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股東想分家,程序如何
如果你所說的分家是指公司設立分公司,那麼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得到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才能實施。
如果你說的分家是解散公司,那必須具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如公司連續兩年未分紅利且公司處於盈利狀態的,股東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
解散公司時時需要對公司進行清算的,清算的工作主要是成立清算組、編制資產負債表、通知債權人等內容。這項工作較為繁瑣一般情況要找律師事務所做本項工作。
2. 醫葯公司的股東如何與現公司分開,獨立經營!
只有和同伴商量,要麼你把他踢出去,要麼你走。重辦許可證更麻煩,還要重新籌建和GSP認證,再說客戶也沒了。你倆合夥投資,是有限責任公司嗎?如果是應該有董事會,誰股份多誰有決策權,如果是因為經營管理上的事,你也不必這么處心積慮。如果是因為感情不合,那你只有和他明說了。
3. 公司股東分離
確定股權轉讓價格通常有幾種做法:(1)將股東出資時股權的價格作為轉讓價格;(2)將公司凈資產額作為轉讓價格;(3)將審計、評估價格作為轉讓價格;(4)將拍賣、變賣價作為轉讓價格;
我建議你可以找當地的會計師事務所簡單的給你做下審計和評估來,法律上也認可這個東西,再到工商做股權轉讓變更登記。
4. 股東可以分開行使表決權嗎
這個國內有爭議,貌似主流是持的否定說,但是我認為主要看章程規定,因為公司法沒有禁止。
如果股東傾向於某一種意見,同意或反對,那麼他應該會直接作出選擇;當他拿不定主意,可以選擇棄權。所以我覺得沒必要考慮分開行使的情況。你可能考慮的是股權代持的情況,但是參會和作出表決的只能是在冊股東。
5. 對公司沒有能力的股東如何分開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做為公司股東,但必須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監護一起行使股東權利。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股東資格,現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均未對自然人股東資格作出明確規定,造成公司登記管理機關在進...
6. 注冊公司兩個股東驗資可以分開嗎
您好,您的問題屬於《公司法》范疇。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公司法中沒有明文規定,股東需要集中驗資,因此,股東可以分別進行驗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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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東分家都有哪些方法可行
股東分家但公司不能變成兩個,只可能是一個,所以股東分家只能股份轉讓。
8. 股東怎樣分家
如果保留執照,股份只能轉讓,在轉讓過程中,股東有優先受讓權。
三個股東協商,,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解散公司
9. 公司股東分開,原公司借務由現公司代償還,現公司怎麼賬務處理
表達的不很清楚,股東分開,公司如果注銷,走清算程序,如果公司主體不變,原公司借款需要公司承擔,只是股東之間怎麼算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