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監獄嚴管隊的生活是什麼樣的
監獄的生活,按《監獄法》的規定是按實物量供應。
簡單地說就是,每月的生活水平是按照實物數量來規定的(例如米多少、面多少、肉多少),因此監獄的生活水平不會受物價波動的影響。
比方大蒜有的時候四角一斤,有的時候四元一斤,作為監獄,該吃多少按重量計算,不會價格高了數量就少。總的來講,監獄的生活和學校食堂、職工食堂水平類似。
如果說有區別,那就是在質量和安全方面要求更高,避免服刑人員發生食物中毒。另外監獄的食物,以蒸煮煎炸為主,一般不會有涼拌蔬菜,原因很簡單,避免食物中毒。
1、紀律嚴格。例如,作息時間、活動范圍都有嚴格的規定,違反了監規紀律會受到嚴厲處罰。打人一巴掌,在社會上沒什麼大事,在監獄里,至少是禁閉五天、取消本月獎勵分。
2、活動受限。例如學習、勞動和生活的每一個區域都有明確的活動范圍(有紅色警戒線),私自超越活動范圍是嚴厲禁止的。超越活動范圍必須事先報告經警察批准方可,並且一定不準自己活動,至少兩人以上共同活動(專業術語叫聯號)。服刑人員的任何活動空間都是有視頻監控和燈光,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可以不受監視不受約束。
3、消費受限。本來服刑人員的吃飯住宿學習都是免費的,有一部分服刑人員自己或家裡有錢,想改善一下,這個幅度有嚴格限制,一般情況下每月消費不得超過300元,違規違紀人員還會降低標准。
4、對外交流受限。手機、上網等在獄內屬於絕對禁止的。親情電話經批准可以打,有時間和次數限制,並且全程錄音監聽。會見的談話也是這樣。進出的信件郵件都必須經過值班警察檢查。
㈡ 看守所嚴管是怎麼回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條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第三條 看守所的任務是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人犯進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看守所監管人犯,必須堅持嚴密警戒看管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權益。嚴禁打罵、體罰、虐待人犯。
㈢ 監獄里的禁閉室和嚴管隊分別是怎麼回事
禁閉一個人,是為了能讓你在禁閉室里想清楚自己所犯的錯誤,而且能關在禁閉室的犯人,那他在監獄里肯定犯了很大的錯誤,嚴管隊里的犯人,是犯了小錯誤,每天讓你加強訓練,一個動作一個報告,很瘦約束的,一般都是集訓隊里的犯人才會到嚴管隊里的。
㈣ 服刑人員在嚴管隊和獄警一同打服刑人員
這你都知道。。太坑爹了吧。。且不說嚴管隊打人對不對。。就是監獄裡面發生打架事件,你作為一個監獄外的人,原則上是不可能知道的。。。除非是裡面的犯人說的,但是你居然相信一個犯人的話,我也只能呵呵了。老實說,每個犯人進去之後都說自己是冤枉的,那能放出來嗎?
再者犯人說的話你當真,你有調查過嗎?問過被打的人?問過打人的人?還是親眼看見?
最後,監獄發生的任何刑事案件都有駐監檢察院審查的,而且犯人都有權力寄監督信,這個信是繞過監獄往外寄的。。如果這些途徑,都不選,偏偏要通過媒體、人人相傳的方式往外傳,可知這本身就是一個謠言。。。
㈤ 監獄中一般在什麼情況進行嚴管
監獄中對於抗拒改造的犯罪分子,拒不認罪悔罪,不服從管教幹部領導分配,抗拒勞動改造,破壞勞動生產和故意損壞公共財產和勞動工具的,打架斗毆,不遵守監規紀律和監獄秩序的,有自傷自殘逃避勞動改造的,有預謀逃跑和自殺傾響的危險分子施以嚴管處罰。
㈥ 在監獄中嚴管還不改的會怎麼樣,一直嚴管著嗎
有過禁閉和嚴管的,兩年之內不許減刑。同時,禁閉、嚴管期間沒有減刑分,另外,還要核扣減刑分的。
嚴管不會加刑。
嚴管還不改,繼續嚴管。
營養不良死亡的,監獄方無責任。但如果監獄有體罰、虐待情形的,要負刑事責任並賠償。發生精神疾病的,如果監獄方有過錯,要負責任,無過錯則無責任
㈦ 我判四個月拘役,緩刑八個月,請問三個月嚴管是什麼意思
沒判實刑就要謝天謝地了。叫你遵守矯正規定,哪來這么多廢話? 按照規定:矯正期間,必須在所居住的縣級行政區域內工作生活,同時接受手機定位監管,定期書面報告、電話匯報、口頭報告,每月參加集中學習、公益勞動。矯正監管級別為嚴管的,書面匯報、口頭報告次數較多,公益勞動、集中學習時間較長。
㈧ 緩刑的寬普嚴管的區別
不同管理類別採取相應的監管矯正措施。嚴管各方面監管要嚴格得多,學習時間、勞動時間更多,匯報次數也更多。寬管則相對較少。
如福建省社區矯正的規定:
適用嚴管的社區矯正人員每周口頭或者電話報告一次,每兩周書面報告一次;適用寬管的每兩周口頭或者電話報告一次,每季度書面報告一次。
嚴管社區勞動時間為不少於12小時,寬管為不少於8小時。
㈨ 「寬進」和「嚴管」是怎樣一種關系
寬進嚴管是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必須堅持的一條原則。
「寬進」與「嚴管」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寬進」是對市場主體准入條件、登記服務方式和行政審批制度進行改革,從體制機制的層面最大限度地為主體松綁,釋放其創業活力。「嚴管」重在實現部門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對接,加強信息公示,強化信用約束,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社會共治的嚴管局面。
㈩ 監獄里二級嚴管什麼意思
對罪犯實行分級處遇的管理辦法,分級處遇分為三等(寬管、普管、嚴管)五級(一級寬管、二級寬管、普管、二級嚴管、一級嚴管);
「分級處遇」制度,是指監獄將罪犯劃分為不同的級別,並施以不同的待遇的管理方式。其目的在於體現區別對待的政策,發揮管理的引導作用和激勵作用。監獄可以根據罪犯改造表現分押管理,實施不同處遇。
具體分為從嚴管理、普通管理、從寬管理三個等級,針對危險性不同的犯罪人,實行區別對待。分級處遇是動態的,改造良好即可晉級,獲得優待;反之,則會被降級,受到更加嚴格的管理。
根據罪犯服刑時間和改造表現,監獄按規定確定、調整罪犯的處遇等級;對處遇等級有異議的,可以向監獄提出復議申請,主管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作做出答復;不同處遇等級的罪犯,在通信、會見、生活、娛樂、管理等方面,按規定享有不同待遇;
(10)嚴管監去杠桿擴展閱讀:
《監獄法》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十六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
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第十七條監獄應當對交付執行刑罰的罪犯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不收監: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前款所列暫不收監的罪犯,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對其中暫予監外執行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收監。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刑罰。前款所列暫不收監的情形消失後,原判刑期尚未執行完畢的罪犯,由公安機關送交監獄收監。
第十八條罪犯收監,應當嚴格檢查其人身和所攜帶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監獄代為保管或者徵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屬,違禁品予以沒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檢查。
第十九條罪犯不得攜帶子女在監內服刑。
第二十條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