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股東一手遮天,想盡辦法趕小股東出局,怎麼辦
我是專門研究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根據我的經驗,大股東想讓小股東出局,最好還是出局,因為中小股東維權的成本很高。
但是可以通過行使股東權利想辦法要個好價格出來,股東有很多權利,如果用的好,對中小股東是很有利的,根據多年的經驗告訴我,股東知情權和代位訴訟權是大股東最不願意中小股東去行使的,通過行使這些權利增加談判的籌碼是明智的選擇。
當然,也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分析,行使哪些權利,這和中小股東的標的,公司的業務情況都有關系,提問者可以進一步說明情況,我們再加以分析。但是股東知情權和代位訴訟權是標配,對我們做過的所有的中小股東權益保護項目來看,沒有例外。
㈡ 什麼情況下,大股東可以罷免小股東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董事的選舉(即擔任)需作為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批,由參會股東投票表決通過,而董事長則是由董事會成員(即由股東們投票選出的董事們)在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後,立即召開董事會推選產生的。換句話說: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
董事長向董事會提名總經理候選人,作為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由參會的董事表決(含董事長),只要半數以上董事同意(當然要達到董事會的法定人數),那麼《關於選舉xxx(候選人)為公司總經理的議案》獲得通過,則該名候選人擔任總經理。概括:董事長提名總經理候選人,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
理論上講小股東有可能擔任董事長,但難度系數非常高:小股東要想當董事長,首先要具備《公司法》等列出的擔任董事的條件,最重要的是要獲得作為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可由該股份公司的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董事會提名、單獨持股或累積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股東提名、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聯合提名),提交董事會由現任董事表決通過,作為候選人,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會審議通過後,由所有董事會成員選舉產生董事長。
一般小股東在選舉董事時擁有的權利:小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參與選舉董事的議案的表決,現在國內上市公司一般要求在董事會換屆選舉時採用累積投票制,例如董事會換屆要選舉9名董事,參與表決的該名小股東持有1000股這家公司的股票,那麼他共有9000票(1000×9)的投票權,他可以分散成9個1000票,分別投給9名董事候選人(同意、棄權、反對),也可以集中成9000票投給一名候選人,其他8人投0票,或者投給其中的就個人,只要就個人的票數總數是9000,那麼這名股東的投票是有法律效力的。
希望採納
㈢ 大股東可以把小股東踢出公司嗎
股東是用資金換來的,工作是憑勞動合同保證的,只要在行政手續上不違法違規,可以,哪怕你是控股股東,也可以被自己的公司開除。
㈣ 大股東可以開除小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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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合夥做生意,大股東能否強權收購小股東股份?
原創財大大創業助手2017-05-24 11:11:52
小編在周一的時候說了公司股東表決權,公司重要的決定,比如說修改公司章程、增減資、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者是高管的免任等,需要三分之二(按股東出資比例算,不是按照人頭算)以上股東通過。初創企業比較合理的股權架構往往是大股東往往占股70%以上,對公司負有最大責任。那麼,在實際情況中,如果大股東覺得你很吃藕,就是看你不順眼,可以以個人意願將小股東踢出局嗎?
全體股東
按照《公司法》規定,企業股東同股同權。從理論上講,只有大股東收購小股東的股份這一說,大股東是沒有權利踢走小股東的。再者,如果股東之間沒有特別約定,大股東也無權強購小股東股份。
股東
如果說大股東從大局考慮,覺得小股東不合適公司發展,或者是跟小股東之間有不可協調的矛盾,可以變相地剝離小股東權利。公司董事會是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比如大股東持有的表決權可以通過股東會的形式,罷免小股東在公司的高管職務,相關的資產業務都轉賣出去。這時候小股東基本沒有發言權,也無實質利益可圖,也不得不走。
大股東和小股東
所以,大股東或許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但也是無權將小股東踢出局的,除非該小股東完全不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並且在催繳後仍不繳納或返還。另外,大股東有權踢走高管,或者將小股東提出董事會。
相反地,小股東覺得公司出了問題,想要全身而退,可以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如果無法正常退股,到了魚死網破的地步,小股東可以走法律程序,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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