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傭金與居間費有區別嗎是否合法稅務對這筆費用占合同額的比例是否有限制謝謝!
一樣的。居間費是指:在進行某項活動或糾紛中,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媒介服務,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合理向委託人收取的報酬被稱為「居間費」。居間費和傭金的性質是一樣的。
有限制,如下: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2. 個人簽約居間合同,約定居間傭金實收,由委託人承擔稅金可以嗎
個人簽約居間合同,約定居間傭金實收,由委託人承擔稅金可以
3. 居間合同實際達成傭金低少於合同約定,違約後要求按合同約定支付傭金,合法嗎
如果你簽的合同是正式合法的話,就是合法的,求親採納
4. 中介聲明不要下家傭金,但是居間合同寫了要收傭金怎麼處理
那你就要質問他呀,你不說聲明不要傭金的嗎?你必須當場質問他呀。如果是這樣我就換一家中介了。
5. 居間合同到期 但居間人還是為賣家找到買方,賣家又對買方的要約承諾的 賣家要支付傭金嗎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如果在居間合同中到期,居間人沒有人賣主找到買方,該合同就作廢了,居間人就不能得到報酬,但合同到期作廢後,經賣方同意,居間人又給賣方找到了買方,但賣主和居間人沒有約定報酬,賣方和居間人可以重新協商報酬。原則按原來的合同辦理。
如果賣方沒有同意居間人再找買主,居間人是不能得到賣方報酬的,但可以得到買方報酬。
6. 居間合同上有傭金,當時說的沒有,也簽字了可以告他不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關鍵要看你們雙方合同如何約定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7. 租賃合同未生效居間方傭金怎麼算
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
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條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
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
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
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
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第四百二十七條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
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如果滿意望得到採納 謝謝。
8. 房地產買賣合同中,傭金過高 傭金支付未約定時間,可以遲一點支付傭金嗎最晚的約定時間是什麼時候
交易完成後,傭金的收取方是居間合同中的居間方。居間合同中規定,居間方促成居間,收取傭金。促成合同是以買賣雙方交易完成,順利過戶,買方取得房產證,賣方取得全部價款為標志。這時,需要支付傭金。
你們的居間合同沒有約定支付時間?好好看一下到底有沒有。如果真的沒有,那麼你取得房產證後支付吧。或者和居間方協商。
合同法中還規定:合同中未約定的,可以雙方補充達成一致,不能達成一致,從習慣。
9. 居間合同傭金的約定有沒有限額
沒有明確的規范,只不過如果居間費用與實際合同履行所能夠獲得的利潤顯失公平的,你可以主張適當調整,法院也會支持。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疑問請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