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之前的法人代表是大股東,換法人代表後變成小股東,對員工有賠償嗎
無論是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還是投資人變更,勞動合同繼續履行,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Ⅱ 大股東經營不善導致虧損,其他股東可以追求賠償不
1、如果有證據證明他是惡意導致虧損,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2、如果是正常經營虧損,其他股東沒有追求賠償的權利。
Ⅲ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賠償問題
個人認為不受限制。這是股東對公司的責任,而不是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的義務。屬於兩個不同的范疇。但是,公司章程如果對此有規定,那麼只要不違法,根據章程而定。
Ⅳ 更換上市公司第一大控股股東,員工補償問題.
你的補償由你所在子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辭退你,以你的實際工齡為標准計算補償你的經濟賠償金(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
Ⅳ 公司盈利大股東要求我退股,我要如何申請補償
首先根據《公司法》就算你同意退出,也不能說是退股,只能算是股份轉讓,轉讓給大股東。
其次,你公司總計盈利了多少?按股權你應分你部分盈利!!
你入股幾年了?承擔了幾年的經營風險?現在企業的盈利其總股本 也不能以當時的投入的錢來算了。 你們企業的價值上漲了,要很多資料才能算出上漲多少價值。把你原來的股本退回來是遠遠不夠你的賠償的。我建議你 非常有必要請律師一筆筆算清楚!!!
Ⅵ 怎麼看港股前10大股東的股權比例
讓我來好好回答一下你的這幾個問題,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可以會比較長,希望你能看完..畢竟我也打了那麼多字了,,呵呵..如果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可以在線聯系我...我會盡量幫助你.....
配股 股市用語。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相應程序,旨在向原股東進一步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按照慣例,公司配股時新股的認購權按照原有股權比例在原股東之間分配,即原股東擁有優先認購權。
公司發行新股時按股東所持股份數以持價(低於市價)分配認股。
配股的一大特點,就是新股的價格是按照發行公告發布時的股票市價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確定的。所折價格是為了鼓勵股東出價認購。當市場環境不穩定的時候,確定配股價是非常困難的。在正常情況下,新股發行的價格按發行配股公告時股票市場價格折價10%到25%。理論上的除權價格是增股發行公告前股票與新股的加權平均價格,它應該是新股配售後的股票價格。
配股不是分紅
分紅是上市公司對股東投資的回報,它的特徵為:上市公司是付出者,股東是收獲者,且股東收獲的是上市公司的經營利潤,所以分紅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經營盈利的基礎之上的,沒有利潤就沒有紅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紅通常有兩種形式,其一是送現金紅利,即上市公司將在某一階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現金方式返給股東,從而對股東的投資予以回報;另外就是送紅股,即公司將應給股東的現金紅利轉化成資本金,以擴大生產經營,來年再給股東回報。而配股並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礎上,只要股東情願,即使上市公司的經營發生虧損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東是是付出者。股東追加投資,股份公司得到資金以充實資本。配股後雖然股東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給股民投資的回報,而是追加投資後的一種憑證。
配股就是行使配股權,有償得到紅股,要按一定比例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股票,就是說要得到更多的股票還要自掏腰包.配股除權後,填權還是貼權,要注意市場的氛圍.在牛市中,配股後,填權的機會比較大,低價買入的股票就可能有更大的收益. 如果大勢走弱,出現除權後股價跌破配股價,那麼會損失慘重.如果可以在市場中用比配股價還低的價格買到股票,配股就沒有意義.
配股操作如同平時買股票,只要按照配股價和應配股數,填買單即可,沒有配股權證一說.如果某股票又分紅又配股,可以只取紅利,而不配股,只要在配股繳款期不買入,配股就被放棄.
2.認購權證是什麼意思?打個通俗的比方,如果你手中花了50塊錢買了100股甲股票的認購權證,行權日是8月1日。行權價格是5元。就是說,到8月1日這天,你有資格用5元/股的價格買該股票100股。
如果到了這天,該股的市場價是8元,別人買100股要花800元,而你這天則可以用500元就買100股,假如當初你買入權證時每股權證0.50元,那麼你一共花了550元,你當然合算了。如果你真買,這個行為就叫行權。
但是如果到了這天,該股的市場價是4元,你當然不會用5元/股的價格買,那麼你手裡的100股認購權證就是廢紙。你肯定選擇放棄行權了。 但是,你會損失50塊錢。
上面說的是認購權證的意思。 還有一種權證是認沽權證,指你在行權日可以以約定價格出售某一股票。
而配售認股權證是配售股票的一種方式,也就是國內說的配股權證,主要是增加配股的流通性,因為在配股除權日股價會下跌或者說由於市場的劇烈波動使股價低於當初股東大會定下的配股價格,從上面第一個問題的介紹可以看到,有的股東會參與配股,有的股東不想繼續追加投資也就是不參與配股,那股價下跌會使不參與配股的股東遭受到很大的損失,於是就發明了配股權證,讓那些不參與配股的股東可以去認購配股權證,在規定的市場交易時間段內把這個權證賣給有需要的其他人,這樣當股價下跌時就會彌補他的損失....具體內容介紹可以見下面的一段文字....
配股權證是上市公司在增資擴股時發給老股東的一種優先認購新股的證明。有了配股權證後,股東可憑借它參加新股的認購,以追加對上市公司的投資。
在上市公司宣布配股時,一般來說配股價會低於市價,在除權日,股價會下跌。若股東放棄配股,股東原有股票的市值就會下降而遭受損失。當股東不願對公司進一步追加投資或對後市不看好時,為保證自己的利益少受或不受損失,如配股權證能流通轉讓,老股東應在配股權證終止流通前將其轉讓,這樣可對因配股帶來原有股票市值的下降而獲得部分經濟補償。當上市公司給股東派發配股權證後,股東可有三種選擇:其一就是行使認股權,在規定的期限內交納配股資金,認購新發行的股票,這樣股東所持的股票比例就會與公司的股票同步增加,對於控股股東來說,其對公司的持股比例未變,對公司的控制力與配股前相同。第二種選擇就是放棄配股權而聽任配股權證過期失效,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是股東無力參加配股或不願對公司進一步追加投資,另外就是正股價已低於配股價,在二級市場購買股票比配股更合算。其三是股東權衡利弊後,認為出售配股權證將比採取前兩條措施更為有利,股東就可根據規定在有效日期內將權證出售轉讓。
毫無疑問,派發配股權證比不派配股權證對老股東更為有利。一是股東多了一些選擇,若不參加配股,就可將配股權證以市價出售。更主要的是,當後市看好時,配股權證上市時將有一段升水,特別是配股權證價格相對比較低,人們誤認為配股權證可以以小博大,就將權證的價格炒得脫離實際價值,如深市股民曾經就將某配股權證炒到比正股價還高30%的價位。
3.配股上板就是國內說的配股上市, 是指上市公司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配股上市是上市公司擴大股本、進行再籌資的一項重要活動,具有實施時間短、操作簡單。成本較低等優點。
4什麼是2供一?
「供股」 即是大股東向小股東要錢, 即規定小股東持有多少股份就要用多少錢去認購幾多新股. 供股都有個除凈日, 在這日"供股權"會由股價中扣除,所以股價一定會跌! 而在這日或以後買入的股票就不須供股的, 在除凈日之前買入的股票就可以獲得"供股權". 如果你不想供股可以把供股權賣出去給外人去供股, 但如果供股價高過市場價, 好多時都沒人會買這些供股權的,所以股價咪又系一定會跌羅. 但供股不是硬性的, 所以就算你賣不出供股權你都可以不供股. 如果供股價低過市價, 好多時小股東會樂意供股; 除了規定的供股股數, 你都可以額外再申請供多一些, 但不一定會分給你的.
例如已發行100股既公司玩供股, 10送1
供前
100/100 = 每股占公司既1%
供後
100/110 = 每股占公司既0.9091
你說的2供1就等於是100供50,也就是
供前100/100=每股占公司股份1%
供後100/150=每股占公司股份0.6667
5.如果港股跌到1毛以下,不代表所買股票就作廢了..港股的最低價位是1分錢....他們那邊把這種股票叫"仙股",很多內地投資者去香港投資港股時看到這類股票非常開心,因為想想也興奮啊..買100W股"仙股"也就只要1W塊錢,100元的股票翻個倍要漲100元,而1分錢的股票翻個倍只要漲1分錢就可以了...呵呵...很多人都以為揀到了金礦了...拚命買,最後全部翹辮子,因為香港證券交易所的很多規定和國內是不一樣的,是和國際接軌的,上市公司會用很多財務技巧可以讓價格一直在1分錢,但是可以讓你在2年左右繼續虧損99.9%,呵呵這類股票一般都是業績非常差,在市場上一年到頭基本都沒有一手交易量的,也就等於你看到的只有賣單,沒有買單的,所以說投資股票就等於象打牌,你玩的再好也要先明白規則,否則當規則不利於你時,你世界第一也會輸的滿地找牙的...
Ⅶ 我是大股東要求小股東退股 會有賠償金嗎
結論:股東入股以後不能退股,想讓小股東退出公司,可以協商,讓小股東把股份轉讓給你。有可能是溢價購買小股東的股份,但肯定不是賠償金。
提問者使用了「退股」這個名詞,股東入股以後,不能退股。股東無論是用實物、貨幣、知識產權或是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出資,都是所有權的轉移,而不是簡單的給公司使用。
例如:A用一輛寶馬轎車向公司出資,出資之前寶馬轎車的所有權人是A,而完成出資之後,寶馬轎車的所有權人就變成了公司,A得到的對價是公司的部分股份。
這些都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財產來對債權人承擔責任的,而股東退股了,就等於公司償債能力降低了,有可能就會侵害到債權人的利益,所以股東出資以後,是不允許的退股的,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股權是可以轉讓的,所以建議提問者先與小股東協商,協商肯定不會涉及賠償金問題,最多是溢價購買小股東的股權,而不是賠償金。如果小股東漫天要價,提問者不能承受,就把公司的情況描述清楚一些,大股東對付小股東的辦法還是很多的,但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Ⅷ 大股東為了收購我的股權願意私下再補償我這個可以嗎
一般來講是不可以的。誠實守信才是帝王法則。【回答】
Ⅸ 000760斯太爾2016年巨虧為什麼大股東願意花3.4億補償
2103年耗資4億元強勢入主成為控股股東英達鋼構表示,為切實有效維護上市公司股東的權益,履行控股股東義務,承諾斯太爾江蘇2014年度~2016年度每年實現的扣非凈利潤分別不低於2.3億元、3.4億元和6.1億元。差額部分,英達鋼構將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
2014年,斯太爾江蘇實現扣非凈利潤為7400萬元,業績承諾缺口達1.56億元。2015年度,斯太爾江蘇實現扣非後的凈虧損額為1056.93萬元,與英達鋼構承諾利潤數差額為3.51億元,觸發英達鋼構的補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