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付房產傭金法律有規定付多少傭金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支付傭金必須以合法憑證入帳。
現行對支付傭金的相關稅收規定主要有(不包括對保險企業的特殊規定):一、內資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內資企業支付給單位的傭金沒有比例限制,但對支付給非本企業雇員的的個人有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的限制。具體規定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五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1)有合法真實憑證,(2)支付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二、外資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外資企業支付的傭金,稅法沒有比例限制,企業可以據實扣除。但對外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境外企業在境外銷售其位於我國境內房地產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242號),委託境外企業在境外銷售位於我國境內房地產的,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等勞務費用,應提供完整有效的憑證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方可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的費用列支,但實際列支數額不得超過房地產銷售收入的10%。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注冊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後,方可作為計帳核算的憑證。
Ⅱ 房產傭金
這就是文字游戲了 所以簽合同一定要看仔細。而且你沒有在付條款上寫明,由買方付,現在的情況就是代簽這個合同 合同會不會生效 如果生效那你就還是如約給付 最好的就是咨詢律師或者提供證據
Ⅲ 房屋營銷代理的傭金法律有什麼相關規定
從法律界定上,你所說的銷售人員的「傭金」屬於按銷售額的提成,屬工資項目中的計件工資,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註:傭金是指支付給提供中介服務人的酬金,你所說的不是法律概念中「傭金」。)
參考法律: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國務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國家統計局令第一號發布)第六條第(三)款
Ⅳ 求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的傭金管理制度包含什麼內容急需,謝謝!
首先,簡單解釋幾個概念。
開發商——顧名思義就是開發樓盤的。通常被稱為甲方
代理商——就是幫開發商做營銷的。例如什麼顧問公司、策劃公司、置業公司等等,其實都是代理商,代理的內容很簡單,通常就是策劃顧問(包括前策及營銷策劃)、市場研究、銷售代理三個方面。通常被稱為乙方
而開發商通常由幾個關鍵部門組建而成:工程、行政、營銷、行政……。與銷售相關的部門就是營銷部。通常營銷部由兩個鏈條組成——策劃、銷售。有的開發商只有策劃鏈條,而沒有銷售鏈條,或者銷售鏈條只有一個銷售經理。因此就需要代理公司幫忙銷售。而有的開發商較為完善,有獨立的銷售部門以及銷售人員。這些開發商就不需要代理公司代理銷售了。這里只是簡單說說其中的關系而已,具體你可以多找點資料或朋友問問。
如果是想做銷售人員,說到是做代理公司(乙方)還是開發商(甲方)。個人認為如果是經驗老道的,當然是做開發商好,畢竟也是甲方,無論是底薪還是傭金都是相對較好的,而且和公司內部混熟了之後,灰色收入也還是不少的。但正因為大家對甲方都趨之若鶩,因此開發商通常只要有關系或者有老道經驗的銷售人員。。如果你是剛剛畢業的,一般開發商都未必會招(有關系者、有姿色者以及少數天才銷售員除外),還是建議你到代理公司先行磨練。代理公司的整個銷售管理流程、培訓系統、市場經驗等都相對較好,適合積累經驗,等有經驗、有水平了再去甲方也不遲。
一般房地產企業在房屋銷售時,是請房屋代理中介代理銷售的。與代理公司首先簽定代理銷售合同,支付傭金按實際收款額*(0.4%-05%),計算,每月月底結算支付,代理公司要合法的
服務業勞務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