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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期內股份轉讓協議

發布時間:2021-07-16 07:39:51

Ⅰ 急!在禁售期內的股票如何轉讓套現一般情況會虧多少

首先 禁售股以後都是很高的利潤 所以不應該急於套現
另外 禁售股轉讓套現是違法的 一旦被發現會沒收你和對方的所得 另外還得處罰
不建議

Ⅱ 發起人股份禁售期內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如果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發起人轉讓股份是違反《公司法》第142條第一款規定:「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法律禁止發起人在公司成立一年內轉讓股份,但沒有禁止預先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規定,只要不實際交付股份,不引起股東身份和股權關系的變更,擬轉讓股份的發起人仍然是公司的股東,其作為發起人的法律責任並不會因簽訂轉讓股份協議而免除。因此該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Ⅲ 發起人在股權禁售期內達成的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如果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發起人轉讓股份是違反《公司法》第142條第一款規定:「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禁止發起人在公司成立一年內轉讓股份,但沒有禁止預先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規定,只要不實際交付股份,不引起股東身份和股權關系的變更,擬轉讓股份的發起人仍然是公司的股東,其作為發起人的法律責任並不會因簽訂轉讓股份協議而免除。因此該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Ⅳ 股權禁售期內,是否可以轉讓股份相關條款是

股權禁售期內可以簽訂轉讓協議,約定到禁售期後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但是對公司的債權人而言,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前所有的股東責任由出讓人承擔。這個最高院有判例,參加最高院公報2007年中案例:張桂平訴王華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
法院認為:《公司法》原第147條第1款關於「發起人持續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旨在防止發起人利用公司設立謀取不當利益,並通過轉讓股份逃避發起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司的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後3年內,與他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待公司成立3年後為受讓方辦理股權過戶手續,並在協議中約定將股權委託受讓方行使的,該股權轉讓合同不違反《公司法》原第147條第1款的規定。協議雙方在《公司法》所規定的發起人股份禁售期內,將股權委託給未來的股權受讓方行使,也並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又方正式辦理股權登記過戶前,上述行為並不能免除轉讓股份的發起人的法律責任,也不能免除期股東責任。因此,上述股權轉讓合同應認定為合法有效。

Ⅳ 限售期內的股票能否轉讓比如定向增發股票,還沒有過12個月的鎖定期。比如不通過二級市場轉讓呢

肯定不能通過2級市場直接買賣,但是可以協議轉讓,接收方也就擁有了這部分股權,在將來解禁的時候就可以出售了。即使是限售股,期流動性也是相當強的,因為有明確的定價機制,可以判斷其價格,因此如果投資於這方面的投資,如信託,基金等,不必擔心其流動性。
鎖定期的法律規定:
(1)《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4條:戰略投資者不得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25條:詢價對象應當承諾獲得本次網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3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Ⅵ 甲公司是集體企業,持有乙金融類上市公司股份,該股份在禁售期內.現在甲公司要將該股份轉讓給丙私營公司

問:甲公司是集體企業,持有乙金融類上市公司股份,該股份在禁售期內.現在甲公司要將該股份轉讓給丙私營公司,證券交易所說禁售期內不能過戶,請問怎麼辦?謝謝.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
1、明晰股權結構
應就被轉讓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如審閱被收購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合同、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等等必要的文件。審慎調查,明晰股權結構是為了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合同各方均符合主體資格。避免當合同簽訂後卻發現簽約的對象其實不擁有股權的現象發生。
2、資產評估
明晰股權結構,確認轉讓的份額後,應請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所對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及權益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並將評估結果報國家有關資產評審機構批准確認。
3、確定股權轉讓總價款
股權轉讓合同各方共同約定股權轉讓總價款。
4、出讓方的保證
(1)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2)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證其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4)如股權轉讓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權問題,出讓方應當保證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均系經合法方式取得,並合法擁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轉讓;
(5)出讓方應向受讓方保證除已列舉的債務外,無任何其他負債;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5、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保證
(1)其主體資格合法,能獨立承擔受讓股權所產生的合同義務或法律責任;
(2)保證支付股權轉讓的資金來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約資金及資產承擔轉讓價款。
6、確定轉讓條件
股權轉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確定轉讓的條件。轉讓的條件中可包含:出讓方同意轉讓股權的同意函;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會一致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受讓方同意受讓股權的同意函;評估結果已獲資產評審中心批准確認;出讓方向受讓方提供關於股權轉讓的全部文件資料、法律文件、帳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關合同報相關的審批機構批准。
7、確定股權轉讓的數量(股比)及交割日
8、確定股權轉讓的價值
9、設定付款方式與時間
10、確定因涉及股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及其他費用的承擔。
11、確定違約責任
12、設定不可抗力條款
13、設定有關合同終止、保密、法律適用、爭議解決等等其他條款。

Ⅶ 上市公司經營者集中禁止,簽訂的股權協議轉讓還有效嗎

如果在證券法明確規定的禁售期內,並且是禁售股權的,轉讓合同無效。

Ⅷ 股票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有禁售期嗎

股票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沒有禁售期,但有限制。
上交所發布「關於落實《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相關事項的通知」,對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進行了執行層面的細化:
1、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5%,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2、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Ⅸ 發起人股份禁售期內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股權轉讓協議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約定了在禁售期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則無法履行。要等禁售期滿才可以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且在禁售期內如果股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出讓方股東仍須按照法律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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