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股東股權佔比多少,按公司法規定權力有
公司的股東持有不同比例的股權,那麼他享受的權利是不一樣的,我一般將持有67%以上的成為絕對控股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絕大數事項,都可以由控股股東說了算,那第二個我們成為持股50%以上,我們認為相對控股股東,也就是說公司的普通事項可以由持有51%以上的股東說了算,那麼還有一個,我們稱為1/3以上,也就是33.3%以上,也就是說這個股東擁有一票否決權,對於公司的重大事項。那麼他股東持有的比例不一樣,所以說,所以享受的權益是不一樣的。
㈡ 總投資210000,一共四個股份,大股東138000其餘的評論24000這三個小股東佔多少股份比例
大股東佔65.71%:138000÷210000×100%=65.71%
小股東各佔11.43%:24000÷210000×100%=11.43%
㈢ 有限公司股東占股份比例和債務承擔責任的關系
若公司無力還款,股東按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如下:
1、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廈門日上集團股東佔比擴展閱讀
一般情況下,股東的職務行為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為,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企業、公司承擔,股東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股東只是向本企業、公司承擔因自身過錯而產生的民事責任。但由於單位違法可能會受到雙重製裁,除了法人的單位責任外,股東作為主管人員也應當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公司債務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包括公司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采購件等等。公司債務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其轉讓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樣性的。
而股東的個人債務也就是私人債務,和公司沒什麼關系。
私人債務和公司債務區別:如果是公司債務,必須由公司進行償還,但是如果是私人債務,與公司無關,公司不用償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㈣ 廈門日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廈門日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08月01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投資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等。
法定代表人:吳子文
成立時間:1995-08-01
注冊資本:70114.5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50200200034996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地址:廈門市集美區杏林杏北路30號
㈤ 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的十大股東
截止日期 2013-3-31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1.廈門建發集團有限公司1,037,852,143 46.38
2.交通銀行-海富通精選證券投資基金63,344,074 2.83
3.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團體分紅-018L-FH001滬41,145,872 1.84
4.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傳統-普通保險產品29,230,687 1.31
5.全國社保基金一零一組合27,096,491 1.21
6.全國社保基金四零一組合25,435,568 1.14
7.交通銀行-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20,000,000 0.89
8.中國建設銀行-國泰金馬穩健回報證券投資基金18,964,706 0.85
9.南方基金公司-建行-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8,767,921 0.84
10.中國農業銀行-大成創新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18,333,718 0.82
㈥ 怎麼查詢本公司股東佔比
1、通過查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東的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2、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司系統查詢。登錄查詢系統之後,輸入公司名稱即可查詢公司工商登記信息。但是該系統只能查詢2014年3月之前公布的信息。之後,由於實施修訂過的《公司法》,不再強制要求公司必須公開出資比例,有的公司持股比例就不公布了。
3、通過公司的審計報告查詢。如果公司每年都進行審計的話,審計報告上會披露股東的持股比例。
(6)廈門日上集團股東佔比擴展閱讀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資格取得
一、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為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並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