即所有者權益。是指公司總資產中扣除負債所餘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之和,代表了股東對企業的所有權,反映了股東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股東權益是一個很重要的財務指標,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資本。當股東權益小於零時,公司就陷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這時,公司的股東權益便消失殆盡。如果實施破產清算,股東將一無所得。相反,股東權益金額越大,該公司的實力就越雄厚。股東權益包括以下五部分: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計算的股本金。二是資本公積。包括股票發行溢價、法定財產重估增值、接受捐贈資產價值。三是盈餘公積,又分為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一10%提取。用於公司福利設施支出。五是未分配利潤,指公司留待以後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
2.計算股東權益
股東權益(即凈資產)=資產總額-負債總額
股東權益總額分為五大板塊:
一、股票本金,即按照股票的面值來對股票本金進行計算的一部分。
二、資本公積,即股票的法定的財產重新估計增值、發行的溢價、接受捐贈的財產總價值等幾部分。
三、盈餘公積,一般分為任意的盈餘公積與法定的盈餘公積兩部分。後者是為了應對企業日常經營中的風險,強制對企業稅後利潤額的10%進行提取;當法定的盈餘公積總計達到了注冊資本總額的50%時,便可不再進行提取。
四、法定公益金,即對企業所有稅後利潤額的5%-10%進行提取,主要被用於企業福利方面的支出。
五、未分配利潤,即企業留置以後分配處理的利潤額。
在企業總資產當中扣除了債務所剩下的部分,叫做股東權益,又被稱為凈資產。它作為一個非常重要的財務指標,能夠准確反映企業自有的資本。當總資產低於負債的總金額時,代表著企業陷入了資產不及債務的困境當中,股東權益自然而然的消失殆盡。與之相反,股東權益的金額數量越大,更加彰顯企業的雄厚實力。
Ⅵ 什麼是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所有者權益是所有者對企業資產的剩餘索取權,它是企業的資產扣除債權人權益後應由所有者享有的部分,既可反映所有者投入資本的保值增值情況,又體現了保護債權人權益的理念。
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其他綜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含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其他綜合收益、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構成。
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業的資本部分,它既包括構成企業注冊資本或者股本的金額,也包括投入資本超過注冊資本或股本部分的金額,即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這部分投入資本作為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反映。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會計准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
留存收益,是指企業從歷年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於企業的內部積累,包括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Ⅶ 股東權益與權益資本有什麼區別
1、
股東權益=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潤=資產總額-負債總額。
股東權益比率應當適中。如果權益比率過小,表明企業過度負債,容易削弱公司抵禦外部沖擊的能力;而權益比率過大,意味著企業沒有積極地利用財務杠桿作用來擴大經營規模。
2、你不明白「平均股東權益」,實際上就是一個平均收益,相當於公司資本總額與市場利率的乘積。
用凈利潤處以平均股東權益,不正好顯示出公司的運營同平均的市場水平相比是高於平均水平還是低於平均水平。
如果你用凈利潤除以股東權益,經濟意義不大,至多說明凈利潤對股東權益增長的貢獻率,卻反映不出凈資產的收益率是多少。
簡言之,平均股東權益就是一個市場利率與投資額的乘積,就是一個「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