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印度.
【國名】 印度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India)。
【面積】 約298萬平方公里(不包括中印邊境印占區和克什米爾印度實際控制區等),印度政府自稱328.78萬平方公里。面積居世界第七位。
【人口】 11.12億(2006年),居世界第二位。有十個大民族和幾十個小民族,其中印度斯坦族46.3%,泰盧固族8.6%,孟加拉族7.7%,馬拉地族7.6%,泰米爾族7.4%,古吉拉特族4.6%,坎拿達族3.9%,馬拉雅拉姆族3.9%,奧里雅族3.8%,旁遮普族2.3%。官方語言為英語和印地語。約有80.5%的居民信奉印度教,其他宗教有伊斯蘭教(13.4%)、基督教(2.3%)、錫克教(1.9%)、佛教(0.8%)和耆那教(0.4%)等。
【首都】 新德里(New Delhi),人口1385.1萬(2001年)。
【國家元首】 總統普拉蒂巴•帕蒂爾(Pratibha Patil)。2007年7月25日就任。
【重要節日】 共和國日(Republic Day):1月26日。1950年1月26日,印度議會通過了印度共和國憲法,印度成為共和國。獨立日(Independence Day):8月15日。1947年8月15日,印度人民擺脫英國殖民統治,取得獨立。灑紅節(Holi):每年公歷3月、4月間,印度教四大節日之一。該節日正處於印度春季收獲季節的作物即將開鐮收割,冬去春來之際,因此也被稱為春節。燈節(Divali):在公歷10月、11月間,是印度教徒最大的節日,全國慶祝3天。
簡 況 南亞次大陸最大國家。東北部同中國、尼泊爾、不丹接壤,孟加拉國夾在東北部國土之間,東部與緬甸為鄰,東南部與斯里蘭卡隔海相望,西北部與巴基斯坦交界。東臨孟加拉灣,西瀕阿拉伯海,海岸線長5560公里。大體屬熱帶季風氣候,一年分為涼季(10月至翌年3月)、暑季(4月至6月)和雨季(7月至9月)三季。降雨量忽多忽少,分配不均。與中國時差-2.5小時。
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500年至1500年之間創造了印度河文明。公元前1500年左右,原居住在中亞的雅利安人中的一支進入南亞次大陸,征服當地土著,建立了一些奴隸制小國,確立了種姓制度,婆羅門教興起。公元前4世紀崛起的孔雀王朝統一印度,公元前3世紀阿育王統治時期疆域廣闊,政權強大,佛教興盛並開始向外傳播。公元前2世紀滅亡,小國分立。公元4世紀笈多王朝建立,後形成中央集權大國,統治200多年。中世紀小國林立,印度教興起。1398年突厥化的蒙古族人由中亞侵入印度。1526年建立莫卧兒帝國,成為當時世界強國之一。1600年英國侵入,建立東印度公司。1757年印度淪為英殖民地,1849年全境被英佔領。1857年爆發反英大起義,次年英國政府直接統治印度。1947年6月,英國通過「蒙巴頓方案」,將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自治領。同年8月15日,印巴分治,印度獨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成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政 治 印度獨立後長期由國大黨統治,反對黨曾在1977年至1979年、1989年至1991年兩次短暫執政。1996年後印度政局不穩,到1999年先後舉行3次大選,產生了5屆政府。1999年至2004年,印度人民黨為首的24黨全國民主聯盟上台執政,瓦傑帕伊任總理。
2004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印舉行第14屆人民院選舉。國大黨領導的團結進步聯盟獲得的議席居首位,國大黨獲得組閣的優先權。5月15日,國大黨主席索尼婭•甘地被選為國大黨議會黨團領袖。19日,曼莫漢•辛格被推選為總理。22日,新政府正式成立,團結進步聯盟政府根據《最低共同綱領》,對內強調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的權益;推行人性化的經濟改革;強調社會和諧與地區平衡發展;提高對教育和衛生的投入。對外強調外交獨立性;突出周邊外交,優先發展與鄰國關系;重視大國外交,注意發展同大國關系。
【憲法】 憲法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規定印度為聯邦制國家,是主權的、社會主義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國,採取英國式的議會民主制。公民不分種族、性別、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點,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經 濟 獨立後經濟有較大發展。農業由嚴重缺糧到基本自給,工業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自給能力較強。上世紀90年代以來,服務業發展迅速,佔GDP比重逐年上升。印已成為全球軟體、金融等服務業重要出口國。
印於1991年7月開始實行全面經濟改革,放鬆對工業、外貿和金融部門的管制。1992年至1996年實現經濟年均增長6.2%。「九五」計劃(1997年至2002年)期間經濟年均增長5.5%。1999年起實行第二階段經濟改革。2001年,出台「十五」計劃(2002年至2007年),深化第二階段經濟改革,加速國有企業私有化,實行包括農產品在內的部分生活必需品銷售自由化,改善投資環境,精簡政府機構,削減財政赤字。
「十五」計劃期間,GDP分別增長3.8%、8.5%、7.5%、9.4%、9.6%,年均增長7.8%,高於「九五」計劃的5.5%,是世界上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2007/2008財年預計增長9.0%。國民收入、財政收支狀況和基礎設施建設均有改善。但農業增長緩慢,通膨壓力加大。主要經濟數據如下:
國內生產總值:46.93602萬億盧比(2007/2008財年),約合1.16萬億美元。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1021美元(2007/2008財年)。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9.0%(2007/2008財年)。
貨幣名稱:印度盧比(Rupee)。
匯率(2008年11月):1美元=49.01盧比。
通貨膨脹率:8%(2008年11月)。
失業率:8.3%(2004/2005財年)。
(資料來源:印度政府2008年11月月度經濟報告)
【資源】 資源豐富,有礦藏近100種。雲母產量世界第一,煤和重晶石產量居世界第三。截至2000年,主要資源可采儲量估計為:煤2533.01億噸,鐵礦石134.6億噸,鋁土24.62億噸,鉻鐵礦9700萬噸,錳礦石1.67億噸,鋅970萬噸,銅529.7萬噸,鉛238.1萬噸,石灰石756.79億噸,磷酸鹽1.42億噸,黃金68噸,石油7.56億噸,天然氣10750億立方米。此外,還有石膏、鑽石及鈦、釷、鈾等。森林67.83萬平方公里,覆蓋率為20.64%。
【工業】 主要工業包括紡織、食品加工、化工、制葯、鋼鐵、水泥、采礦、石油和機械等。汽車、電子產品製造、航空和空間等新興工業近年來發展迅速。「十五」計劃期間,工業分別增長5.7%、7.0%、8.4%、8.2%、11.6%。2008年4月至11月,工業同比增長4.1%。近年來主要工業產品產量如下(單位:萬噸):
(資料來源:印度政府2007/2008年度經濟概覽、印度政府2008年11月月度經濟報告)
【農業】 擁有世界十分之一的可耕地,面積約1.6億公頃,人均0.17公頃,是世界上最大的糧食生產國之一。農村人口占總人口72%。由於投資乏力、化肥使用不合理等因素,近年來農業發展緩慢。「十五」期間,農業增長率分別為-7.2%、10.0%、0.0%、5.9%、3.8%,年均增長率2.5%。2008/2009財年第二季度增長率為2.7%。近年來主要農副產品產量如下(單位:百萬噸):
【服務業】 1993年至2006年,印服務業實現較快發展,增幅在5.7%至10.5%之間,2005年成為世界第六大服務業出口國。2007/2008財年,服務業增長10.8%,佔GDP比重升至55.6%。其中,交通通訊業和建築業發展尤其迅速,「十五」期間年均增長分別達15.3%和12.9%,2006/2007財年增幅為16.6%和12%。金融服務業「十五」期間分別增長8.0%、5.6%、8.7%、11.4%和13.9%,年均增長9.5%。
【旅遊業】 旅遊業是印度政府重點發展產業,也是重要就業部門,提供兩千多萬個崗位。入境旅遊人數近年來逐年遞增,旅遊收入不斷增加。2005/2006財年,外國遊客405.3萬人次,增長12.5%,創匯59.31億美元。2006/2007財年,外國遊客463萬人次,增長13%,創匯96.96億美元。主要旅遊點有阿格拉、德里、齋浦爾、昌迪加爾、那爛陀、邁索爾、果阿、海德拉巴、特里凡特琅等。
【交通運輸】 鐵路為最大國營部門,擁有世界最大鐵路網之一。公路運輸發展較快,承擔全國70%貨運量和85%客運量,是世界最大公路網之一。海運能力居世界第18位。
鐵路:總長6.33萬公里(2006/2007財年),其中電氣化鐵路1.78萬公里,占鐵路總長的28%。年度客運量62.19億人次,貨運量為4834億噸公里。
公路:總長334萬公里(2006年初),其中國家級公路6.6萬公里,占總長2%,承擔運輸總量的40%,邦級公路13萬公里。機動車輛8589.6萬輛(2006/2007財年),其中客車93.4萬輛,貨車478.2萬輛。公路運輸收入中央為4999.1億盧比,各邦為2168.91盧比。
水運:主要港口12個,包括孟買、加爾各答、欽奈(原名馬德拉斯)、科欽、果阿等,承擔3/4貨運量。孟買為最大港口,1/5海運和1/2集裝箱運輸經此港。中小港口200個。內陸可航行河道總長1.4萬公里,但實際使用不足30%。有83家海運公司,其中19家承擔遠洋運輸業務,49家承擔近海運輸業務,其餘兩兼。2006/2007財年,港口貨運總量6.5億噸。
空運:經營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共14家,包括印度國際航空公司、印度航空公司等,有飛機334架。專營非定期航班的空運企業65家,飛機201架。航線通達各大洲主要城市。國際機場5個,分別位於德里、孟買、加爾各答、欽奈和特里凡特琅。國內機場92個。「十五」期間,航運業發展迅速。2004年至2007年,旅客數量翻一番。2003/2004財年至2006/2007財年,貨運量增加45%。
【財政金融】 中央和地方財政分立,預算有聯邦和邦兩級。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一個財政年度。多年來推行赤字預算以刺激經濟發展,中央和邦級債務累積佔GDP的80%。「十五」期間,中央財政收入年均增加16.2%,其中稅收收入年均增加20.7%。2006/2007財年,中央財政赤字14257.3億盧比(約合340億美元),佔GDP的3.4%。2007/2008財年,中央財政赤字預計為15094.8億盧比(約合360億美元),約佔GDP的3.2%。通貨膨脹率控制在5%以下。
截至2007年3月底,外債為1696.29億美元,其中長期外債1433.90億美元,短期外債262.39億美元。截至2008年2月8日,外匯儲備約2908億美元。
(資料來源:印度政府2007/2008年度經濟概覽)
【對外貿易】 近年來,進口激增,出口增長緩慢,貿易赤字擴大,成為國際收支失衡的主要原因。近幾年外貿情況如下:
(單位:億美元)
主要出口商品為:製成品68.6%,主要包括紡織品、珠寶、機械產品、化工產品、皮革、手工藝品等;初級產品15.1%,主要包括農產品和礦產品;石油類產品15%,主要包括成品油、原油和石油產品等。主要進口商品為:石油產品30.8%,電子產品8.6%,金銀7.9%,機械7.5%,化工產品5.2%。美國是第一大貿易夥伴。中國居第二位。其他主要貿易夥伴包括德國、阿聯酋、沙特、新加坡、英國、瑞士、法國、伊朗、日本、香港等。
(資料來源:印度政府2007/2008年度經濟概覽、印度政府2008年11月月度經濟報告)
【外國資本】 1991年起積極引進外資。1991年8月至2007年3月,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累計23204.1億盧比(約合546.28億美元)。2007年4月至11月,外資4509.8億盧比(約合111.4億美元),同比增加36%。模里西斯是第一大投資來源國。2000年4月至2007年11月,對印累計投資最多的國家分別是:模里西斯(44.24%)、美國(9.37%)、英國(7.98%)、荷蘭(5.84%),吸引外資較多的行業包括金融服務、計算機軟硬體、通訊、建築、汽車、房地產、能源和化工等。2008/2009財年頭7個月,印吸引外商直接投資187億美元,對印投資最多的國家分別是模里西斯(44%)、新加坡(8%)、美國(8%)、英國(7%)、荷蘭(5%)和日本(3%)。
【外國援助】 印度是世界上主要的受援國之一。2006/2007財年,外援總額1941.90億盧比(45.045億美元),其中貸款1689.06億盧比(39.18億美元),贈款252.84億盧比(5.865億美元)。
人民生活 據印度國家計劃委員會2007年3月公布的統計結果,全國有2.4億貧困人口(城市居民月收入低於6.78美元,農村居民低於6.32美元)。人口出生率23.5‰(2006年),死亡率7.5‰。新生嬰兒死亡率57‰。人均壽命為63.2歲(2001年至2005年)。醫院和診所共3.2156萬家(2006年1月),各類郊區、基礎和社區衛生中心17.1567萬家(2006年3月),醫生66.0801萬人(2005年),護士148. 127萬人(2005年)。截至2007年底,有電話(包括行動電話)2.7288億部,普及率23.9%,其中城鎮60.04%,農村7.9%。
(資料來源:印度政府2007/2008年度經濟概覽)
軍 事 印軍前身為英國殖民主義者的僱傭軍。1947年印巴分治後始建分立的三軍。1978年創建獨立的海岸警衛隊。總統是名義上的武裝力量統帥,內閣為最高軍事決策機構。國防部負責部隊的指揮、管理和協調。各軍種司令部負責擬定、實施作戰計劃,指揮作戰行動。現陸軍參謀長迪帕克•卡普爾上將(Deepak Kapoor),空軍參謀長法里•霍米•梅傑上將(Fali Homi Major),海軍參謀長阿瓊•普拉卡什上將(Arun Prakash)。實行募兵制。陸、海、空三軍總兵力為127萬,居世界第四位。其中陸軍103.5萬,海軍7萬,空軍17萬。另有50多萬預備役軍人和100多萬准軍事部隊。
2007/2008財年,國防預算為9600億盧比(約合240億美元),約佔GDP的2%,同比增長10%。
文化教育 【教育】 實行12年一貫制中小學教育。高等教育共8年,包括3年學士課程、2年碩士課程和3年博士課程。還包括各類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非正規教育。2004/2005財年,有小學767520所,初中274731所,高中152049所,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19403所(2005/2006財年),其中綜合性大學350所,著名的包括德里大學、尼赫魯大學、加爾各答大學等。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球教育監督報告》,1990年至2004年,印人口識字率從49.4%提高至61%,但15歲以上文盲人口仍有2.7億,居世界之首。2004/2005財年,印6歲至14歲兒童入學率為93.54%,其中男童96.91%,女童89.87%。
(資料來源:印度政府2007/2008年度經濟概覽)
【新聞出版】 印報刊大多屬私人和財團所有。截至1993年底,共有96種文字的報刊33612種,總發行量6761.1萬份。印地文和英文報刊分別占總數的37%和16%。最大的三家日報依次為《印度時報》、《馬拉雅拉娛樂報》和《古吉拉特新聞》。主要印地文報紙有《旁遮普之獅報》、《今天日報》、《印度斯坦報》等。主要英文報紙有《印度斯坦時報》、《政治家報》、《印度教徒報》、《印度快報》等。
主要新聞機構和通訊社有:(1)新聞發布署:相當於政府中央通訊社,擁有1100多名國內和180多名國外特派記者,電傳網覆蓋全國各地,向8000餘家新聞單位供稿。設有8個地區總分社和27個分社。(2)印度報業托拉斯:印最大通訊社,半官方性質。成立於1947年8月,後兼並印聯合通訊社和路透社印度支社,於1949年元旦開業。現設136個國內分社和11個海外分社,員工1000多名,海外記者30多名。英文日發稿量超過10萬字。在北京派駐記者。(3)印度聯合新聞社:印第二大通訊社,系報業同仁的合股企業。1959年登記成立。現有分社100多個。目前向四個海灣國家及新加坡、模里西斯提供新聞服務,在迪拜、華盛頓和新加坡設有分社,向22個國家派駐記者。(4)印度斯坦新聞社:私營,主要編發印地文、馬拉地文、古吉拉特文和尼泊爾文的新聞。
全印廣播電台隸屬政府新聞廣播部,廣播網覆蓋全國人口99.1%。對內使用24種語言和146種方言播音。對外使用27種語言廣播。
全印電視台於1959年9月試播,1976年脫離全印廣播電台成為獨立機構,隸屬新聞廣播部,是世界最大的電視網路之一。截至2005年3月,全國共有56家電視台,23個衛星頻道。電視網覆蓋全國陸地面積的77.5%和人口的89.6%。
對外關系 印為不結盟運動創始國之一,歷屆政府均強調不結盟是其外交政策的基礎。印努力與所有國家發展關系,力爭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冷戰結束後,印政府調整了過去長期奉行的傾向蘇聯的大國政策,推行全方位務實外交,營造有利於自身發展的持久和平穩定的地區環境。
印主張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聯合國宗旨和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公正合理、考慮到所有國家利益並能為所有人接受的國際政治新秩序,要求進一步加強南南合作和南北對話,呼籲各國共同創造一個有利於第三世界發展的公正合理的國際經濟新秩序。建議擴大安理會,實現決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1992年聯大期間正式向大會提出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要求。2005年,印度與日本、巴西和德國組成「四國集團」,提出安理會改革框架決議草案,要求擴大安理會,同時增加常任理事國與非常任理事國,並堅決要求擁有安理會否決權。
在人權問題上,主張推進人權應考慮各國的具體情況,認為最根本的人權是生存的權利;對發展中國家來說,發展問題優於民主和人權,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反對利用人權干涉他國內政,從而損害別國的主權和統一。
重視全球環境保護問題,認為解決這一問題應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要求相聯系,環保的主要責任應由發達國家承擔,建議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聯合從事研究和開發來解決環境問題。
2008年以來,印政府繼續推行全方位大國外交戰略,高度重視印中關系,優先發展與美關系,鞏固印俄傳統關系,推進與歐、日等主要發達國家的關系。與巴基斯坦關系因孟買恐怖襲擊事件而趨於緊張。繼續推行東向政策,推進與東盟及亞太地區國家的關系。重視能源安全,逐步拓展同海灣、中亞等能源供應國的交往與合作。強調外交為經貿服務,注重發展經貿科技合作,吸收外國資金和技術。
【同中國的關系】 見「中國印度雙邊關系」。
【同美國的關系】 2005年7月,印美宣布建立全球夥伴關系。2006年3月,美總統布希訪印。雙方就印度核設施分離計劃達成協議,制定兩國貿易三年內翻番的目標,宣布成立科技委員會,探討民用航天合作。12月,美國會通過印美民用核能合作法案。
2008年2月,美防長蓋茨訪印。3月,美助理國務卿鮑徹訪印,印外長慕克吉訪美。9月,印總理辛格訪美,與布希總統舉行會談。雙方發表聯合聲明,同意開展民用核能合作。美在印增設駐海德拉巴總領館,印在美新增駐亞特蘭大和西雅圖兩個總領館。核供應國集團取消對印度的核出口限制後,美眾議院批准《印美核協議》。11月,印總理辛格赴華盛頓出席20國集團金融峰會。12月,美國國務卿賴斯訪印,就孟買恐怖襲擊事件了解情況。
【同俄羅斯的關系】 印俄雙邊關系密切。2000年,兩國宣布建立戰略夥伴關系,並建立年度峰會機制。
2008年2月,俄總理祖布科夫訪印,出席在印舉辦俄羅斯年開幕式。雙方簽署關於執法和檔案合作的2份諒解備忘錄。9月,印外長慕克吉在出席第63屆聯大期間會見俄外長拉夫羅夫。12月,俄總統梅德韋傑夫訪印,分別會見印總統、副總統、外長及議會反對派領導人,與印總理辛格舉行會談,並出席印「俄羅斯年」閉幕式。雙方發表聯合聲明,並簽署了能源、經貿、金融、海關、旅遊、航天等領域的10個合作協議。
【同日本的關系】 印日關系發展勢頭良好。2000年,印日建立全球夥伴關系。2004年起,印成為日最大海外開發援助對象。2006年12月,印總理辛格訪日,雙方宣布建立戰略性全球夥伴關系,並將2007年定為「印日友好年」和「印日旅遊交流年」。
2008年7月,印總理辛格赴北海道出席G8會議。8月,日本外相高村正彥訪印。10月辛格總理訪日,與日本首相麻生太郎舉行會談,雙方同意在能源安全、氣候變化、聯合國改革等問題上加強合作,發表了《印日安全合作聯合宣言》和《印日全球戰略夥伴關系進展聯合宣言》。
【同歐盟及歐盟國家關系】 2000年,印度與歐盟建立首腦會晤機制。2005年雙方正式確立印歐戰略夥伴關系。歐盟作為整體是印最大貿易夥伴和重要投資來源地。
2008年1月,希臘總理卡拉曼利斯和匈牙利總理久爾恰尼先後訪印。英國首相布萊爾訪印,出席第四屆印英峰會。法國總統薩科齊訪印,作為主賓出席印共和國日慶典。2月,丹麥首相拉斯穆森、英國首相布朗訪印。3月,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訪印。9月,印總理辛格訪法,與法國總統、歐盟輪值主席薩科齊舉行會談,出席印歐商業峰會並發表演講。雙方簽署了《印法聯合聲明》、《印歐聯合行動計劃》等文件。12月,英國首相布朗訪印。
【同東盟及東盟國家的關系】 印度同東南亞國家地理位置相近,有悠久的歷史關系。印積極推行「東向政策」,加強同東盟的政治經濟關系,積極參與東亞合作。
2008年1月,緬甸外長吳年溫訪印。印防長安東尼訪問馬來西亞。8月,寮國總統朱馬利•賽雅貢訪印。11月,印度總統帕蒂爾訪問越南、印度尼西亞。
【同南盟及南盟國家的關系】 印度是南盟創始國之一,現為輪值主席國。印於1986年、1995年和2007年三次主辦南盟首腦會議。作為南盟最大國家,印強調加強南亞各國聯系,積極推動在南盟范圍內實現物流、人員、技術、知識、資金和文化的自由流動,最終建立南亞經濟共同體。2008年8月,辛格總理出席在科倫坡舉行的第15屆南盟峰會。
2004年以來,印巴保持和平對話進程,雙邊關系繼續緩和。2008年5月,印外長慕克吉訪巴,雙方決定繼續推進印巴和平進程。6月,巴外長庫雷希訪印,商討兩國第五輪全面對話進程安排。7月,印巴啟動第五輪全面對話進程。9月,印總理辛格在第63屆聯大期間會見巴總統扎爾達里。10月,印總理辛格在北京出席第七屆亞歐首腦會議期間會見巴總理吉拉尼。11月,巴外長庫雷希再次訪印。11月26日,孟買發生連環恐怖襲擊事件後,印指責巴境內的恐怖組織「虔誠軍」製造了此次事件。印巴關系緊張,和平進程中斷。經國際社會斡旋,兩國緊張局勢有所降溫,但尚未根本緩解。
2008年2月,馬爾地夫總統加堯姆訪印。3月,孟加拉國陸軍參謀長莫因訪印。5月,辛格總理訪問不丹。6月,印度外長慕克吉訪問斯里蘭卡。8月,印總理辛格赴科倫坡出席第15屆南盟峰會期間會見斯里蘭卡總統拉賈帕克薩。9月,尼泊爾總理普拉昌達訪印。10月,印度外長慕克吉在第63屆聯大期間會見斯里蘭卡外長波格拉加馬。11月,印外長慕克吉訪問尼泊爾,辛格總理在環孟加拉灣多領域經濟技術合作倡議第二屆峰會期間會見斯里蘭卡總統拉賈帕克薩。12月,馬爾地夫總統納希德訪印。2009年1月,阿富汗總統卡爾扎伊訪印。
Ⅱ 巴基斯坦和印度的核彈哪來的
印度、巴基斯坦都是憑借著自己的技術來發展成核武器國家。
印度
早於1948年,在科學家霍米·巴巴(Homi J. Bhabha)的領導下,印度開始發展自己的核計劃,並且於1956年時運作其第一個核反應堆CIRUS。賈瓦哈拉爾·尼赫魯也大力支持印度發展核武器以獲取政治和軍事優勢,進而促使印度在1950年代時獲得和平核技術的使用方式。
隨後在1962年古巴導彈危機期間,印度就邊界問題與中國發生邊境沖突,但因被中國人民解放軍打敗而備受國際同情,獲得蘇聯及美國各別的技術支援。
同年11月,中國撤離雙方爭議地區後,印度仍持續跟蘇聯展開合作關系,但1962年印度右翼反對派開始批評尼赫魯的外交和國防政策,同時有關核嚇阻能力的議題也陸續在新聞界和國會爭論。
1964年尼赫魯逝世後,繼任的拉爾·巴哈杜爾·夏斯特里仍繼續支持核武器的發展,而新政府的信息廣播大臣英迪拉·甘地承諾在18個月後進行核試驗,但是由於當時印度核計劃尚未發展完全而失敗。
之後有關核武器發展與否的爭論仍然持續不斷,反對發展核武器者認為印度應該繼續堅持其和平主義的傳統,而且核武器發展成本過於昂貴;
但支持者則認為印度必須發展自己的核嚇阻能力,以抵禦中國的核武器發展計劃或是周邊國家取得核武器的威脅。但1966年時,由於核武器發展計劃的重要領導人霍米·巴巴逝世,使得印度的核武器計劃一度暫緩下來。
1970年時,由於和巴基斯坦的沖突使得核武器計劃開始加速進行,在美國、中國和巴基斯坦共同合作的情況下,印度也和蘇聯簽署了合作協議,但是印度總理英迪拉·甘地則認為必須發展核武器以穩定自身國家的定位。
英迪拉在1972年時下令巴巴原子能研究中心的科學家亦投入核武器的發展,並且決定使用CIRUS核反應堆所生產的鈈原料及胖子原子彈的簡化設計以製造核武器。
在1974年時,印度以和平核能爆破為名義於塔爾沙漠進行了微笑佛陀核試驗,然而這是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結後第一次有其他國家展開核試驗,這使得有關民間核技術可能被秘密地開發核武器這一事被廣泛討論,且後來被證明巴基斯坦與伊朗等國家也實際開展核武計劃。
印度秘密發展核武器的作法馬上在國際間引起極大的關注和憤怒,特別是最早以為是要開發核能發電技術而提供印度CIRUS核反應堆的加拿大等國家。印度發展核武器的原因除了是為了對抗擁有共同邊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外,同時也是期望能藉此成為南亞地區的大國之一。
印度進行核試驗的消息傳開後,印度社會有近90%的人支持,印度政府便繼續其核武器與相關技術的發展計劃,而自從1974年第一次核武器測試到1988年為止,印度藉由20多次於大氣中進行的和平核能爆破方式來測試能於軍事上應用的核武器技術。
但由於技術上的限制,印度一直無法設計出得以長期保存的核武器,一直到1980年代初期才開始存備少量的核彈頭。在1989年巴基斯坦也開始發展核武計劃後,便計劃建立自己的核武器儲存量。
最後在1998年時,印度在博克蘭-II核試驗(Pokhran-II)則對已經完全武器化的核彈頭裝置進行正式的試爆,並且對外發表已經擁有核武器能力。對於這次核試驗,印度社會普遍給予正面評價,但也促使巴基斯坦於之後進行自己的核武器測試,而美國和中國則以破壞該地區安全為由實施經濟制裁。
2005年7月,美國總統喬治·沃克·布希與印度總理曼莫漢·辛格宣布兩國將會締結《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協議》(U.S.–India Civil Nuclear Agreement)並進行一連串合作事項,其中美國政府表示在印度為「擁有先進核技術的負責任大國」前提下雙方應加強有關技術方面的合作。
隨後印度政府宣布計劃於2006年3月時將有關其民用以及軍用的核計劃分開,而美國國會則是在2006年12月時通過對應法案的設置。同時國際原子能總署批准了印度所提出具體的保障措施協議,允許其他核供應國集團解除對印度的出口限制。
最終美國與印度共同簽署《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協議》條約內容,然而美國國務院仍表示美國不會承認印度為合理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同時依照條約內容如果印度獨自進行核試驗的話將可能會停止所有與印度的合作。
同時美國政府也進一步表示《美印民用核能合作協議》並不是為了協助印度引進敏感的軍民兩用核技術所存在,而是讓雙方就核技術的設計、架構與操作能夠進行交流,同時每個核供應國也保留權利要求印度解釋之後的核計劃。
雖然印度並沒有作出任何有關其核武器數量的官方聲明,不過在2011年6月時估計印度軍方大約擁有80枚至100枚核彈頭,不過這數字除了隨時准備投入戰場的核彈頭外也包括尚未組裝的核武器。而過去依照印度所能製造的鈈產量進行估計,印度則有能力制備75枚至110核彈頭。
有關核武器的制備主要是由2010年時關閉的巴巴原子能研究中心負責,並且透過加拿大所提供的CIRUS以及印度研發的陀魯婆核反應堆(Dhruva reactor)的核廢料經核燃料回收裝置提煉出鈈。
而根據在1999年時的估計,印度已經從自身的反應堆中成功分離出近4,200公斤的鈈,這相當足以制備約1,000多枚核彈頭。
今日印度主要的核武器投射平台包括有短程和中程烈火-3彈道導彈、軍用機和水面艦艇等,而印度也計劃在2012年殲敵號核子動力潛艇於印度海軍服役後進行多次的海上試驗,而這也意味著印度將會有「核三角」之打擊能力。
巴基斯坦
因此在1970年時也在西方國家的設備和原料供應下,巴基斯坦於卡拉奇興建了自己的第一座核電廠。
之後在巴基斯坦總理佐勒菲卡爾·阿里·布托支持下,1972年1月20日佐勒菲卡爾·布托於木爾坦召集各個領域的資深學者和工程師開會,並且宣布政府也將支持巴基斯坦研發核武器技術,同時也對於一些科學家的反彈則指稱巴基斯坦仍需要核武器才能維持國家的生存。
在這次會議上佐勒菲卡爾·布托委任穆尼爾·阿莫·罕(Munir Ahmad Khan)以及其領導的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員會(Pakistan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負責秘密透過核電相關技術來加以研製核武器。
1972年12月時,阿卜杜勒·薩拉姆領導的理論物理小組開始將一些科學研究報告提供給核武器研發小組,這也意味著巴基斯坦的研發團隊也有能力進行更為深入的技術開發。
1974年印度順利完成微笑佛陀核試驗,成為除了聯合國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國外首次證實展開核武器發展的國家,這也對巴基斯坦自身研發核武器這一目標更為確定。
之後包括阿卜杜勒·卡迪爾·汗等核技術專家也加入核武器的研發團隊,並且與扎希德·阿里·阿卡巴·汗(Zahid Ali Akbar Khan)一同進行了專門研發核武器的706計劃(Project-706),而由穆尼爾·阿莫領導的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員會則負責20個實驗室研究計劃的進行。
當時的陸軍參謀長(Chief of Army Staff)穆罕默德·齊亞·哈克的對於核武器研發計劃也有所支持,並且將其視為應對印度也在發展核武器的解決方法。
另一方面法國則於1972年時和巴基斯坦展開核原料後續處理的合作,但是1974年印度試爆後,許多西方國家認為巴基斯坦必定在印度核試驗後嘗試開發自己的核武器,而紛紛選擇結束與巴基斯坦合作關系。
1986年在美國的壓強底下法國也宣告退出合作,這使得巴基斯坦只能夠設法收購西方的核技術資料與部分零件。到了1990年時,美國更進一步以認為巴基斯坦於1980年代中期便有能力准備進行核武器測試為由,通過了普雷斯勒修正法案來結束對於巴基斯坦的經濟和軍事援助。
然而盡管受到美國實施制裁的影響,巴基斯坦仍於1980年代繼續進行核武器的研究,並且在拉希姆丁·汗(Rahimuddin Khan)的指揮下於查蓋丘陵地(Chagai Hills)建構了相關的實驗設施。
其中在1985年到1986年期間順利生產足以製造1枚核武器的鈾原料,並且在1987年和1989年時分別獲得引爆核武器的關鍵技術與地面相應設施的興建方法。其中由於中國和印度在某種程度上處於敵對關系,這使得中國長期以來不斷提供巴基斯坦有關核武器的設計。
除了支援巴基斯坦所需要、但無法自行生產的高技術水準的重點元件,甚至中國還將巴基斯坦所製造的核武器零件運到羅布泊進行核武器測試。
最終於1998年時在印度完成第二次核武器測試博克蘭-II(Pokhran-II)後幾個禮拜,在5月28日時於俾路支省查蓋縣的拉斯島山(Ras Koh Hills)進行了賈蓋-I核試驗(Chagai-I),而成為世界上第七個成功開發並且測試核武器的國家。同時也是伊斯蘭國家中第一個擁有核武的國家。
1998年5月30日時,巴基斯坦則於俾路支省卡蘭沙漠(Kharan Desert)進行了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的賈蓋-II核試驗(Chagai-II)。
1990年代到21世紀初期時,巴基斯坦則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分別獲得了導彈的技術以及重要零件,陸續發展出沙欣1(Shaheen-I)、沙欣2(Shaheen-II)和高里型導彈(Ghauri)並且經過多次的導彈測試。
其中從巴基斯坦所能生產的可分裂物質推估目前巴基斯坦本身約擁有90枚核彈頭,根據研究報告指稱印度和巴基斯坦如果爆發核戰爭的話可能造成近100萬人死亡,並且間接影響全世界進入核冬天而有1億人因為缺乏食物死亡。
2004年時,作為巴基斯坦核武器計劃關鍵人物阿卜杜勒·卡迪爾·汗承認曾將核武器技術秘密地在國際黑市上進行販售,同時包括朝鮮、伊朗和利比亞都曾經從巴基斯坦購買處理濃縮鈾的氣體離心法技術。
但阿卜杜勒·卡迪爾與巴基斯坦總統佩爾韋茲·穆沙拉夫則否認了國際原子能總署和許多新聞媒體懷疑巴基斯坦政府或者軍隊也有協助這項交易,而之後他本人則提供了與先前說法相互矛盾的內容。
(2)核供應國集團印度擴展閱讀:
核武俱樂部
目前全世界一共有8個主權國家已經成功試爆核武器,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內容則認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為「核武器擁有國」,其中各國成功獲得核武器的先後次序分別為美國、俄羅斯(繼承蘇聯)、英國、法國和中國。
自從1972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簽訂之後,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3個未簽署該條約之國家也陸續展開自己的核武器計劃。朝鮮雖曾於1985年正式同意《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然而在2003年宣布退出協議內容。
此外以色列也被廣泛認為具有核武器的存在,但以色列政府則一直拒絕證實或者否認這一消息,不過也曾經間接透露已經進行了核武器試驗。對於這些已經確認擁有核武器或者被廣泛認為擁有核武器的國家,有時候也會將它們稱作「核武俱樂部」。
Ⅲ 請介紹下:核子供應國組織。
核子供應國組織(Nuclear Suppliers Group, NSG)
核供應國集團 (Nuclear Suppliers Group -- NSG) 成立於1977年,是一個由擁有核供應能力的國家組成的多國出口控制機制。該組織在國際防核擴散及核出口控制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現有45個成員國(2008年4月)。
1977年,加拿大、法國、聯邦德國、日本、英國、美國和蘇聯等7個主要核出口國於在倫敦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加強和完善核不擴散的政策和措施及敏感核材料和設備的出口控制等問題,並通過了《核轉讓准則》和《觸發清單》,外界稱其為「倫敦俱樂部」,又稱「核供應國集團」 。該集團的宗旨是通過加強核出口管制,防止敏感物項出口到未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國家。
集團通過《核轉讓准則》進行控制。准則規定轉讓准則觸發清單中的物項須提請國際原子能機構實施保障監督;嚴格控制敏感物項(如後處理、鈾濃縮和重水生產)的出口。1992年,集團通過了一項與核有關的兩用設備、材料和相關技術的轉讓准則和清單,並提出核供應國以進口國接受全面保障監督為核出口條件。「准則」和「清單」一俟當事國書面通知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表示接受即對該國產生約束力。
集團不定期召開會議,對「准則」和「清單」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議。需要時,集團也召開專家會議,就專門問題交換意見。集團議事規則採取「協商一致」方式。
雖然「核供應國集團」和「桑戈委員會」都是核供應國單方面組成的對核出口實行控制的非正式組織,目標都是防止核武器擴散,而且二者絕大部分成員是「重疊」的,但二者之間有很大差別,主要表現在,「核供應國集團」以進口國接受全面保障監督為核出口條件;出口控制范圍包括與核有關的兩用設備、材料和相關技術等。
中國於1984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並於1988年與機構簽訂了保障監督協定,自願將本國的有關民用核設施置於該機構的保障監督之下。1992年,中國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全面承擔了核武器國家所應承擔的各項不擴散義務。1997年中國加入旨在協調國際核出口控制原則與條件的「桑戈委員會」。1998年簽署了關於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的附加議定書,並於2002年3月生效。
2004年1月26日,中國駐維也納代表團大使張炎分別致函NSG主席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正式申請加入核供應國集團。同年5月28日,在瑞典哥德堡舉行的核供應國集團年會上,經全會審議一致同意,接納中國加入核供應國集團。
Ⅳ 印度為什麼不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首先來說,當前形式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對於印度來說並不是公平。因為該條約上規定,僅允許第二次世界大戰中5個戰勝國才可以有權擁有核武器,這是一種非常明顯的歧視,是打算將核武器永久政治化的一種行動,這對於像印度這樣一個致力於全面促成全球去核化的支持國家來說,可能是令人非常不快的。而對於印度來說並不能擁有此項特權,所以印度不可能簽署這份相當於自殺的條約。自古以來印度立場一直都是,要麼這五個戰勝國也無核化,要麼全球每個國家都應該有權擁有核武器。
而且,印度並不會放棄所有和平與繁榮僅僅是為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遺留。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遺留是希望能永久的鎖定打贏那場世界戰爭的五個盟國在世界上的強大地位。除此之外,印度在世界上不允許核武器繼續擴散方面有著傑出的記錄。
Ⅳ 核供應國集團的主要成員
阿根廷;希臘;葡萄牙;澳大利亞;匈牙利;羅馬尼亞;奧地利;愛爾蘭;韓國;白俄羅斯,義大利;俄羅斯;比利時;日本;斯洛伐克;巴西;哈薩克;斯洛維尼亞;保加利亞;拉脫維亞;南非;加拿大;立陶宛*;西班牙;塞普勒斯;盧森堡;瑞典;捷克;馬爾他*;瑞士;丹麥;荷蘭;土耳其;愛沙尼亞*;紐西蘭;烏克蘭;芬蘭;挪威;英國;法國;中國*;美國;德國;波蘭;歐盟具永久觀察員地位。
(截至2004年6月10日的成員名單)
備註:*核供應國集團在2004年5月27日的全天代表會議上,接納愛沙尼亞、立陶宛、馬爾他和中國提交的加入成為參與國的要求。根據核供應國集團發出的新聞公報,這些國家的參與國身分會在2004年6月10日互換照會而生效。
Ⅵ 核供應國集團的相關事件
解除對印度的核禁運
經過長時間磋商,核供應國集團45成員國於2008年9月6日就取消對印度核出口限制達成了一致。至此,美國和印度成功「攻克」總部在維也納的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的兩大機構——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和NSG,印美核協議離最終生效僅有一步之遙。此舉意味著核供應國集團同意解除對印度實施了34年的核禁運,為印度和美國核能合作協議最後提交美國國會審批開了綠燈。
中國代表團團長成競業在核供應國集團當天的會議上發言指出,中方希望,核供應國集團此舉能夠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有助於實現防擴散目標及和平利用核能的目標,同時希望核供應國集團全面考慮各方因素,在堅持核不擴散機制的前提下,平衡對待各方和平利用核能的願望和要求。
成競業還表示,中國將根據自己承擔的國際義務,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繼續與有關各方開展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
2006年,美印簽署民用核能合作協議。該協議使印度能夠從美國獲得核技術及核燃料。然而,因印度不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簽約國,按規定,美國不能向印度出口核技術與核燃料。但根據印美兩國達成的核能合作協議,只要印度滿足某些條件,就可作為「特例」從美國進口核技術與核燃料。
之前,印度議會已批准了這個協議,2008年8月初,國際原子能機構同意為印度民用核設施提供核監督保障。印美核能合作協議將在獲得核供應國集團認可後,提交美國國會審批。
2008年8月21日和22日,核供應國集團就是否同意取消對印核出口限制在維也納進行了兩天討論,但未能取得結果。
2008年9月4日,核供應國集團再度就此磋商。為達成一致,美國對美印核能合作草案作出了技術性修改,並在會前廣泛遊說。由於會議各方分歧依然明顯,原計劃5日下午結束的會議被一再延長。紐西蘭、奧地利、愛爾蘭等國強調,印度必須遵守防擴散承諾。
NSG同意一致取消對印核出口限制具有多重意義
首先,推動印美核協議向前再邁一步。現在,核協議只需獲得美國國會審批即可生效。根據《海德法案》,協議草案需在國會停留至少30天才能進入投票批准程序,而本屆國會的會期是2008年9月8日—26日。但是,鑒於共和黨將核協議視為布希政府重要外交功績,民主黨不大可能在大選期間因阻止核協議而得罪印度裔選民,兩黨都將竭力推動核協議,國會很可能放棄「30天等候期」原則,盡快審批印美核協議。
其次,沖擊NSG作為核不擴散機制的權威性。NSG成立於1975年,其宗旨是通過加強核出口管制,防止向未簽署《核不擴散條約》的國家出口敏感核材料和技術,而1974年印度的首次核裝置試爆是其誕生的直接催生因素。NSG此次違背組織宗旨,同意取消對印核出口限制,實際上是對核不擴散機制權威性的自我否定。在當前伊核、朝核問題尚未解決且可能惡化的情況下,NSG此舉無疑有損全球核不擴散機制。
再次,影響美國大選。美民主、共和兩黨雖一致支持印美核協議,但態度有所不同。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凱恩一貫堅決支持核協議,而奧巴馬則經歷了由「質疑」到「支持」的轉變。日前,美國會印度小組聯合主席、共和黨人喬·威爾遜(JoeWilson)就此大做文章,稱「看看兩人過去的表現,我們就明白麥凱恩才是印度真正的朋友」。另外,眾議院對外關系委員會主席、民主黨人霍華德·貝爾曼(HowardBerman)對核協議向來態度保守,曾致信賴斯提出質疑,日前又突然公布「一旦印度進行核試驗即終止印美核貿易」的「國務院密信」,引起軒然大波。美籍印度人超過250萬,是僅次於華裔的第二大亞裔群體。如果共和黨利用核協議炒作「印美友誼」,勢必影響總統大選選情。
Ⅶ 印度有核武器嗎
印度有核武器。
在1974年5月,印度進行了第一次核試驗,代號為「佛祖微笑」。當時試爆的核彈當量約1萬噸,規模相對來說比較小,沒有引起外界的足夠警惕。加上印度沒有加入《核不擴散條約》,美國等西方國家對印度核試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沒有叫囂著對其進行經濟制裁。在1996年,聯合國通過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但印度仍拒絕加入其中。到了1998年,印度無視禁止核試驗條約,竟然在短短兩天的時間里進行了5次核試驗,此舉在國際社會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
(7)核供應國集團印度擴展閱讀:
印度研發出了「烈火-5」洲際導彈,該導彈彈體重約50噸,射程為5000-8000公里。在精度方面,印度軍事專家曾稱,「烈火-5」依靠極高精度的激光陀螺與最現代的微型導航系統,命中精度可達幾米。除了「烈火-5」外,印度正在研製射程達1萬公里的「烈火-6」。
屆時,該型導彈問世後,印度戰略威懾能力將得到顯著增強。在海基核力量方面,印度研發出了「殲敵者」號核潛艇,該潛艇可攜帶12枚潛射導彈。
Ⅷ 核供應國集團的介紹
核供應國集團(Nuclear Suppliers Group ),簡稱NSG, 成立於1975年,是一個由擁有核供應能力的國家組成的多國出口控制機制。該組織在國際防核擴散及核出口控制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現有45個成員國 (2006年3月)。該集團的宗旨是通過加強核出口管制,防止敏感物項出口到未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國家。
Ⅸ 核供應國集團指的是什麼
核供應國集團 (Nuclear Suppliers Group -- NSG) 成立於1975年,是一個由擁有核供應能力的國家組成的多國出口控制機制。該組織在國際防核擴散及核出口控制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現有40個成員國(2004年5月)。
1975年,加拿大、法國、聯邦德國、日本、英國、美國和蘇聯等7個主要核出口國於在倫敦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加強和完善核不擴散的政策和措施及敏感核材料和設備的出口控制等問題,並通過了《核轉讓准則》和《觸發清單》,外界稱其為「倫敦俱樂部」,又稱「核供應國集團」。該集團的宗旨是通過加強核出口管制,防止敏感物項出口到未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國家。
集團通過《核轉讓准則》進行控制。准則規定轉讓准則觸發清單中的物項須提請國際原子能機構實施保障監督;嚴格控制敏感物項(如後處理、鈾濃縮和重水生產)的出口。1992年,集團通過了一項與核有關的兩用設備、材料和相關技術的轉讓准則和清單,並提出核供應國以進口國接受全面保障監督為核出口條件。「准則」和「清單」一俟當事國書面通知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表示接受即對該國產生約束力。
集團不定期召開會議,對「准則」和「清單」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議。需要時,集團也召開專家會議,就專門問題交換意見。集團議事規則採取「協商一致」方式。
雖然「核供應國集團」和「桑戈委員會」都是核供應國單方面組成的對核出口實行控制的非正式組織,目標都是防止核武器擴散,而且二者絕大部分成員是「重疊」的,但二者之間有很大差別,主要表現在,「核供應國集團」以進口國接受全面保障監督為核出口條件;出口控制范圍包括與核有關的兩用設備、材料和相關技術等。
中國於1984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並於1988年與機構簽訂了保障監督協定,自願將本國的有關民用核設施置於該機構的保障監督之下。1992年,中國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全面承擔了核武器國家所應承擔的各項不擴散義務。1997年中國加入旨在協調國際核出口控制原則與條件的「桑戈委員會」。1998年簽署了關於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的附加議定書,並於2002年3月生效。
2004年1月26日,中國駐維也納代表團大使張炎分別致函NSG主席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正式申請加入核供應國集團。同年5月28日,在瑞典哥德堡舉行的核供應國集團年會上,經全會審議一致同意,接納中國加入核供應國集團。>>> 張華祝闡述中國在防擴散問題上的政策
Ⅹ 印度的外交
印度為不結盟運動創始國之一,歷屆政府均強調不結盟是其外交政策的基礎,力爭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冷戰結束後,印政府調整了過去長期奉行的傾向蘇聯的大國平衡政策,推行全方位務實外交。印度也是金磚國家集團成員之一。
2015年7月7日,印度將加入上合組織。 中印關系
1950年4月1日中印建交。1959年西藏叛亂後,達賴喇嘛在印度設立所謂的流亡政府,中印關系惡化。1962年10月~11月,中印邊境發生大規模武裝沖突。1976年雙方恢復互派大使後,兩國關系逐步改善。1998年,印度以「中國威脅」為借口進行核試驗,使中印關系嚴重受挫。
2002年,中國同印度的關系進一步改善和發展。1月13~18日 應印總理瓦傑帕伊邀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對印度進行正式訪問,先後訪問了阿格拉、德里、孟買和班加羅爾。6月4日,江澤民主席在阿拉木圖出席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峰會期間,會見了與會的印總理瓦傑帕伊。中印之間關於錫金的地位的異議還沒完全解決。
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印在金磚四國機制下開始了經濟政治合作。印度90年代以來經濟騰飛,爭取國際大國地位的努力日益明顯,印度、日本、德國聯合成一個小集團頻頻爭取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地位。中國的態度是安理會需要改革,但不明確支持這三個國家。
2008年1月,辛格總理在訪問中國後不久,就到包括中印邊界東段爭議區視察,拋出推動印度東北邊境地區開發的一攬子計劃。11月8日,印度外長慕克吉又在中國達旺地區(印度稱為「阿魯納恰爾邦」)訪問時老調重彈,再次宣稱印度對達旺擁有主權。
印度在邊界談判中頑固堅持自己的主張,不僅對中國在東線合理的領土要求置之不理,甚至還妄圖在西線阿克賽欽瓜分一片土地。鑒於印度的強硬立場,解決中印邊界爭端任重而道遠。
印巴關系
1947年8月印巴分治後始終不睦,並於1948年、1965年和1971年三次爆發全面戰爭,因印度策動和支持東巴(今孟加拉國)獨立,印巴兩國1971年12月斷交,1976年7月復交。1998年,印巴相繼進行核試驗,展開核軍備競賽,兩國關系急劇緊張。1999年2月,印總理瓦傑帕伊與巴總理謝里夫簽署了《拉合爾宣言》,雙邊一度緩和。但4月印巴試射導彈,5月兩國在印控克什米爾地區卡吉爾發生激烈沖突,印巴關系再次由緩和趨向惡化。12月,一架印民航班被劫持,印外長指責巴與此事有牽連。
2000年,印巴關系處於僵持狀態,年底氣氛有所緩和。2001年,印巴關系以「9·11」事件為界線呈前緩後緊之勢。2002年,印巴關系仍處於緊張對峙狀態。
同美國的關系
2005年7月,印美宣布建立全球夥伴關系。2006年3月,美總統布希訪印。雙方就印度核設施分離計劃達成協議,制定兩國貿易三年內翻番的目標,宣布成立科技委員會,探討民用航天合作。12月,美國會通過印美民用核能合作法案。2008年9月,印總理辛格訪美,與布希總統舉行會談。雙方發表聯合聲明,同意開展民用核能合作。美在印增設駐海德拉巴總領館,印在美新增駐亞特蘭大和西雅圖兩個總領館。核供應國集團取消對印度的核出口限制後,美眾議院批准《印美核協議》。
同俄羅斯的關系
印俄雙邊關系密切。
2000年,兩國宣布建立戰略夥伴關系,並建立年度峰會機制。
2008年2月,俄總理祖布科夫訪印,出席在印舉辦俄羅斯年開幕式。雙方簽署關於執法和檔案合作的兩份諒解備忘錄。12月,俄總統梅德韋傑夫訪印,分別會見印總統、副總統、外長及議會反對派領導人,與印總理辛格舉行會談,並出席在印舉辦的「俄羅斯年」閉幕式。雙方發表聯合聲明,並簽署了能源、經貿、金融、海關、旅遊、航天等領域的10個合作協議。
2009年12月,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與來訪的印度總理辛格簽署了兩國聯合聲明,表達對全球反恐、應對氣候變化等問題的共同立場。兩國還就加強軍事和民用核能等領域合作簽署了協議。辛格此次訪俄是在他訪問美國僅十餘天後進行的,這反映出印度非常重視「大國外交」,並試圖均衡發展印俄、印美關系。
2010年3月,俄羅斯總理普京訪問印度,雙方簽署了總價值上百億美元的一系列協議。12月,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訪問印度,雙方簽署數十項協議,發表印俄聯合聲明,舉行了慶祝印俄戰略夥伴關系建立10周年活動。
2011年10月,印國防部長安東尼赴俄參加印俄軍事技術合作委員會例行會議,雙方就軍事項目落實情況和武器設備配套零部件出口等進行磋商。12月,印總理辛格對俄進行正式訪問,並出席印俄第12次峰會。辛格分別與梅德韋傑夫總統及普京總理舉行會談,雙方同意深化兩國間特殊、優先的戰略夥伴關系,擴大經貿、投資、防務、科技、文化交流等各領域合作。
2012年12月,俄羅斯總統普京訪問印度,雙方發表《為了共同繁榮和更好的世界的聯合聲明》,簽署了兩國外交部磋商議定書、科技與創新合作備忘錄、2013~2015年文化合作計劃、投資合作及兩國通訊導航公司諒解備忘錄等5項合作文件,並達成總額29億美元的武器購銷合同。
同日本的關系
印日關系發展勢頭良好。
2000年,印日建立全球夥伴關系。
2004年起,印成為日最大海外開發援助對象。
2006年12月,印總理辛格訪日,雙方宣布建立戰略性全球夥伴關系,並將2007年定為「印日友好年」和「印日旅遊交流年」。
2008年10月辛格總理訪日,雙方發表了《印日安全合作聯合宣言》和《印日全球戰略夥伴關系進展聯合宣言》。
2009年12月,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對印度進行訪問。雙方發表了關於加強兩國安全保障合作「行動計劃」的聯合聲明。
2010年10月,印度總理辛格訪日,與日本首相菅直人舉行會談,雙方發表《未來十年印日全球戰略夥伴關系願景》的聯合聲明,簽署《關於締結印日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的聯合宣言》。
2011年2月,日本和印度兩國代表在東京正式簽署經濟合作協定(EPA)。
2012年10月,印日第二輪外交與國防副部級對話(2+2對話)在東京舉行,第三輪印美日三邊對話在新德里舉行。
2014年1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訪問印度,簽署了8項協議,涉及旅遊、電信、電力等領域。日本將向印度提供約20億美元的貸款,同時還將向印度出售水陸兩棲飛機。8月,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訪問日本。
同阿富汗斯坦的關系
阿新政府成立後,重視發展對印關系,兩國高層保持密切往來。印是阿周邊主要援助國,迄今已承諾援阿8億美元。2011年10月4日,印度與阿富汗簽署兩國戰略合作夥伴協議。根據協議,兩國將在安全、經濟、貿易、文化、教育和民間交往等領域開展合作。
同東盟及東盟國家的關系
印度同東南亞國家地理位置相近,有悠久的歷史關系。印積極推行「東向政策」,加強同東盟的政治經濟關系,積極參與東亞合作。2012年12月20日,「印度-東盟紀念峰會」發表聲明宣布,印度與東盟升級為「戰略夥伴」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