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才能合法募集資金
符合發債券的條件的企業可以發債券。
依據證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是:
1、資產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對累計發行債券的限制規定: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用途要求: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利率要求: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再次發行公司債券的禁止條件: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三)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❷ 股份有限公司是先向外募資還是先向外公開財務狀況為什麼
有限公司是先向外募資,還是很向內財務狀況肯定是先向內向你的股東交代,然後再對外公開
❸ 百度百科上說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募集資金,這句話我覺得有問題啊,上市公司才可以啊,下面是百度百科原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是針對特定對象,上市公司是針對不特定對象的。
❹ "公開募集股份" 與 「上市」兩個概念的區別
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可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即由發起人按相關的要求認購一部分股份,其餘的可向社會公開募集,以完成公司的出資。這個募集的過程即所謂公開募集股份。而上市是股份公司將其公司股票按監管機構要求的程序拿到證券交易所在市場上公開交易。
❺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是一種募集資金的方式,那麼股民是通過怎樣的一個過程賺錢的
公司的項目很有發展前景,但是他又沒有更多的資金,這時候就可以發行股票,如果投資者也看好這個公司的發展前景,就可以去認購這個公司的股票,如果後來公司確實賺了很多錢,就有分紅,你就可以通過這個分紅來獲得報酬,而這時候有根多的人看好這個公司,這個公司的股票就會升值,那麼你賣出去的時候就可以獲得這種差額收益。
❻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❼ 非上市股份公司是否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這是可以的,但是任然需要審批,上市與否只是關繫到貴公司的股票流動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