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對合夥人實施股權激勵,增發股份如何做
這個是要先行做股權頂層設計,合理的股權布局,然後才可以做股權激勵。增發股份就是所謂的做加法,把股份在企業內部改為股數。
我想請問你做的股權激勵是動態的嗎?
有沒有做完善的考核機制?
退出,進入,考核,分給誰,分多少,有系統性的規劃嗎?
② 增發股和原始股的區別
增發股和原始股最大的區別是價格不同,原始股是1元每股,增發的股份價格是根據當時的情況定價,但是價格也比較低,一般現行股價的折價在50%左右。
一、公開增發也叫增發新股:所謂增發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個理由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說的上市公司「圈錢」,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進行優先配售,其餘網上發售。增發新股的股價一般是停牌前二十個交易日算術平均數的90%,對股價肯定有變動。
二、增發新股的條件
為完善對上市公司增發新股行為的約束機制,現對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有關條件作出補充規定。上市公司申請增發新股,除應當符合《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不超過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3、發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中的資產負債率不低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4、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完工進度不低於70%。
5、增發新股的股份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20%的,其增發提案還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社會公眾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份總數以董事會增發提案的決議公告日的股份總數為計算依據。
6、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佔用的情況。
7、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公開批評或者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8、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不存在會計政策不穩健(如資產減值准備計提比例過低等)、或有負債數額過大、潛在不良資產比例過高等情形。
9、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為其實際控制人及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整改已滿12個月。
10、符合《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1]105號)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重組完成後首次申請增發新股的,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的有關規定計算;其增發新股募集資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條的限制。
三、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
1、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
2、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現在中國新推出的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就是購買原始股的平台。
四、原始股分類:
原始股從總體上可劃分為:國有股、法人股與自然人股:
1、國有股是國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國的法律還沒有允許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業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經過轉讓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個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該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③ 增發股票是什麼意思會不會影響原來股東的利益
增發就是融資,也就是原有股東按比例出錢投資新的項目或提高經營能力(這里沒考慮定向增發),股東的權利義務都沒改變,但每股凈資產額是大幅度提高了,凈資產收益率肯定下降很多,如果經營改善或提高的話,凈利潤會提高的。具體要看融資的目的和風險,不能一概而論
④ 股份增發和股份增資是一個意思嗎
當然不是同一個意思,增發就是再多發一些投票,比如以前是發行1000股,現在要增發1000股,那增發後就一共是2000股了。
⑤ 合夥人制能否增發股份呢,就是原有的合夥人共同出資購買新的股份。
可以的,按下面流程進行增資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
2、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⑥ 股權激勵定向增發的人數是否有限制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的規定,掛牌公司可以向以下對象定向發行股票:
(1)公司股東;
(2)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
(3)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的自然人投資者、法人投資者及其它經濟組織。公司原股東、董監高人員以及核心員工參與掛牌公司定向增發時,無需符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兩個優點:引進外部投資者籌集資金時,可增加原始股東份額,避免股份被稀釋;有利於公司記性股權激勵,穩定核心業務團隊。
對於持股平台的規定:
(1)單純以認購股份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法人、合夥企業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實際經營業務的,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不得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份發行」。
(2)「接受證監會監管的金融產品,已經完成核准、備案程序並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定向發行」。
為何合夥企業或者有限公司作為持股平台被禁止:
(1)新三板對於掛牌企業發行新股的投資人有兩方面的限制:35人的人數限制(向董監高人員、核心員工及外部投資者發行合計不得超過35名,公司原股東不受此人數之限。)以及合格投資者的門檻要求,因此以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作為持股平台參與定增就有規避上述限制的嫌疑;
(2)由於持股平台需要穿透計算股東人數,限制持股平台認購掛牌企業增發新股也考慮到掛牌公司股東超200人的核算及備案問題。(計算人數時,持股平台是穿透的,那麼在定增時是否穿透認定為股東呢?不會,因為持股平台已經不能獲得定增機會,也就沒有必要考慮是否穿透認定的問題)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於股改一件事。
⑦ 企業增發對股份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要分情況討論。
如果增發後籌集的資金是投向有潛力的業務,或者收購優質資產,這樣能夠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並有更好的發展前景,這樣的增發就是好事,如今年的成飛集成。
如果增發股票籌集的資金只是補充資金運作,或者沒有其他什麼能夠讓公司有擴張業務的作用,那就是中性的消息,甚至偏利空,比如銀行增發融資補充其資本充足率,對公司本身的發展沒有實質性的利好。
⑧ 企業如何增發股份
有關實施股票增發和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公司的流通股比例的分析表明,提出股票增發預案和實施增發公司的流通股比例要小於沒有實施增發或沒有提出股票增發預案的公司,說明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權結構會影響到上市公司進行股票增發的傾向性。雖然流通股比例較小的公司通過增發來改善股權結構無可厚非,但要注意在這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流通股東的利益而不僅僅是大股東的利益,增發應以提高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為主要目的。尤其在增發過程中,股票價格的市場風險完全由流通股東承擔,因此流通股東應在增發決策中擁有較大的發言權。
⑨ 股票增發是稀釋股權,流通量就大了,那請問我的股數會自動增加么利好還是利空
你的股數顯然不會自動增加。
你在某公司的股權=你的股數/總股數
增發是增加總股數,你的股數不變。所以,你在某公司的股權降低啦。如果你是有話語權的股東(大股東),那你的話語權也被攤薄了。
但對於利好還是利空是說不定的。 像前段時間的國美,增發股票、貝恩債轉股等候攤薄了大股東黃光裕的股權,可最後國美股價還是上漲的,所以對於黃光裕來說,他手中的股票是增值的! 這就是利好。
但有時候也會利空的。要看市場對公司的認可,也要看公司的經營能力,和增發股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