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簡述面向數據的聯網審計在技術實現上主要步驟有哪些
1.數據採集:主要是完成對被審計單位電子數據的採集。目前,聯 網審計數據採集的實現是通過在被審計單位資料庫伺服器端放置一台 稱之為「數據採集前置機」的伺服器,通過安裝在「數據採集前置機」 中的審計數據採集軟體完成聯網審計的數據採集工作。
2.數據傳輸:把採集來的電子數據通過網路傳輸到審計單位,以供 審計分析使用。
3.數據存儲:對於採集到的電子數據採取一定的方式進行存儲。
4.數據分析處理:主要是對採集來的電子數據進行分析處理,發現 審計線索。
㈡ 審計工作流程
1、審計准備階段。審計機關根據項目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事項開展審前調查活動,制定審計工作方案,組成審計組,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2、審計實施階段。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方式進行審計,並取得審計證明材料。
3、審計報告階段。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後,應當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應當徵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將其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或者審計機關;自接到審計報告十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4、審計處理階段。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出具審計意見書;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意見。審計機關應當自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審計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被審計單位對地方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