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切的說,是記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借方。你的疑問肯定是為什麼不計入投資收益? 因為發行權益性證券,大部分情況就是發行股票(出題都是股票,至少我沒見過題目出過其他什麼權益性證券),假設用它進行籌資,幾乎都是溢價發行,因為折價或平價根本發行不出去,沒有人會買一隻沒人要的股票。這時銀行存款增加,並產生貸方的資本溢價。發行費用卻會相應地減少銀行存款,借方如果記投資收益,首先這是一項籌資活動,怎麼會產生投資收益?其次,為什麼溢價多出來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而相應減少的部分要記入到投資收益呢?要知道這可是同一個交易事項。所以,只能抵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其他的情況跟它的理解都差不多,自己再多想想。 自己的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Ⅱ 為什麼企業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計入成本
不計入成本,是從發行溢價中扣除的。
Ⅲ 股票的傭金和手續費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的。手續費是傭金的一部分。
股票傭金,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股票成交後按成交金額一定比例支付的費用,此項費用由證券公司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監管費等組成,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02年5月1日開始,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傭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傭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深圳收取0.2175‰ ,上海收取0.1875‰)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也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A股、證券投資基金每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筆交易傭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由上面的通知可知股票傭金理論上只能在3‰~0.2175‰之間浮動,嚴格來說,券商還有人力、房租、水電及一些稅費等成本在內,且券商也要盈利,實際上券商給到投資人的傭金範圍,最少也要在0.5‰以上。截止到2010年1月,北京上海等地新開戶傭金一般是3‰,大資金會有可能1.0‰、0.8‰,0.6‰是極大資金或機構才可能達到的。小資金客戶,如果通過券商的客戶經紀人預約有可能降低到0.8‰,0.6‰,因人而宜。國內股票二級市場傭金普遍偏高,希望2010年能有所改善。
Ⅳ 發行(購買)股票的傭金和費用分別因該記在哪裡
發行股票時的傭金要先行沖減溢價,沖減完溢價不足支付的部分沖減留存收益。
購買股票時如果是短期持有的,這個費用計入投資收益
如果是長期持有的計入投資成本。
Ⅳ 為什麼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傭金及手續費不得扣除
不是不能扣除,是不計入損益,也不計入成本,而是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Ⅵ 股票溢價發行手續費,傭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希望可以詳細一點,謝謝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發行費用,股票溢價發行的,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抵扣;股票發行沒有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支付發行費用的部分,應將不足支付的發行費用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例如:A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普通股1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2元。發行過程中發生手續費200萬元,不考慮以行過程中的稅費等因素。
借:銀行存款18000000
貸:股本10000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8000000

拓展資料
如參與合並各方可能在企業合並合同或協議中規定,如果被購買方連續兩年凈利潤超過一定水平,購買方需支付額外的對價,應並入合並成本。
Ⅶ 為什麼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應計入資本公積O(∩_∩)O謝謝
因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相關的費用,不管其是否與企業合並直接相關,均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工具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從股本溢價中扣除,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賬戶 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財政部通知明確,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其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7)發行股份支付傭金和手續費擴展閱讀
證券法規范的有價證券分兩大類:
1、權益性證券:持有此類證券,就代表擁有證券標的物的財產所有權。例如買進招商銀股票,就代表持有招商銀全部財產的一部持分權益。又如持有某基金,就代表持有該基金全部財產的一部持分權益。這里說的是持分權益,就是跟其他股東或基金受益人,分別共有(簡非公同共有)該股份有限公司或該基金的全部財產。
2、債務性證券:持有此類證券,就代表擁有對證券發行人的債權。發行人是債務人。例如買進國債,就代表擁有對國家的債權。如果買進某銀行發行的定存單,也代表擁有對該銀行的債務求償權。
所謂股票屬於權益性證券,而債券(不包括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期貨、期權以及互換合約則屬於債務性證券。
Ⅷ 公司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等發行費用是計入財務費用嗎
中國證監會會計部發布的《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10年第一期,總第四期)》(以下簡稱《問題解答》)中對上市公司在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交易費用及其他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的解答中規定,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財會[2010]25號文件第七條上市公司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進行會計處理也作出如下特別規定,即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包括作為企業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交易費用,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和《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但是,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問題解答》與財會[2010]25號文件皆對因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作出了應區分上述兩種情形進行財務處理,而不能將股票發行費用完全從發行收入中沖減。也就是說《問題解答》及財會[2010]25號文件對股票發行費用的處理是分兩步處理,即直接歸屬於發行權益工具新增外部費用從發行收入中處理,其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後一種處理的結果從財務層面上而言則將直接導致上市公司利潤的減少,也進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
Ⅸ 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與權益性證券發行直接相關的費用,不構成長期股權的成本。怎麼理解
我想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手續費、傭金並沒有支付給被投資單位,而是支付給了證券商,即,中間商。
沒有支付給被投資單位的成本,如果列進了被投資單位的成本,即,長期股投資的成本,那麼,如果要編制合並報表的話,長期股權投資要與被投單位的所有者權益抵銷,編制抵消分錄時,合並報表中就會出現商譽,為了避免出現這種不該出現的商譽,新准則作了修改,即,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手續費、傭金等與權益性證券發行直接相關的費用沖減資本公積,不構成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就是為了避免合並報表中商譽的出現。
類似的問題還有: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支付的手續費、傭金也不進入合並成本,而是直接記入管理費用(此規定2011年才改成這樣處理,以前也是進合並成本的),也是基於同樣的原理,即,為了避免合並報表中商譽的不必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