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南省匯傑勘測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2010年1月25,公司前身湖南省匯傑工程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成立。 2016年7月11日,湖南省匯傑工程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更名為湖南省匯傑勘測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捷
成立時間:2010-01-25
注冊資本:105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30111000083358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長沙高新開發區文軒路27號麓谷鈺園E-4生產車間102-202號
㈡ 勘設股份什麼時候上市
600010包鋼股份的上市時間是2001/03/09 申購價5.18 上市當天開盤價6.80 鋼鐵股過完年有概念 可以中長線
㈢ 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現狀、問題與政策建議
蘇迅方敏干飛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北京,101149)
礦業屬於高風險、長周期的產業。在計劃經濟時代,國家為了保證整個國民經濟體系正常運行,主要由政府統籌考慮礦產勘查和開發整個產業的布局。政府作為投資主體組織產業活動,佔有產品的分配和收益,同時承擔整個礦業的投資風險。在市場經濟中,礦產勘查和開發緊密結合,形成廣義的礦業概念。政府對礦業的行政管理職能與礦業的企業經營權分離,整個產業從投資到生產、分配,都按照市場規則運作,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在市場經濟國家,礦業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礦業資本市場是整個礦業運行基本的也是重要的紐帶。在礦業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基本上已經出現了統一的全球礦業資金大市場。國際礦業資本流通已凌駕於礦產品市場之上,成為礦業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量。但在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卻比較緩慢。
一、目前我國礦業投融資現狀
隨著礦山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以及1998年開始的地勘經濟體制轉變,中國礦業也逐步由過去單一依靠財政計劃投入的融資方式向多元化融資方式發展。目前,初步建立起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投融資體制的基本框架。與傳統體制相比,其資金籌集方式和運行機制都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在礦業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化、融資方式多樣化,以及融資風險意識增強等幾個方面。
1.礦業投資主體多元化
在傳統投資體制下,中央政府是惟一的投資主體,地方政府和企業不能進行投資,私人投資被排斥。經過20多年來的改革開放,礦業投資主體已經擴大,政府、企業、居民和外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投資決策權,從而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資主體,並逐步形成「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機制。
1986~2003年,國家財政投入地勘費(絕對數)呈現逐年遞增趨勢,由1986年的30億元增加到2003年的107億元,年平均增加8%。但是,其相對數卻呈現逐年遞減之勢,地勘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從1986年的1.39%下降到2003年的0.43%。而且,國家財政投入佔地勘總投入的比重亦呈逐年下降趨勢(見圖1),由1986年的97.42%下降到1998年的27.88%。1999~2003年,這一比重略高於40%,主要是由於非財政資金投入大幅度下降所致,而不是財政投入增加的直接結果。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地勘單位機構改革對地質調查所產生的影響。
圖1財政投入佔地勘費總投入的比重(%)
從1999~2003年的統計資料來看(見表1),計劃性財政地勘投入比重由1999年的11.83%下降到2003年的6.02%;企業自籌資金的比例不斷增加,由1999年的64.58%上升到2003年93.55%。當然,如果除去油氣礦產,這一比重則要大大改變(見圖2)。
表11999~2003年中國地質勘查資金來源情況單位:萬元
資料來源:1.《中國國土資源年鑒》(2000~2002年)。
圖2非油氣地勘資金來源比重比較
2.《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年報》(2002~2003年)。
2.融資方式多樣化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礦業融資活動,一切按國家計劃行使。而目前不論是礦山開采企業還是地勘企業都可自主決策,既可以通過銀行貸款、發行證券、商業信用、合資合作勘查、合作開發等方式進行融資,也可以採取項目融資方式進行融資。除社會公益性地質勘查項目主要由國家投入外,許多項目都是採取聯合投資方式進行。
1999~2003年,礦山開采企業的融資總規模為3876.18億元(見表2),其中股權融資為2819.93億元、負債融資為1056.25億元,股權融資和負債融資占融資總額的比重分別為72.75%、27.25%。
表21999~2003年礦山開采企業融資情況單位:億元
註:1.本表數據根據《中國統計年鑒》(1998~2004年)工業企業主要指標整理。
2.本表中的礦山企業是指全部國有及規模以上非國有礦山開采企業。
從上市公司的統計資料來看,滬深兩地股市與礦產資源勘探開采有關的上市公司共有200多家(2003年統計數據)。從這些上市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來看(根據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檢索),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有20多家(見表3)。
表3滬深兩地礦產資源勘探和開採的上市公司(截至2003年年底)
3.資金來源多渠化
在傳統投資體制下,資金主要靠中央財政撥款,國內外信貸資金很少被用於地質勘查和礦山建設投資。現在除財政資金外,銀行貸款、企業自有資金、個人資金、外資都已成為重要的資金來源,而且企業還可以通過各種不同的融資工具組合和創新來拓寬融資渠道。
同時,隨著我國地勘經濟的改革與開放,外資也不斷涉入我國的地質勘查領域。幾年來,外資投入所佔比重不斷增加,2001年所佔比重近10個百分點。
4.融資風險意識增強
在國家計劃投入下,風險全部由政府承擔。現在則逐步變為政府、企業、銀行、個人等投資者依據其投資份額分別承擔,投資各方的風險意識大大增強。企業在融資決策時,不但要考慮企業內部的財務風險(或破產風險),還要考慮外部的環境風險,如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經濟波動等。風險意識的增強,既促進了資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也加快了企業的發展。
二、目前我國礦業資本市場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對於礦業資本市場有著多種理解和含義。一般可將礦業資本市場理解為金融市場的一個特定的組成部分,其特點在於各類金融市場對於礦業融通資金有著特定的交易條件,其核心是為礦產勘查和礦業開發等籌措和融通資金。其主要參與者有勘查企業、開采企業、政府、個體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中介服務機構等。
目前,我國礦業資本市場還不成熟,市場體系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礦業改革滯後,市場主體仍需進一步完善
我國礦業資本市場主體問題主要在於地質勘查業的改革與建設上。地質勘查業改革的滯後,地勘隊伍為政府的附屬,其結果就是勘查資金只能依靠國家財政投入,地勘隊伍不是市場競爭的主體,地勘隊伍很難像企業一樣通過市場籌集資金,在市場的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地勘「經濟組織」,由於其先天不足,難以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合格的市場主體,必須進行根本改造。原有的地勘經濟主體無論資產、人員、裝備、機制,特別是獨立的投融資能力、抗風險能力與合格市場主體要求相差甚遠。沒有市場競爭主體資格的地勘經濟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其經濟運作效益等方面的情況是可以想像的,經濟效益低下,不但無利於內部資金的積累,也不利於外部資金的籌集。
我國地勘經濟體制改革是從1998年開始的,國家對地勘投資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將公益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和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分開運行,國家只投資公益性地質勘查工作。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由探礦權人和采礦權人來投資經營,自負盈虧,承擔高風險,同時也會獲得高額利潤的回報。國家將依法保護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個人和外商投資勘查開采礦產資源,以此形成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投資主體多元化和資金來源多渠道,來振興勘查業和礦業。但遺憾的是,由於多方面的原因,這些投資主體並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礦業資本市場發展受限,交易平台層次單一
1.負債成本高,阻礙負債融資市場的發展
從總體上看,我國礦山企業規模小,資信度低,可供抵押的物品少,財務制度不健全,所以,他們向銀行貸款和利用商業信用等方式融資比較難。而且,近幾年我國利率市場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存貸款利率仍沒有完全放開,不能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產生了貸款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現象。銀行對大客戶的貸款相當於批發業務,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相當於零售業務,中小企業貸款金額小、筆數多、手續繁雜。據調查,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平均為大型企業的5倍左右。如果對大中小企業貸款實行一樣的利率水平,銀行當然沒有積極性給中小企業貸款。因此,造成了小企業貸款融資成本高,從而不利於負債融資市場的發展。
2.國內上市「門檻」高,制約了礦業證券市場的發展
首先,在國內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中規定,公司在發行前1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在凈資產中所佔比例不得高於20%;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由於勘查企業從事經濟活動的產品是地質成果,而會計處理中規定地質成果為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在凈資產中所佔的比例不得高於20%是比較難達到的。就股本要求來看,單一的地勘企業的股本都低於5000萬元。因此,這就限制了地勘企業通過股票市場進行融資。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於發行債券企業規定,股份公司的凈資產不能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能低於6000萬元。這就把我國90%以上的礦山企業排除在能發行債券企業之外。
3.礦山企業稅費負擔過重,自有資金缺乏積累能力,限制了內部融資的發展
首先,1994年稅制改革以後,我國礦山企業稅費種類主要包括增值稅、所得稅、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城建稅、土地使用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外的銷售稅金以及其他稅費。繁重的稅費,無疑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利潤總額減少,其結果是企業內部融資能力減弱。據有關資料統計,在1993年以前,我國採掘業稅費負擔較輕,平均為銷售收入的5%以下,低於全國工業企業平均水平;1994年以後,採掘業稅賦猛增,占銷售收入的12%左右,而全國工業總體稅賦水平為7%左右,且呈微降趨勢。
其次,1994年稅制改革以前,我國只對鐵、石油、天然氣等部分礦產徵收資源稅,計征方法是對超過一定利潤額以上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百分比稅率累進)計算。但在1994年稅制改革後,資源稅徵收改為對自然豐度不同的礦山企業適用差別稅率,採用「從量法」徵收,並對所有礦山企業普遍徵收,而不管其是否贏利,這無疑增加了微利企業的負擔。
第三,礦山企業稅費還集中表現在增值稅上。稅改前礦山企業交3%的產品稅,稅改後增值稅調至13%。由於礦山的特殊性,幾乎沒有外購原料,只外購少許輔助材料,用於抵扣進項增值稅少,實交增值稅多。
顯然,礦山企業沉重的稅賦和不公平的稅費負擔,其直接後果就是盈餘大幅度減少,企業資金的自我積累能力減弱,內部融資能力下降。對於礦業資本市場的建設和發展來說,無疑限制了一個重要資金來源渠道的發展。
4.目前我國的礦業資本市場層次單一,需要多層次的資本交易平台
目前,中國礦業資本市場沒有勘查投資板塊,也缺少中小礦山企業板。首先,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符合我國現階段的礦業經濟結構。地質勘查是礦業經濟發展的基礎環節,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的豐富程度,不僅關系礦業經濟自身的發展,而且對於國民經濟的穩健運行也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此外,在我國的礦山開采企業中,中小型企業佔有絕對大的比重,約為99%。因此,地質勘查業的發展需要勘查板塊,礦山開採的發展需要中小企業板。
其次,多層次資本市場適應我國礦業經濟轉型的自身要求。伴隨地勘經濟體制的改革、行業的成長,其有著強烈的融資上市慾望。
其三,多層次的礦業資本市場是我國資本市場完善自身結構、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安排。中國資本市場的一大惡疾是缺乏淘汰機制,公司能上不能下。結果就是優不扶、弱不汰,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無法發揮,大批垃圾股吞噬市場資源,擠壓績優公司的生存空間。
當然,市場建立僅僅是第一步,如何運行、管理才是更大的問題。是否有嚴格的審查、考核上市公司是市場成敗的關鍵。只有做到這一點,投資者才不會是垃圾工,股市也不會成為垃圾桶,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才會發揮其真正的作用。
(三)礦業投資機構缺乏,風險勘查投資基金尚未建立
目前,我國已有上百種投資基金,但缺乏專門從事風險勘查的投資基金。我國礦業在上世紀先後建立過黃金基金、白銀基金、石油天然氣勘探基金。黃金開發基金是國家為扶持黃金工業的發展而設立的專項基金,現已經國務院批准轉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的資本金,成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的國有資產。而白銀基金現已不復存在。石油天然氣勘探基金是由企業提取的,主要用於石油天然氣企業的油氣勘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基金」。近幾年來,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已建立不同形式的勘查基金,它們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投資基金。
(四)礦業中介機構不健全,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中介機構還未建立
在市場經濟運行中,中介服務機構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媒介。如果沒有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直接到證券交易所上市,必須求助於為上市提供專業化服務的中介機構。實際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中一般也都規定要有獨立的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進行包裝、評估、推薦和業務指導。雖然,目前我國已有不少的證券等中介機構,但其業務涉及礦業的很少,更不用說專門的涉礦中介證券服務機構。
由於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發展緩慢,為其服務的中介機構也就不成熟和不完善。資源公司上市與交易的場所沒有建立,礦業公司的股票交易市場尚不發育,沒有配套的上市規則,也沒有礦業專業人員配備,缺乏應有的監督保障。礦業專業協會的地位、作用沒有充分發揮,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知識水平急需提高,評估機構的業務范圍、影響力、權威性有待增強,評估的軟、硬體設備需改善等。顯然,目前我國涉礦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的中介服務機構也還不健全。
三、進一步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政策建議
中國礦業的發展,必須建立規范的資本市場。礦業發展的核心是搞好地質勘探工作,要規避勘探的高風險,開辟社會的融資渠道,按照國際礦業的運行規律和經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礦業資本市場已成為發展我國礦業的首要任務。
發展礦業資本市場不但是礦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中國金融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國內礦業企業面臨跨國礦業(集團)公司及其背後強大的資本市場所帶來的壓力,而礦業資本市場上的差距正在影響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國內礦山企業難做大做強的問題,恰恰是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不能進行行業的整合。要將本土企業做大做強,必須依靠收購與兼並進行行業的整合。而兼並與收購順利實行的前提,是一個健康有效的資本市場。入世3年來,中國資本市場正積極主動融入國際資本市場中,參與國際分工,分享國際市場一體化的好處。資本市場的開放也是中國經濟改革進程中的現實需要。因此,國內資本市場必須在理念、工具、管理體制、傳導機制等方面推陳出新。
發展礦業資本市場是分散礦業風險、建立多元的市場化風險配置機制最重要的制度措施。同時,發展礦業資本市場,在為礦業企業創造多元融資渠道的基礎上,為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供了一個市場化的平台;也為礦業企業的國際化即跨國礦業(集團)公司的形成,提供了一個恰當的資本擴展機制,它將從根本上鏟除小礦經營的經濟思維。而且,發展資本市場,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可自由選擇,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資產及資產組合,有利於投資者財富的增長和風險規避。
黨的十六大提出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資本市場建設的各項任務。伴隨著《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發布,我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宏偉藍圖已經清晰地展現在世人面前。在經過十多年的「摸著石頭過河」之後,資本市場終於有了一個明確的發展方向和目標。以擴大直接融資、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目標,建設透明高效、結構合理、機制健全、功能完善、運行安全的資本市場。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對於發展礦業資本市場來說,主要提出以下建議。
(一)推動礦業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完善和健全礦業資本市場主體
從我國十幾年來推行股份制,建設和發展資本市場的實踐來看,股份制對推動我國生產力發展十分重要。它對優化資源配置,推動國企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吸收高新技術,調整經濟結構,籌集更多的社會資金,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地勘經濟主體應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組建成有中國特色的資源(集團)股份公司。這不但是發展礦業資本市場的要求,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而且,各勘查企業、礦山開采企業、礦產品加工企業、礦產品進出口貿易企業之間,應根據自身的優勢,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和重組,組建大型特大型綜合性礦業企業(集團)股份公司。同時,引導、推動並規范地勘單位、礦業企業通過合資、合作、礦業權出讓等方式利用外資進行股份制改組改造。
(二)建立多層次的礦業資本市場的交易平台,完善礦業資本市場體系
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在統籌考慮資本市場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礎上,逐步建立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研究提出相應的證券發行上市條件並建立配套的公司選擇機制」的要求,建立多層次礦業資本市場體系。
1.適當降低礦業公司上市門檻,完善礦業公司上市制度
相關部門應加快研究和制定礦業公司境內上市特別條款,降低礦業公司上市條件要求。研究和制定礦業公司上市與非礦業公司上市的一般條款的差別要求、礦業公司上市的特別條款、礦業公司上市的資源儲量報告及其審核與發布、礦業權資產的處理等。加強和完善證券管理部門、股票交易所及金融投資機構對礦業融資政策、規則的制定及上市礦業公司的監督管理職能。制定資源公司、礦業公司境外上市的特殊條款與差別性要求,支持和鼓勵資源公司、礦業公司到國際礦業資本市場上融資。鼓勵礦業公司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
2.建立勘查資本市場
推動勘查資本市場的建立,研究和制定資源公司上市條件,選擇地點進行試驗,開辟勘查資本市場。從國外礦業資本的運營機制和發展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分析,建立勘查資本市場的關鍵是建立創業資本的「出口」即退出機制。建立可行的勘查資本退出機制的一個重要步驟是建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而從扶持我國地勘企業和中小礦山企業的角度來看,「二板市場」將為礦業投資提供沃土。
3.積極拓寬礦業資本的來源渠道
鼓勵和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特別是國家政策性銀行為礦業項目融資提供擔保和貸款。鼓勵政策性銀行在現有業務范圍內,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重要礦產、經濟效益好的企業的發展。擴大勘查企業、資源公司、礦業公司貸款利率的浮動幅度。積極研究開發適應礦業企業發展的信貸服務項目,進一步改善銀行對勘查企業、資源公司、礦業(企業)公司的結算、財務咨詢、投資管理等金融服務。鼓勵社會和民間投資,探索建立風險勘查投資公司,以及風險勘查投資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機制。嚴格風險勘查投資的市場准入和從業資格管理,規范風險勘查投資的市場行為,充分發揮政府對風險投資的導向作用。
(1)建立礦業投資基金。要建立各種政府勘查投資基金,設立專門的礦業投資基金。要允許其他投資基金進入礦業資本市場,建立以商業性勘查基金為主導的相互補充的勘查投資體系。
(2)發展機構投資者。鼓勵建立礦業投資公司,從事專門的礦業投資活動,使其成為礦業投資基金的主要來源之一。這是開辟投資資金的重要渠道。
(3)積極利用國外礦業資本市場。遵循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符合條件的內地的資源公司、礦業公司要積極爭取到境外發行證券並上市。
(三)建立健全中介機構
1.完善礦業評估制度,建立各種地質咨詢服務
引入「資格人」制度,加快礦權評估與國際慣例接軌,包括進入市場的法律許可制度、市場主體、市場監督、維護市場公平及秩序的管理制度等。大力培育和完善礦權評估專業協會,建立與國外同行業的協作關系,加強技術規范和方法的溝通和交流,擴大評估業的國際認可度和國際舞台的影響力,為礦業公司海內外融資提供高質量的技術咨詢服務。加強和完善對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的監管措施。加強專業評估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綜合素質的提高,提倡新技術新方法的使用,尤其是計算機軟體的普及應用及評估成果的可視性。建立各種地質咨詢服務機構,發揮其在礦產資源勘探上的積極作用。嚴格對資源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處理的真實性、科學性。
2.完善礦業權資產會計制度與會計服務體系
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專門的礦業會計准則,依照(遵循國際慣例的)礦業會計准則進行會計處理和編報財務報表,並增加礦業企業財務報表的透明度。加快為礦業服務的特殊會計人員的培養,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成立為礦業服務的專門的會計咨詢機構,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成立礦業會計協會,增強行業自律。加快礦業會計方面的法制建設。
3.加強其他中介服務機構的建設
發展資源公司、礦業公司上市的投資咨詢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管理,提高中介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水平。
(四)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
政府對勘查的支持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直接的,如稅收優惠,提供勘查補助金等;二是間接的,如改善本國的政治、經濟環境等。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提供稅收優惠政策
在國外,許多政府都對制定了有關礦產資源探採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勘查與開發支出的稅收處理(加速折舊、資本化當期攤銷等)、耗竭補貼等,並以此來反映稅收的時間價值。這些優惠在降低礦業公司的有效稅賦方面起著積極的作用。
2.建立勘查補助基金
勘查補助作為國家風險投資的一部分,起到種子資金的作用。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都實施過此項政策,如聯邦德國的境外礦產勘查鼓勵計劃。實施勘查補助不但有利於勘查項目本身,而且也有利於其他社會資金投資勘查項目。
3.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與資助貸款
在一些國家,為了使礦業企業獲得商業銀行貸款或世界銀行的低息或無息貸款,政府也出面為其提供擔保,使其更容易貸款。如日本企業在國外采礦,從本國金融機構(市中銀行和進出口銀行)借款時,金屬事業團出面做擔保人,收取0.4%的擔保費。
4.健全資本市場法規體系,加強誠信建設
按照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客觀要求,健全有利於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法規體系。清理阻礙市場發展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政策性文件,為大力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創建良好的法制環境。按照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信用體系的要求,制定資本市場誠信准則,維護誠信秩序,對嚴重違法違規、嚴重失信的機構和個人堅決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作者簡介
[1]蘇迅,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2]方敏,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
[3]干飛,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
㈣ 有沒有大神懂的,勘設股份603458,長期有沒有投資價值 還有近兩年會不會上攻30價位 謝謝
您好,看了一下這個股票,長期持有就算了吧,短線拿一拿,換成其他票吧,短線看能不能上破二十日的均線。
股票萬1的開戶流程可以發給你,望採納!
㈤ 寧波冶金勘察設計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
我公司是從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設計;岩土工程施工;岩土工程檢(監)測;地質災害評估、治理;水文地質勘察與鑿井;測繪(包括工程測量、航空攝影測量與遙感、大地測量、海洋測量、地籍測量、行政區域界線測量、房產測量、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建設監理和工程咨詢等多專業、多學科的科研、生產單位、經過多年的發展,公司已成為一個裝備精良、專業技術全面、人才結構合理,有著較強競爭優勢的綜合性勘察單位。
㈥ 寧波冶金勘察設計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紹
寧波冶金勘察設計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原冶金工業部寧波勘察研究院)五十年代初創建於北京,系通過國家建設部審定的全國綜合勘察甲級單位。
㈦ 風險勘查資本市場
一、風險勘查資本市場概況
(一)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的界定
資本市場是指證券融資以及經營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資金借貸的金融市場,包括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和中長期信貸市場等。風險資本市場是指資本市場中具有較大風險的子市場,通常包括三個子市場,即非正式的私人風險投資市場、風險資本市場,以及專為中小型高成長企業設立的創業板市場。
風險勘查資本市場是指專門為礦產資源風險勘查提供資金融通的市場,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傳統勘查商業文化濃厚的國家,這類市場是風險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礦業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圖10-1)。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具有普通風險資本市場的屬性與特徵,即資本需求數額較小、風險比一般資本市場更高、成長性較高等,但因資源勘查行業以及高科技、生物技術等其他高風險行業在法律屬性、資本需求規模以及隨時間變化的規律、信息披露特點等都各有差異,因此,風險資本市場通常會針對不同的行業設置專門的運作、監管及治理的制度環境,又有一些特殊性要求。
(二)風險勘查資金的來源
在市場經濟國家,礦產資源勘查主要由獨立的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大型礦業公司的勘查事業部或初級勘查公司與大型礦業公司聯營進行。風險勘查資金主要來於自有資金、私募資金、股本資金以及少量的銀行貸款。勘查起步階段需要的資金較少,且前景不明朗,一般依靠自有資金或親朋好友處籌集的資金進行工作,有些大型礦業公司往往也會拿出一部分資金進行風險勘查。
私募發行的本質,是礦業公司把股票賣給特定的投資者獲得資金,是針對特定對象、採取特定方式、接受特定規范的證券發行方式;與公開發行相對應,滿足籌資人的不同要求,一般分為股票私募、債券私募及其他證券私募。在勘查領域,公開上市的公司畢竟只是少數。因此,私募在勘查公司融資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私募發行的對象通常是特定的投資者,在礦產勘查領域,這類特定的投資者主要是擁有巨額財富的個人、大型礦業公司以及各類私人金融資本組合、公共基金、上市的風險投資公司、私人風險投資公司、專營礦產勘查的籌資機構等。私募方式籌資額一般在幾百萬到數千萬元之間。私募資金對發起人的素質、找礦思路、項目選擇等都很有傾向性。私募資金投資的主體對回報的期望不同,風險投資公司和初級礦產勘查公司通常會簽署協議,明確權益返還的方式。在金融危機背景下,很多公司難以通過公共資本市場獲得資金,往往通過私募方式籌集資金。比如澳大利亞均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一項調查表明,在2008~2009年金融危機期間,澳大利亞初級勘查公司所需要資金的60%都是通過私募方式獲得的。
圖10-1 礦業資本市場及風險勘查資本市場
從風險勘查融資額上看,通過股票交易所上市融資,是風險勘查資金的主要來源渠道。股票交易所一般分為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及場外交易市場。很多國家都設立了為初創企業上市的二板市場,有些國家的創業板市場專門設立了資源勘查公司的板塊,允許勘查公司上市。這些市場的共同特點是,對在創業板上市的資源類企業,普遍沒有盈利要求,同時,上市企業往往可以在主板和二板市場之間轉板。
因勘查的高風險性,銀行難以評估勘查企業預期的盈利能力和還貸能力,因此,很少有銀行會為勘查提供貸款。但隨著勘查成果日益顯露,小公司可以用其勘查成果說服銀行,可能會獲得銀行的抵押貸款。銀行自己有專業的地質、采礦專家,開展礦產勘查開發的貸款業務。另外在有些國家,為了促進勘查融資,政府部門提供探礦者找礦借貸或礦業貸款基金。比如加拿大政府為了鼓勵勘查投資,設立探礦者找礦信貸計劃;探礦者找礦借貸就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一般是提供探礦權人一個野外季節工作所需要的費用。也有的國家通過政府建立礦業貸款基金的方式提供,比如美國阿拉斯加州礦業貸款基金,主要針對高級礦產勘查以及礦業開發項目。日本對於境外礦產資源勘查也提供借貸方面的支持。
(三)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現狀
據統計,自2003~2008年,在全球初級礦業公司總計782億美元的融資中,70%(546億美元)來自股本融資,只有24%來自債務融資(186億美元),另有5%(54億美元)來自可轉換債券,其餘的1%來自其他投資來源,包括政府投資等。隨著礦產品價格的上漲以及資源性公司日益受到主流投資界的重視,從2003年到2008年的6年間,初級礦業公司的股本融資額增長了1000%,從2003年的14億美元增至2008年的158億美元。當然,2009年因金融危機,融資額有所下降。盡管舉債融資所佔比重不大,但其絕對值亦大幅增長,從2003年的5億美元增至2008年的70億美元(圖10-2)。
圖10-2 全球初級礦業公司資金來源結構(2003~2008年)
二、風險勘查股票融資的主要制度
因勘查公司特有的地質風險,一般投資者很難正確判斷初級勘查公司潛在的價值和未來風險。為降低風險,世界上允許勘查公司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採取相應的措施控制風險,保障投資者利益。這類措施主要包括上市准入門檻的設定、上市過程中的監管以及退市轉板及出現問題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幾方面。
(一)股票交易所最低上市要求(初次上市要求)
所有的證券交易所都設定了上市的准入門檻,任何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要滿足上市門檻要求,達不到標准則不允許上市。允許勘查公司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最大的特點是沒有過往盈利方面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對初級勘查公司礦業項目的儲量及工作計劃方面的要求,主要包括幾方面:第一,必須擁有合法的探礦權,且在其中擁有重要權益;第二,以往進行了勘查投入,並擁有維持某一時段勘查計劃所需要的流動資金;第三,應擁有保有礦業權所必需的流動資金等。各交易所規定又有所不同(表10-4)。
表10-4 允許勘查公司上市的五大證券交易所最低上市要求
續表
以多倫多風險交易所為例。多倫多風險交易所細分程度較高,所有上市公司被分為五類,即科技或工業類、采礦類、油氣類、地產及投資類、研發類。上市公司被分為兩個層次,每個層次又被分為不同的標准。每一類均有第一層次和第二層次的最低要求,且每個層次都提供了多個標准供擬上市的公司選擇(表10-5)。企業只需達到第一或第二層次的其中任一標準的全部要求,即可申請在加拿大上市。
表10-5 多倫多風險交易所勘查公司最低/初次上市要求
交易所在考慮公司申請時,考慮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公司管理層。交易所會在公司業務的基礎上考慮管理層的業務以及專業程度。此外,申請上市的公司,還要有交易所「參與機構」的保薦。如果初級勘查公司與一家資深礦業公司具有合營關系,也會對其上市產生正面影響。礦業公司的保薦人除了要滿足證券交易所對所有類別公司的一般要求外,還要在以下幾方面對公司做出評價,一是由公司管理層所准備的18個月流動資金的來源以及使用計劃;二是對申請者的項目進行實地考察;三是要對礦業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法律風險、礦業權保有能力、管理層經驗和技術特長等進行調查。由此可見,對於初級勘查公司來說,除了一般性制度約束以外,保薦人制度在控制風險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維持上市要求(持續上市要求)
維持上市要求是指上市公司為了持續上市需要達到的標准。公司要想維持上市席位,必需滿足要求。維持上市席位的最低要求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商業活動情況以及股東分配情況。以加拿大風險交易所為例,不同層次有不同的要求,如果不能滿足要求,將被轉板到較低層次。維持要求,主要涉及信息及時披露要求、流動資本要求、股東數目要求、凈有形資產要求、市場資本化市值要求等。此外,證券交易所有持續上市要求。2010年6月14日,加拿大風險資本市場將對最低上市、每個層次的維護要求、CPC2.4政策等進行改革。主要改革內容包括,最低上市要求改為「首次上市要求」,層次維護要求更改為「持續上市要求」。
(三)信息披露中的風險控制
風險勘查公司上市後,需要承擔按期報告和重大事件隨時報告的義務,即信息披露義務。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是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監管的關鍵。為確保礦業企業提供准確的信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對從事信息採集、估算、披露的主體資質,技術規范及內容,出現問題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都有明確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控制這類風險主要依靠兩方面規制,一是對從事地質工作的人員主體資格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進行明確規定;二是對勘查報告的技術規范進行詳細規定。主要是通過行業協會自律、礦產資源立法規范以及證券行業方面的制度進行規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普遍採取的是同礦業領域的行業協會密切合作,藉助行業協會會員約束制度,兩方互用資源、互相承認對方規范。
以加拿大為例。加拿大證券管理機構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勘查公司需要遵守NI43-101披露標准以及NP51-201披露標准提交有關報告。NI43-101披露標准2001年開始實施,是繼一系列儲量造假丑聞後,採取的應多措施,主要目的是提高披露的准確性以及一體化程度,強化使用一些工業術語,同時確保正確的信息來自於正確的人。「NI43-101報告」是勘查項目的資源、地點、探礦權、環境責任、營業許可與執照、采礦前景、基礎設施和歷史演變情況的綜合報告。報告中要有勘查和采樣的結果、取樣方法、抽樣准備情況和驗證措施、資源儲量的評估等。「NI43-101報告」的撰寫人,必須是有關文件認可的工程師和地質學家學會的會員。
國外具有不同層次股票市場,內部各層次往往可以自由轉板,對於達到主板上市標準的公司,可以轉板到主板上市。反之,對於達不到標準的公司,將轉板到低層次的股票市場。這種轉板可以是主動申請,也可以是強制轉板。
(四)勘查公司上市的程序
勘查公司上市的一般程序是,通過證券經紀公司和咨詢公司包裝、評估和推薦,進入證券交易所。准予勘查公司上市的證券交易所都要求公司達到最低上市標准,要求有獨立的稱職人員或采礦工程師提交的報告,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對風險進行說明,獨立地質學家對地質報告簽名擔保。比如如果在加拿大風險交易所上市,一般有三種方法,一是首次公開上市,二是反向收購,三是資金庫公司(CPC)。上市前期,需要製作完備成熟的商業企劃,讓一位加拿大證券交易所的代表(CDNXPREP)協調預覽公司的商業企劃,征詢行業顧問的意見,然後是安排一家成員公司作為公司的發起人。在正式申請以前,需要向加拿大風險交易所提供公司基本情況方面的資料,由風險交易所確認申請公司具有申請上市的資格,給出意見書。然後尋求保薦人,准備正式申請上市文件。
三、市場經濟國家推動勘查公司上市的外圍制度環境
縱觀世界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發育的國家或地區,除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這一硬體條件以外,還包括很多軟體條件,包括催生勘查資本市場發育的制度條件,以及完備的配套服務體系。
(一)適宜的法律制度環境
1.合理設置探礦權門檻,加強過程監管
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市場經濟國家探礦權准入門檻很低,無論法人還是自然人均有資格申請探礦權。為彌補探礦權主體良莠不齊帶來的監管困難,這些國家一般要求探礦權人繳納履約保證金,范圍覆蓋環境復墾、最低勘查承諾、履行地質資料義務等。這項制度把探礦權違約風險轉嫁於其自身,使政府監管處於主動。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探礦權細分程度較高,根據目標礦種、探礦權主體等,探礦權有效期也不同,多則5年,少則半年。政府可以根據探礦權人履約情況決定是否延期,這就促進了探礦權人的主動履約。低門檻並非意味著工作標準的降低。在發達國家,進行各類勘查工作,需要具有各種規定資質的專業技術服務公司。與我國現行制度不同的是,與這些資質人簽署協議,並非探礦權申請的前置條件。另外,這類資質細分程度高、專門性強,不像我國這樣整裝。比如根據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礦業法》,進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需獲得的執照或行政許可多達十幾項之多。探礦權門檻以及相應制度的合理設置,使國外探礦權市場的主體主要是職業找礦人,探礦是職業找礦人而非資本家的樂園。兩者各得其所。
2.高水平的地質資料公益性服務
公益性服務水平直接關繫到勘查企業的風險,對勘查企業的融資能力有很大影響。國外普遍注重公益性地質資料的服務,這種重視主要體現在幾方面:第一,通過增加或保持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的穩定投入,獲取更新地學信息,改善提供地學信息服務的方式,提高地質資料水平和挖掘程度;第二,通過嚴格立法與執法,確保礦業權人地質資料的准確性和完整性以及最終的公益性;第三,通過信息系統建設,提供快速便捷服務;第四,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增值服務。根據加拿大、澳大利亞的統計,基礎調查投入對勘查投資的乘數效應通常在1∶6左右。
3.靈活便捷的探礦權轉讓及交易
風險勘查准入和退出制度,是風險勘查資本進入和退出的前提,而風險勘查的准入和退出,又取決於礦業法對探礦權轉讓及交易的控制。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傳統的礦業國家,探礦權轉讓交易制度具有以下特點:第一,交易對象靈活,可為探礦權本身,亦可是企業權益,可全部轉讓,亦可部分轉讓;第二,只要受讓方同意承擔轉讓方的義務就可以轉讓,不設置其他附加條件。礦業權交易靈活,附著的資本才能靈活。
4.促進勘查投融資的特別優惠制度
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對風險勘查制定有財政、金融、稅收等多方面的鼓勵措施(表10-6)。給予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主要包括直接針對草根勘查者的補貼制度、計稅時,可以超額抵扣勘查投入、全部通過股票制度等,對於勘查投資給予特別的優惠,降低勘查成本,進而增加了勘查投資的吸引力。為企業在風險勘查資本市場上獲得社會資本奠定了基礎。一些國家還採用小公司特別政策,培育小公司的發展。
表10-6 政府為促進礦產勘查融資採取的支持措施
(二)完備的配套服務體系
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由資金需求主體、投資主體、中介機構等各類主體組成。中介機構的培育與發展是商業性礦產勘查成功融資的重要條件之一。成功的礦業融資,除了政府的政策性支持、礦業公司自身的努力之外,中介機構充分發揮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完善、有效率的金融中介在礦業融資活動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一個好的金融中介機構承擔上市業務或借貸業務,這本身就說明了項目的可靠性。有經驗的地質和采礦技術專家。在加拿大多倫多,有200多個從事礦業股票分析的分析師,平均每一個多倫多的礦業股票就有3個分析師。
四、我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現狀及建議
(一)中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
中國目前風險勘查資金的來源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企業自有資金投入、風險勘查基金(私募基金)投入、場外股權交易(OTC)等,其中以前兩者為主。2009年,中國基礎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資金總額為277億元,其中90%左右為礦產資源勘查投入。在全部投入中,社會資金投入佔67%。而社會資金部分,主要為企業自籌資金。同期全球固體礦產勘查預算為73.2億美元。一方面,中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存在著巨大的容量;另一方面,政府在風險勘查投資中所佔的份額仍顯過高。
(二)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制度障礙
中國證券交易所雖然設立了創業板市場,但因有贏利方面要求,勘查公司不可能上市融資。另外,我國目前勘查主體以國有地勘單位為主,而根據有關規定,證券市場融資主體必須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即便允許勘查公司上市,很多企業並不具備資格。
礦業權制度方面,我國探礦權招拍掛方式出讓、同西方國家相比探礦權的高門檻、探礦權轉讓交易的限制等,使探礦權准入退出存在制度障礙。資源儲量估算和會計制度,同國際礦業資本市場普遍採用的制度存在對話困難。另外,勘查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尚未有效發揮;在鼓勵勘查投入方面,稅收制度還有待挖掘;公益性地質調查以及公共服務體系尚有待完善。
(三)建立礦產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的對策建議
1.盡快建立中國風險勘查股票交易市場
中國很多風險勘查公司境外上市,致使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的咨詢機構深度介入中國礦產資源領域事宜。這種做法在使中國失去資本市場機會的同時,也使中國的資源及相關信息面臨泄密風險。中國苦心經營的境外資源資本控制以及資源安全問題,將會隨著中國公司的境外上市而變得透明。資本逐利的本性,使中國境內出現了風險勘查基金、場外交易等,這些資本必然要求退出渠道。目前的資本市場層次上的斷層,必將抑制和約束已有的發展,並最終影響到中國礦業的發展。如果能夠建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反過來又會推動地勘體制、礦業權管理制度的改革,帶動全社會對風險勘查的逐漸認同。
市場可以培養,勘查的商業文化亦如此。縱觀西方發達國家礦業資本市場的發展史,都是在不斷的儲量造假和不斷的修正完善中循環上升的。
建議在創業板中,設置資源板塊,允許那些擁有較優良礦產資源/儲量資產,包括擁有海外礦產資源/儲量資產的企業上市融資。針對勘查行業特點,將目前的盈利要求改為盈利計劃的要求,凈資產要求轉化為對勘查公司擁有的資源/儲量方面的要求。根據地勘行業特點,凡擁有優質探礦權,儲量達到探明級別並已達中型規模,擁有1500萬元自有資本作為首期勘查投入的,可在創業板上市。
2.在礦產資源立法中,建立相關制度,與資本市場銜接
應該充分利用礦產資源立法的有利時機,設立相關條款,創造與資本市場對接的條件。我國礦產資源法一般為每十幾年一個修改周期,如果不能在本次修改礦產資源法中,考慮在礦業權制度設計中,為將來風險勘查資本市場的建立奠定基礎的問題,將會錯過又一輪周期。建議修法中通過下面幾方面的修改,創造同資本市場銜接的條件。第一,降低探礦權門檻,允許自然人申請探礦權,不允許事業單位法人擁有探礦權。事業法人要想成為礦業權人,必須首先轉制為企業。中國目前勘查中存在的很多問題,都是事業體制地勘單位造成的。第二,允許探礦權共有,允許探礦權部分轉讓,將股權轉讓納入礦產資源法的調整范圍。第三,改革探礦權轉讓條件,只要受讓人承諾實現轉讓人的義務,就可以轉讓。第四,建立和強化勘查區塊退出制度,包括區塊強制退出制度、義務退出制度和自願退出制度。第五,強化地質資料報告的內容,尤其強化提供虛假地質資料的法律責任。
3.資源/儲量估算及礦業權資產會計制度盡快與國際接軌
礦業是一個全球化的行業,在國際慣例取捨方面,中國能夠選擇的道路,要麼是引領國際慣例,要麼是適應國際慣例。資源/儲量分類分級及估算制度以及礦業權資產會計制度,就上市而言,一個代表實物量,一個代表價值量,是礦業企業的核心。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南非等,都在多年的發展中,殊途同歸,採取了幾乎相同的制度。而中國目前仍然游離於外,這一切已經約束了中國企業走出去,以及中國資本市場的引進來,需要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與之相配套的,需要建立注冊地質師執業准入資格制度,明確注冊地質師的法律責任。
4.政府應給予充分的參與和扶持
建議針對勘查特性,設置有針對性的勘查投入財政補貼、勘查投資稅收抵免、風險勘查金融體系。
㈧ 國外礦業權評估管理
一、礦業權評估的概念
礦業權評估,實質上是一種對礦業權所依附的礦地產的價值的判斷,它是評估者根據所掌握的礦地產信息和市場信息,並且對現在或未來市場進行多因素分析,在此基礎上對礦業權具有的市場價值量所進行的估算。礦地產信息,主要指地質、采礦、冶金、選礦技術特徵,勘查程度,可得信息的數量和質量,資源或儲量級別,成本結構,技術進步的趨勢和影響等。這要求多方面的專家的介入,包括地質學家、采礦工程師及選礦工程師等。一般情況下,評估人要求委託人提供所有有關的礦地產方面的信息,但評估人也有義務對這些數據的翔實性進行審查,個別情況下評估人甚至尚需補做些工程工作。市場信息,主要指礦產品市場、財務市場、股票市場、礦業權市場等方面的信息。對礦產品市場的認識和判斷,取決於評估人本身。稅收、資金來源與籌資結構等內容,需由委託人的財務顧問提供給評估人。關於礦業權方面的一些信息,需由委託人的法律顧問提供給評估人,包括礦業權的權益及權益結構,礦業權人的組織結構,權利金的支付方式,是否有人申請參股,是否簽訂過聯合風險勘查協議、買賣選擇權協議或其他類似協議以及是否面臨其他方面的法律障礙,是否包括附著資產,附近是否有委託人的關聯礦業權等。在掌握和研究技術因素和市場因素的基礎上,還需對市場可能的變化進行多因子分析,特別是礦產品價格、貼現率、匯率、稅率、通貨膨脹率等因子變化趨勢的預測,政府政策可能的調整等。在此基礎上,對礦業權的價值可以作出相對主觀的評估。礦業權評估一般分兩個部分,一個是技術評估;一個是貨幣價值量的確定。
二、礦業權評估的沿革與趨勢
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礦業權價值評估是隨著長期的礦業實踐而逐步發展起來的。礦業實踐要求礦業權轉讓,有轉讓就需要評估。從西方國家的實踐看,礦業權價值評估的基本原則在上世紀末本世紀初已大致確定下來。礦業權價值評估,最早可追溯到1877年H.D.Hoskold所著的經典著作《工程師的評估助手》一文,即以貼現現金流為基礎的雙利率方法,針對的是含探明儲量的礦地產。在本世紀50年代前,評估時所採用的主要是Hoskold評估公式。但在50年代後期,提出了一些證券業中收益與風險及資產定價的財務理論,並在60年代中期提出了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這些財務理論對礦業權價值評估產生了深遠的影響。60~70年代以計算機為基礎的財務模型成為評估時最常見的方式,並可以進行更深入的靈敏性分析。80年代以來,礦業權評估工作開始較大規模地有組織地開展起來。隨著礦業實踐及財務理論的發展,礦業權價值評估的方式方法、確定貨幣價值的機制和原則等,一直在發生著變化。主要進展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本世紀初發展起來的評估原則,主要針對具有查明儲量的礦地產,而最近,特別是進入90年代以來,礦產勘查經濟的活躍使大量的勘查公司上市籌資,大量的探礦權易手,大量的聯合風險勘查協議和買賣選擇權協議得以簽訂,大量的公司間兼並、聯合、分設等事件發生,這樣,對探礦權評估的客觀要求增加了,於是探礦權價值評估理論與方法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2)60年代以來,發展和完善起來的證券業界財務理論,特別是資本成本定價模型,以及80年代發展起來的風險理論,使采礦權價值評估方法更趨成熟。這些方法本身並不復雜,但一些參數,如資本成本和經營成本、貼現率、預期價格等的選擇,卻成為許多評估專家的研究對象。
(3)礦業權價值評估工作,以前基本上是分散進行的,各專家有其自己的一套東西,但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來,這項工作開始有組織地開展起來,一些行會在這個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些行會組織根據銀行的規定和股票交易所的要求等,發表了自己的礦業權價值評估指南和原則,規定評估人員的資質條件,約束其成員在評估時的行為。這樣,市場就更為規范了。
(4)礦業權價值評估工作所要求的知識結構越來越多,地質學、工程學、財務、法律、商業、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評估等各方面的專門知識和經驗在礦業權價值評估過程中均有所涉及。同時,市場也越來越大了。
(5)隨著礦業權市場交易的活躍,對礦業權評估的客觀要求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這樣,也就越來越要求政府在微觀層次上加強對礦業權評估的管理,特別是近年來,由於礦業發展越來越依賴於資本市場,為了對投資者負責,投資管理機構對礦業權評估的管理更為關注、更為加強了。
但是,盡管如此,迄今為止礦業權價值評估問題在西方國家也沒有得以完全解決。礦業權市場的復雜性以及影響礦業權價值因素的復雜性,決定了礦業權價值評估工作是一項主觀性較強的困難工作,西方一些礦業經濟專家甚至稱,礦業權評估不是一門科學,而是一門藝術,這是因為評估時所依靠的主要是那些未必可靠的歷史數據和當前數據、引用了過多的假設,由此所形成的主要是一些猜測性的主觀判斷。特別是探礦權評估,更加復雜、更加困難。這也正是西方國家的礦業經濟專家們目前所主要研究的問題之一。
三、礦業權評估在礦業權市場運作中的作用
礦業權市場運作,要遵守4個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范性文件:礦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公司法與相關法律法規;證券法、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會計核算等方面的要求。這4個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在某些情況下,必須對礦業權進行評估,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可以對礦業權進行評估。總的看,礦業權評估在礦業權市場的全程運作中均起著重要的作用,包括從礦業權的授予、轉讓、抵押直至市場等。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礦業權授予時的礦業權評估。在國家將某些礦業權授予礦業權人時,需要由國家組織評估。我們知道,在西方國家礦業權授予過程中,大多數情況下是執行早申請者優先原則的,但在一些具體情況下,並不執行早申請者優先制度。如美國對於可租讓礦產的礦業權授予、大部分國家對於較有潛力和遠景地區的礦業權的授予、對於國家的地礦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已經做過工作的地區的礦業權的授予、對於因某些原因撤銷了的礦業權的重新授予、對於國家礦產資源戰略區劃地帶及礦產保留區內礦業權的授予等,一般採用招標制度。在通過招標授予礦業權時,必須由國家組織有關人員評估出一個標底。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評估,礦業權的授予就進行不下去。
(2)加快礦業權依法轉讓的談判過程。礦業權人取得礦業權之後,若由於某種原因自己無法或不願繼續進行下去,可以依法將礦業權在礦業權市場上轉讓。但一般情況下轉讓時是需要評估的,否則礦業權轉讓和受讓雙方的談判就進行不下去。當然,評估並不是強制性的,但是,當在礦業權中有國家權益時評估是必須的。另外,當礦業權是在關聯公司或母子公司之間轉讓的,為了保護其他股東的利益,也必須進行評估。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要求。
(3)礦業權人若沒有足夠的資金繼續進行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工作,可以以礦業權為抵押向銀行或其他財務機構甚至私人投資者舉債籌資。這時一般也需進行評估。受押人一般按自己所聘請的評估人所評估出的礦業權價值的80%左右受押。抵押人為了做到心中有數,往往也需聘請評估人評估。
(4)礦業公司以礦業權為依託在股票交易所上市時,必須對礦業權的價值進行評估,這是公司法、股票交易所上市條例等的要求。股票上市和交易,包括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信息備忘錄或類似文件以及所有其他有可能影響上市礦業公司證券價格的公開報告中,均必須有關於礦業權評估價值方面的說明。
(5)礦業公司以及勘查公司,他們之間的重組、兼並、分設、收購等市場行為,需要進行評估。特別是目前由於勘查經濟的活躍,越來越多的礦業公司間的戰略聯盟、聯合風險勘查協議及買賣選擇權協議以及其他類似協議得以簽訂,這時必須評估目標公司的礦業權。另外,按一些國家公司法的要求,當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股份在一定比例以上時,可以強制性購買該子公司,這時也有必要對子公司的礦業權進行評估,以保護其他股東的利益。
(6)政府為了加強對礦業權市場的宏觀調控,需要對某些具有典型意義的礦業項目的礦業權進行評估,其目的是通過評估制定和調整稅率、費率、貼現率以及其他經濟政策,以協調國家、社會和公司間的利益關系。
(7)為公司董事層決策服務的礦業權價值評估。以礦業公司的購置戰略為例。大礦業公司的發展戰略之一是收購初級資源性公司的礦業權,一般情況下,他們會成立一個由技術專家、財務及法律顧問和管理人員組成的工作隊,這個工作隊相當於一個「獵頭」,通過礦業權評估,對目標礦業權進行排隊,最後決定是否購置。這時,其礦業權評估工作是連續進行的。
四、礦業權評估方法簡介
(一)決定礦業權價值評估方法的基本因素
礦業權價值評估是一個非常主觀的過程,相比較而言更像一門藝術而非一門科學,評估是根據為數不多的也未必可靠的客觀事實所進行的主觀判斷。因此,關於礦業權價值評估的方法,不同專家的觀點也莫衷一是。在西方一些礦業大國的礦業權價值評估章程和指南中,一般規定,評估方法的選擇以及報告內容的取捨,是評估人(「獨立專家」和「專業人員」)自己所決定的,他們的決定不受委託人或委託機構的影響。同時,這些章程中一般也未規定具體和詳細的評估方法,實際上,評估方法本身也不是關鍵的問題。但是,章程中規定,評估人員必須說明他為什麼選用其在評估時所採用的那種方法,要有充分的理由,並且建議採用一種以上的方法對比使用,若不同方法得出了不同的結果,則需選定一個價值,並說明原因以及為什麼會出現不同的結果。同時,在數據和實際信息許可的情況下,評估應盡可能地客觀和嚴格,所有的假設應該是合理的、公開的(因為價值評估的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基本的假設)。另外,章程還規定,評估過程應盡可能地透明,以便可使其他人包括投資公眾及其投資顧問來評價評估人評估過程中所採用假設的合理與否並作出合理的判斷。
從西方國家的礦業實踐看,選擇何種礦業權價值評估方法主要取決於以下5個方面的因素:
(1)價值評估的目的是轉讓礦業權還是股票上市用,是舉債抵押籌資還是公司內部決策用,亦或是政府調整、評價政策或征稅用。不同的評估目的,其選擇的評估方法可以是不同的;
(2)礦業權類型,或稱之為礦地產或礦業項目的成熟度(工作程度),主要有5種類型的礦地產,包括草根勘查礦地產、勘查礦地產、預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礦地產以及經營性礦山。不同類型的礦業權,不同階段的礦地產,適用不同的價值評估方法;
(3)相關信息的數量和質量(可靠性)要求評估人對委託人所提供的數據負責,但若數據本身有問題,委託人也難逃其責。根據數量的可得性,評估人可以選擇不同的評估方法;
(4)礦業本身就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對其中風險因子的分析和由此所進行的靈敏性分析是決定評估方法的重要因素之一;
(5)不同礦產資源及其勘查開采條件的不同,其礦業權的評估方法不同,如黃金、賤金屬和油氣等。
(二)探礦權價值評估方法
對於工作程度較低的探礦權,其價值評估是一項十分復雜的任務。因為這些項目不具備可用於進行定量評估的地質與采礦信息,一般都還達不到「儲量」的級別,只是些「資源」甚至是「前資源礦化」。這樣,就只能採用一些更主觀的定性評估方法。從西方幾個礦產資源大國的情況看,其股票交易所認可及自律性行會組織推薦的方法主要有4種。
(1)地質工程法。最初是由加拿大證券委員會及多倫多股票交易所顧問L.C.Kilburn於1990年提出的,並很快在加拿大溫哥華和多倫多股票交易所招股說明書中的礦業權價值評估報告中所採用。1992年,澳大利亞對這種方法進行了修改,並正在試用。澳大利亞人修改過的方法,稱為地學排序法。這種方法有3個基本要素:基礎購置成本,指單位礦權地面積的取得成本;技術價值因子(選定4種主要地質特徵,進而分為19個亞范疇,每個亞范疇賦予其一定的分值,各具體的礦業權均按其主特徵對應4個亞范疇的分值,其連乘積即為總技術價值因子);其他價值因子(包括礦產品市場、礦業權市場、財務和股票市場等,根據評估時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數值,其連乘積為其他價值因子)。基礎購置成本,乘以面積再乘以總技術價值因子,即為礦業權的地質工程價值或稱為技術價值,然後再乘以礦產品市場、礦業權市場、財務和股票市場調整因子,求出的即為此礦業權的市場價值。
(2)勘查費用倍數法(成本法)。有兩個基本要素。一是此礦業權項目已投入和已承諾的勘查支出,稱之為相關和有效勘查支出;二是所謂的前景提高倍數(系數),即該礦業權項目的找礦前景。這個倍數一般為0.5~3,但最低可以是0,最高可以是5,小於1表示迄今為止的勘查工作沒有提高礦地產的前景和潛力。相關和有效支出乘以這個系數,即為礦業權的價值。
(3)可比銷售法(或稱房地產法)。根據最近發生的、類似的或附近的礦業權轉讓情況,確定擬評估的礦業權的價值。這是一種簡單的對比。對於房地產,這種方法是常用的,因為物業大致具有可比性,但對於礦地產,可比性不強。
(4)粗估法(近似法)。包括原位價值粗估法、貼現現金流凈現值模型粗估法、以單位礦業權地域面積的價值為基礎的粗估法等。
總的看,探礦權價值評估方法,主要是一種定性的方法,這不同於技術經濟評價或可行性研究,關鍵是要快速抓住要害,為委託人提高決策信息。這些評估方法,實質上沒有一定之規,從某種意義上說,被市場所認可的,就是合理的。
(三)采礦權價值評估方法
采礦權項目,一般均基本完成了預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達到儲量階段,有相對可靠的工程、生產、市場、經營成本和資本成本等方面的數據。這時,大致可以使用一些定量程度較高的方法,從一些礦業生產大國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的做法看,主要是運用貼現現金流方法(或稱現值貼現法)。采礦權價值評估時所採用的貼現現金流方法,與財務領域所採用的一般貼現現金流方法沒有區別,此處不贅述,讀者可參見財務、投資評價方面有關的教科書。其基本步驟是:
(1)建立財務模型,包括以下參數的確定:礦石儲量(礦產資源),生產率、礦山服務年限,資本成本估計,經營成本(包括采礦、分選、管理、品位控制和礦場勘查、環境修復)估計,采礦貧化率,選礦回收率,產品收入,折舊和攤銷,權利金,儲貸資金的成本,稅收;
(2)根據對產品價格的預測,計算采礦權所依附的礦地產在礦山服務年限內各年的現金流量;
(3)計算各年稅收、折舊後,帳面折耗前的凈收入;
(4)計算各年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所得的社會平均收益;
(5)用第三項減去第四項;
(6)選擇適當的貼現率對第五項貼現並逐年累加,即得出凈現值。該凈現值即為估算采礦權價值的基礎,但具體價值的確定尚需考慮許多其他因素,包括在礦權地上礦山周圍進一步發現的潛力,籌資機構與資本結構,礦權地的購買合同條款,某礦權的購買或出售對於買主或賣主所具有的戰略價值,現行市場條件等。
貼現現金流方法是投資決策理論中一種比較成熟、比較規范的方法,並且在采礦權價值評估中已經得到相當廣泛的應用。總的看,方法本身不是問題,許多專家已提出了實用性很強的財務模型及計算程序,但困難之處在於某些關鍵參數的選擇,特別是貼現率、產品未來價格等,評估結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此所左右的。
五、礦業權評估管理
礦業權評估管理是指管理部門(包括礦政管理部門和投資管理部門)在微觀層次上對礦業權評估過程中的市場行為所進行的管理監督。礦業權評估本身是一項市場行為,是由獨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但是,由於礦業權市場是一種功能不完全的市場,其市場調節功能有特殊的局限性,市場運營的規范化程度低,缺少所謂標准價格或價格體系,也缺乏規范化的價格形成機制。所以,在礦業權價值評估過程中需要政府的規范,需要政府在微觀層次上的管理和監督,在此,政府起一個維護平等競爭的市場秩序的作用,維護市場交易的公平、公開和公正,界定礦業權評估時各主體的權責與身份。
在規范的市場經濟國家,礦業權評估大多是由獨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這些中介機構及其評估專家由准政府性質的自律性行會組織管理,有關的自律性行會組織還發表礦業權評估的規范、章程和指南,政府一般不越位干預。但是,政府不越位干預並不是意味著不要政府了,實際上,在市場經濟國家的礦業權評估管理中,政府管理的作用在於彌補市場的不足,特別是在那些自律性行會組織不完善的情況下。礦業權評估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礦業權評估制度。這是政府管理機構包括礦政管理機構和投資管理機構的責任。他們在礦業法、公司法、股票交易所上市條例等中的相關規定是礦業權評估的基礎。最基本的是規定在什麼情況下需要進行評估。
(2)研究制定礦業權評估的技術規范,使之適用於礦業權市場運作中所可能出現的不同情況。一般情況下,這種技術規范的制定是那些自律性行會組織的責任,但在自律性機構不完善的情況下,有的國家是由政府礦政管理機構的事業單位來制定這種規范的,只要市場能認可,這種規范就是合理的。在當前情況下,需制定國際性的可讓國際礦業公司認可的技術性規范。
(3)培育引導具體進行評估的獨立中介機構並對評估人的資質條件進行認證或考核。西方國家的礦業權評估,規定由獨立的、稱職的中介組織進行。這些中介組織擁有資深的地質、采礦、選礦、法律和礦業經濟專家,由他們按現行的各種技術規定和經濟指標進行獨立的評估,並對評估結果的合法性與公正性負責。最後在礦業權價值評估報告(澳大利亞稱之為獨立專家報告)簽字的必須是一位自然人而不能是中介公司,以示個人負責,此人稱之為「獨立專家」。評估人應該是相應行會或專業團體的成員,簽字聲明服從該行會或團體的道德章程。但需要說明兩點:其一,政府對中介機構不具體管理,政府的作用僅在於引導;其二,政府對評估人的資質條件並不進行具體的認證或考核,在自律性行會組織的礦業權評估章程指南上規定了評估人所必須具備的條件,這樣,就不需要什麼機構對評估人進行具體的認證了,但在行會組織章程指南的制定過程中,有政府礦政及投資管理機構的參與。
(4)對於一些特定的礦業權的授予,國家作為礦業權價值評估的委託人,可委託指定的中介機構評估並對評估結果進行審查。這些特定的礦業權,包括國家投資所形成的礦業權特別是那些已有探明儲量的采礦權、潛力很大或前景很明朗地區的礦業權、被礦政管理部門撤銷或沒收的有潛力的礦業權,這時,國家在授予礦業權人礦業權時需採用市場機制,一般是招標制度。這種情況下,只能由國家指定的評估機構評估(主要是評估出標的)並需對評估結果進行審查。許多國家在處置70年代的礦業國有化運動中所形成的國家礦業資產時,大多是由其礦政管理部門的工作機構評估的,也得到了投資者的認可。
(5)為了加強對礦業權市場的宏觀調控,政府需要對某些具有典型意義的礦業項目的礦業權進行評估,其目的是通過評估制定和調整稅率、費率、貼現率以及其他經濟政策。這時,由國家指定的評估機構評估,並由國家對評估結果進行審查。
㈨ 勘設股份為什麼每股公積金接近零
如果勞動者是外地戶口或本地戶口遷出,可以銷戶提取。
職工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行政區域繼續工作,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額,同時注銷個人公積金賬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證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
4、戶口簿或其他有效戶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