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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人民銀行匯率中間價

發布時間:2021-05-26 00:37:44

㈠ 甲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其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按月計算匯兌損

准則中企業用於記賬的即期匯率一般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而買入價和賣出價都是站在銀行的角度去買入或賣出的。比如第1個業務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937 100*9.37(站在銀行的角度付給甲公司了錢,所以用銀行的買入價)
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18
貸:銀行存款(歐元)955 100*9.55(這里是企業賣出,收了銀行的錢,所以用的是即期匯率,而不是銀行的賣出價)

㈡ 2017年9月30號央行還發布中間價匯率嗎

2017/09//30人民幣元兌換美元匯率外管局中間價為:1人民幣元=0.1503美元。

㈢ 人民銀行2019年30號公告 解讀

人民銀行2019年30號公告解讀如下:

1、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主要考慮

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於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於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

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

2、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原則

一是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

二是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是轉換後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3)9月30日人民銀行匯率中間價擴展閱讀:

部分公告

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

㈣ 中國人民銀行2009年到2011年利率調整時間表

2011年7月6日,貸款利率全部上調25個基點,從那以後至今,存貸款利率就沒動過。

2011年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銀行存款利率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
2008年11月27日從2008年11月27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1.08個百分點,軋光機。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下調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利率。
2008年10月29日從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3.87%下調至3.60%,銀行貸款利率下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6.93%下調至6.66%,下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2008年10月8日從2008年10月9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10月15日起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8年9月15日從2008年9月16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9月25日起,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下調1個百分點。
20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11年7月6日,貸款利率全部上調25個基點,從那以後至今,存貸款利率就沒動過。

項目 10.10.20 10.12.26 11.2.9 11.4.6 11.7.7

年利率 % 年利率 % 年利率 % 年利率 % 年利率 %
一、城鄉居民及單位存款
(一)活期 0.36 0.36 0.4 0.5 0.5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個月 1.91 2.25 2.6 2.85 3.1
半年 2.2 2.5 2.8 3.05 3.3
一年 2.5 2.75 3 3.25 3.5
二年 3.25 3.55 3.9 4.15 4.4
三年 3.85 4.15 4.5 4.75 5
五年 4.2 4.55 5 5.25 5.5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1.91 2.25 2.6 2.85 3.1
三年 2.2 2.5 2.8 3.05 3.3
五年 2.5 2.75 3 3.25 3.5
3.定活兩便 按一年以內定期整存整取同檔次利率打6折
二、協定存款 1.17 1.17 1.21 1.31 1.31
三、通知存款 . . . . .
一天 0.81 0.81 0.85 0.95 0.95
七天 1.35 1.35 1.39 1.49 1.49

㈤ 央行決定定向降准,你怎麼看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於2020年3月16日實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對達到考核標準的銀行定向降准0.5至1個百分點。在此之外,對符合條件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再額外定向降准1個百分點,支持發放普惠金融領域貸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釋放長期資金5500億元。
中國人民銀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靈活適度,把支持實體經濟恢復發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搞大水漫灌,兼顧內外平衡,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貨幣信貸、社會融資規模增長同經濟發展相適應,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5500億元增量資金來了
這次定向降准其實包括兩方面內容:
第一方面——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動態考核,對達標銀行定向降准0.5至1個百分點;
第二方面——額外加大股份制銀行降准力度1個百分點。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稱,此次定向降准釋放長期資金5500億元,其中對達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標準的銀行釋放長期資金4000億元,對符合條件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再額外定向降准1個百分點釋放長期資金1500億元。
此次定向降准兼顧主動推動和事後激勵,用市場化改革辦法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增量資金利好實體經濟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稱,此次定向降准釋放長期資金有效增加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穩定資金來源,每年還可直接降低相關銀行付息成本約85億元,通過銀行傳導有利於促進降低小微、民營企業貸款實際利率,直接支持實體經濟。
「因為有一些銀行的普惠金融服務水平達標了,達標就要定向降低其准備金率水平,支持其進一步做好普惠金融服務。」此前央行副行長劉國強解釋。
「通過降准可以釋放資金用量,比如降准使得銀行可以多投放100億元貸款,那麼按照兩增兩控要求,至少有20億元要投放至小微企業。」某股份行天津分行人士表示。
這次降准有點不一樣
這是今年第二次降准。首次降準是在1月1日,當天央行決定於2020年1月6日下調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跟首次降准相比,此次降準是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股份制銀行獲得額外定向降准。
何謂普惠金融定向降准?
央行自2018年起建立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年度考核制度,對普惠金融領域貸款佔比達到一定比例的大中型商業銀行給予0.5個百分點或1.5個百分點的准備金率優惠。
普惠金融領域貸款包括農戶生產經營貸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消費貸款、助學貸款、創業擔保貸款、個體工商戶經營性貸款、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單戶授信小於1000萬的小型企業貸款、單戶授信小於1000萬的微型企業貸款。
也就是說,普惠金融服務考核達標了,商業銀行就能享受定向降準的優惠。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這類定向降准本身就是為了鼓勵銀行加大普惠金融服務,降低標准也可以讓銀行更多地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服務,為他們提供更多低成本的資金。
為何股份制銀行要額外定向降准?
股份制銀行包括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廣發銀行等。
央行表示,此次對得到0.5個百分點准備金率優惠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再額外定向降准1個百分點,同時要求將降准資金用於發放普惠金融領域貸款,並且貸款利率明顯下降,從而加大對小微、民營企業等普惠金融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股份制銀行差異化服務特色比較鮮明,不少銀行長期深耕細作民營、小微客戶,在服務特色產業、地區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領域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說在大型銀行之外,股份制銀行是普惠金融服務的主力軍,額外降准有助於加大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貸款支持。

㈥ 出口企業平日入賬都是用每月第一天的匯率,但是2014.11.1是周六沒有匯率,用哪個入賬

我的觀點這樣認為,不知是否妥當:
第一種情況:企業採用交易日當天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應該採用同一個月份中離交易發生日最近一個工作日的中間匯率作為記賬匯率。
第二種情況:企業採用月初匯率作為記賬匯率,應該採用同一個月份中第一個工作日的中間匯率作為記賬匯率。

具體舉例:
①企業採用當天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情況:
2013年10月12日(周六)記賬匯率採用上一個工作日10月11日的中間匯率,因為10月11日離發生日最近。
2013年10月13日(周日)記賬匯率採用下一個工作日10月14日的中間匯率,因為10月14日離發生日最近。

②企業採用月初匯率作為記賬匯率的情況:
2013年9月1日(周日)採用9月2日的中間匯率作為9月份記賬匯率,而不能採用8月30日的匯率,因為8月30日屬於8月份,不屬於同一個月。
同理,10月1日---10月7日國慶,10月份記賬匯率採用10月8日中間匯率,因為10月8日是10月份第一個工作日。而不能採用9月30日的中間匯率,因為不屬於同一個月份。

㈦ 中國銀行定期的匯率是多少

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 活期存款 0.36% 三個月 1.71% 半 年 1.98% 一 年 2.25% 二 年 2.79% 三 年 3.33% 五 年 3.60 % 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五年利息=10000×3.6%×5= 1800元 註:2008年10月9日取消了利息稅,目前是免稅的

1、中國銀行的基本介紹

中國銀行於1912年經孫中山先生批准在上海成立,是中國歷史最為悠久的銀行之一。1912~1928年,中國銀行履行中央銀行職能,負責代理國庫、承匯公款、發行鈔票等。[1] 1928~1942年,中國銀行作為政府特許的國際匯兌銀行,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改革管理機制,在中國金融界率先走向國際市場,先後在倫敦、新加坡、紐約等國際金融中心設立分行。1942~1949年,中國銀行作為國際貿易專業銀行,負責政府國外款項收付,發展國外貿易並辦理有關貸款與投資。

2、匯率產生的原因

各國貨幣之所以可以進行對比,能夠形成相互之間的比價關系,因在於它們都代表著一定的價值量,這是匯率的決定基礎。 在金本位制度下,黃金為本位貨幣。兩個實行金本位制度的國家的貨幣單位可以根據它們各自的含金量多少來確定他們之間的比價,即匯率。 如在實行金幣本位制度時,英國規定1英鎊的重量為123.27447格令,成色為22K金,即含金量113.0016格令純金;美國規定1美元的重量為25.8格令,成色為千分之九百,即含金量23.22格令純金。根據兩種貨幣的含金量對比,1英鎊=4.8665美元,匯率就以此為基礎上下波動。 在紙幣制度下,各國發行紙幣作為金屬貨幣的代表,並且參照過去的做法,以法令規定紙幣的含金量,稱為金平價,金平價的對比是兩國匯率的決定基礎。 但是紙幣不能兌換成黃金,因此,紙幣的法定含金量往往形同虛設。所以在實行官方匯率的國家,由國家貨幣當局(財政部、中央銀行或外匯管理當局)規定匯率,一切外匯交易都必須按照這一匯率進行。在實行市場匯率的國家,匯率隨著外匯市場上貨幣的供求關系變化而變化。 匯率對國際收支,國民收入等具有影響。

3、中國銀行的歷史發展

1、 912年1月初,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正式上書孫中山,建議「就原有之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重新組織,作為政府的中央銀行。1912年,大清銀行副監督陳錦濤經時任政府司法總長的伍廷芳提名,出任臨時政府財政總長並且常駐上海,開始藉助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的力量,著手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建立政府中央銀行。[2]1912年1月28日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召開股東大會,大會決定由股東會職員組成中國銀行臨時理監事會,負責與正副監督籌訂章程,並管理全行事務。1912年1月24日由孫中山總統下令批准成立中國銀行,中國銀行應運而生。1912年2月5日正式開業1912年—1928年 中國銀行成為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的中央銀行,行使當時政府中央銀行的職能。1916年 抗拒袁世凱政府停兌令,全力維護中行信用。1916年-1923年 中行歷近十年之久,全面整理京鈔問題。中國銀行(7張)1917年 則例之爭——官商爭奪中行領導權的斗爭。1927年 武漢國民政府集中現金,漢口中行損失慘重。1928年 中行重要轉折點——改組為國際匯兌銀行 。1929年,中國銀行在倫敦設立中國金融業第一家海外分行。1930年-1937年 興建外灘中行大廈,抗衡上海外資銀行。1932年 發起成立中國徵信所,開創中國徵信事業。1929年-1936年 中行開設海外機構,拓展我國外匯業務。1929年-1936年 擴大貸款規模,轉變貸款結構,支持國內生產發展。1931年 組建中國保險公司,推動保險業務發展。1932年 平息公債風潮,推動整理公債。1933年-1935年 世界銀市劇烈動盪,中行力阻白銀外流。1932年-1933年 中國銀行力主廢兩改元,積極參與幣制改革工作。1935年4月間,國民政府再次修訂中國銀行條例,試圖以強迫中行再次改組的方式壟斷金融,導致中國銀行的實際控制權事實落入四大家族中,成了官僚資本主義聚斂財富的工具。1939年 南京政府成立四聯總處,調整四行分工。1938年-1942年 加強鈔券調運,供應抗戰需要。中國銀行總行大廈1939年-1941年 平衡上海匯市,全力維持匯價。1939年-1943年 堅持進行貨幣斗爭,抵制日偽金融侵略。1939年-1945年 努力爭取僑匯,積極支持抗戰。1942年中國銀行成為發展國際貿易的專業銀行。1946年-1949年 「粒米百元」——惡性通貨膨脹給中行帶來嚴重影響。1947年-1948年 南京政府勒令外匯移存,中行迫於壓力抵制未果。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中國政府接管了中國銀行,同年12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由上海遷至北京。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中國銀行。原總管理處隨民國政府遷往台灣,至1960年在台重新開業。1949年-1952年 承擔外匯經營管理工作,成為我國外匯專業銀行。1949年-1950年 積極穩定金融物價,促進國民經濟恢復。1950年1月,周恩來總理向我國駐港機構發布保護國家資產,聽候接管的命令。1950年4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劃歸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領導。1950年-1952年 反封鎖、反禁運、反凍結,促進對外貿易發展。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中國銀行條例》,明確中國銀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特許的外匯專業銀行。1964年-1976年 加強外匯資金運用,支持遠洋運輸船隊建設。1968年-1976年試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實現出口收匯保值。1973年 加強調研工作,按時完成陳雲同志布置的十個調研專題。1978年 順應改革開放需要,開創中國信用卡先河。1979年3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同時行使國家外匯管理總局職能,直屬國務院領導。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改為中國銀行總行,負責統一經營和集中管理全國外匯業務。1979年-1980年 中國銀行進行體制改革,國家外匯管理總局成立。1979年-1989年 加強外匯管理,發行外匯兌換券。1979年 解決中美凍結資產問題,促進中美金融合作發展。1979年-1992年 加大外資利用,發行國際債券。1979年-1980年 恢復國際金融組織合法席位,支持國內經濟文化建設。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隨後中國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分設,各行其職,中國銀行統一經營國家外匯的職責不變。至此,中國銀行成為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之下的國家外匯外貿專業銀行。中國銀行的身份發生根本性變化,由原中國人民銀行一個分支部門、國家金融管理機關,轉為以盈利為目標的企業。1987年-1992年 取得港幣澳門幣發行權,利於港澳經濟繁榮穩定。1994年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國家外匯由外匯管理局經營,中國銀行由外匯外貿專業銀行開始向國有商業銀行轉化。1994年 中國銀行改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1994年和1995年,中國銀行先後成為香港地區、澳門地區發鈔銀行。2003~20132003年,國家選擇中國銀行作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兩家試點銀行之一。2004年 中國銀行穩步推進股改工作,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4年7月14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北京奧運會唯一的銀行合作夥伴。2004年7月22日 中國銀行推出第一款奧運題材金融產品——長城VISA歐元卡雅典奧運珍藏版,支持中國體育代表團出征雅典。2004年8月23日 中國銀行在中國駐希臘大使館為中國奧運健兒舉辦慶功酒會。2004年8月26日,經國務院、銀監會批准,中國銀行以匯金公司獨家發起的方式,整體改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基礎上,引進了戰略投資者,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深化內部改革,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取得了長足進步。2005年2月22日 中國銀行作為國內獨家經銷「北京奧運金」的金融機構,在京成功發行第一組「北京奧運金」本色系列產品2006年 中行實現精彩上市,開啟百年歷程新篇章。[3]2006年6月1日和7月5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08年12月30日,世界權威的品牌價值研究機構——世界品牌價值實驗室舉辦的「2008世界品牌價值實驗室年度大獎」評選活動中,中國銀行憑借良好的品牌印象和品牌活力,榮登「中國最具競爭力品牌」大獎。中國銀行奧運存摺2009年中國銀行在英國《銀行家》雜志「世界1000家大銀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2009(第六屆)中國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榜新出爐的「2009中國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全明星榜」,更好地體現了今天的中國上市公司所面臨的競爭環境。這次調查共涉及17個行業,457 家候選公司。中銀行憑借良好的信譽度入選明星榜。2010年 在《巴菲特雜志》、《世界經濟學人周刊》和世界企業競爭力實驗室聯合舉辦「巴菲特雜志年度金融大獎」評選中,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圍「2010年(第七屆)中國25家最具投資價值上市公司」,位列第7位。百年慶2011年 國際金融監督和咨詢機構金融穩定理事會在法國戛納發布全球29傢具有系統性影響力的銀行名單,中國銀行成為中國乃至新興經濟體國家和地區中唯一入選的機構。中銀百年港澳紀念鈔2011年9月23日,中國銀行首個境外大宗商品融資中心新加坡掛牌。中國銀行副行長岳毅說,中行是首個在境外成立大宗商品融資業務區域中心和福費廷業務區域中心的中資銀行。隨著亞太區貿易發展,尤其是中國和東南亞貿易發展,中資銀行的貿易融資業務也在快速發展,自1936年起就開始在新加坡經營業務的中國銀行也迎來新的發展契機。至2013年中行在新加坡有7個分支機構。中行新加坡分行當天也和中國石化子公司聯合石化簽署了開展大宗商品貿易融資的協議。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魏葦和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助理局長黎秀婷出席了當天的掛牌和簽約儀式。[4]2012年 中行百年行慶。2013年中國銀行與烏干達DFCU銀行合作在烏干達首都坎帕拉開設中國業務櫃台,為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和咨詢業務,以適應兩國雙邊貿易和投資業務的快速發展。這是中國銀行在海外設立的第六家中國業務櫃台。[5]股份制改中國銀行中國銀行於2003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試點銀行之一。圍繞"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目標,中國銀行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加強風險管理和內控體系建設,整合管理流程和業務流程,推進人力資源管理改革,加快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穩步推進股份制改造工作。2004年8月26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掛牌成立,標志著中國銀行的歷史翻開了嶄新的篇章,啟動了新的航程。中國銀行成為了國內首家H股和A股全流通發行上市的公司。作為國內A股市場IPO最大、市值最大、流通股份最多的上市公司,中行上市沒有分拆任何資產,而是採取了整體上市方式,為國有銀行改制試點創造了一個成功範例。整體上市不留存續公司,有利於建立和鞏固良好的治理機制,實現中國銀行品牌的統一經營,提高其國際競爭力。這既符合中行適應金融改革、開放、發展的需要,也符合自身公司治理結構優化、股權投資多元化的需要,更符合股東利益最大化的需要。

4、匯率種類

(1)按國際貨幣制度的演變劃分,有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①固定匯率。是指由政府制定和公布,並只能在一定幅度內波動的匯率。②浮動匯率。是指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匯率。其漲落基本自由,一國貨幣市場原則上沒有維持匯率水平的義務,但必要時可進行干預。(2)按制訂匯率的方法劃分,有基本匯率和套算匯率①基本匯率。各國在制定匯率時必須選擇某一國貨幣作為主要對比對象,這種貨幣稱之為關鍵貨幣。根據本國貨幣與關鍵貨幣實際價值的對比,制訂出對它的匯率,這個匯率就是基本匯率。一般美元是國際支付中使用較多的貨幣,各國都把美元當作制定匯率的主要貨幣,常把對美元的匯率作為基本匯率。②套算匯率。是指各國按照對美元的基本匯率套算出的直接反映其他貨幣之間價值比率的匯率。(3)按銀行買賣外匯的角度劃分,有買入匯率、賣出匯率、中間匯率和現鈔匯率①買入匯率。也稱買入價,即匯銀行向同業或客戶買入外匯時所使用的匯率。採用直接標價法時,外幣摺合本幣數較少的那個匯率是買入價,採用間接標價法時則相反。②賣出匯率。也稱賣出價,即銀行向同業或客戶賣出外匯時所使用的匯率。採用直接標價法時,外幣摺合本幣數較多的那個匯率是賣出價,採用間接標價法時則相反。買入賣出之間有個差價,這個差價是銀行買賣外匯的收益,一般為1%一5%。銀行同業之間買賣外匯時使用的買入匯率和賣出匯率也稱同業買賣匯率,實際上就是外匯市場買賣價。③中間匯率。是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數。西方明刊報導匯率消息時常用中間匯率,套算匯率也用有關貨幣的中間匯率套算得出。④現鈔匯率。一般國家都規定,不允許外國貨幣在本國流通,只有將外幣兌換成本國貨幣,才能夠購買本國的商品和勞務,因此產生了買賣外匯現鈔的兌換率,即現鈔匯率。按理現鈔匯率應與外匯匯率相同,但因需要把外幣現鈔運到各發行國去,由於運送外幣現鈔要花費一定的運費和保險費,因此,銀行在收兌外幣現鈔時的匯率通常要低於外匯買入匯率; 而銀行賣出外幣現鈔時使用的匯率則高於其他外匯賣出匯率。(4)按銀行外匯付匯方式劃分有電匯匯率、信匯匯率和票匯匯率①電匯匯率。電匯匯率是經營外匯業務的本國銀行在賣出外匯後,即以電報委託其國外分支機構或代理行付款給收款人所使用的一種匯率。由於電匯付款快,銀行無法佔用客戶資金頭寸,同時,國際間的電報費用較高,所以電匯匯率較一般匯率高。但是電匯調撥資金速度快,有利於加速國際資金周轉,因此電匯在外匯交易中佔有絕大的比重。②信匯匯率。信匯匯率是銀行開具付款委託書,用信函方式通過郵局寄給付款地銀行轉付收款人所使用的一種匯率。由於付款委託書的郵遞需要一定的時間,銀行在這段時間內可以佔用客戶的資金,因此,信匯匯率比電匯匯率低。③票匯匯率。票匯匯率是指銀行在賣出外匯時,開立一張由其國外分支機構或代理行付款的匯票交給匯款人,由其自帶或寄往國外取款所使用的匯率。由於票匯從賣出外匯到支付外匯有一段間隔時間,銀行可以在這段時間內佔用客戶的頭寸,所以票匯匯率一般比電匯匯率低。票匯有短期票匯和長期票匯之分,其匯率也不同。由於銀行能更長時間運用客戶資金,所以長期票匯匯率較短期票匯匯率低。(5)按外匯交易交割期限劃分有即期匯率和遠期匯率①即期匯率。也叫現匯匯率,是指買賣外匯雙方成交當天或兩天以內進行交割的匯率。②遠期匯率。遠期匯率是在未來一定時期進行交割,而事先由買賣雙方簽訂合同、達成協議的匯率。到了交割日期,由協議雙方按預訂的匯率、金額進行錢匯兩清。遠期外匯買賣是一種預約性交易,是由於外匯購買者對外匯資金需要的時間不同,以及為了避免外匯匯率變動風險而引起的。遠期外匯的匯率與即期匯率相比是有差額的。這種差額叫遠期差價,有升水、貼水、平價三種情況,升水是表示遠期匯率比即期匯率貴,貼水則表示遠期匯率比即期匯率便宜,平價表示兩者相等。(6)按對外匯管理的寬嚴區分,有官方匯率和市場匯率①官方匯率。是指國家機構(財政部、中央銀行或外匯管理當局)公布的匯率。官方匯率又可分為單一匯率和多重匯率。多重匯率是一國政府對本國貨幣規定的一種以上的對外匯率,是外匯管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其目的在於獎勵出口限制進口,限制資本的流入或流出,以改善國際收支狀況。②市場匯率。是指在自由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的實際匯率。在外匯管理較松的國家,官方宣布的匯率往往只起中心匯率作用,實際外匯交易則按市場匯率進行。(7)按銀行營業時間劃分,有開盤匯率和收盤匯率①開盤匯率。又叫開盤價,是外匯銀行在一個營業日剛開始營業時進行外匯買賣使用的匯率。②收盤匯率。又稱收盤價,是外匯銀行在一個營業日的外匯交易終了時使用的匯率。

5、榮譽成就

中國銀行多年來的信譽和業績,得到了來自業界、客戶和權威媒體的廣泛認可。曾先後9次被《歐洲貨幣》評選為「中國最佳銀行」和「中國最佳國內銀行」;連續16年進入《財富》雜志評選的世界500強企業;同時,被《財資》評為「中國最佳國內銀行」;被美國《環球金融》雜志評為「中國最佳貿易融資銀行」及「中國最佳外匯銀行」;被《遠東經濟評論》評為「中國地區產品服務十強企業」;中銀香港重組上市後,先後榮獲《投資者關系》「最佳IPO投資者關系獎」和《亞洲金融》「最佳交易、最佳私有化獎」等多個重要獎項。

6、匯率制度

匯率制度又稱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是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本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是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作出的系統規定。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匯率變動幅度的大小,匯率制度可分為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以本位貨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為確定匯率的基準,匯率比較穩定的一種匯率制度。在不同的貨幣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固定匯率制度。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一國不規定本幣與外幣的黃金平價和匯率上下波動的界限,貨幣當局也不再承擔維持匯率波動界限的義務,匯率隨外匯市場供求關系變化而自由上下浮動的一種匯率制度。該制度在歷史上早就存在過,但真正流行是1972年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崩潰以後。國際貨幣體系、國際金本位制、金匯兌本位制、布雷頓森林體系、特里芬兩難、特別提款權、牙買加貨幣體系、歐洲貨幣體系、歐洲貨幣匯率機制、固定匯率、浮動匯率、可調整的固定匯率、有管理的浮動匯率、聯系匯率、美元化、匯率目標區制。國際貨幣體系:是指為適應國際貿易與國際支付需要,各國政府對貨幣在國際范圍為發揮世界貨幣職能所確定的原則、採取的措施和建立的組織機構。它是國際貨幣制度、國際金融機構以及由習慣和歷史沿革所約定俗成的國際貨幣秩序的總和。國際金本位制: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黃金為本位貨幣,並建立起流通中各種貨幣與黃金間固定兌換關系的貨幣制度。其特點是:銀行券可自由兌換金幣;金幣可自由鑄造;黃金可自由輸出入;貨幣儲備全部使用黃金;國際結算使用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是一種人為的國際貨幣制度,其核心內容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特里芬兩難:為滿足世界經濟增長對國際支付手段和儲備貨幣的增長需要,美元的供應應當不斷地增長;而美元供給的不斷增長,又會導致美元同黃金的兌換性日益難以維持。美元的這種兩難,指出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內在的不穩定性及危機發生的必然性。牙買加協定:新的國際貨幣體系得以形成的基礎,其核心思想是:匯率安排多樣化,黃金非貨幣化,國際儲備多元化,國際收支調節機制多樣化。固定匯率制:是指一國政府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比例,以法定形式固定下來,並將匯率的波動限制在較少的范圍內。浮動匯率制度:是指匯率不受平價制約,主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由市場機制自行調節的匯率,政府既不規定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比例,也不限定匯率波動幅度。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度:是指政府預先確定、公開承諾,並用干預市場的方法而得到的本國貨幣與某種(或某些)主要外幣的法定平價和允許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但是可以定期地調整法定的平價,以利用貨幣的貶值或升值來校正國際收支的不平衡,這是根據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的一種國際匯率制度。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匯率的長期走勢不受政府管理的影響而由市場供求關系所決定的,但匯率的短期波動受到貨幣當局干預的影響;亦被稱為骯臟浮動。

㈧ 央行歷年基準利率

2012年6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下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下調。 2011年7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上調。 2011年4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 2011年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 2008年11月27日從2008年11月27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1.08個百分點,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下調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利率。 2008年10月29日從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3.87%下調至3.60%,下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6.93%下調至6.66%,下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2008年10月8日從2008年10月9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10月15日起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8年9月15日從2008年9月16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9月25日起,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下調1個百分點。 20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9月15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8月22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7月20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5月19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3月18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6年8月19日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均上調0.27%。 2006年4月28日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調0.27%,提高到5.85%。 2005年3月17日提高了住房貸款利率。 2004年10月29日一年期存、貸款利率均上調0.27%。 1993年7月11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9.18%上調到10.98%。 1993年5月15日各檔次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提高2.18%,各項貸款利率平均提高0.82%。

㈨ 人民銀行周六日上班嗎

人民銀行是國務院組成部門,是國家機關,是中央銀行,不是商業銀行,周六日不上班,無特殊情況不上班,但有人值班。值班人員不辦理任何業務。

人民銀行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點半到下午5點,中午會關閉部分窗口,周六周日是從上午9點到下午4點,不提供對公業務辦理。

(9)9月30日人民銀行匯率中間價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人事部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勞動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㈩ 固定匯率的匯率政策

是以某些相對穩定的標准或尺度作為依據,以確定匯率水平的一種制度。在固定匯率制度下,現實匯率水平受平價的制約,只能圍繞平價在很小的范圍內上下波動。 固定匯率政策是指貨幣當局或直接干預外匯市場(通過買賣外匯)或間接影響外匯市場以把市場匯率維持在一個既定的狹窄目標范圍之內的政策操作。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人民幣從1949年到1952年用浮動匯率制度。
從1953年到1973年,以計劃經濟制度,人民幣與美金有正式的掛鉤,匯率保持在在1美元兌換2.46元人民幣的水平上。但是在這時代中國大陸的外國貿易很少,所以人民幣匯率意義不是很大。
1973年,由於石油危機,世界物價水平上漲,西方國家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匯率波動頻繁。為了適應國際匯率制度的這種轉變與現實中國際主要貨幣匯率變動帶來的不利影響,根據有利於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便於貿易,為國外貿易所接受的原則,人民幣匯率參照西方國家貨幣匯率浮動狀況,採用「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計算方法進行調整。為此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從1973年的l美元兌換2.46元逐步調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對人民幣貶值了39.2%,同期英鎊匯率從1英鎊兌換5.9l元調至3.44元,英鎊對人民幣貶值41.6%。
從1980年到1994年,中國大陸有雙重匯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初步實行雙重匯率制度,即除官方匯率外,另行規定一種適用進出口貿易結算和外貿單位經濟效益核算的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格,該價格根據當時的出口換匯成本確定,固定在2.80元的水平。人民幣官方匯率因內外兩個因素的影響,其對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調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幣對美元貶值了53.3%。1985至1991年4月復歸單一匯率制度。匯率繼續向下調整. 從1984年7月的2.30下調到1985年1月的2.80,之後又多次下調。這階段雖然恢復了單一的匯率制度,但在具體的實踐中隨著留成外匯的增加,調劑外匯的交易量越來越大,價格也越來越高,因此名義上是單一匯率,實際上又形成了新的雙重匯率。
1991年4月至1993年底。這一階段對人民幣匯率實行微調。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度調低,但仍趕不上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的變化。到1993年底,人民幣對美元官方匯率與調劑匯率分別為5.7和8.7。可見,這時期人民幣匯率制度演化與改革的特點是: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官方匯率逐漸向下調整。
人民幣在1994年起與美元非正式地掛鉤,匯率只能在1美元兌8.27至8.28元人民幣這非常窄的范圍內浮動。
2005年7月21日,人民銀行突然宣布,經國務院批准,人民幣匯率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改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變相升值2%,並且不再與美元掛鉤。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人民幣匯率一籃子機制就是綜合考慮在中國對外貿易、外債(付息)、外商直接投資(分紅)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組成一個貨幣籃子,並分別賦予其在籃子中相應的權重。具體來說,美元、歐元、日元、韓元等自然成為主要的籃子貨幣。此外,由於新加坡、英國、馬來西亞、俄羅斯、澳大利亞、泰國、加拿大等國與中國的貿易比重也較大,它們的貨幣對人民幣匯率也很重要。
2005年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擴大了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從原來的上下1.5%擴大到上下3%。
2005年12月29日,外管局批准13家銀行開展做市商服務,包括工、農、中、建4家國有商業銀行,交行、中信、招商、興業4家股份制銀行以及花旗、渣打、匯豐、荷銀以及蒙特利爾5家外資行在內的總共13家銀行獲得了首批人民幣做市商牌照。2006年1月4日,13家人民幣做市商開始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引入詢價交易方式,同時保留撮合方式。
2006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6〕第1號)規定,自2006年1月4日起,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上引入詢價交易方式(以下簡稱OTC方式),同時保留撮合方式;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對外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日元和港幣匯率中間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銀行櫃台交易匯率的中間價。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所有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
2007年5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自21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
美國財政部在《國際經濟和匯率政策報告》中以大量篇幅評論中國的人民幣匯率政策。報告稱,人民幣對美元的固定匯率政策「阻礙了價格指數的變動,妨礙國際收支不平衡的調整,吸引大量風險資本流入,並對中國經濟構成越來越嚴重的威脅」,中國應該立即採取措施,大幅度調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以「有效改變其低估的市場價值」。 1946年12月18日,荷蘭盾的含金量定為0.334987克,官方匯率為1美元等於2.65285荷蘭盾。1949年9月21日,荷蘭盾貶值30.2%,含金量減為0.233861克,官方匯率為1美元兌3.80荷蘭盾。1960年11月1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簽訂的經濟聯盟條約生效,三國內部貨幣匯率的波動幅度為1.5%。
1961年3月7日,荷蘭盾含金量升為0.245489克,官方匯率為1美元兌3.62荷蘭盾,波動的上下限為1美元等於3.5925~3.6475荷蘭盾。1971年5月10日起,隨西德馬克一起,荷蘭盾突破上限浮動,造成實質上荷蘭盾的貶值;8月15日在美元實際貶值之後,自8月23日起荷蘭盾與比利時法郎、盧森堡法郎仍同5月10日以前的匯率水平(即1荷蘭盾等於13.81215比利時法郎)掛鉤;對其它貨幣實行受控浮動,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將浮動限度控制在5月10日匯率水平的上下1.5%;9月6日,荷蘭對非居民購買荷蘭債券進行限制,因而導致了「0」類荷蘭盾的產生;12月18日美元貶值;12月21日,荷蘭盾的含金量提高2.76%,官方匯率調至1美元兌3.2447荷蘭盾,同時制定了波動幅度為4.5%的實際匯率,即波動上下限為3.1719~3.3175荷蘭盾。
1972年4月24日,荷蘭宣布執行歐洲經濟共同體成員國內部貨幣匯率波動幅度不超過2.25%的規定。比、荷、盧三國貨幣波恢復至7.1320~7.3490荷蘭盾兌100比利時法郎。1973年2月12日美元貶值,2月14日,荷蘭盾對美元的官方匯率為1美元兌2.92024荷蘭盾,波幅在2.8545~2.9860荷蘭盾之間;從3月19日起,荷蘭盾對美元自由浮動,同時與比利時、丹麥、法國、西德、盧森堡、挪威、瑞典多國貨幣聯合浮動,9月15日,荷蘭盾升值5%,官方匯率為1美元兌2.781美元。1974年2月1日,非居民購買債券用的「0」類荷蘭盾取消。
1976年3月15日起,歐共體成員國內2.25%的波幅取代比、荷貨幣聯盟1.5%的波幅限制;10月18日,荷蘭盾的含金量降低1.96%,官方匯率調至2.837荷蘭盾兌1美元。1978年10月16日,荷蘭盾貶值2%,官方匯率1美元兌2.895荷蘭盾。
1979年3月13日,歐洲貨幣體系成立,成員國貨幣間的波幅上下為2.25%,同時確定了定期調整的固定匯率和干預限度。
現荷蘭盾匯率固定為2.20371荷蘭盾兌換1歐元,或者0.453780歐元兌換1荷蘭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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