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限公司改制為股份公司的程序
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的工作程序
(一)盡職調查
對於改制項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來的合法性、企業業務狀況和發展前景,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股本形成過程的合法性
從有限公司設立開始,需要關注設立時出資方式(系以現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除以現金出資外,實物資產出資的需要進行審計、評估等相關手續;無形資產出資的需要履行相關手續,如技術認定、評估,以土地出資的需要經過土地評估機構的評估,並需要經國土管理部門的確認(現階段擬上市公司已不允許以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出資)
在有限公司持續經營過程中,會出現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每一次股權變動時的法律文件(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驗資報告、工商變更登記等)是否齊備,行為是否合法。
2、資產形成過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續經營過程中,主要的經營性資產的形成過程。
3、經營狀況
1)經營業績的真實性
2)關聯交易情況
3)財務制度狀況
4)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有限公司情況下,由於監管相對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財務人員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問題,如民營企業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稅現象,對此只能從大的方面去把握,具體問題必須聘請注冊會計師對企業進行審計後才能知道。
5)特定行業經營的合法性。如醫葯行業,是否具備葯品生產許可證書、葯品批准文號等;房地產行業是否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工程建築企業是否具備工程建築資質;通信設備製造企業是否具備入網許可證是否等等。
6)公司研究開發能力和核心技術情況
7)業務發展前景
需要調閱的資料須為原始資料
(二)進行企業規范工作
(三)企業聘請中介機構
企業需要聘請財務顧問,負責改制方案的擬定、法律法規咨詢、上市前的輔導、中介機構關系的協調以及相關文件資料的製作等等。同時聘請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評估師和律師協助改制工作。
(四)確定改制方案
在財務顧問的主持和統一協調下,會同企業以及會計師、律師共同探討論證改制方案,包括發起人及其出資方式的確定、股本結構設置、財務審計、資產評估、財務制度建立、資產處置(包括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商標使用權的處置等等)、人事勞資制度建立等等。
(五)進行增資擴股或股權轉讓工作
Ⅱ 請問集團公司如何改製成股份公司
企業如何改製成股份有限公司
1.企業改制,應當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選擇改制方式。企業的改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整體改制方式
整體改制是較為簡單的改制方式,是指原企業以整體資產進行重組,並對非經營性資產不予剝離或少量剝離而改制設立新的法人實體。
(2)部分改制方式
部分改制是指將原企業以一定比例的資產和業務進行重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業(或企業集團)仍保留餘下部分的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資產和業務。
(3)共同改制方式
共同改制方式也稱捆綁式改制方式,是指多個企業以其部分資產、業務、資金或債權,共同設立新的法人實體(股份有限公司)。
(4)整體變更方式
即先採取整體改制、部分改制、共同改制等方式對原企業進行改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待改制基本完成後,再依法將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2.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經過的程序:
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對於不同所有製成份的企業來說,改制適用的程序和參與的主體不盡相同,而不同的改制目的也可能導致改製程序和參與主體存在差異。改制重組的一般程序如下:
(1)改制重組准備階段
①改制企業擬定改制目標、發展方向和業務規劃;
②各中介機構進場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改制企業的歷史沿革和產權構成,業務和資產結構,經營和財務情況,業務和市場規劃,以及土地、房產等資產的權屬情況等,為下一步制訂可行的改制重組方案提供基礎數據。
③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擬定改制重組方案,劃分業務和資產范圍;確定方案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有效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突出公司主營業務,有利於公司形成明確的業務目標、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保證股份公司和原企業均能直接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兼顧原企業的生存能力;遵循資產和負債重組的配比性和相關性原則等。
④上報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擬改制方案,取得同意改制的批復;
⑤明確改制基準日,完成資產評估立項工作,企業根據要求准備審計、評估工作所需財務資料。
(2)改制工作實施階段
①各中介機構正式進場對擬改制資產(或整體資產)開展審計、評估工作;
②根據擬定的股權設置方案,落實其他發起人及出資方式;
③向工商部門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確定股份公司的名稱;
④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向財政部門辦理評估結果備案;
⑤根據債務重組方案,取得主要債權人對債務處理的書面同意;
⑥擬定國有股權管理方案,取得財政部門的批復;擬定國有土地處置方案,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復如需;
⑦簽署發起人協議,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設立文件;
⑧各發起人出資到位;
⑨驗資機構驗資。
(3)公司申報設立階段
①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公司設立,取得設立公司的批准;
②召開公司創立大會;
③辦理公司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設立後規范階段
①辦理建賬、稅務登記等事項;
②原企業相關經營合同主體變更;
③資產過戶,債務合同主體變更;
④落實股份公司機構設置方案,落實人員重組方案,重新簽署勞動合同;
⑤股份公司建章建制及其他公司初創階段的工作。如公司改制設立後立即進入輔導期,則上述「設立後規范階段」的工作內容亦屬於輔導內容。
Ⅲ 有限公司改製成股份公司條件是什麼
為了順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很多公司會選擇通過改制的方式來繼續生存或者是提高自身企業的經濟利益和更好的發展。而且從有限公司改為股份公司更是優化了企業的股權和資金格局,那麼有限公司改製成股份公司條件是什麼?下面小編就大傢具體講解下。
一、有限公司改制為股份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必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500萬元人民幣;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3、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發起人應當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及相關規定的要求,起草、制定章程草案。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須提交創立大會表決通過。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須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公司章程草案。
4、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稱。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依照工商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確定公司名稱。公司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等公司的組織機構
首先在公司具備有改制為股份公司的條件之下,在正式改制之前是需要我們先成立股權會議,以及清算公司資產等一系列操作之後再進行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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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有限公司改制股份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股改】有限公司改制為股份公司的具體操作步驟
1.國有股權設置
改制公司涉及國有資產投入的,要對公司改制後國有股的設置問題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批准相關股權設置的文件,對國有資產作價及相應持股進行審批。通常在申報國有股權設置申請書的同時,還要求公司律師就國有股權設置出具法律意見書。
2.制定改制方案,簽署發起人協議和章程草案。
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幾個方面問題需要達成一致: 首先,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的數額。應由各發起人共同商定凈資產折股比例,確定注冊資本的數額。其次,各發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則上按照各發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權比例來確定,如有調整應在此階段商定。 簽署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草案。此外,公司改制中還應形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東會關於公司改制的決議、改制申請書、改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發起人框架協議、公司章程及企業改制總體設計方案等。
3.申請並辦理設立報批手續。
涉及國有股權的應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有股權設置的批文;涉及國有土地出資還應由國有土地管理部門出具國有土地處置方案批復。
4.認繳及招募股份。
如以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其認繳的股份;一次繳納的,應當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當繳納首期出資。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應經資產評估並依法辦理該產權的轉移手續。
募集方式設立的,發起人認購股份不得少於股份總額的35%。發起人不能按時足額繳納股款的,應對其他發起人承擔違約責任。繳納股款後應經會計師驗資確認並出具驗資報告。
5.設立改制籌備小組,專門負責本次改制工作。
籌備小組通常由董事長或董事會秘書牽頭,匯集公司生產、技術、財務等方面的負責人,不定期召開會議,就改制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進行商討,必要時還應提請董事會決定。籌備小組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a. 研究擬訂改組方案和組織形式;
b. 聘請改制有關中介機構,並與中介機構接洽;
c. 整理和准備公司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d. 召集中介機構協調會,提供中介機構所要求的各種文件和資料,回答中介機構提出的問題;
e. 擬定改制的有關文件;
f. 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文件或備案,取得政府批文;
g. 聯絡發起人;
h. 辦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等工作。
6.選擇發起人
現行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如果擬改制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有股東人數符合該要求,則可以直接由現有股東以公司資產發起設立;如果現有股東不足或現有股東有不願意參加本次發起設立的,則應引入新的股東作為發起人,由現有股東向其轉讓部分股權,對公司股權結構進行改組,然後由改組後的股東以公司資產共同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個要注意的問題是,股東的變更要滿足申請發行前最近3年內實際控制人不發生變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經聯系好合適的發起人,也可能會借機引入戰略投資者或風險投資者,以及具有行業背景或專業技術背景的投資者,以壯大企業的綜合實力。
7.聘請中介機構。
籌備小組成立後可聯系和聘請中介機構,包括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審計師、資產評估師等機構。被選擇的中介機構應具備從業資格,籌備小組在經過慎重考察後,應當確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機構人選,並與之簽署委託協議或相關合同,正式建立法律關系。
8.盡職調查、資產評估與審計。
在公司與各中介機構簽署委託協議後,各機構應根據情況進場工作,分別對公司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和審計。保薦機構應對公司整體情況尤其是商務經營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並在調查基礎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說明書;發行律師應對公司的法律事宜進行全面調查,並起草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會計師對公司近3年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形成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師對公司的資產狀況進行評估,形成資產評估報告。只得注意的是,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要求是按照評估報告數值作為驗資報告股本數額確認;而證監會最新要求是要求以會計報表上凈資產數額確認改制後公司股本數額。這樣如果審計報告凈資產數額低於評估報告數額,則選擇審計報告上凈資產作為驗資報告股本數額,則符合國家工商局和證監會兩家要求。如果評估報告上資產價格數據低於審計報告凈資產數據,則選用評估報告數據作為驗資報告上股本數額。當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內上市則可以按照評估報告數據作為驗資報告上股本數量反映人而無需考慮審計報告數據。
9.產權界定。
公司籌備過程中,為了准確確定公司資產,區分其他主體的資產,有時要進行財產清查。在清查基礎上對財產所有權進行甄別和確認。尤其是佔有國有資產的公司,應當在改制前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避免國有資產受到損害。
10.注冊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發起人首次繳納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保送公司章程、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及其它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以募集設立的,發行股份的股款幕足並經驗資後,發起人應在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審議公司設立費用和發起人用於抵作股款的財產的作價。產生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並召開第一次會議。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持相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後,頒發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股份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Ⅳ 有限公司改制股份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股改】有限公司改制為股份公司的具體操作步驟
1.國有股權設置
改制公司涉及國有資產投入的,要對公司改制後國有股的設置問題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批准相關股權設置的文件,對國有資產作價及相應持股進行審批。通常在申報國有股權設置申請書的同時,還要求公司律師就國有股權設置出具法律意見書。
2.制定改制方案,簽署發起人協議和章程草案。
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幾個方面問題需要達成一致: 首先,股份公司注冊資本的數額。應由各發起人共同商定凈資產折股比例,確定注冊資本的數額。其次,各發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則上按照各發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權比例來確定,如有調整應在此階段商定。 簽署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草案。此外,公司改制中還應形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東會關於公司改制的決議、改制申請書、改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發起人框架協議、公司章程及企業改制總體設計方案等。
3.申請並辦理設立報批手續。
涉及國有股權的應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有股權設置的批文;涉及國有土地出資還應由國有土地管理部門出具國有土地處置方案批復。
4.認繳及招募股份。
如以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其認繳的股份;一次繳納的,應當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當繳納首期出資。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應經資產評估並依法辦理該產權的轉移手續。
募集方式設立的,發起人認購股份不得少於股份總額的35%。發起人不能按時足額繳納股款的,應對其他發起人承擔違約責任。繳納股款後應經會計師驗資確認並出具驗資報告。
5.設立改制籌備小組,專門負責本次改制工作。
籌備小組通常由董事長或董事會秘書牽頭,匯集公司生產、技術、財務等方面的負責人,不定期召開會議,就改制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進行商討,必要時還應提請董事會決定。籌備小組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a. 研究擬訂改組方案和組織形式;
b. 聘請改制有關中介機構,並與中介機構接洽;
c. 整理和准備公司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d. 召集中介機構協調會,提供中介機構所要求的各種文件和資料,回答中介機構提出的問題;
e. 擬定改制的有關文件;
f. 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文件或備案,取得政府批文;
g. 聯絡發起人;
h. 辦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等工作。
6.選擇發起人
現行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如果擬改制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有股東人數符合該要求,則可以直接由現有股東以公司資產發起設立;如果現有股東不足或現有股東有不願意參加本次發起設立的,則應引入新的股東作為發起人,由現有股東向其轉讓部分股權,對公司股權結構進行改組,然後由改組後的股東以公司資產共同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個要注意的問題是,股東的變更要滿足申請發行前最近3年內實際控制人不發生變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經聯系好合適的發起人,也可能會借機引入戰略投資者或風險投資者,以及具有行業背景或專業技術背景的投資者,以壯大企業的綜合實力。
7.聘請中介機構。
籌備小組成立後可聯系和聘請中介機構,包括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審計師、資產評估師等機構。被選擇的中介機構應具備從業資格,籌備小組在經過慎重考察後,應當確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機構人選,並與之簽署委託協議或相關合同,正式建立法律關系。
8.盡職調查、資產評估與審計。
在公司與各中介機構簽署委託協議後,各機構應根據情況進場工作,分別對公司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和審計。保薦機構應對公司整體情況尤其是商務經營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並在調查基礎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說明書;發行律師應對公司的法律事宜進行全面調查,並起草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會計師對公司近3年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形成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師對公司的資產狀況進行評估,形成資產評估報告。只得注意的是,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要求是按照評估報告數值作為驗資報告股本數額確認;而證監會最新要求是要求以會計報表上凈資產數額確認改制後公司股本數額。這樣如果審計報告凈資產數額低於評估報告數額,則選擇審計報告上凈資產作為驗資報告股本數額,則符合國家工商局和證監會兩家要求。如果評估報告上資產價格數據低於審計報告凈資產數據,則選用評估報告數據作為驗資報告上股本數額。當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內上市則可以按照評估報告數據作為驗資報告上股本數量反映人而無需考慮審計報告數據。
9.產權界定。
公司籌備過程中,為了准確確定公司資產,區分其他主體的資產,有時要進行財產清查。在清查基礎上對財產所有權進行甄別和確認。尤其是佔有國有資產的公司,應當在改制前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避免國有資產受到損害。
10.注冊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發起人首次繳納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保送公司章程、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及其它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以募集設立的,發行股份的股款幕足並經驗資後,發起人應在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審議公司設立費用和發起人用於抵作股款的財產的作價。產生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並召開第一次會議。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持相關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後,頒發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股份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