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防範匯率風險
如何防範匯率風險
近幾年,國際金融市場動盪異常,匯率、利率變化無常,振幅很大。中國銀行積極利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新品種、新手段,從匯率、利率入手開發債務保值、人民幣遠期結售匯等新業務品種,為客戶化解了金融風險,少支出上億美元。
債務保值主要是利用國際金融市場匯率、利率變化,採用多種組合的金融品種、技術,鎖定、降低客戶的籌資成本,把金融風險轉嫁到國外。以吉林延邊機場擴建項目為例,客戶簽訂借款協議時是1美元:800韓元,近日,他們在1:1700的市場水平,將客戶的韓元債務轉換成美元債務。
一、降低了客戶借款的本金額:按客戶簽訂借款協議時的匯率計算,客戶在借款時的800億韓元相當於1000萬美元,但是通過中行為其做調期交易後,客戶的韓元借款只相當於不到500萬美元,為客戶節約了一半的還款本金。
二、減少了客戶的籌資成本:客戶韓元貸款利率為3.25%,但通過貨幣調期將韓元借款轉為美元借款後,其成本則減少到3%,為其節省利息支出175萬美元。
三、固定了客戶的每期還款成本:通過貨幣調期業務。客戶可以將每期的還款成本固定在調期協議的匯率水平1美元:1700韓元。
2. 匯率風險有哪些
匯率風險又稱外匯風險,指經濟主體持有或運用外匯的經濟活動中,因匯率變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影響外匯匯率的因素很多,常見如:
1.國際收支及外匯儲備:如果貨幣收入總額大於支出總額,便會出現國際收支順差,反之,則是國際收支逆差。國際收支狀況對一國匯率的變動能產生直接的影響。發生國際收支順差,會使該國貨幣對外匯率上升,反之,該國貨幣匯率下跌; 這是影響匯率的最直接的一個因素。
2.利率:利率水平直接對國際間的資本流動產生影響,高利率國家發生資本流入,低利率國家則發生資本外流,資本流動會造成外匯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從而對外匯匯率的波動產生影響。一般而言,一國利率提高,將導致該國貨幣升值,反之,該國貨幣貶值。
3.通貨膨脹:通貨膨脹會導致本國貨幣匯率下跌,通貨膨脹的緩解會使匯率上浮。
4.政治局勢:政治局勢的變化一般包括政治沖突、軍事沖突、選舉和政權更迭等,這些政治因素對匯率的影響有時很大,但影響時限一般都很短。
5.經濟增長速度:貨幣的價值取決於外匯供需雙方對貨幣所作的主觀評價,這種主觀評價的對比就是匯率。而一國經濟發展態勢良好,則主觀評價相對就高,該國貨幣堅挺。
除此之外影響匯率波動的因素還包括政府的貨幣、匯率政策,突發事件的影響,國際投機的沖擊,經濟數據的公布甚至開盤收盤的影響、市場觀點,心裡預期,技術分析等。
3. 匯率問題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在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下,匯率在貨幣當局確定的區間內波動。
區間內浮動有助於消除短期因素的影響,當區間內的匯率波動仍無法消除短期因素對匯率的影響時,中央銀行再進行外匯市場干預以消除短期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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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要認真考慮,因為人民幣匯率變動屬於有管理的浮動匯率,也就是當人民幣匯率變動在正常的區間內波動時,是受市場供求影響的,對外貿易企業不能將匯率風險歸咎於政策性因素,企業可進行相關的外匯套期保值降低匯率變動風險;
但當正常區間內的匯率波動仍無法消除短期因素對匯率的影響時,中央銀行再進行外匯市場干預以消除短期因素的影響,避免了匯率的過分波動,缺點是中央銀行的行為有時缺乏透明度,可能引起一定的不確定性。
4. 企業面臨的匯率風險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你這樣要求的話,10分是不是太少了?
5. 匯率風險的主要表現
1973年布雷頓森林固定匯率體系崩潰,特別是1976年牙買加協議正式承認浮動匯率制合法性以來,控制在一定波動范圍的固定匯率制隨之解體。世界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美元、日元、馬克、英鎊等主要貨幣之間的比價時刻都處在劇烈的上下起浮變動之中,至使國際間債權債務的決算由於匯率的變動而事先難以掌握,從而產生了匯率風險。我國也處在一個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國際貨幣體系之中,匯率風險仍然嚴重地影響著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和企業的經濟收益,特別是在改革開放的今天,在我國對外資迅速發展的今天,這種影響尤為突出。
由於國際分工的存在,國與國之間貿易和金融往來便成為必然,並且成為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外匯匯率的波動,會給從事國際貿易者和投資者帶來巨大的風險,這種風險稱之為匯率風險它表現在兩個方面:貿易性匯率風險和金融性匯率風險。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商品和勞務的價格一般是用外匯或國際貨幣來計價。大約70%的國家用美元來計價。但在實行浮動匯率制的今天,由於匯率的頻繁波動,生產者和經營者在進行國際貿易活動時,就難以估算費用和盈利。由此產生的風險稱之為貿易性風險。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借貸的都是外匯,如果借貸的外匯匯率上升,借款人就會遭受巨大損失,匯率的劇烈變化甚至可以吞噬大企業,外匯匯率的波動還直接影響一國外匯儲備價值的增減,從而給各國央行在管理上帶來巨大風險和國難。此種匯率風險稱為金融性匯率風險。
6. 匯率風險屬於什麼風險
外匯風險,又稱匯率風險,是指由於外匯市場匯率的不確定性而使人民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從其產生的領域分析,外匯風險大致可分為商業性匯率風險和金融性匯率風險兩大類。
商業性匯率風險:商業性匯率風險主要是指人們在國際貿易中因匯率變動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是外匯風險中最常見且最重要的風險。
金融性匯率風險:金融性匯率風險包括債權債務風險和儲備風險。外匯風險,又稱匯率風險,是指由於外匯市場匯率的不確定性而使人民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從其產生的領域分析,外匯風險大致可分為商業性匯率風險和金融性匯率風險兩大類。
商業性匯率風險:商業性匯率風險主要是指人們在國際貿易中因匯率變動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是外匯風險中最常見且最重要的風險。
金融性匯率風險:金融性匯率風險包括債權債務風險和儲備風險。
7. 求匯率風險案例分析
1.身邊的案例
我所供職的商學院最好、最受追捧的課程是為企業量身定製的top executive課程。去年九、十月份,某超大型國企旗下的人才開發學院來詢問了有關定製六天課程的報價,然後向上頭去要今年做這個課程的預算。最近,該國企人才開發學院拿到了這筆預算,再來與我們商學院聯系,卻發現課程價格已從當時預算做的280萬RMB上升到了340萬RMB。
除了課程本身價格(以瑞士法郎計)上漲10%以外,RMB價格漲幅的另一半來自匯率變動。該國企做預算用的匯率是當時的6.25,而目前瑞士法郎兌RMB匯率已升至超過7,升幅超過10%。該國企人才開發院院長非常希望做成這個課程,但與預算的缺口有60萬之巨,令他頭痛不已。
既然該國企當時已打算訂我們的課程,而瑞士法郎兌RMB在2007年一路升值,如果進行一些避險(hedging)操作,就能把匯率變動帶來的損失鎖定在一定范圍內:
藉助銀行提供的遠期結售匯業務
該國企詢價時即期匯率為1瑞士法郎=6.25RMB, 假設當時6個月遠期售匯匯率為1瑞士法郎=6.30RMB,該國企與銀行做遠期售匯交易,那麼6個月後的今天,無論瑞士法郎匯率如何變動,該國企都能夠按6.30的匯率兌換瑞士法郎,計算下來,成本僅上升兩萬多RMB。
藉助貨幣市場工具
根據我們學院報價44.8萬瑞士法郎,該國企可拆借2,796,504元人民幣(=448,000/(1+0.25%/2)*6.25,0.25%為瑞士法郎6個月期存款年利率),兌換成447,440瑞士法郎,並將這筆外匯存6個月。6個月後的今天,447,440瑞士法郎連本帶息變為44.8萬,付給我們商學院;同時,人民幣6個月期貸款年利率為6.57%,該國企需要歸還的本金及利息為2,888,369元人民幣(=2,796,504*(1+6.57%/2)),也就是說,成本上升僅8萬多RMB。在這里,瑞士法郎與RMB存款利率之差達到6.32%(=6.57%-0.25%),如果利率之差小一些,節省的成本會更多。
藉助外匯期權工具
該國企可買入6個月期看漲瑞士法郎看跌人民幣期權,假設期權的協定匯率為6.30,也就是說,該國企獲得了6個月後以6.30的匯率用RMB買入瑞士法郎的權利。6個月後的今天,該國企執行期權並選擇實物交割,以2,822,400元人民幣購得44.8萬元瑞士法郎,加上期權費成本(交易額的1%-3%),仍能節省巨大的匯兌成本。
2.利用貿易融資規避匯率風險
從匯率風險防範的角度看,進口貿易融資可以通過推遲企業購匯時間,避開匯率的高點,先由銀行墊付資金對外付匯,待匯率下跌時再購匯歸還銀行本息,從而降低購匯成本;出口貿易企業在結算貨幣匯率預期下跌時,可預先從銀行取得貸款;辦理結匯,待實際從國外收匯時再歸還銀行本息,從而避免匯率下跌的風險。以進口押匯為例,如某企業A於3月15日需對外付匯100萬歐元,進口合同確定的歐元兌人民幣匯率為993.8/100,付匯當日匯率為1007.6/100,是近期最高點。企業財務人員通過查看近1個月以來的匯率走勢,以現歐元兌人民幣匯率波動區間為983.2/100—1007.6/100,而且波動劇烈,因此決定辦理進口押匯融資業務,先行付款,待利率回調時再買入歐元,歸還銀行貸款。可行性分析的結果:銀行當期歐元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為3.2%,月利率為2.67‰。因此一個月內只要出現一次歐元匯率下調超過2.67‰的情況,融資就有收益。從近期歐元匯率波動來看,日波動幅度最大達到2.42%,波動幅度超過1%的天數超過8天,因此融資是可行的。最終企業辦理了一個月期限的全額進口押匯,利息為2,666.67歐元,到4月10日歐元匯率下調至990.8/100,企業立即買進1002666.67歐元,共支付人民幣993.44萬元,較直接購匯付匯節省人民幣100×1007.6/100-994.96=14.16萬元人民幣。
3.匯率國際結算和信用證結算風險案例
國際結算案例:某公司出口服裝到韓國,客人要求做D/P托收,並且指定韓國工業銀行作為代收行。由於買賣雙方做業務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也通過韓國工業銀行托收過,所以此次業務還是重復過去的做法。但是這次單據寄到韓國工業銀行之後,卻6個多月也沒有收到貨款,而客人其實早就把貨物提走賣掉了。原來是銀行私自將提貨單據放給了買方。該出口商非常著急,聘請了律師專門飛到韓國,好不容易才把貨款追回。後來該出口商仔細核對過去的收款紀錄,發現以前歷次托收雖然都收到了貨款,其實每次都是銀行先將單據放給了客人,客人都要滯後至少一個星期才付款。
以上案例其實是跟單托收方式結算的時候指定代收行的問題。很多進出口企業在業務中,會遇到托收結算方式下,進口商指定出口商將托收單據寄到指定的代收行的情形。對於這樣的情況,出口商要特別有風險意識,否則後果是很難設想的。對於出口商來說,後果是輕則代收行違反UCP522的規定,被拖延付款;重則出口商根本收不到貨款。所以當企業自己作為出口商的時候要謹慎對待進口商指定代收行的要求;而當企業自己是進口商的時候,可以考慮是否自己指定代收行。
點評:跟單托收一般都適用國際商會的《跟單托收統一規則》,也就是第522號出版物,簡稱UCP522,或者URC522。該規則從1996年1月開始生效,其第七款:商業單據的交單(承兌交單D/A和付款交單D/P),附有商業單據的托收,必須在付款時交出的托收指示,不應包含遠期付款的匯票。
如果托收包含遠期付款的匯票,托收指示應列明商業單據是憑承兌而不是憑付款交給付款人。如果未有說明,商業單據只能是付款交單,而代收行對由於交付單據的任何延誤所產生的任何後果不承擔責任。
如果托收包含遠期付款的匯票,而且托收指示列明應憑付款交出商業單據時,則單據只能憑該付款才能交付,而代收行對由於交單的任何延誤所產生的任何結果不承擔責任
根據以上的規定,可以看出,如果是D/P托收,後面跟的匯票一定是即期匯票。如果托收含有遠期匯票,那麼一定是D/A,而不是D/P。換句話說,如果托收聲明是按照UCP522規則,那麼D/P遠期就是不存在的。UCP522的第七款的第三條其實就是說,假設出口方提交的單據是D/P遠期,好比D/P60天,那麼單據將在付款人付款之後才交給付款人(進口商)。如果因此造成了貨物滯留碼頭之類的風險和費用,代收行將是不負責的。
過去一些銀行收到遠期D/P的托收單據以後,會發函要求委託方更改托收指示,比如改成D/P即期,或者D/A遠期,不然他們將視作D/A遠期,而且過去南美的銀行會將D/P遠期視做D/A。
現在的情形是:D/P一定是即期,只要是遠期的,一定是D/A,全世界的銀行都這么做。
信用證結算的風險我國的國際貿易商比較傾向於採用信用證的結算方式,特別是出口商,覺得信用證結算最保險。其實信用證結算也有風險,而且很多國際騙子利用人們相信信用證的心理,利用信用證詐騙。
信用證本身必須是真實有效的。這是出口商接到一份信用證以後首先必須確認的問題。
開證行的資信問題信用證是什麼?最簡單地說,就是開證行的一個有條件的付款承諾。既然信用證是一個付款承諾,那麼是誰做出的付款承諾就非常重要。開證行和進口商聯合詐騙的事例在一些落後的,混亂的,腐敗的國家並不少見。對於信用等級不佳的銀行開出的信用證,就要考慮拒絕接受或者一定要求資信很好的銀行保兌。
制訂合理的信用證條款,保證出口商安全收匯。
信用證既然是開證行的一個有條件的付款承諾,那麼具體是什麼條件當然也非常重要。出口商收到信用證之後,一定要仔細閱讀信用證,了解每個條款的真實含義和用途,及時發現信用證中不合理的條款,自相矛盾的條款,似是而非的條款,做不到的條款,非單據條款,軟條款……
軟條款信用證問題結構或者內容不完整的信用證;有客檢證條款或者其他要求買方提交某種單據的信用證;部分物權憑證直接寄給買方或者賣方根本就不掌握貨權的信用證;有自相矛盾的條款或者沒法做到的條款的信用證有付款保留條款的信用證。
案例:某外貿公司出口一些運動器材到美國。由於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比較短,另外具體的規格型號在生產過程中也有些調整,所以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證項下單據有好幾個不符點。經過和進口商的磋商,進口商給出口商寫了保證函,聲明接受單據中的所有不符點,並且將正本的保證函寄給了出口商。那麼出口商應該怎麼做?
從本案分析可看出:出口商應該牢記信用證的定義———信用證是開證行的付款承諾。如果進口商直接寫信給出口商,承諾接受單據中的一切不符點,那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對於出口商來說,正確的做法是:要麼修改信用證,要麼敦促開證行作出接受這些不符點的承諾。
對有不符點單據的處理方法:在實踐中,企業經常發現從業務的一開始就非常小心謹慎,但是對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在交單的時候,仍然存在不可避免有不符點,這時候我方將怎麼處理呢?
應該立即通知國外買方,告知其單據中有不符點了;如果可能要求盡快修改信用證,可以要求我方銀行立即發電報給開證行,告知其單據中所有的不符點,並詢問是否接受這些不符點,有不符點的單據,盡量不要改為托收方式,因為信用證結算方式下,假設出口商提交的單據存在不符點,開證行收到這些單據後,要麼是拒絕接受單據並且退單,要麼就是接受不符點單據並支付貨款。這一切,都必須在開證行收到單據後的合理工作日之內,而且肯定必須在7個工作日之內完成這一切。這樣出口商知道對方拒收單據之後,還來得及作其他處理,比如退運或者轉賣他人。如果改成托收結算方式,國外銀行只有義務在7個工作日之內向進口商提示單據,如果進口商遲遲不去銀行贖單,那麼很可能造成額外的費用,甚至錯過處理貨物的時機。有不符點的單據,
不要相信客人的同意接受的保證書。信用證是開證行承擔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所以假設出口商提交的單據有不符點,必須讓開證行認可才行,進口商的認可是沒有實質意義和法律意義的。
轉讓信用證問題案例:某公司通過韓國的中間商出口服裝到歐洲。韓國中間商提出採用D/A的結算方式。該出口商覺得D/A結算方式風險太大,不願意接受。而後韓國中間商提出要麼改成D/P結算方式,要麼改成轉讓信用證的結算方式,韓國中間商是第一受益人,該出口商是第二受益人。該公司就選擇了轉讓信用證的方式,覺得信用證方式的風險總要比托收小。
8. 研究人民幣匯率對紡織企業影響用什麼指標
一般而言,企業(不僅僅是紡織行業)研究或者考慮貨幣匯率是為了考慮對於對於企業的進出口業務。
對於進口業務,比如說原材料進口。如果匯率上升(本幣貶值),就意味著原材料的實際價格是上升的。因為對方要求用外幣核算,這時隨著本幣的貶值,就算外幣價格不變,企業需要支付的本幣數量上升。反之亦然。
對於出口業務,比如說產成品出口。如果同樣的匯率上升,也就意味著實際的銷售價格的上漲(企業的利潤上升。因為對方用外幣支付,這是隨著本幣的貶值,就算銷售價格不變,企業可以兌換回來的本幣數量也就增加了。
所以說,研究匯率主要是考慮未來匯率的變動而帶來的風險。簡單的說,本幣貶值對於進口不利,但是有利於增加出口。但是不是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