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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達集團資產

發布時間:2021-05-30 06:46:15

『壹』 某企業需要投資100萬元目前企業的負債率為40%並打算保持這種資本結構現有盈利

第一題:D.100*40%是自己需要從盈餘中拿出來作為擴大再生產的資本的,60萬,然後剩下的70萬就可以發放股利了.
第二題:B.肯定選B呀,其他幾項都是根據盈餘狀況會有變化的.而B選項不論盈餘多少,都是固定的股利或者保持一定幅度的穩定增長,那樣就很可能出現盈餘為負數反而還要額外籌資支付股利的問題,現實中操作是很頭疼的問題哦.
第三題:A.
第四題:D.這個是公司法的規定.
第五題:資本公積是不允許用來分配股利的.選C

『貳』 你好! 我有一個這樣的問題:我現在想要入股一家公司,這個公司原來是兩個人出資成立的,注冊資本200萬。

樓主你好,
一、根據您提供的信息,這應該是有限責任公司,新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有具體法律規定,即: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大概流程是: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協議,變更備案申請,到工商局提交材料變更股東登記。
三、樓主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件上的簽字要本人親筆填寫,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授權委託書上要看好是不是委託人本人簽名,整個辦理過程中要保留好相關字據、文件就差不多了。至於樓主說的出資數額,要看公司盈利情況,您覺得值這個價錢就可以投資。
以上,僅供參考,希望對樓主有所幫助O(∩_∩)O~

『叄』 公司總資產一個億,請求上市,設計上市流程

需要分析企業的盈利狀況,還有行業的情況。現在最好的方向是新三板,盈利要求比較低,可以通過新三板轉板到創業板。
一、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條件
(一)對掛牌公司的要求
1、存續滿兩年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通常情況下,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應當佔到總收入的70%以上,主營業務利潤應當佔到利潤總額的70%以上,方能被認定為主營業務突出。公司應當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各種不利變化,公司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不存在重大依賴。
3、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健全,主要是指擬掛牌公司根據法律法規要求,設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建立相關制度及議事規則,「三會」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關議事規則的規定有效運行。公司運作規范主要指的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如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健全完備,並得到有效執行。
4、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及律師要通過對企業全面的盡職調查,確定公司自成立以來歷次股權轉讓和股份發行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5、取得主管部門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中關村注冊登記的企業應取得中關村管委會的試點資格確認函,其他被納入代辦股份轉讓試點的國家級高新區范圍內的企業須取得相應主管部門的試點資格確認函。
(二)對主辦券商的要求
證券公司從事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業務,應取得證券業協會授予的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目前,全國共有29家券商取得了主辦券商業務資格。
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和內核,認真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應針對每家擬推薦的公司設立專門項目小組,負責開展盡職調查,製作掛牌轉讓備案文件,督促掛牌公司進行真實、准確、完整的信息披露等工作。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並對下述事項發表審核意見:項目小組是否已按照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對擬推薦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該公司擬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規則的要求;是否同意推薦該公司掛牌。
(三)對備案文件的要求
主辦券商同意推薦公司掛牌的,應當向證券業協會報送有關備案文件,主辦券商應承諾有充分理由確信備案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備案文件應包括兩個部分,即要求披露的文件和不要求披露的文件:
1、 要求披露的文件
具體包括:《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及其附錄(《公司章程》、《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試點資格確認函》)和《推薦報告》。
2、 不要求披露的文件
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股份報價轉讓的申請文件,具體包括:公司及其股東對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承諾書、公司向主辦券商申請股份報價轉讓的文件、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有關股份報價轉讓的決議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處理有關事宜的決議、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股東名冊及股東身份證明文件、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及其持股情況、主辦券商和公司簽訂的推薦掛牌協議。另一類是主辦券商及其他中介機構的內部文件、確認函及資質證明等文件,具體包括: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報告及工作底稿、內核工作底稿、內核會議記錄及內核專員對內核會議落實情況的補充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推薦備案內部核查表、主辦券商自律說明書;公司全體董事、主辦券商及相關中介機構對備案文件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的承諾書;相關中介機構對納入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由其出具的專業報告或意見無異議的函;主辦券商業務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及所在機構的執業證書復印件;主辦券商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電子文件與書面文件保持一致的聲明。
(四)對信息披露的要求
1、基本要求
掛牌公司及其董事和信息披露相關責任人應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推薦主辦券商負責指導和督促所推薦掛牌公司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其信息披露文件進行形式審查。公司股份掛牌轉讓前,至少應當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股份掛牌轉讓後,至少應當披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另外,鼓勵掛牌公司參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標准,自願進行更為充分的信息披露。
2、掛牌前的信息披露
掛牌報價轉讓前,掛牌公司應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及其附錄。推薦主辦券商應在掛牌公司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同時披露推薦報告。
3、持續信息披露
(1)年度報告。掛牌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掛牌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半年度報告。掛牌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的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擬在下半年進行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彌補虧損的;擬在下半年進行定向增資的;中國證券業協會認為應當審計的其他情形。
(3)掛牌公司可在每個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自願編制並披露季度報告,但掛牌公司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4)臨時報告。掛牌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報價日內向推薦主辦券商報告並披露: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合並、分立、解散及破產;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重大資產重組;重大關聯交易;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董事長或總經理發生變動;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涉及公司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推薦主辦券商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此外,掛牌公司有限售期的股份解除轉讓限制前一報價日,掛牌公司應發布股份解除轉讓限制的公告。
二、新三板掛牌上市的程序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過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盡職調查階段
在此階段,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進駐擬掛牌企業,對企業進行初步的盡職調查後,討論、確定重大財務、法律等問題的解決方案、股份公司設立前的改制重組方案及股份公司設立方案,確定掛牌工作時間表。
主辦券商及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制度,對擬掛牌企業的財務狀況、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及合法合規事項進行詳細的盡職調查,並在盡職調查完成後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對下列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情況及持股數量;公司的獨立性;公司治理情況;公司規范經營情況;公司的法律風險;公司的財務風險;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
(二)改制重組階段
企業改制重組是掛牌上市的關鍵環節,改制重組是否規范直接決定了企業能否在新三板成功掛牌。企業改制重組涉及管理、財務、法律等諸多問題,需要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共同參與方能圓滿完成。
公司在改制重組過程中應遵循以下五個基本原則:形成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目標,合理配置存量資源;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避免同業競爭,規范關聯交易;產權關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礙;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礎,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的規范運作。具體而言,此階段主要工作有:
1、進行股權融資
擬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多數為規模較小,處於成長期的高科技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等債權融資方式,獲得企業發展亟需的資金往往較為困難,股權融資成為企業解決資金瓶頸、實現快速發展的必然選擇。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後,不僅知名度和信譽得到提升,而且股權的流通性增強,這些都為企業在掛牌前引入戰略投資者創造了機遇,有利於解決困擾擬掛牌企業發展的資金問題。
2、通過股權結構調整、業務重組及組織架構整合,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規范關聯交易,解決同業競爭。
3、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並保證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形成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4、設立股份公司
擬掛牌企業多為有限責任公司,只有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為了盡快實現掛牌上市,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時的經營業績連續計算問題成為關鍵,即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存續期滿兩年方可在新三板掛牌轉讓。折股依據是「賬面凈資產值」而非經評估後的凈資產,而且整體變更時不能增加股本和引入新股東,否則公司存續期間不能連續計算。
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大致程序如下:(1)發起人簽署《發起人協議》,約定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方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項;(2)先後召開董事會會議及股東會會議,做出全體董事或股東一致同意按《發起人協議》的約定將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決議;(3)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評估及驗資;(4)召開股份公司創立大會,審議通過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的議案,審議通過《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選舉股份公司首屆董事會及首屆監事會的成員,審議通過關於授權股份公司董事會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有關事宜的決議;(5)辦理工商登記,領取股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涉及國有資產及外商投資的,須事先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三)推薦掛牌階段
各中介機構應當出具《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案材料,擬掛牌企業應當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試點資格確認函。
主辦券商內核機構召開內核會議,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核並形成內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證券業協會推薦公司掛牌,決定推薦的,出具推薦報告,並向證券業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協會收到備案文件後,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備案文件是否齊備;主辦券商是否已按照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對所推薦的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該公司擬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規則的要求;主辦券商對備案文件是否履行了內核程序。協會對備案材料審查無異議,自受理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向推薦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四)股份掛牌前准備階段
公司股份正式掛牌前,應當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辦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記。投資者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應當託管在主辦券商處。初始登記的股份,託管在推薦主辦券商處。主辦券商應將其所託管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存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掛牌報價轉讓前,掛牌公司應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及其附件(包括《公司章程》、《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試點資格確認函》),推薦主辦券商應在掛牌公司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同時披露推薦報告。
(五)股份上市交易
1、投資者范圍
新三板市場的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和掛牌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具體包括:機構投資者(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2、交易方式
新三板市場交易以「股」為單位,每筆委託股份數量應為3 萬股以上。不足3 萬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3、交易限制
為了穩定市場,新三板規則對掛牌公司的股份轉讓做了一些限制性的規定: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進入代辦系統轉讓,每批進入的數量均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進入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進行過轉讓的,該股份的管理適用前條的規定。
(2)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掛牌公司進行過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非貨幣財產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二十四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
(3)因司法裁決、繼承等原因導致有限售期的股份發生轉移的,後續持有人仍需遵守前述規定。
(4)掛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轉讓限制

『肆』 尋求一家上市公司近10年資產結構變遷歷程並分析

一、現行資本結構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各種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通常用資產負債率來衡量。企業資本結構是由企業採用的各種籌資方式籌集資本而形成的,是企業籌資結構的核心問題。

(一)概況
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88年6月,其源頭國營長虹機器廠創業於1958年,在當時是我國研製生產軍用、民用雷達的重要基地。長虹於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研製和生產電視機,1992年開始進行規范化股份制改組。1994年,長虹股票(A股代碼:600839)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其主營業務涵蓋:視頻,空調,視聽,電池,器件,通訊,小家電及可視系統等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
以下的圖表是四川長虹上市來歷年的資本結構情況:
會計年度 資產 負債 資產負債率
1994 3,349,807,251.65 1,642,534,100.00 52.78%
1995 6,413,782,013.09 3,361,600,982.13 52.41%
1996 11,054,308,626.42 6,610,208,887.23 57.28%
1997 16,784,895,593.00 7,811,278,520.00 46.54%
1998 18,561,892,831.00 7,874,886,463.00 42.46%
1999 16,756,798,744.00 3,857,073,679.00 23.04%
2000 16,162,976,316.00 3,510,866,167.00 21.77%
2001 17,611,190,481.60 4,876,743,311.73 27.71%
2002 18,653,868,397.80 5,727,621,896.11 30.71%
2003 21,338,363,225.34 8,170,329,852.55 38.20%
2004 15,649,029,806.38 6,064,191,932.36 38.75%

從上圖中可以得到,最優資本結構的點大致位於資產負債率在50%的情況下,這時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為9.81%。
在計算最優資本結構時,可以先進行定性分析,大體劃分出最優資本結構的區間,再進行估計,計算出最優解,這樣能保證資本結構計算的適當性。例如可以結合如生命周期等其他的一些分析思路。分析長虹主要產品所屬的領域,其已邁入了成熟期,如果不大規模轉型轉產,公司的成長性已不大。當成長性和風險性降低時,長虹應更多地考慮利用外部負債進行融資。

(二)資本結構優化的政策分析及融資方案安排

實際負債率與最優負債率差別很大的公司有幾個選擇。第一,它必須決定是轉向最優比率還是保持現狀。第二,一旦做出了轉向最優負債率的決策後,公司必須在快速改變財務杠桿系數和小心謹慎地轉變之間做出選擇。這一決策也會受到諸如缺乏耐心的股東或有關的債券評級機構等外部因素的壓力所左右。第三,如果公司決定逐漸轉向最優負債率,它必須決定是用新的融資來承接新項目,還是改變現有項目的融資組合。
迅速調整的優點是,公司可立刻享受到最優財務杠桿所帶來的好處,這包括資本成本降低和公司價值的升高。突然改變財務杠桿率的缺點是它改變了經理人在公司內決策的方式和環境。如果公司的最優負債率被錯誤地估計,那麼突然的變化會增加公司的風險,導致公司不得不掉頭重新改變其財務決策。
對於長虹而言,其財務杠桿與同行業公司相比較低。它是迅速還是逐步增加其負債率以達到最優水平取決於一系列因素:
1. 最優資本結構估算的可信度。估算中的干擾越大,公司選擇逐步轉向最優水平的可能性就越大。
2. 同類公司的可比性。當公司的最優負債率與同類公司大相徑庭時,該公司就越不可能選擇快速地轉向最優水平,因為分析家們和評信機構或許對這種轉變不看好。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長虹的資產負債率與行業平均水平相差在10到20個百分點之間,從2000年開始,長虹逐漸開始增加其負債比例,拉近與行業水平的差距。
3. 被收購的可能性。對購並中目標公司的特徵的實證研究指出,財務杠桿率過低的公司比財務杠桿率過高的公司被購並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在許多情況下,購並活動至少部分是用目標公司未用的舉債能力來進行融資的。因此,有額外舉債能力但推遲增加債務的公司就冒了被收購的風險。這種風險越大,公司越可能選擇快速承擔另外的債務。
4. 對融資緩沖的需求。長虹可能出於保持現有項目的運作正常或承接新項目的考慮,需要保持融資緩沖來應付未來不可預期的資金需求。這也許也成為其與銀行、政府交涉談判的籌碼。故而長虹不太可能快速用完他們多餘的舉債能力,以及快速向最優負債率水平轉變,而選擇漸變的過程。
基於上面的分析,長虹應逐漸的調整其資本結構,向最優資本結構靠近。

三、從長虹看我國上市公司的融資特點

長虹的融資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這也是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的共同特點:
1.與外部融資相比較,管理者似乎更傾向於使用保留盈餘,長虹也是如此,由於:
⑴與證券不同,保留盈餘沒有發行費用
與股票和債券發行不同,使用保留盈餘進行投資不須花費發行費用,因此也就比股票發行便宜。發行費用絕大多數都是固定的,所以企業股票和債券的發行量越大,平均發行費用就越小。發行規模相同時,權益融資比負債融資費用高。
⑵企業不需要提供大量證實企業獲利能力的信息
企業在發行股票和債券時必須要這樣做。不提供信息是出於避免競爭對手獲得有價值的信息的需要,但這一做法通常不能被股東接受,他們往往認為這是企業不提供有價值信息的借口。所以企業在進行外部融資時往往會陷入這種進退兩難的困境。提供信息應該可以增加企業價值,但如果競爭對手攫取這些信息的益處也會損害企業利益。
2.長虹有明顯的權益融資偏好,分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我國市場環境的因素外,從長虹自身的角度來看:
⑴現金流量的不足,有利潤無現金。
長虹帳上巨額的應收帳款,反映了大量的利潤並未轉為現金的流入。長虹幾乎每年年中都要經歷現金短缺的尷尬,僅是靠高額的銀行短貸渡過難關。由於負債融資存在按期支付本息的付現約束,自然權益融資更受長虹的青睞。
⑵代理成本。
在融資決策時由於負債融資需要按期支付本息,減少了管理層可支配的自由現金流,因此會對其產生約束。故管理層轉而偏好權益融資。
⑶國有股大股東亦傾向於股權融資。
不僅上市公司經理人偏好股權融資,國有股股東亦樂衷於此。在我國資本市場,股權結構復雜,存在著「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利」的問題。流通股股東高市價購買,而非流通股的轉讓卻是以每股凈資產為定價基礎。由於我國股票市場中市盈率極高,這就使得參照流通股價格定價的配股和增發的要比非流通股的持股價格溢價許多,因此股權融資所帶來的每股資產收益增長利益遠大於由股權稀釋所導致的每股權益損失。在此情況下,國有大股自然傾向於股權融資,通過配股或增發以迅速提高每股凈資產。
另外,在1997年大股東可以放棄配股權,如長虹在1995年的轉配股方案:社會公眾股東還可以按10:7.41比例 受讓法人股東轉讓的配股權,並且收取法人股配股權轉讓費0.2元/股。這樣相當於股權融資的絕大部分現金資產是由流通股股東所貢獻的,大股東則分文未出,坐享每股凈資產增值的好處,並無償佔用流通股的溢價部分。
當然這一問題將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實施得到逐步解決。
⑷對配股資金的募集和使用缺乏有效監督。
長虹配股募集的大量資金真正投入了哪些項目,這些項目的回報和經營狀況如何,缺乏適當的信息披露。在缺乏監督和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資金流向成為了一筆糊塗帳,募集資金增加了管理層的自由現金流量,自然為管理層所偏愛,但卻可能導致公司極高的代理成本。

『伍』 集團公司與母公司區別

集團公司與母公司主要在控制方式以及所處地位上有區別,集團公司與母公司區別如下:
控制方式不一樣:
母公司是通過擁有一定數量的股權,或通過契約方式能夠實際上控制另一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公司。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所處地位的不同:
母公司(子公司)是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集團公司是企業法人聯合體,母公司是企業集團的組長成員,為了對較多的具有獨立法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機構進行全面管理而籌建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以期達到集團統一管控的管理要求。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拓展資料:
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系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
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母公司:是在國際商務中指以母國為基地,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對海外經濟實體進行有效控制的總公司。大多數跨國公司的母公司為一個國家的資本所建立,但在少數情況下也可能由兩個或更多國家的資本聯合建立。母公司作為整個跨國公司的決策中心,是在母國政府機構登記注冊的法人組織,負責組織和管理跨國公司在海內外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
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陸』 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是做什麼的

一般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范圍為: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受託資產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資產的重組、並購及項目融資;財務顧問;委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國內貿易;投資興辦實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6)由達集團資產擴展閱讀:
具體經營范圍:

(一)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二)追償本外幣債務;

(三)對所收購本外幣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四)本外幣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五)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六)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

(七)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九)根據市場原則,商業化收購、管理和處置境內金融機

構的不良資產;

(十)接受委託,從事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機構關閉清算業務;接受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國有銀行的委託,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接受其他金融機構、企業的委託,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

(十一)運用現金資本金對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業化收購不良貸款的抵債實物資產進行必要投資;

(十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柒』 請問注冊資本10萬與100萬,究竟在財務或法律上有多大的區別

注冊資金是一間公司登記時的資金額,在法律上只要達到最低額就可以注冊,所以在法律上只在意有沒有達到最低額,就是今年初通過的公司法規定的3萬元。而責任承擔就是各公司股東按出資的份額承擔。

當然,在財務上,出資額的多寡一定程度上反應了公司責任承擔的能力。

『捌』 中國煙草總公司和沙特阿美都上市了,誰的市值會更高

中國煙草公司市值更高。中國煙草總公司成立於1982年,主要負責中國煙草生產、供應、銷售、進出口業務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統一管理。中國煙草基本上屬於壟斷地位。它有許多子公司和許多品牌。

目前,沙特阿美是世界上最大的企業巨頭之一。在2019年500強企業中,沙特阿美以3559.05億美元的營業收入位居全球第六,實現利潤1109.74億美元(約7600億人民幣)。其利潤在全球500強企業中排名第一,幾乎是第二名蘋果的兩倍。如果僅僅從利潤的角度來看,雖然中國煙草的利稅較多,但其凈利潤遠低於沙特阿美,因此其市值也應該遠低於阿美。

『玖』 談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幾個問題

一、資產重組對上市公司資產評估的影響
上市公司進行資產評估之前,首先應該進行資產重組。資產重組的目的,一方面是塑造企業,建立企業完善的經營機制;另一方面,我國企業股票發行採用「總額確定、限報家數」的方式,單個企業發行股票實行額度控制。因此,按照上市標準的要求,需對諸如企業經濟效益、資產規模等進行重組。重組必然引起資產范圍、規模、數量、質量、資產結構、資產負債結構以及經營效益的變化,直接影響資產評估工作。如果不了解和掌握資產重組方案,就難以做好資產評估工作,或者是,即使完成了評估工作,還要重新返工調整,影響資產評估工作的效率。資產重組通常是由證券商、咨詢公司從事的,不是資產評估人員的事情,大資產評估人員必須參與資產重組方案的設計。
資產重組對資產評估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在資產評估時應予以重視。
1、資產范圍的變化。企業中的資產包括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按其發揮效能情況,可以分為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通常,進行資產重組時,往往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無效資產,有時也會剝離一部分經營性資產,但剝離的經營性資產應以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為前提,否則會影響企業的獲利能力,影響對企業收益的預測。
2、資產負債結構的變化。根據對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要求,其資產負債率應不超過70%,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達到這一水平較困難,需要通過資產重組解決。重組方案會影響到企業資產負債結構,不僅影響企業獲利能力,還會影響企業場債能力,這在風險預測時需加以注意。
3、收益水平的變化。上市公司經資產重組後,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會超過10%,這種效果不僅通過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和無效資產減少資產總額獲得,而且非經營性資產減少使得收益計算中的折舊費減少,從而增加收益獲得。所有這些,均作為在企業評估市對未來收益預測的基礎。資產重組方案中,對於土地使用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出於種種原因(如資產收益率的原因),一般採用租賃方式和許可使用方式,單項資產評估時仍需對這些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只是這些評估價值不計入企業整體價值中作為折股依據,但要評估出土地使用權租金標准和商標權等許可使用費標准,作為企業簽訂租賃或許可使用合同的依據。採用收益現值法對未來收益預測時,在管理費用中增加這些租金和許可使用費,相應減少收益,這在評估中應加以注意。
4、經重組後的股份制企業已具備了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經濟實體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採用成本加和法與採用收益現值法得到的評估值會有差異,是正常現象。如果收益現值法確定的整體企業評估值大於成本加和法確定的整體企業評估值,其差額部分應是商譽。通常,商譽是不作為折股依據的,但商譽的存在會對企業股票的溢價發行等有一定的影響。現在行業管理文件要求是以收益現值法驗證成本加和法的結果,因此,當兩者結果有差異時,評估者不應解釋二者差異不應該出現或者差異數額較小的原因,而應該闡明這種差異是企業商譽的理由。
另外,作為資產評估的對象,是否應包括流動資產,這是爭議較大的問題。就其本身來說,流動資產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評估流動資產並不困難,但很麻煩。這種麻煩主要體現在:一是流動資產種類多,主要包括實物形態流動資產、債權類流動資產和貨幣類流動資產;二是流動資產范圍難以界定,不同類型企業中流動資產的表現形態是不一樣的。除我國以外,國外對流動資產一般不評估。我國從企業全部資產的完整性考慮,也把它納入評估的范圍。筆者認為,流動資產不應作為評估對象。整體企業評估時,涉及到流動資產,可以其審計數作為價值依據。這樣做的理由是,流動資產期限短,變現能力強,價值變化不大;如果評估流動資產,勢必會引起企業中各項資產結構的變化,特別是流動資產中的費用項目與負債、企業損益等有著密切關系,處理不好,影響比較大。需要強調的是,不管是否把流動資產作為評估對象,在上市公司整體評估時,對流動資產的狀況都必須予以考慮。因為流動資產越多,償債能力越強;而流動資產扣減流動負債是公司的營運資金,它對公司的運營能力、盈利能力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有這些,均會影響公司整體評估價值。
二、上市公司資產評估與資產處置
資產評估與資產處置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資產評估前的資產處置方案,會影響評估范圍、過程和結果,資產評估後的資產處置是依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的。資產評估人員可以對資產處置方式或可能產生的後果發表意見,但不能直接進行資產處置。同樣的,資產評估人員不能以資產處置為由,反向推算評估結果。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的20%(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企業中的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其賬面價值是根據會計制度計價的,一般數額較低。但工業產權及非專利技術等具有投入和產出的弱對應性特點,一些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在生產經營中發揮出巨大的潛能,評估時表現出很高的價值,如果直接作價入股,有時會超過其注冊資本比例的規定。這時,評估人員的責任是客觀真實的評估這些資產的價值,而不是為達到這個比例而調高或降低資產評估價值。至於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如何處置,是採用作價入股形式、還是簽訂租賃合同形式,均是資產處置的內容。
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必需的資產。資產重組時根據剝離資產應按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原則,上述資產一般不能剝離。但由於收益率水平限制、上市額度的限制、注冊資本出資比例的限制等,上述資產往往採取租賃的方式或許可使用的方式。這種情況下,凡是這類資產均要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簽訂租賃合同或許可使用合同的依據。現實生活中,有的上市公司採用定額租金等簽訂租賃合同,使評估的租金價值形同虛設,可有可無,顯然是錯誤的,亟待糾正。因為這樣做的後果,一是定額租金缺乏客觀依據,二是極有可能損害公司上市後的社會股民權益。
資產評估結果如何利用,這也是理論和實踐上探討的熱點問題。需要說明的是,資產評估的利用不應影響資產評估結果,它是資產評估以外的事情,盡管緣起於資產評估,但與資產評估過程並無必然聯系。1990年,南華早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時,聘請了一家澳洲的評估公司為其商標做評估。評估值是40.5億港元。因為當時香港的稅例是容許一家公司在購買了一項無形資產(包括商標權和專利權)之後,其購買價是可以由購買該項無形資產的財政年度開始作為一項經營開支從稅前盈利扣除,公司從此可以享受稅務優惠。該公司股東溢利按所得稅率16.5%計算,增加了6.68億港元。這個案例吸引了其他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效法,香港的稅務局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終於在1991年4月將這項稅務條例修改。新的稅務條例仍然允許企業向獨立第三者購買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兩項無形資產的開支可以從稅前盈利扣除,但是商標權則不可以。雖然稅例已經改變,但一些公司在籌備上市時仍然將其擁有的商標權做出估值以吸引投資者購買他們的股票。上述案例一方面說明了資產評估結果與結果利用的區別,另一方面,對於如何對待和利用資產評估結果提供了有效思路。
三、成本加和法應用的現實性和局限性
上市公司整體評估通常採用成本加和法進行,它是指將構成公司的各項資產進行單項評估,然後將各單項資產評估值匯總,確定公司價值的方法,成本加和法不是重置成本法,它只是單項資產評估匯總過程的簡稱。上市公司(包括各種類型的整體企業)評估一般不以收益現值法評估結果為准,而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結果,其原因主要在於:
1、企業資產盤子大,非經營性資產佔有相當比重。長時期以來,我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承擔了大量的社會性事務,存在著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再加上體制性因素,企業中的無效資產得不到及時處理。這些資產在企業中並不能帶來收益,這與作為市場經濟主體以追求盈利目標不相適應。因此,採用收益現值法進行評估,即使日常中人們認為較好的企業,收益現值法評估出的企業整體價值也會低於各項資產單項評估匯總後的企業價值,不能客觀的反映出企業資產價值量。
2、企業效益低下,採用收益現值法缺乏市場基礎。企業效益低是長時期困擾我國經濟的一項難題。企業效益低既有管理問題,也有體制原因。如上所述,企業中的大量非經營性資產不創造價值,但非經營性資產的折舊直接抵減企業利潤,造成企業資產收益率偏低;另外,缺乏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機制,使大量效益低、虧損大甚至是資不抵債的企業的以存在和發展,資產收益率甚至低於銀行存款利率,在此情況下,如採用收益現值法評估,折現率或資本化率的估算不只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可以說是一個解不開的難題。
3、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企業價值,便於企業評估後的帳務處理。資產評估結果是企業帳務處理的依據,而會計帳務處理是分別按每一類、每一項資產進行的。成本加和法是分別單項資產評估匯總的方法,因而有利於評估後的帳務處理。
但是,採用成本加和法評估整體企業價值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因為成本加和法是從投入角度,即從構建資產的角度,而沒有考慮資產的實際效能和企業運行效率。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其效益好壞,同類型企業中,只要原始投資額相同,則其評估值趨向一致。而且,效益差的企業的評估值還會高於效益高的企業的評估值,因為效益差的企業的資產可能是不滿負荷運轉甚至是不使用,其損耗低,成新率高。此外,採用成本加和法確定的企業評估值,只包含了有形資產和可確指無形資產價值,而不可確指無形資產——商譽,卻無法體現和反映出來。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目前的行業文件規定,企業整體評估應採用成本加和法,並採用收益現值法進行驗證,這是目前階段現實性的選擇。成本加和法的局限性,在評估企業整體價值時,特別是企業發生投資行為時,不利於客觀反映企業價值,從企業效益角度反映企業價值才是較好選擇。如前所述,上市公司在評估之前,均需經過資產重組,對非經營性資產、無效資產進行剝離,目的在於塑造真正以追求盈利為目的的市場經濟主體。從經濟效益角度來說,申請上市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政策規定其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10%,所有這些,都為採用收益現指法提供了市場條件。然而,對於單個企業來說,似乎已具備了從企業角度採用收益現值法的條件,但從整個社會來說,企業正處於轉軌改制時期,各類體制的企業並存,社會平均收益率尚未形成,經過重組的企業和未經過重組的企業、未改制企業和已改制企業缺乏可比性,尚難確定真實有效的折現率和資本化率,因此,採用收益現指法驗證成本加和法的評估結果,既可以體現對企業整體價值評估的理論導向,又可以解決當前的現實問題。可以預計,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從企業效益角度評估企業價值的思路和方法,會在不久的將來得以實現。

『拾』 國內各大銀行總資產排行

截至2010年11月18日
1.工商銀行134178億元
2.建設銀行105790億元
3.農業銀行101171億元
4.中國銀行101024億元
5.交通銀行38027億元
6.招商銀行23596億元
7.浦發銀行19757億元
8.中信銀行19476億元
9.興業銀行18103億元
10.民生銀行17643億元
11.光大銀行14910億元
12.華夏銀行10108億元
13.北京銀行6898億元
14.深發展6751億元
15.寧波銀行2350億元
16.南京銀行198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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