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發現法人偷稅漏稅曾經的股東受不受牽連
偷稅漏稅時間點是否包含你是股東期間。既然是股東,股東協議內容中又是如何規定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
Ⅱ 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司偷稅漏稅,股東要承擔哪些責任
這是公司責任。公司先對稅務局承擔對外責任。再根據內部管理,執行董事如果在公司運營管理上存在疏漏或失職的,可以追究董事責任。
《公司法》第3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任何濫用股東權利的人,如果將公司資產當作自己的財產佔有或者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東有權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偷稅漏稅罪這是一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了偷稅罪,第二百零三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
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罰金。
Ⅲ 法人偷稅漏稅股東有責任嗎
公司偷漏稅,公司獨立承擔責任,若股東與公司合謀偷漏稅則應擔責,除此之外不用承擔責任。
Ⅳ 公司偷稅漏稅,法人代表和財務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法人代表和財務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是需要根據公司偷稅漏稅的目的來確定的。一般的偷稅漏稅公司法人代表會受到處罰,財務不會受到處罰,如果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那麼法人代表和財務會受到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具體規定如下:
1、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
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4)偷稅漏稅法人股東擴展閱讀
在犯罪構成要件上,偷稅罪具有以下特徵:
1、犯罪客體是國家稅收的征管秩序。
2、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採用刑法列舉的偷稅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進行犯罪的行為,這是偷稅罪與其他各罪的顯著區別之所在。
3、一般情況下,本類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才能構成(稅務人員作為此類犯罪的共犯除外)。另外由於稅收征管對象的特殊性,偷稅罪在較多情況下具有典型的單位犯罪的特徵。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