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規定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㈡ 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最長期限是多久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證券應該復牌。具體情況請以上市公司公告為准。
㈢ 關於股票連續停牌最長不得超過30天
上市公司在籌劃、醞釀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過程中,最遲應在向公司董事發出董事會會議材料前,向上市部提出股票連續停牌的申請,且須對連續停牌期限做出明確承諾,連續停牌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天。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昨晚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一號、第二號,即《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流程》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指引(試行)》。備忘錄進一步改革、規范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期間的停牌制度,並強化了獨立財務顧問的角色。
備忘錄(第一號)規定,上市公司在籌劃、醞釀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過程中,最遲應在向公司董事發出董事會會議材料前,向上市部提出股票連續停牌的申
請,且須對連續停牌期限做出明確承諾,連續停牌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天。董事會在關於股票連續停牌的公告中應預先做出期限承諾。此外,上市公司連續停牌超
過5個交易日的,停牌期間,上市公司應當按照交易所相關規定,至少每周一發布一次相關事項進展公告,說明重大資產重組的談判、批准、定價等事項進展情況和
不確定因素。
ST大江今日因重大資產重組事項而發布的「關於股票連續停牌公告」,已經按照備忘錄的要求操作。
備忘錄還要求,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期間做好保密工作,不可提前泄露重組消息。備忘錄(第一號)強調,上證所上市部在相關股票交易時間不接受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股票停牌申請、相關信息披露文件的接收和審核。此外,備忘錄還對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須提交的文件作了具體要求。
根據備忘錄(第二號),獨立財務顧問應幫助擬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分析重組相關活動所涉及的法律、財務、經營風險,提出具體對策和建議,
設計、完善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並指導委託人按照相關規定製作申報和信息披露文件等。業內人士分析,對獨立財務顧問的要求類似於對保薦機構的要求,建議擬實
施重大重組的上市公司聘請具有相當資質、經驗和實力的機構,特別是具有保薦人資格的證券機構擔任獨立財務顧問,這樣有利於重大資產重組的順利進行,提高重
組效率。
上證所有關人士表示,即日起,上市公司應按照《重組辦法》和兩份備忘錄的要求進行重大資產重組,而原來實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預溝通」制
度正式退出歷史舞台。該人士同時強調,上證所的職責是形式審核,即「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信息披露必備文件的完整性,以及獨立財務顧問在上市公司重
大資產重組業務中出具的相關信息披露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參考資料: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080521/05272229320.shtml
㈣ 國家規定停盤最長是多久
根據2016年上交所制定發布的《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
籌劃重組停牌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
籌劃非公開發行停牌一般不得超過10個交易日;
籌劃控制權變更、重大合同等其它重大事項的停牌一般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4)上市公司停盤時間最長不超過擴展閱讀:
股票停復牌是證券市場的一項常規性基礎制度。一般來說,股票停牌有以下原因:
一是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是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是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由於股票停復牌的功能承載多、外部性強、影響大,歷來為市場、投資者等各方所高度關注。滬深兩大證券交易所更是不斷地在完善相關制度。
㈤ 一支股票連續停牌最多可以停牌多長時間
您好,股票停牌最長時間是多久?停牌時間沒有硬性規定,主要是看這次停牌是為什麼停牌,其中部分停牌事項有時間限制,部分停牌無時間限制。例如發布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可能停牌1天-1000天,這就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股市。比如停牌時間最長的股票是000638萬方發展(原名中遼國際、曾用名萬方地產),2004年停牌,2009年復牌,停牌時間長達5年之久。
㈥ 上市公司停牌時間最長可以到多久
一隻股票最長可以停牌無期,最少一小時,停牌時間分情況定:
一、停牌復牌的情形和時間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等相關章節有詳細規定,停牌期限取決於停牌的原因。其中部分停牌事項有時間限制,部分停牌無時間限制。若因公司未及時披露信息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時間較長,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部門會採取多種措施不斷督促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盡快復牌,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知情權和交易的權利。
二、消息影響股票價格的巨大波動,就會停牌,由上市公司出面澄清。
1、上市公司本身出現各種消息,或者行為比如說,收購、重組、合作,公布業績等等等方面的也要申請停牌,因為這些消息或者行為已經影響到股票價格。
2、上市公司股票連續下跌或者上漲一定幅度,證券交易所會對其臨時停牌,平常都是一小時,由上市公司澄清再復牌。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㈦ 是不是證監會有新規定,停牌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是的。
深交所發布的《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要求,備忘錄規定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相關方籌劃控制權轉讓和募集資金不涉及重大資產購買事項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等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募集資金涉及重大資產購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個月;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
預計停牌時間超過3個月的,公司應當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的議案,決定公司是否繼續停牌籌劃相關事項;對於長期停牌的公司,保薦機構、財務顧問等中介機構核實公司前期籌劃事項進展,並發表專業意見。
(7)上市公司停盤時間最長不超過擴展閱讀:
規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積極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業務,維護市場效率,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知情權等合法權益,在總結監管實踐的基礎上,針對前期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深交所制定發布了《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停復牌業務備忘錄的制定,秉承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強化歸位盡責、加強監管的理念,明確了上市公司在維護投資者交易權和知情權方面的責任與義務。
備忘錄要求上市公司在籌劃重大事項時,應做好信息保密和分階段披露工作,維護市場交易連續性,審慎判斷停牌時間。考慮到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確實存在難以分階段及時披露所籌劃事項且確有需要申請停牌的情形,備忘錄要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時間過長,不得濫用停牌損害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
同時,對於違反備忘錄的規定,濫用停牌和無故拖延復牌時間的,備忘錄明確交易所可通過公告等形式,向市場說明有關情況,並對公司股票實施復牌處理。
對於上市公司濫用停牌權利、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以及違反相關公開承諾的,交易所可以採取監管措施或者予以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將及時提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核查。
㈧ 資產重組停牌最長時間是多少啊,求解
(1)上交所資產重組一般停牌
上交所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並申請復牌。如因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准文件等原因,可以繼續停牌不超過2個月,並在停牌3個月期滿前召開投資者說明會。
如上市公司預計因上述事由導致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5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如擬繼續推進重組,除應召開董事會審議並向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外,還需在繼續停牌期間每月召開一次投資者說明會。
(2)深交所資產重組一般停牌
深交所做出的專項說明:重大資產重組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停牌三個月後如公司仍申請繼續停牌,公司股票是否復牌或繼續停牌以及停牌期限長短等將視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內幕交易防範與維護投資者交易權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而定。
綜上可以看到,A股上市公司資產重組一般停牌多久的時間大概最多不超過3到5個月。
㈨ 主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最多能停牌多長時間
5月27日,深交所發布《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要求上市公司在籌劃重大事項時,審慎判斷停牌時間。募集資金涉及重大資產購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停牌時間不超1個月;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不超3個月;預計停牌時間超過3個月的,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的議案,決定是否繼續停牌籌劃相關事項;對於長期停牌的公司,中介機構核實公司前期籌劃事項進展,並發表專業意見。停復牌備忘錄自5月27日起實施。
與此同時,上交所也發布停復牌指引,將嚴格控制停牌時限。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停牌時間不應超過3個月。當市場出現極端異常情況,上交所可根據證監會決定或市場情況,暫停辦理停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