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工商變更是利好嗎
單單看工商變更看不出來,有很多都是基本沒關系的,比如到期,改注冊地,注冊資本,名稱,法人。。。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股價得看主力和大盤環境。
⑵ 上市企業換了控股股東是利好嗎
一般來說,控股股東變更是因為資產在重組造成的。請說出具體公司名稱,給你看看再分析(可在本網頁「追問」中通過繼續提問說出具體公司)。
⑶ 股權轉讓是利好消息還是利空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的話,肯定是利空了,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⑷ 股權轉讓利好還是利空
存在很多種可能,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我國的非流通股市場過去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十分困難。按照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權轉讓清算中心才給過戶,不足5%的原則上無法過戶(交易所公關之後的地下通道不計)。
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股票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一)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資,轉嫁投資風險,那麼可能構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四)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不過缺錢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資金,增強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⑸ 上市公司變更實際控制人為政府是利好嗎
短期是利好,長期還要觀察。
為什麼說短期是利好呢?
因為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上市公司資金面難以為繼的危急狀態下,實際是賣身求活的不得已的辦法。
這種安排解決了公司的生存危機,所以是利好。
但是公司的控制權可能發生轉移,那麼,公司治理風格可能面臨轉換,公司的發展就存在新的變數,所以長期不確定,還需要觀察,不好提前下結論。
比如,光學組件製造商歐菲光,就遭遇了資金鏈危機,當地政府購買了公司大量股權,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但雙方有協議,政府不參與公司事務,股權購買行為只是借錢給公司,保全國有資金安全的方式。
近兩年來,股價崩潰的歐菲光平穩度過財務危機,股價重回上升通道,實現了公司和當地政府的雙贏。
其他上市公司的情況還要具體分析,一步步觀察,事先只能是希望會好起來,關鍵是新架構的經營舉措能否提升公司業績,能提升就是長期利好。
⑹ 上市公司更變大股東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東變更短期內是不利好的 很容易理解 股東變了 其他股民就會覺得公司存在問題 所以發生變動 因此會拋售股票造成 股價下跌 長期來看 會有新血液注入 對今後發展有利
⑺ 控股股東變成國資委是利好還是利空
三會一層是重要的治理機制,控股股東退出董事會一般來說不太有利於及時了解專公屬司經營管理信息並妥善作出決策部署,至於利好還是利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關鍵看公司的相關安排以及該控股股東有沒有委託他人行使表決權和管理權或其他妥善治理方式,不能一概而論,以該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
如果控股股東行使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和表決權時,如果違反法律規定和程序,那麼其他股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變更和確認股東大會決議無效。
如果控股股東通過的股東大會決議無效,但控股股東已經實施並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要求其賠償損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不行施權利,其他股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東賠償損失。
⑻ 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
整體上是利好。
短期是利好,長期是利空,是權宜之計。也就是企業債可以不還直接轉成新增發的股票了(限售股),這樣總股本變大,每股凈資產有一定稀釋。但是這部份限售股上市是有一定期限的。對企業來講當然是利好。
(8)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是利好還是利空擴展閱讀
(一)公司依法設立公司是股東的載體,股東權依賴於公司的存在。如果公司沒有依法登記注冊並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出資人當然不能具有股東資格,當然也不具備轉讓股權的資格。
(二)股東依法取得股東資格作為公司的股東,無論是原始出資人還是繼受獲得公司股份的受讓人,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股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