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進出口公司的傭金的賬務如何處理
一、明佣直接列入賬面,單獨反映。
明佣是指在買賣合同、信用證或發票等相關單證上公開表明的金額;明佣由國外客戶在支付出口貨物時直接扣除,因而出口企業無需另付;也可以按扣掉傭金之後確認收入,但一般企業單獨反映傭金.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出口傭金(紅字)
二、暗佣沖減銷售收入。
暗佣是指在出口合同中定有傭金,但在價格條件、出口發票上未列明的傭金。
匯付支付傭金,匯付是先收款後付佣,但在確認出口銷售收入是應計算暗佣並作沖減銷售收入處理
銷售時: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計算傭金
借:主營業務收入---出口傭金
貸:應付賬款
收款和付傭金時,作上面的支付分錄。
(1)出口傭金附件擴展閱讀:
進出口業務中傭金的注意點 :
1、很多外貿公司的要求報價的方式都是c3, c5 所以一旦這個客戶第一次跟你說c多少的時候,你就需要記下了,以後給這個客戶你們討論的價格是包含傭金的。
因為涉及傭金有點敏感,客戶一般只會提一次,以後不會多提,特別是帶客戶來面談的時候不會說,但是實際上是我們要默認加上的。
2、一般來講客戶會主動跟你談的差不多的時候說起傭金的事,不要自作聰明主動給傭金,因為你不知道對方的情況,有時候反而好心辦了壞事。
3、要談好碰到退貨等情況傭金也是要打折扣的,傭金跟實際的銷售額掛鉤。
Ⅱ 出口貨物傭金比例有何規定
外匯局已經取消雙十審批規定。由外匯銀行審核真實性後對外支付,不受雙十規定限制。
Ⅲ 海運費 匯兌損益
本人對其他應付款—2013運保費清算的理解如下:
1.、成交方式為CIF價的報關單運保費比如是2000美元(當時記賬匯率是7,即報關單出口日期當月1號的匯率)。實際發票運保費是3000美元(要求在發票上面的備注欄里註明美元是3000美元,匯率是6),折算人民幣開發票金額為18000)。這種情況下,按正規做會計分錄怎麼做???
2、實際收到發票時做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2013運保費(3000*7=21000)(按外銷發票當時的匯率計算)[一定要設成外幣金額式賬戶,因為便於跟實際運保費發票上面的美元數進行核對]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益(3000-2000)*1=3000(紅字表示)(設金額式賬戶)
貨:其他應付款-某某運輸公司運保費(3000*6=18000)(設金額式賬戶,海運費和保費最好開在同一張發票上面,備注欄里註明海運費和保費分別多少美元,匯率多少。因為便於跟對應報關單上面的運保費美元數進行核對)
這樣一來的話,因為開始按報關單(即外銷發票)做的憑證是貸:其他應付款-2013運保費(2000*7=14000),,由於實際發票過來後,就產生了借方余額為其他應付款-2013運保費(21000-14000=7000)。雖然其他應付款-2013運保費科目設成外幣金額式,但是每個月月未不用參加匯兌損益調整,每筆其他應付款-2013運保費的匯率按出口日期當月1號的記賬匯率進行折算成人民幣金額(即外銷發票開出當月的匯率進行計算)。
一|、對於生產企業來講年末「其他應付款-2013年運保費」科目如為借方余額的(即少沖減出口銷售,多報出口銷售額),按相應退稅率(一般按年末該出口商品退稅率)追回出口退稅。計算公式:追繳出口退稅額=借方余額×退稅率,退稅管理員出具《追繳出口退稅通知單》(見附件)責令企業限期補繳稅款。(海寧國稅的規定)
對於外貿企業來講只需要做以下會計分錄,借主營業務收入7000,貸其他應付款-2013運保費7000。無需補交稅金。(自己認為的,沒找到相關的資料)
二、反之如為貸方余額,對於生產企業來講年末「其他應付款-2013年運保費」科目如為貸方余額的(即多沖減出口銷售,少報出口銷售額),余額應視同內銷征稅,計算公式:應補稅額=貸方余額÷(1+征稅率)×征稅率,退稅管理員通知企業向稅源管理部門自查補稅,相關企業應補稅情況由科室匯總後告知稅源管理部門。(海寧國稅的規定)
對於外貿企業來講只需要做以下會計分錄,借其他應付款-2013運保費,貸主營業務收入。無需補交稅金。(自己認為的,沒找到相關的資料)
三、生產企業貨物出口發生的明佣(即出口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內扣傭金)應沖減出口銷售,如沖減出口銷售金額與實際支付的傭金不符年底產生余額的,按出口運保費余額的處理原則進行補稅或辦理免稅申報。對生產企業發生的暗佣(即出口銷售發票上未註明的傭金,一般支付給中間商或代理商),一律不沖減出口銷售,直接列為費用。(海寧國稅的規定)
附上海寧國稅局文件
海寧市國家稅務局關於2012年度
出口貨物運保佣清算的通知
海寧市各生產型出口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出口退(免)稅管理,規范出口貨物運費、保險費、傭金等核算,決定對我市生產型出口企業(以下簡稱生產企業) 2012年度出口貨物運費、保險費、傭金核算情況進行清算,現將具體要求明確如下:
一、清算對象
2012年度出口貨物成交方式為以到岸價(CIF)或成本加運費(CFR)等除離岸價(FOB)以外價格結算的生產型出口企業,且當年度發生國外運費、保險費及傭金等費用支出的,均作為運保佣清算對象。凡2012年度未發生運保佣費用的生產企業不在本次清算之列。
二、 清算內容
1、2012年度出口貨物中存在按到岸價(CIF)或成本加運費(CFR)等結算方式的出口業務,其運費和保險費沖減出口銷售情況(「其他應付款-2012年運保費」科目貸方余額)、2012年度出口貨物的運保費實際支付情況(「其他應付款-2012年運保費」科目借方余額),以及 「其他應付款-2012年運保費」的余額情況。
2、2012年度出口貨物中存在需支付出口傭金的,其傭金沖減出口銷售情況(「其他應付款-2012年傭金」科目貸方余額)、2012年度出口貨物的傭金實際支付情況(「其他應付款-2012年傭金」科目借方余額),以及 「其他應付款-2012年傭金」的余額情況。
三、清算處理
1.年末「其他應付款-2012年運保費」科目如為借方余額的(即少沖減出口銷售,多報出口銷售額),按相應退稅率(一般按年末該出口商品退稅率)追回出口退稅。計算公式:追繳出口退稅額=借方余額×退稅率,退稅管理員出具《追繳出口退稅通知單》(見附件)責令企業限期補繳稅款。
2.年末「其他應付款-2012年運保費」科目如為貸方余額的(即多沖減出口銷售,少報出口銷售額),余額應視同內銷征稅,計算公式:應補稅額=貸方余額÷(1+征稅率)×征稅率,退稅管理員通知企業向稅源管理部門自查補稅,相關企業應補稅情況由科室匯總後告知稅源管理部門。
3、生產企業貨物出口發生的明佣(即出口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內扣傭金)應沖減出口銷售,如沖減出口銷售金額與實際支付的傭金不符年底產生余額的,按出口運保費余額的處理原則進行補稅或辦理免稅申報。對生產企業發生的暗佣(即出口銷售發票上未註明的傭金,一般支付給中間商或代理商),一律不沖減出口銷售,直接列為費用。
四、清算要求
1、生產企業出口運保費和傭金應按年度核算和設置帳頁,科目為「其他應付款-2012年運保費(或2012年傭金)」,應在2013年5月31日前將上年度出口貨物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及傭金支付完畢,正確做好會計帳務處理。
2、生產企業應對照上述清算內容,認真填寫《2012年度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運保費清算表》、《2012年度生產企業出口運保費支付情況表》、《2012年度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傭金清算表》、《2012年度生產企業出口傭金支付情況表》(見附件),並於2013年6月18日之前將上述各表(紙質)報送至海寧市國稅局稅源管理三科。
附件:1、2012年度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運保費清算表(附表1)
2、2012年度生產企業出口運保費支付情況表(附表1-1)
3、2012年度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傭金清算表(附件2)
4、2012年度生產企業出口傭金支付情況表(附件2-1)
5、追繳出口退稅通知單(附件3)
海寧市國家稅務局
二O一三年五月九日
Ⅳ 做出口的傭金怎麼計算
通常為價款的1%~5%。傭金的種類1.明佣:通常是在規定具體價格時,用文字明確表示傭金率。何如,USD200persetCIFSanFrancisco2%Commission,或者USD200persetCIF&C2SanFrancisco。2.暗佣:暗佣是指不在合同中明確表示傭金率,而是按事先約定另付傭金支付的一種做法。暗佣通常由出口商向成功完成一筆交易的買方代理支付的,以此作為買方代理提供有關競爭性售價和提供出口商產品進入其委託人市場機會的一種補償。暗佣通常為出口價款的2%或3%。傭金的計算公式:1.一般計算公式:傭金=計算傭金的價格X傭金率因此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計算傭金的價格和傭金率。實際業務中,計算傭金的價格常採用合同中的交易金額,即發票金額,也就是含佣價。當然也可以規定雙方認可的其他計算傭金的價格作為計算傭金的基數。2.含佣價與凈價之間的關系含佣價即為含有傭金的價格,凈價即為不含傭金的價格。根據定義及通常計算擁金的辦法,可知含傭金價與凈價之間有如下的關系:含擁價=凈價/(1-傭金率)凈價=含佣價-傭金=含佣價-含佣價X傭金率=含佣價(1-傭金率)傭金的支付傭金可由賣方,也可由買方向中間商支付。但是,要避免雙頭佣,即買賣雙方重復支付。通常的做法是:買方直接從價款中扣除支付給中間商;或者賣方收到貨款後,再支付給中間商。傭金是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買方或賣方)進行交易而收取的報酬。通常為價款的1%~5%。傭金的種類1.明佣:通常是在規定具體價格時,用文字明確表示傭金率。何如,USD200persetCIFSanFrancisco2%Commission,或者USD200persetCIF&C2SanFrancisco。2.暗佣:暗佣是指不在合同中明確表示傭金率,而是按事先約定另付傭金支付的一種做法。暗佣通常由出口商向成功完成一筆交易的買方代理支付的,以此作為買方代理提供有關競爭性售價和提供出口商產品進入其委託人市場機會的一種補償
。暗佣通常為出口價款的2%或3%。傭金的計算公式:1.一般計算公式:傭金=計算傭金的價格X傭金率因此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計算傭金的價格和傭金率。實際業務中,計算傭金的價格常採用合同中的交易金額,即發票金額,也就是含佣價。當然也可以規定雙方認可的其他計算傭金的價格作為計算傭金的基數。2.含佣價與凈價之間的關系含佣價即為含有傭金的價格,凈價即為不含傭金的價格。根據定義及通常計算擁金的辦法,可知含傭金價與凈價之間有如下的關系:含擁價=凈價/(1-傭金率)凈價=含佣價-傭金=含佣價-含佣價X傭金率=含佣價(1-傭金率)傭金的支付傭金可由賣方,也可由買方向中間商支付。但是,要避免雙頭佣,即買賣雙方重復支付。通常的做法是:買方直接從價款中扣除支付給中間商;或者賣方收到貨款後,再支付給中間商。
Ⅳ 關於出口傭金的比例的最新規定
外管局的規定是「雙十」,即原則上不超過10萬美金或總金額的10%,超過任何一條都需要單獨向外管局提交材料進行單筆申報審核,審核通過方能向國外支付傭金。所以比例小於10%是沒問題的。
Ⅵ 出口貨物的傭金
出口貨物時給國外的傭金如果在發票金額的5%以內,可以做在合同或發票上,可以在通過銀行匯款時直接扣除或直接匯給客戶。但最多是5%,如果超過5%要到外管局去審批。
Ⅶ 支付出口傭金業務外匯如何處理
目前進出口傭金在國際收支統計中歸類為服務貿易項下的「其他商業服務」。既然屬於服務貿易,就應當適用《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及其實施細則。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的第三條規定,境內機構支付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是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的。
由於企業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背景。因此如果進出口貿易的中介行為發生在境內,則境內機構向境外支付進出口貿易傭金,是需要辦理和提交《備案表》的。
在處理業務時,可以參考《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等法律法規。
Ⅷ 進出口業務支付傭金問題
好象沒有什麼特殊規定,所得稅允許扣除傭金的比例是不超過總金額的5%。作為傭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計入銷售費用:1、有合法真實憑證;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供參考。
Ⅸ 如何辦理對外支付出口貿易項下傭金
對外支付出口貿易項下傭金按以下規定辦理:對出口項下單筆不超過合同總金額10%或者雖超過上述比例但未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傭金售付匯,可憑相關單證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指定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後辦理售付匯手續;對超過上述比例和金額的傭金售付匯,應持相關單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請,由所在地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外匯局的核准件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購付匯手續。
Ⅹ 進出口貿易中傭金是什麼意思
傭金(Commission)是指賣方或買方支付給中間商代理買賣或介紹交易的服務回酬金。
我國的外貿專答業公司,在代理國內企業進出口業務時,通常由雙方簽訂協議規定代理傭金比率,而對外報價時,傭金率不明示在價格中,這種傭金稱之為'暗佣"。如果在價格條款中,明確表示傭金多少,稱為"明佣"。在我國對外貿易中,主要出現在我國出口企業向國外中間商的報價中。
包含傭金的合同價格,稱為含佣價,通常以含佣價乘以傭金率,得出傭金額。其計算公式為:
傭金=含佣價X傭金率
而 傭金=含佣價-凈價
整理後得含佣價和凈價的關系:
含擁價=凈價/1-擁金率
傭金通常以英文縮寫字母C表示。比如每公噸1000美元 CFR西雅圖包含傭金2%,可寫成:每公噸1000美元CFRC2西雅圖。其中的'C2"即表示傭金率為2% 。
賣方應在收妥貨款後,再向中間商支付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