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在股權轉讓(出售子公司股權)的時候是否必須提供相關資產評估報告和審計報告
上市公司在股權轉讓(出售子公司股權)的時候是否需要提供相關資產評估專報告和審計報告,通常按照公司屬性質確定。
一般情況下,國有企業股權轉讓、涉及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股權的轉讓或其他特定情況,會要求驗證擬轉讓股權的價值及交易價格的公允性,會進行審計和評估。特別是國有股權轉讓,一般情況下都必須要審計評估的。
因此如果公司性質牽涉到國有資產,按照《國資法》股權轉讓需要先進行審計評估。
(1)國有上市公司處置子公司股權擴展閱讀:
根據《合同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Ⅱ 國有參股企業將其參股子公司中的股權轉讓是否經國資委審批
國有參股單位的股東在參加上述股東大會前應完成其所持國有資產變動情況、結果向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批的程序。
這類企業與一般競爭性企業無疑,沒有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標,經濟目標居主導。如果它們也提供公共服務,那是它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應該予以鼓勵和支持。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後,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Ⅲ 哪些法律對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權轉讓有規定
股權轉讓隻影響股東的變更,不影響公司的存在和消滅。轉讓方的職工仍然該公司版職工。如公司消權滅,需經法律程序。先清算,以公司資產安置工人,清算完畢,公司注銷。如清算中發現資不抵債要進入破產程序,以破產財產首先安置職工,破產程序終結,公司注銷。
Ⅳ 上市公司轉讓其主要子公司股權,其股本會減少嗎
上市公司轉讓其主要子公司的股權不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股本減少,因為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的專股權,只會導致屬上市公司的股權資產減少,但其貨幣資產會增加,上述減少和增加均是上市公司資產的增減,與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即股本沒有任何關系。上市公司的股本只有發生上市公司減資的情形時,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才會發生減少。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Ⅳ 擬上市子公司存在國有股權如何處置為妥
如果是母公司,國有股權不會有不好影響,如果國家能繼續投資或者給政策鼓勵,那麼上市公司上市會有很大促進....子公司的話,這點不了解,如果擬上市,完全可以申請,交易所會有詳細的申請規則,上面規定的必須做到,不過上市明確規則里,我記得並沒有涉及到這部分的,只有一個"證券交易所其他規定",所以一般無法了解到
Ⅵ 處置子公司股權如何編制合並財務報表
1.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部分處置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
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因出售部分股權後,母公司仍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納入母公司合並財務報表。因此,在合並財務報表中,處置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並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部分處置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
母公司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或其他原因喪失了對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並財務報表中,應當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1)終止確認長期股權資產、商譽等的賬面價值,並終止確認少數股東權益(包括屬於少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的賬面價值。
(2)按照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剩餘股權,按剩餘股權對被投資方的影響程度,將剩餘股權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或金融工具進行核算。
(3)處置股權取得的對價與剩餘股權的公允價值之和,減去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賬面價值份額與商譽之和,形成的差額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投資收益。
(4)與原有子公司的股權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應當在喪失控制權時轉入當期損益,由於被投資方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變動而產生的其他綜合收益除外。
Ⅶ 國有持股公司的子公司股權轉讓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
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對企業以各種形式投入形成的權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種投資所形成的應享有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取協議轉讓的方式
按照《辦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所以轉讓子公司股權應該公開協議轉讓並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一、關於省級以上國資監管機構對協議轉讓方式的批准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不斷提高進場交易比例,嚴格控制場外協議轉讓。對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的結構調整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或者所出資企業(本通知所稱所出資企業系指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內部資產重組中確需採取直接協議轉讓的,相關批准機構要進行認真審核和監控。
(一)允許協議轉讓的范圍
1.在國有經濟結構調整中,擬直接採取協議方式轉讓國有產權的,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總體規劃。受讓方的受讓行為不得違反國家經濟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規定,且在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標的企業屬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的,在協議轉讓企業部分國有產權後,仍應保持國有絕對控股地位。
2.在所出資企業內部的資產重組中,擬直接採取協議方式轉讓國有產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為所出資企業或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
Ⅷ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無償轉讓子公司股權
這個叫企業內部重組,完全可以的。
Ⅸ 關於國有企業子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
1、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再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2、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3、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4、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Ⅹ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擬轉讓子公司股權,需要進產權交易所掛牌交易嗎
這個問題很好!現在實務中也經常搞不清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到底如何適用有關國有股權的規定。我在樓主的問題上增加一個問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擬進行股權增發的,這個該走什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