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有什麼好處
(一)提高資本利潤率,以利於取得較高的股票發行價格,使上市公司獲得盡可能大的市值,這也是資產重組最主要的目的。
(二)避免同業競爭。要求避免的同業競爭是指上市公司與"關聯人士"之間,因從事同類生產經營業務而產生的競爭。所說的"關聯人士",香港聯交所的上市規則規定相當繁瑣,按照我國的有關規定,可以簡要理解為兩種情況:一是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母公司,屬於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士;二是上市公司母公司控制下的各個子公司,也屬於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士,如果該等關聯人士從事與上市公司同類的生產經營,則會產生利益上的沖突,會被管理部門認為不宜上市。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存在這種情況,必須通過資產重組進行處理,以求避免與關聯人士的同業競爭。
(三)減少關聯交易。按照香港聯交所和其他一些國家的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與關聯人士的交易為關聯交易。法律上並不禁止關聯交易,但規定超過一定數量的關聯交易必須披露,但是如果關聯交易比較繁瑣、復雜,披露起來就很困難,並會被認為是"不宜上市的關聯交易"。所以,通過資產重組,盡可能地減少關聯交易,把"不宜上市的關聯交易"轉為"不影響上市的關聯交易"。
(四)把不宜進人上市公司的資產分離出來,這是在我國目前情況下,資產重組要達到的一個特殊目的。
Ⅱ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資產注入之間有何區別
1.什麼是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是指通過不同的法人主體的法人財產權、出資人所有權及債權人債權進行符合資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調整和改變,對實物資本、無形資本等資本的重新組合。通過對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可以實現盤活存量資源、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國民經濟布局,優化股權結構、完善內部治理機制,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等宏觀經濟目標。因此,針對我國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積極創造條件,推進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什麼是資產注入?
資產注入」通常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把自己的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原則上注入的資產應該質量較高、盈利能力較強、與上市公司業務關聯比較密切,這樣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業績,所以市場反應會提升股價。
Ⅲ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和借殼上市是什麼意思
1-該交易為關聯交易,不是重大資產重組。 2-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 重大資產重組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 3-法律依據: 《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2006)》第二章第三條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聯方。 《上交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與上市公司關聯人之間發生的可能導致轉移資源或者義務的事項,包括: (一)購買或者出售資產; (二)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 (三)提供財務資助; (四)提供擔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資產; (六)委託或者受託管理資產和業務; (七)贈與或者受贈資產; (八)債權、債務重組; (九)簽訂許可使用協議; (十)轉讓或者受讓研究與開發項目; (十一)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 (十二)銷售產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勞務; (十四)委託或者受託銷售; (十五)在關聯人的財務公司存貸款; (十六)與關聯人共同投資。 (十七)本所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認定的其他通過約定可能引致資源或者義務轉移的事項,包括向與關聯人共同投資的公司提供大於其股權比例或投資比例的財務資助、擔保以及放棄向與關聯人共同投資的公司同比例增資或優先受讓權等。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以下簡稱重大資產重組)。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上市公司按照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發行證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購買資產、對外投資的行為,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重大資產重組損害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必須及時、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證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五條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重大資產重組活動中,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保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重大資產重組的原則和標准: 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應當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說明,並予以披露: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三)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四)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過戶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 (五)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六)有利於上市公司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保持獨立,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獨立性的相關規定; (七)有利於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購買、出售資產未達到前款規定標准,但中國證監會發現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的,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責令上市公司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補充披露相關信息、暫停交易、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補充核查並披露專業意見。 本回答由企業管理分類達人 彭朝軒推薦
Ⅳ 重大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有啥區別
企業會計准則所列舉關聯方交易包括:(1)購買或銷售商品;(2)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3)提供或接受勞務;(4)擔保;(5)提供資金;(6)租賃;(7)代理;(8)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9)許可協議;(10)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11)關鍵管理人員薪酬。從以上所列舉的交易內容可以看出關聯交易是指構成關聯方關系的企業之間、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交易,資源或義務的轉移是關聯交易的主要特徵。通常情況下在資源與義務轉移的同時,風險和報酬也相應轉移。 從集團利益出發,關聯交易是有利於集團內部資源的優化配置,節約交易成本。一些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進行資產重組,改善了經驗狀況,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資產質量;還有一些上市公司通過資產剝離和重組,將優良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成為集團融資的窗口,從而盤活存量資產。據《聯合證券 》與《證券時報》的調查 顯示,被調查的上市公司經理中,72.34%承認存在關聯交易,66.67%認為上市公司中存在的關聯交易是「益大於害」,28.95%認為關聯交易有利於資金形成良性循環,26.32%認為有利於重組磨合。
Ⅳ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作用
一家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組合,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資產重組一般要達到以下四個目的。
(一)提高資本利潤率,以利於取得較高的股票發行價格,使上市公司獲得盡可能大的市值,這也是資產重組最主要的目的。
(二)避免同業競爭。要求避免的同業競爭是指上市公司與"關聯人士"之間,因從事同類生產經營業務而產生的競爭。所說的"關聯人士",香港聯交所的上市規則規定相當繁瑣,按照我國的有關規定,可以簡要理解為兩種情況:一是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母公司,屬於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士;二是上市公司母公司控制下的各個子公司,也屬於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士,如果該等關聯人士從事與上市公司同類的生產經營,則會產生利益上的沖突,會被管理部門認為不宜上市。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存在這種情況,必須通過資產重組進行處理,以求避免與關聯人士的同業競爭。
(三)減少關聯交易。按照香港聯交所和其他一些國家的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與關聯人士的交易為關聯交易。法律上並不禁止關聯交易,但規定超過一定數量的關聯交易必須披露,但是如果關聯交易比較繁瑣、復雜,披露起來就很困難,並會被認為是"不宜上市的關聯交易"。所以,通過資產重組,盡可能地減少關聯交易,把"不宜上市的關聯交易"轉為"不影響上市的關聯交易"。
(四)把不宜進人上市公司的資產分離出來,這是在我國目前情況下,資產重組要達到的一個特殊目的。主要包括:公安局、派出所、法院等"企業辦政府"佔用的資產和幼兒園、學校、醫院、食堂、職工宿舍等"企業辦社會"佔用的資產。當然,這部分是否要從上市公司中分離出來要作具體分析
Ⅵ 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方式主要有
您好!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
(1)收購兼並。
(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並(以公告舉牌為准)。
(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
(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
(5)其他類。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Ⅶ 怎樣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看法如下:
1、重點關注新股東實力
既然是資產重組,自然是原來的公司經營出現困難,希望引入新的更具實力的股東進行股權轉讓或資產置換。因此,新股東有無特殊背景、資本實力是否充足等都是投資者值得重點關注的東西。
2、選有政策支持的公司
雖然,隨著不斷發展,目前中國資本市場日趨成熟,市場化特徵越發明顯,但「政策市」的烙印短期內無法消除,因此,重組方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支持顯得極為重要。
3、重組成功後的漲停,不要追漲
實戰中,假如你沒能在停牌前提前入場,那麼,當重組成功的消息公布之後,即便上市首日封死漲停,也不要強行追漲。因為,在A股歷史上,經過長時間停牌,很多重組股復牌就算首日漲停,第二天隨即開始大幅調整的比比皆是。如果遇到大盤惡劣,有的股復牌隨即走上連續跌停之路。大家必須記住,一旦利好兌現即成利空,獲利者爭相出逃帶動股價回歸是常有之事。所以,要參與復牌後的重組股,還需耐心等待一段時間為好。
4、等技術指標發揮正常作用再入場
此話怎講?其實很好理解,由於資產重組屬於特殊外在因素,在此期間,像KDJ和:MACD等技術指標會有一段的「失真」狀況。既然如此,那麼,我們必須靜等一段時間,讓這些指標發揮正常作用再入場不遲。個人覺得,當KDj和MACD指標雙雙形成金叉時,及時介入比較穩妥。
Ⅷ 資產重組中包括哪些關聯交易
你所問的重組股涉及關聯交易問題,一般是指控股集團向上市公司注入資產產生關聯交易,或st類重組,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與借殼的公司或子公司存在關聯交易的,你只要把握住重組各公司之間有沒有利益聯系這一條,來區分是否存在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