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系統中「出口商品匯率配置」,匯率是怎麼填寫 在哪裡找到呢
中國銀行外幣牌價,每月1號的匯率做為記帳和申報匯率.
B. 人名幣匯率與出口商品價格是什麼關系嗎
人民幣匯率對出口商品價格有很大的關系。
一般來說,我國的出口商品都是通過外幣來結算的,而出口商品的成本是有國內人民幣來計算的。當外幣對人民幣升值時,等額的外幣可以兌換更多的人民幣,因此對於出口企業,正常的外幣報價就能獲得更高的收益,或者適當調低外幣報價,出口企業仍能保證按人民幣計價的利潤。
但當外幣對人民幣貶值時,意味著等額的外幣兌換成人民幣的金額就減少,如果客戶仍按以前的正常外幣報價,意味著客戶要減少收益甚至承擔損失;如果客戶提高外幣報價以確保按人民幣計價的正常利潤,意味著商品對外提價,出口商品競爭力降低。
因此,人民幣匯率的波動會影響出口商品的價格,也會直接影響出口企業的收益。
C. 報關出口時海關的使用的什麼匯率
海關每月使用的計征匯率為上一個月第三個星期三(第三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採用第四個星期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
D. 出口貨物的記賬匯率、退稅匯率及折算增值稅銷售額的匯率應如何選擇
記賬匯率,即指進出口企業採用外幣結算時記賬需要折算為人民幣本位幣時採用的匯率。根據會計准則及小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記賬匯率應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即期匯率,也可以採用按合理的方法確定與業務發生時的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會計准則應用指南中規定「即期匯率,通常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牌價的中間價」。
增值稅銷售額折算匯率,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5條規定,以外幣折算銷售額的,摺合率可以選擇業務發生的當天或當月1號的匯率中間價。
出口退稅匯率,即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需要把外幣離岸價即FOB銷售額採用一個匯率折算為人民幣來計算退稅。對於這個退稅折算率沒有規定採用哪個,但根據稅總發2015 162號要求,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每月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系統外幣的外匯人民幣摺合率設定。摺合率以中國人民銀行當月1日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准。因此為了跟稅局審核系統對應起來,企業申報退稅時的匯率也採用1號的中間價匯率。
綜上所述,在實務中,出口企業對以上幾種匯率都採用一個即按出口月份1號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中間價,如果1號遇到是節假日,則依照銀發2014 188的規定,找1號前一日的外匯牌價(若前一日仍未有匯率的,繼續往前找)作為匯率使用。有的地區採用的是出口月份第一個工作日匯率,如廣東。
E. 什麼是出口商品創匯率
出口創匯率也稱「外匯增值率」、「出口收匯率」,原本是用以考核 進料加工 的 經濟效益 , 是指加工後成品出口的外匯凈收入與原料外匯成本的比率。
希望採納
F. 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的出口商品匯率配置怎樣填
出口退稅系統中的匯率按照報關單上出口日期的第一個工作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企業可以在中國外匯局網站上查詢對應的匯率。
出口退稅預申報的操作步驟是:(1)->(6),出口退稅正式申報的操作步驟是(1)->(12)。
(1)向導→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退稅申報向導→一外部數據採集→出口商品匯率配置;(2)退稅申報向導→外部數據採集→認證發票信息讀入(如果不讀入電子數據,手工錄入,選擇「認證發票信息處理」);(3)外部數據採集-報關單數據讀入-報送單數據查詢與確認,如果不讀入電子數據,手工錄入,選擇「二退稅申報數據錄入→出口明細申報數據錄入;(4)二退稅申報數據錄入→出口明細申報數據錄入→修改關聯號和序號→點擊保存→點擊審核認可;(5)二退稅申報數據錄入→進貨明細數申報據錄入→修改關聯號和序號→點擊保存→點擊審核認可;(6)三退稅申報數據檢查→進貨出口數量關聯檢查→換匯成本檢查→預申報數據一致性檢查→四生成預申報數據→生成預申報數據;(7)六確認正式申報數據→確認正式申報數據;(8)七生成正式申報數據→退稅匯總申報表錄入→增加→錄入申報年月、申報批次→自動生成匯總表→保存;(9)列印出口明細申報表→六確認正式申報數據→出口明細申報數據查詢→申報表列印;(10)列印進貨明細申報表→六確認正式申報數據→進貨明細申報數據查詢→申報表列印;(11)列印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七生成正式申報數據→退稅匯總申報表錄入→列印報表;(12) 七生成正式申報數據→生成退(免)稅申報數據-進貨/出口申報表。
外貿企業已經生成出口退稅正式申報數據,如果需要撤銷申報的具體操作流程:進入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向導→申報系統操作向導→退稅申報向導→八已申報數據確認→已申報出口明細申報數據查詢→點擊「認可申報」→選擇「將當前關聯號轉為待申報」或者「將當前篩選的所有關聯號轉為待申報」,就可以撤銷申報標志。
G. 海關在計算進出口貨物的稅費時,使用的是什麼匯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的規定,第十六條 進出口貨物的價格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照該貨物適用稅率之日所適用的計征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完稅價格採用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分。海關每月使用的計征匯率為上一個月第三個星期三(第三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採用第四個星期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採用同一時間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價和現匯賣出價的中間值(人民幣元後採用四捨五入法保留4位小數)。
H. 關於出口商品按什麼匯率的金額開票和申報退免稅
出口商品應該是開的外銷發票,稅務部門有申購的,在出口報關時就應該開了,票面是按合同外匯金額開具.你現在還要開票,開的什麼發票?
至於做帳應該是出口當月1號的匯率計算RMB,申報免抵退也是根據這個匯率來計算.
補充:
你們關單要一個月才能拿到?代理那裡要催的.
開票和申報免抵退稅應該一起做,不管哪種做法,開票還是外匯合同金額,做帳和免抵退稅的申報匯率按照納稅申報月份的1號外匯匯率來計算.
I. 出口貨物的匯率怎麼算
兩個日期都不對。 實際業務中,要按結匯那天的實際匯率計算。 在財務記帳上,先按記帳日的匯率計算(或按出口發票日期),按哪天都是可以的,當然,按報關日也可以。實際結匯時,肯定和記帳日的匯率不一樣,再通過匯兌損益科目來調整。
J. 關於出口貨物結匯的匯率如何確定各個匯率之間有和聯系
外匯匯率的確定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不論以何種外幣結算,凡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有外匯匯率的,均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匯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幣金額登記有關賬簿。生產企業可以採用當月1日或當日的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為中間價),確定後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調整。企業應將計算出口銷售收人時的匯率與實際收匯時的匯率加以區別,計算出口銷售收入時以入賬時規定的匯率計算,同時記應收外匯賬款,收匯時按當日銀行現匯買入價摺合人民幣,與對應的應收外匯賬款人民幣差額部分記入匯兌損益。結匯時銀行扣除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企業應作財務費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