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將一個企業拆分為兩個企業,老企業是新成立的企業的全資股東,老企業原股東不變需要交稅嗎
你這不叫拆分,實際上就是重新投資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以自己的部分資產出資
在這個過程中直接涉及的是新成立的公司,實收資本要交印花稅,對於股東不需要直接交稅
2. 公司股東分開,原公司借務由現公司代償還,現公司怎麼賬務處理
表達的不很清楚,股東分開,公司如果注銷,走清算程序,如果公司主體不變,原公司借款需要公司承擔,只是股東之間怎麼算賬而已。
3. 有限公司資產分割後的股東權利
你說的概念完全不對。不評述你的想法,直接說說你該怎麼辦吧。
從嚴格意義的法律上說,有限責任公司不存在股東退出的問題,是股權轉讓,甲將自己的股權轉給乙。(這樣公司就剩乙一個股東。原來的公司法不允許公司只有一個股東,新公司法允許了。)但並不是乙必然拿出資產的一半,而是應先將公司總資產進行評估,確認公司凈資產,然後乙按比例支付甲的股權轉讓款。比如公司資產500萬元,甲佔20%股份,那麼乙給他100萬元就可以。但雙方協商後,乙就是願意拿250萬元來買這20%的股份,法律也不幹涉。但要注意的是,乙要從自己的兜里掏錢給甲,而不能拿公司的錢給甲,那是抽逃資金,決不允許!
雙方的這個手續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從工商登記核准之日,甲就與公司「無瓜葛」了。
注冊資金是不允許返回的,已包含在你公司的資產當中,計算在股權轉讓款的價值當中了。
4. 公司股東未能達成拆分協議,如何才能達成拆分
目前可以解決問題的途徑有:(1)內部協商機制:你與對方協商,或者由對方把股權轉讓給你後退出公司,或者由你把股權轉讓給他後退出公司;(2)如果公司已陷入僵局,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散公司。至於案件的審理期限和審理結果,目前尚難以判斷。如果有必要,可委託專業律師代為處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5. 對公司沒有能力的股東如何分開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做為公司股東,但必須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監護一起行使股東權利。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股東資格,現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均未對自然人股東資格作出明確規定,造成公司登記管理機關在進...
6. 兩股東成立有限公司,現想分成兩個公司,分出部分土地使用權成立一公司,請問如何操作,即合法又能合理避
新公司是現有公司的子公司還是另外注冊的公司,你所說的小股東會撤資嗎?如果是子公司的話你們的股份沒有分出去就沒必要分了,不過看你的這個情況應該不是子公司。我要是處理的話有兩種方案:第一,大股東收購小股東的股份,第二變更公司注冊信息,找律師事務所出個申請,把股權差分開,如果小股東撤資,原有公司變更為獨資企業,去工商換執照,再去重新辦理土地使用證吧,總之要先找律師事務所去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