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買賣糾紛:我是買家,賣家違約,由於和中介簽訂了傭金協議,所以中介要求我支付傭金
合同中規定的,責任是誰的,應該就是由誰承擔的。 如果完成交易,你支付中介傭金是必須的,但現在由於賣家違約,而導致你沒能完成購房,這傭金怎麼能讓你付???
B. 中介收取中介費用被客戶起訴了該怎麼解決
我們在簽訂買賣合同前,會簽一份定金合同,上面會註明房價多少,稅費,中介費由誰負責一欄。
現在有兩種形式
1、成交價,那麼就是稅費,中介費各自承擔;
2、到手價,稅費,中介費由下家承擔。
如果是到手價的話,現在上家違約,除了要支付違約金外,之前合同有規定,中介費並不是由他支出,我覺得打官司的話,可能會拿不到吧。
如果沒有定金合同,正規的中介公司也會讓上下家簽訂傭金確認書,如果上家沒有簽過的話,那麼打官司時也可能拿不到中介費的。
以上僅代表個人意見。
C. 房產中介傭金糾紛
既然你合同已經約定了傭金,那麼就應該按照原約定履行。
D. 您好,我想請問上海賣房房屋中介的傭金收取是幾個點中介以提高賣價的方式來收取傭金合理嗎例如賣家
沒有合不合理,只有遇到了不合適的人的道理,看你這樣說,你應該是參與其中的,不曉得你是賣家還是買家,還是中介,我的建議是,你如果是買家,你可以聯系兩家中介,讓他們給你談個最低價,誰談的低,你跟誰成交,合情合理。如果你是賣家,別人把你預期的房價抬高了,免去了你的中介費,那麼你肯定樂意,如果更高你更樂意,你保證你的權益就好了,如果你是中介,我要提醒你,這種錢是好賺,如果遇到難搞的客戶拿到證據,是可以起訴你的,當然前提他得有那個時間、精力、財力,打官司這種事不好說的。
如果你是買房的客戶,你接受了這么不公的待遇,你又想挽回一點損失,我建議你可以去他們門店以其他形式去談判,當然方式你要看他們吃哪套,他們是開門做生意的,肯定經不起你這么鬧。我也是做房屋銷售工作的,這種事對我來說見太多了。單我都是敬而遠之,之所以能獨善其身,是自己太小膽賺不了那種塊錢,也不敢花。如果有沒解決的疑問,私信我。
E. 中介傭金收不全可以上法院嗎
如果中介已完成工作,可能會起訴要求你支付
F. 房屋中介簽訂了《傭金確認書》,還可以反悔嗎
買家李某與賣家張某通過某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三方居間協議,三方對於房屋的總價款、支付方式以及中介費的標准、承擔方式均作了明確的約定,即買賣雙方各自支付總房價款的1%中介費傭金,在交易的履行過程中,該中介公司出具了一份《傭金確認書》,要求李某簽字承諾,在交易過戶之前支付總房價款的2%中介費傭金,在交易過戶完成之後。李某覺得自己不該支付這么多傭金,就找到律師咨詢,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現實中房屋中介公司在與買房人簽訂居間合同時,同時會要求買房人簽訂一份《傭金確認書》。《傭金確認書》的內容一般為:「買房人應於簽字之日起給付中介公司傭金」。在法律上,居間合同中的「傭金」就是指「居間費用」。簽訂《傭金確認書》,表明買房人認可中介公司已完成了居間合同中約定的所有居間義務。因對法律概念不熟悉,且基於對中介公司的一種信任,買房人一般沒有認真考慮就簽字了。一旦日後賣房人出現違約,中介公司會以此為由,逃脫其應承擔的責任。shhuang44ss
最近的一些中介公司和房屋買賣當事人之間的訴訟中,雙方在簽訂居間協議的同時,多在當天同時簽訂一份《傭金確認書》或其他形式的保證書。而此類「書」證上一般包含有中介公司的名稱、「書」的編號以及相應的條款。這類保證性質的「書」均為列印文本,且從內容形式上判斷可以被認定為格式文本。它有兩個特點:一、該類確認書基本上都與居間協議同一天簽署;二、該類協議上基本包含賠償條款。
本案來說《關於規范上海市居住房屋買賣、租賃中介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中規定:「經紀機構在提供基本服務內容,辦理完產權過戶、戶口遷移等手續後,方可收取買賣中介經紀服務費。」因此,中介要求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時收取傭金,違反了該規定。《上海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七條「〈收費管理形式〉規定:「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准由中介機構與委託方協商確定。房地產評估、經紀服務收費實行指導價。中介機構應在規定的收費標准范圍內制定和調整實際的收費標准。對提供特殊優質服務項目和服務內容的中介機構,經市價格主管部門按「優質優價」原則審核同意,可以超過指導價標准收費。」根據該條規定,中介公司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准,只能在規定的收費標准范圍內收費。由於房屋買賣中介收費實行的是指導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條規定:「指導價,是指依照本法規定,由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由此可見,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簽訂的三方居間協議,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合同自治,即是有限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說,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買賣雙方自願支付高於指導價標準的傭金,來規避國家規定,收取超過收費標準的中介費。但買方或賣方自願承擔賣方或買方的中介費,則不牽涉到中介收費標準的問題,國家並不幹預。
因此,中介公司單方與買方或賣方簽署所謂的《傭金確認書》,收取超出收費標準的中介費傭金,屬於價格違法行為,應當退還多收的費用。而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共同簽訂的《傭金確認書》,只要收費總額不超出總房價款的2%,屬於買賣雙方對中介費傭金承擔方式的約定,但收費總額超出總房價款的2%,則中介的收費仍然屬於價格違法行為,理應退還多收的中介費傭金。即使與房屋中介之間簽訂了《傭金確認書》,當事人也應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G. 如果中介拿了傭金發生糾紛會不會受法律責任
中介行為從法律上講是居間行為,與委託人之間簽訂的是居間合同,因此拿了傭金沒有提供服務的,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