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有哪些方面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❷ 章程需要明確載明董事,監事各幾名嗎
是的。
公司章程應該記載董事會、監事會的內容。其中應該含有董事幾名,監事幾名。
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八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十二)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❸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哪些事項
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❹ 公司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還要載明什麼事項
①公司名稱和住所;
②公司經營范圍;
③公司設立方式;
④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
⑤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⑥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
⑧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⑨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⑩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⑩①公同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⑩②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❻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所記載的事項對以分為必備事項和任意事項。必備事項是法律規定在公司章程中必須記載的事項,或稱絕對必要事項;任意事項是由公司自行決定是否記載的事項,包括公司有自主決定權的一些事項。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二)公司經營范圍;(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上述規定與公司章程的任意事項記載是相互銜接的,就是公司股東可以根據公司的需要和法律授權,自行決定記載哪些必備事項之外的其他事項。 參加制定公司章程的各個股東,都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以正式確認公司章程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