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幣匯率做帳時如何確定
因為每日匯率都有變化,所以日常收匯一般以當月1日的人民銀行的基準價做固定匯率記賬,銀行結匯差當時進匯兌損益;末將應收賬款外幣戶及銀行存款外幣戶以最後一個交易日的匯率計算匯率差,求出當月匯兌損益.
以出口免抵退,幣種美元舉幾個例子:月初匯率為8.391,7月5日出口貨物貨值20000美元,
借:應收賬款(美XX公司)167820
貸:主營業務收入167820(20000*8.391)
當月8收匯並結匯2萬美金,當日結匯匯率為8.386
借:銀行存款(外幣戶)167720(8.386*20000)
財務費用(匯兌損失)100
貸:應收賬款167820
月末應收賬款有5萬美金,月末匯率中間價為8.385
那麼借財務費用(匯兌損失300)[(8.391-8.385)*50000]
借:應收賬款(紅字)300
㈡ 外幣業務中怎樣選擇折算匯率麻煩告訴我
在核算外幣業務時,企業應設置相應的外幣賬戶。企業發生外幣業務,在登記有關記賬本位幣賬戶的同時,應按照外幣金額登記相應的外幣賬戶,並根據一定的折算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這里的折算匯率即為記賬匯率,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應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也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
企業主要外幣業務共有四類,發生外幣業務進行會計處理時,共同之處是:外幣賬戶記賬時均需要採用記賬匯率將外幣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不同的是,外幣購銷業務與外幣借款業務發生時一般不會產生匯兌差額,而外幣兌換業務與接受外幣資本投資業務由於折算匯率的選擇可能產生匯兌差額,而且外幣兌換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接受外幣資本投資產生的匯兌差額作為外幣資本折算差額記入資本公積。具體來講,外幣兌換業務中,企業賣出外幣時,一方面將實際收取的記賬本位幣(按照銀行外幣買入價折算的記賬本位幣金額)登記入賬;另一方面將賣出的外幣登記相應的外幣賬戶(按照記賬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實際收到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付出的外幣按當日匯率(或當期期初市場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企業買入外幣時,同理。
接受外幣投資業務,對於資產賬戶,採用收到外幣款項時的市場匯率(而非當期期初匯率)將外幣資產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對於實收資本(或股本)賬戶,應分別兩種情況處理:一是投資合同對外幣資本投資有約定匯率,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匯率進行折算,外幣資本按約定匯率折算的金額與按收到時的市場匯率折算的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二是投資合同中對外幣資本投資沒有約定匯率,按收到外幣賬款時的市場匯率進行折算,此時不會產生匯兌差額。
㈢ 記帳匯率是怎樣定的
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關於市場匯價這一提法,可以將其理解為任何一家金融機構外幣買賣的價格,且金融機構買入或賣出的現匯和現鈔也存在差價。
因此應將外幣金額摺合人民幣的匯率確定為現匯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數,即中間價。為此,國家外匯管理局94匯資函字第144號文件《關於對匯率並軌後合資雙方匯率折算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賣出中間價作為外匯唯一的摺合和記賬標准。
資本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3)外幣記賬匯率的選擇擴展閱讀
標價方法
確定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先要確定用哪個國家的貨幣作為標准。由於確定的標准不同,於是便產生了幾種不同的外匯匯率標價方法。
直接標價法
直接標價法,又叫應付標價法,是以一定單位(1、100、1000、10000)的外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應付付出多少單位本國貨幣。就相當於計算購買一定單位外幣所應付多少本幣,所以就叫應付標價法。在國際外匯市場上,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目前都採用直接標價法。如日元兌美元匯率為119.05即1美元兌119.05日元。
在直接標價法下,若一定單位的外幣摺合的本幣數額多於前期,則說明外幣幣值上升或本幣幣值下跌,叫做外匯匯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來較少的本幣即能兌換到同一數額的外幣,這說明外幣幣值下跌或本幣幣值上升,叫做外匯匯率下跌,即外幣的價值與匯率的漲跌成正比。
直接標價法與商品的買賣常識相似,例如美元的直接標價法就是把美元外匯作為買賣的商品,以美元為1單位,且單位是不變的,而作為貨幣一方的人民幣,是變化的。一般商品的買賣也是這樣,500元買進一件衣服,550元把它賣出去,賺了50元,商品沒變,而貨幣卻增加了。
間接標價法
間接標價法又稱應收標價法。它是以一定單位(如1個單位)的本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應收若干單位的外匯貨幣。在國際外匯市場上,歐元、英鎊、澳元等均為間接標價法。如歐元兌美元匯率為0.9705即1歐元兌0.9705美元。
在間接標價法中,本國貨幣的數額保持不變,外國貨幣的數額隨著本國貨幣幣值的變化而變化。如果一定數額的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額比前期少,這表明外幣幣值上升,本幣幣值下降,即外匯匯率上升;
反之,如果一定數額的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額比前期多,則說明外幣幣值下降、本幣幣值上升,即外匯匯率下跌,即外匯的價值和匯率的升跌成反比。因此,間接標價法與直接標價法相反。
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所表示的匯率漲跌的含義相同,即外幣貶值,本幣升值,匯率下降,外幣升值,本幣貶值,匯率上升,不同之處在於標價方法不同,所以在引用某種貨幣的匯率和說明其匯率高低漲跌時,必須明確採用哪種標價方法,以免混淆。
美元標價法
美元標價法又稱紐約標價法,是指在紐約國際金融市場上,除對英鎊用直接標價法外,對其他外國貨幣用間接標價法的標價方法。美元標價法由美國在1978年9月1日制定並執行,(在2013年)國際金融市場上通行的標價法.
在金本位制下,匯率決定的基礎是鑄幣平價(Mint Par).在紙幣流通條件下,其決定基礎是紙幣所代表的實際價值
確定方法
匯率的確定方法隨國際貨幣制度的變化而不斷變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記賬匯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匯率
㈣ 記賬本位幣及記賬匯率該怎麼選擇比較方便
建議用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這樣就是日常經營活動會比較麻煩些,但會保證最後折算成人民幣的報表是准確的;記賬匯率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也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考慮到你的外幣幣種比較多,建議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㈤ 會計外幣記賬匯率怎樣確定
會計制度規定,外幣業務的記賬匯率可以選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也可以選取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是當月1日的市場匯率。
另外,公司財務制度實際上應當規定採取哪一種匯率,業務發生日或者當期期初匯率二選一。企業一旦確定記賬匯率就不得隨意更改,如果有需要更改的特殊情況,企業需要在財務報表的補充資料中做說明。
記賬匯率的種類及記賬匯率所屬時間的不同。都會對匯兌損益產生影響。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
(5)外幣記賬匯率的選擇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㈥ 有誰知道外幣記帳匯率與調整匯率的差別
指的是財務做帳時發生外幣業務時和月底做帳的時的相關財務處理:
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發生外幣幣業務時,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的記帳匯率採用當用初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中間價。每月終了,未按規定對月末帳面匯率進行調整。10月31日已按10月末國家外匯牌價中間價予以調整(調整匯率)。調整後各外幣帳戶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潢競損益,列作財務費用。買賣調劑外匯和用以購買物資,支付費用晨,增設」外匯價差」科目,核算調劑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在」待攤費用」項目內。
㈦ 外幣銀行賬戶的利息按什麼匯率記賬
外幣賬戶,都是以外幣結算並留存的,利息也是如此,因此利息入賬的話,匯率採用公司選用的期初匯率就可以了。
㈧ 什麼是記賬匯率,如何確定
什麼是記賬匯率
記賬匯率是存在於有外幣經濟業務的企業,會計記賬時可能用到的匯率,以此來處理一些會計賬務問題。記賬匯率可以是會計記賬時當天的市場匯率,也可以是會計整個記賬期內某一天的匯率如記賬月內1日的匯率,所以記賬匯率也可以成為現行匯率。
記賬匯率的確定
記賬匯率的確定一般是發生日或月初的匯率。由於匯率的變化較為頻繁,記賬匯率是企業在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下,從減少會計的核算工作量出發來自行選擇的。企業多數選擇記賬期內當月1日的匯率來作為記賬匯率。企業可以將銀行的買入價或中間價來作為記賬匯率。企業一旦確定記賬匯率就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更改的特殊情況,企業需要在財務報表的補充資料中做以說明。
㈨ 外幣業務發生時,要設置哪些會計科目本位幣如何確定匯率如何選擇後期匯率變動時,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外幣投入資本:採用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折算,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不產生折算差額。
02
實質上構成對境外經營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應列入「外幣報表折算差額」,處置境外經營時,計入處置當期損益。
03
匯率的選用:應在初始確認時按照交易發生日記賬本位幣與外幣之間的即期匯率將外幣交易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入賬。匯率變動不大的,也可以採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值進行折算。主要採用即期匯率。
04
以歷史成本計量的:由於已在交易發生日按當期即期匯率折算,資產負債表日不應改變其原記賬本位幣金額,不產生匯兌差額。
05
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如投資性房地產,折算後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記賬本位幣的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含匯率變動)處理,計入當期損益。
End
01
02
03
外幣兌換的會計處理
01
外幣兌換會計處理的進一步分析:當企業持有的外幣現匯直接匯到境外企業單位時,不必再繳納由於匯率差而形成的費用;但是若將手中持有的外匯現鈔匯到境外,則要另外繳納一筆將外幣現鈔轉換為外幣現匯的費用。
02
以美元兌換人民幣:外幣按照市場匯率記錄,記賬本位幣按照銀行買入匯率記錄,由於銀行在買入外幣時對現鈔、現匯採用不同匯率,二者得到的記賬本位幣數額不同,記錄的匯兌損益數額也不相同。
03
人民幣兌換美元:現鈔、現匯處理過程及其結果都是一致的,由於銀行在賣出外幣時鈔匯同價。
End
01
匯兌損益的其他處理方式
01
匯兌差額屬於正常經營過程的,計入當期損益,記入「財務費用」;若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原則處理,記入「在建工程」,企業發生清算費用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記入「清算費用」。
End
01
02
03
外幣兌換會計處理的歸納說明
01
專門設置的外幣賬戶,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或近似利率)入賬,本幣賬戶採用實收實付的金額記賬,若發生匯兌差異,計入財務費用的匯兌損益。這是外幣貨幣性項目會計處理的特殊要求,採用現行成本法,而不是歷史成本法。
02
從賬戶設置的形式上來看,除對存貨(採用「數量金額式」帳頁格式)等特殊要求的記賬方式外,會計上一般的賬戶都是採用「大三欄」(即借貸余)的帳頁格式,但是外幣賬戶在帳頁設置上有特殊性,即採用「小九欄」帳頁格式,就是在借貸餘下設外幣金額、匯率、記賬本位幣摺合額三個欄目。
㈩ 財務做憑證外幣匯率如何選擇
一般都做成出國前兌換時的現鈔賣出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