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渠道拓展服務費(傭金)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如果是傭金手續費之類的話,目前還是屬於地稅征管范圍。所以目前還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如果是以後營改增范圍擴大的話,到那時是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票的。
㈡ 代理費和傭金在實務中如何進行區分
根據《民法通則》第63條規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稱委託人)的名義,在代理許可權內與第三人(又稱相對人)實施民事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徵:代理行為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一般應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代理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獨立為意思表示;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代理費是基於委託—代理關系而收取的服務費用,具有這種關系而收取的費用屬於代理費。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一般包括以下三種:
(1)證券交易傭金,是指委託者委託買賣成交後,按實際成交金額數的一定比例向承辦委託的證券商交納的費用。
(2)國際貿易中的傭金,分為兩種,一是「暗佣」,外貿專業公司在代理國內企業進出口業務時,通常由雙方簽訂協議規定代理傭金比率,而對外報價時,傭金率不明示在價格中,這種傭金稱之為"暗佣";二是「明佣」,如果在價格條款中,明確表示傭金多少,稱為"明佣"。
(3)銷售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㈢ 渠道和分銷的區別在那裡
渠道和分銷的區別:
1、渠道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
2、渠道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渠道商。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渠道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
4、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渠道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渠道的概念:渠道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
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渠道,一般是指那些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分銷的概念: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
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指那些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3)渠道傭金及渠道代理費涉稅擴展閱讀
市場營銷是指企業發現或挖掘准消費者和眾多商家的需求,從整體的營造以及自身產品形態的營造去推廣、傳播和銷售產品,主要是深挖產品本身的內涵,切合準消費者以及眾多商家的需求,從而讓消費者深刻了解該產品進而購買的過程。
環節
營銷是一個系統工程,主要有4個環節支撐整個營銷體系。
第一環:產品
第二環:盈利方式
第三環:銷售渠道
第四環:傳播渠道
㈣ 企業支付的哪些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保險企業手續費。
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4)渠道傭金及渠道代理費涉稅擴展閱讀:
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相關要求規定:
1、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並如實入賬。
2、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並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3、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㈤ 渠道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渠道商:是指連接製造商和消費者之間的眾多中間企業,包括:批發商,經銷商、零售商,代理商和傭金商等等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區別
渠道商也指分銷商。說白了就是以經營和管理銷售渠道為生的商人。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屬於廠家在當地的代言人,要一個銷量的要求,廠家會有廣告,技術,設備方面的去持.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向下發展經銷商,進行分銷。代理有的時候會收取經營保證金,當然也會有銷售或提貨額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話,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或損失。
㈥ 從事代理服務的企業發生的傭金、手續費支出如何所得稅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民法通則》規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企業既從事代理服務,也發生自營業務的,與代理服務收入直接相關的手續費及傭金准予計入營業成本據實扣除,與自營業務收入直接相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應計入營業費用,並按照手續費及傭金的稅收規定予以限額扣除。
㈦ 傭金代理交什麼稅,稅率多少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版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權[2006]454號)規定,保險營銷人員取得的營銷業務收入,可以扣除40%的展業成本,對其餘的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00]8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規定:「第五十三條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一)有合法真實憑證;
(二)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三)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符合上述規定的代理手續費,需要繳納的稅收有營業稅(稅率5%)、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徵收)、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3%徵收)、堤圍費(費率為0.1%)及個人所得稅(收入扣除800元後按20%徵收)。
信息費與代理手續費的稅收一致。
㈧ 我想問一下給代理店的銷售傭金怎麼處理賬務比較好
銷售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
銷售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銷售傭金的會計處理
一方面,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對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房地產代銷、包銷合同或協議,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作為費用列支,但應在房地產銷售收入10%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給在本單位任職或受僱人員的傭金費用,一律視為「工資薪金」,在計算所得稅時不得作為傭金支出扣除。
按照《財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照合同、協議支付的回扣(傭金),可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可在稅前扣除。
傭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者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可以一方支付,也可以是雙方支付,接受傭金的只能是中間人,而不是交易雙方,也不是交易雙方的代理人、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