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股份 > 公開股份轉讓

公開股份轉讓

發布時間:2021-06-06 14:56:26

Ⅰ xxx:關於公司股票將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是什麼意思是在炒股,還是賣公司還是公司上市

全不是。首先我們國家很多公司都是股份制的,但是只有一部分公司的股票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俗稱公司上市),這部分公司都是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的。除此之外一部分股份公司因公司人員數量或財務或營業收入等原因不符合上市條件,與此同時又有股份轉讓需求,於是國家為此專門開設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給有轉讓需求的出售者使用。簡單來說差不多就這樣(詳細說明要打太多字了,自己尋找答案吧 T-T )

Ⅱ 股份轉讓要交稅嗎

股權的轉讓是在公司經常發生的,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盡到了出資義務之後依法成為公司的股東,可以對自己享有的股權進行轉讓。那麼關於股權轉讓受讓方稅收的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轉讓股權涉及到三種稅收,印花稅,個人所得稅,還有一個是企業的所得稅。受讓方稅收主要有三種: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1、印花稅股權轉讓要簽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而法規規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雙方徵收的,雙方都需要繳印花稅;2、增值稅實務中,最常見的股權轉讓是個人或企業作為持股主體,轉讓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業(公司與合夥企業)的股權。3、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的稅收中,增值稅針對上市公司,印花稅是小頭。3、個人所得稅上述3、4種情況的持股主體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Ⅲ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這里的公開發行股份,是指公司上市的過程中的那次公開發行股份。上市過程中要向社會公眾發行不超過10%或25%的新股。在這次發行之前公司已經存在的股份,上市後一年內不得轉讓。
發起設立不是公開發行股份,所有股份是全體發起人自己認購的。募集設立分定向募集和公開募集,定向募集的也不叫公開發行股份,公開募集設立的情況在實踐中幾乎不存在。而且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過程,在設立之前是沒有股份一說的,所以不會存在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前就已經存在的股份這種東西……

Ⅳ 非公眾公司不能公開發行和轉讓股份,那這個股份能不能到產權交易所進行公開轉讓

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公開發行、轉讓。
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大會同意後,由轉讓股東自行找人受讓人或者內部轉讓。

Ⅳ 股份股權轉讓是真轉讓嗎

如果真的轉讓了,就是真的轉讓了啊。

一、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股權轉讓種類

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於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並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是指以股票為載體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有的國家的法規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為規避此項法律規定,發起人與他人簽署於附期間的公司設立1年之後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與他人簽署附期限的股權轉讓協議,即屬於預期股權轉讓。

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與公司非參與的股權轉讓

公司參與股權轉讓,表明股權轉讓事宜已獲得公司的認可,因而可以視為股東資格的名義更換但已實質獲得了公司的認同,這是公司參與股權轉讓最為積極的意義。但同時還提醒大家,中國諸多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現象中,未經股權轉讓各方邀請或者未經股權享有人授權公司代理的情形時有發生。

有償股權轉讓與無償股權轉讓

有償股權轉讓無疑應屬於股權轉讓的主流形態。但無償的股權轉讓同樣是股東行使股權處分的一種方式。股東完全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股東的繼承人也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股東的股權。在實踐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東單方以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的,受贈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棄的意思表示,受贈人接受股權贈與,股權發生轉讓;受贈人放棄股權贈與,股權未發生轉讓。

三、股權轉讓細節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應當禁止的股權轉讓行為

《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四、股權轉讓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股權轉讓後及時辦理股權變更

1、 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望採納!

Ⅵ 什麼是股權的公開掛牌轉讓

股權公開掛牌轉讓是指股權託管交易機構按照經批准掛牌轉讓辦法或和規則,在已辦理股權登記託管的公司中,受股東委託,按照掛牌轉讓的條件,履行申請、審核、批准等程序,推薦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利用產(股)權交易網路系統進行公開披露信息、交易、結算的股權轉讓過程。

Ⅶ 公開掛牌轉讓股權法律風險有哪些

一、主體不適格的法律風險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對股權轉讓的主體進行了相關的規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和部分的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因此,對於股東的主體問題,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股東資格喪失的法律風險
如果出讓方不具備股東資格,則該股權轉讓就失去了意義。因此,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前需做好詳細的盡職調查,確認出讓方的股東資格,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在對股東資格進行審查時,受讓方需要查看多種證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東名冊、注冊登記等;其次,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有關股權信託或代為持有的協議等也可證明股東的主體資格。
2、轉讓主體資格限制中的法律風險
關於轉讓主體資格的限制,公司法賦予了公司高度的意思自治權,因此,有限公司可能會通過公司章程的規定來限制股東將自身的股權進行轉讓,除非章程本身就已經違背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我國的法律法規承認公司章程的效力。因此,對於受讓方而言,除了需要注意該股東確實是該股權的權利人時,還需要對該公司的章程進行了解,以了解該公司章程是否有相關限制約定。
3、隱名股東轉讓股權的法律風險
在股權轉讓時還需注意以下幾類主體在轉讓時將會受到相關法律的限制:
1、我國的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
2、國家禁止或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的公司股權,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轉讓。
3、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得成為公司股東。
二、股權瑕疵的法律風險
股權是受讓方在股權轉讓中的的核心目的,為了確保受讓人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其自身的權益,則需要對該股權進行盡職調查,以確認以只有不存在任何的權利瑕疵。股權瑕疵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股東未出資;股東出資不足;股東抽逃出資;股權被設定了相關擔保;股權為該股東與第三人共有;股權被採取司法強制措施等情形,這些瑕疵都將影響轉讓股權的質量和價值,進而將會影響受讓方是否將繼續受讓該股權。
三、股權變更的法律風險
我國《公司法》第33條規定:「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即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並不必然導致受讓人成為為股東,即受讓人在簽訂了有效的股權轉讓協議後仍然不能馬上就享有股東的權利,而是在股東變更後開始享受股東權利。在實踐中,有的出讓人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後不配合受讓人進行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使得受讓人的相關權益遭到損害。在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要約定好股東變更的時間節點及相應的違約責任;加大其違約成本,督促出讓方能夠按時辦理手續。
四、股權轉讓合同簽訂時的風險
在進行股權轉讓時,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未經上述程序而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會因程序的瑕疵被認定為無效或撤銷。受讓方可以在受讓目標公司的股份時要求目標公司召開股東會,做出同意出讓方股東出賣其股份的《股東會決議》。
其次,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簽約雙方也可就合同的生效附加條件。若合同不生效則合同相關條款對雙方均不具有約束力,則轉讓方及出讓方均無法保證自身的權利,且在出現法律糾紛後無法進行救濟。在股權轉讓中還要注意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約定的生效條件。只有在這些法定的或者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合同才生效,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才會產生。股權轉讓雙方需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祥光的生效條件,以減少相應的風險。

Ⅷ 股東公開轉讓股權詳細流程有哪些法律知識大全

股東公開轉讓股權詳細流程

一、經可行性研究,按照企業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股權轉讓書面決議(董事會決議或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轉讓標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二、企業轉讓方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並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如有其他股東);

三、經區國資辦審核並報區管委會批准(致使國有股東不再擁有控制地位)或區國資委核准,相應提供如下資料:(其中,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另行審批)

(一)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有關決議文件;

(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案,應包括:

1、轉讓標的企業國有產權的基本情況(包括受讓方的資質、商業信譽、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管理能力、資產規模等);

2、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的有關論證情況;

3、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經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

4、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包括拖欠職工債務的處理方案;

5、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收益處置方案;

6、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公告的主要內容。

其中轉讓企業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附送債權金融機構書面同意的相關債權債務協議、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的決議等。

(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四)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五)批准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轉讓方應當組織轉讓標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

五、轉讓方按規定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轉讓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資產損失的認定和核銷,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六、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按規定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國資監管部門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七、辦理產權交易委託手續。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轉讓方轉讓產權的委託書;

(二)表明轉讓方身份的有效證件(照);

(三)產權權屬的證明文件;

(四)權益人准予產權轉讓的有關文件;

(五)標的情況說明;

(六)需提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核准或備案的評估報告、審計報告;

(七)其他需要的材料。

八、信息公開掛牌。轉讓方將產權轉讓公告委託產權交易機構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轉讓方披露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二)轉讓標的企業的產權構成情況;

(三)產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准情況;

(四)轉讓標的企業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

(五)轉讓標的企業資產評估核准或者備案情況;

(六)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九、接受咨詢,組織交易。經公開徵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採取競價、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十、由產權交易機構主持,簽定產權轉讓合同;

十一、辦理產權交易鑒證及結算交割;轉讓的全部價款,受讓方應當按照產權轉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

十二、變更登記。轉讓和受讓雙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工商登記以及稅務、土地、房產等變更手續。

閱讀全文

與公開股份轉讓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杭又集團股價 瀏覽:549
香港接受境外匯款 瀏覽:463
金融公司新媒體運營 瀏覽:80
我國銀行理財公司 瀏覽:265
港股委託價格範圍 瀏覽:327
2008年6月美元匯率 瀏覽:299
招商基金高端理財 瀏覽:742
阿里巴巴最大股份是 瀏覽:312
武漢城市圈棉花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瀏覽:503
80年一分硬幣回收價格 瀏覽:744
郵儲紅色系列貴金屬 瀏覽:987
海航集團信託貸款 瀏覽:139
基金專業理財產品 瀏覽:962
淘寶優惠券傭金插件 瀏覽:811
郵政分公司金融崗位 瀏覽:592
優灝金融服務費 瀏覽:968
股轉協議股票 瀏覽:409
網上銀行理財產品論文 瀏覽:516
別人股票漲自己的股票不漲 瀏覽:315
以為杠桿培育新動力 瀏覽: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