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世界各國匯率制度
匯率制度是指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本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匯率制度在匯率的確定,匯率的變動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因此,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勝利的前夕,二戰中的45個同盟國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頓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開了「聯合和聯盟國家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了以美國財長助理懷特提出的懷特計劃為基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總稱布雷頓森林協定,從此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具體內容是:美國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美元與黃金的兌換比例為1盎司黃金=35美元。其它貨幣按各自的含金量與美元掛鉤,確定其與美元的匯率。這就意味著其他國家貨幣都釘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國貨幣圍繞的中心。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平價上下各1%的限度內波動,1971年12月後調整為平價上下2.25%波動,超過這個限度,各國中央銀行有義務在外匯市場上進行干預,以保持匯率的穩定。只有在一國的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才允許貶值或升值。各會員國如需變更平價,必須事先通知基金組織,如果變動的幅度在舊平價的10%以下,基金組織應無異議;若超過10%,須取得基金組織同意後才能變更。如果在基金組織反對的情況下,會員國擅自變更貨幣平價,基金組織有權停止該會員國向基金組織借款的權利。
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的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3、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各國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現在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1).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2).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本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本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目前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3).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4).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B.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世界各國所採用匯率制度的主要劃分有那些
交易家認為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3、浮動匯率制度
下面是詳細的!
匯率制度是指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本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匯率制度在匯率的確定,匯率的變動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因此,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勝利的前夕,二戰中的45個同盟國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頓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開了「聯合和聯盟國家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了以美國財長助理懷特提出的懷特計劃為基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總稱布雷頓森林協定,從此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具體內容是:美國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美元與黃金的兌換比例為1盎司黃金=35美元。其它貨幣按各自的含金量與美元掛鉤,確定其與美元的匯率。這就意味著其他國家貨幣都釘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國貨幣圍繞的中心。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平價上下各1%的限度內波動,1971年12月後調整為平價上下2.25%波動,超過這個限度,各國中央銀行有義務在外匯市場上進行干預,以保持匯率的穩定。只有在一國的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才允許貶值或升值。各會員國如需變更平價,必須事先通知基金組織,如果變動的幅度在舊平價的10%以下,基金組織應無異議;若超過10%,須取得基金組織同意後才能變更。如果在基金組織反對的情況下,會員國擅自變更貨幣平價,基金組織有權停止該會員國向基金組織借款的權利。
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的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3、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各國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現在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1).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2).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本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本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目前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3).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4).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C. 全球有哪些國家實行固定匯率制
答:古巴,朝鮮等
世界上實行固定匯率制度的國家大多數是那些經濟基礎比較薄弱而且政治也相對保守的國家諸如古巴,朝鮮等國,因為這些國家的生活水平普遍低,為了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才實行固定匯率制度。
金融風暴後,馬來西亞政府從1997年下半年開始陸續推出一攬子國民經濟復興計劃;1998年9月,針對金融危機出台了一系列管制措施。其主要內容是對短期外資進行監管,開始實行固定匯率制。
D. 現在世界上有哪幾種區域性貨幣制度簡要介紹一下
區域性貨幣制度是指由某個區域內的有關國家(地區)通過協調形成一個貨幣區,由聯合組建的一家中央銀行來發行與管理區域內的統一貨幣的制度。
一、區域性貨幣制度的形成與發展
區域性貨幣制度的建立,是以貨幣一體化理論為依據的。20世紀60年代初,西方經濟學家蒙代爾率先提出了「最適度貨幣區」理論。他認為,要使浮動匯率更好地發揮作用,必須放棄各國的國家貨幣制度而實行區域性貨幣制度。他所指的「區域」是有特定含義的最適度貨幣區,這個區域是由一些彼此間商品、勞動力、資本等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經濟發展水平和通貨膨脹率比較接近,經濟政策比較協調的國家(地區)組成的一個獨立貨幣區,在貨幣區內通過協調的貨幣、財政和匯率政策來達到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
區域性貨幣制度的發展過程大致經歷兩個階段:①較低階段:各成員國仍保持獨立的本國貨幣,但成員國之間的貨幣採用固定匯率制和自由兌換,成員國以外由各國自行決定,對國際儲備部分集中保管,但各國保持獨立的國際收支和財政貨幣政策。②較高階段:區域內實行單一的貨幣;聯合設立一個中央銀行為成員國發行共同使用的貨幣和制定統一的貨幣金融政策,監督各成員國的金融機構及金融市場,對成員國的政府進行融資,辦理成員國共同商定並授權的金融事項等;各成員國之間不再保持獨立的國際收支,實行資本市場的統一和貨幣政策的統一。
區域性貨幣制度一般與區域性多國經濟的相對一致性和貨幣聯盟體制相對應。20世紀60年代後,一些地域相鄰的欠發達國家首先建立了貨幣聯盟,並在聯盟內成立了由參加國共同組建的中央銀行,這種跨國的中央銀行為成員國發行共同使用的貨幣和制定統一的貨幣金融政策。70年代末歐洲開始了貨幣一體化進程。
目前,實行區域性貨幣制度的國家主要在非洲、東加勒比海地區和歐洲,西非貨幣聯盟制度、中非貨幣聯盟制度、東加勒比海貨幣制度、歐洲貨幣聯盟制度都屬於區域性貨幣制度。
二、西非貨幣聯盟制度
西非貨幣聯盟制度,最初建立於1962年5月12日,當時由非洲西部的塞內加爾、尼日、貝南、象牙海岸、布吉納法索、馬里、茅利塔尼亞等7個成員國組成。1963年11月,多哥加入了該聯盟。西非貨幣聯盟成員國原系法國的領地或殖民地,是法郎區的一部分,這些國家在獨立前後的一段時期,使用的貨幣為「法屬非洲法郎」,1962年11月1日,西非貨幣聯盟成立了「西非國家中央銀行」,作為成員國共同的中央銀行,總行設在塞內加爾首都達喀爾,在各成員國設有代理機構,總行負責制定貨幣政策,管理外匯儲備,發行共同的貨幣「非洲金融共同體法郎」,供各成員國使用。
三、中非貨幣聯盟制度
中非貨幣聯盟制度由喀麥隆、查德、剛果、加彭和中非共和國5個成員國組成,這些成員國原來亦系法國殖民地,也是法郎區的一部分,與西非貨幣聯盟成員國一樣,獨立前後使用的貨幣也是法屬非洲法郎,1973年4月1日,中非貨幣聯盟成立了共同的中央銀行,稱為「中非國家銀行」,總行設在喀麥隆首都雅溫得,發行共同的貨幣「中非金融合作法郎」。西非和中非兩個貨幣聯盟雖然各自發行不同名稱的貨幣,但都採取盯住法國法郎的貨幣發行機制,兩種貨幣是等值的。
四、東加勒比貨幣聯盟制度
東加勒比貨幣區也屬於區域性貨幣聯盟制度,該貨幣區由安提瓜、多米尼加、格瑞那達、蒙特塞拉特、聖露西亞、聖文森特等國組成。1965年,東加勒比貨幣區各國成立了共同的貨幣管理局,廢止了原來的貨幣——「英屬西印度元」,開始發行「東加勒比元」,實行與英鎊掛鉤的聯系匯率。1976年7月7日,東加勒比元與英鎊脫鉤,改為盯住美元,20多年來,匯率一直固定在2.70元兌1美元的水平上。該貨幣管理局統一發行區內各國共同使用的貨幣——「東加勒比元」,但不負責對各國銀行的監督,不規定上繳存款准備金,也不承擔「最後貸款人」的義務。1983年10月1日,東加勒比貨幣區成立了東加勒比中央銀行,取代了原來的貨幣管理局。
五、歐洲貨幣聯盟
隨著歐洲聯盟成員國經濟金融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一種具有新的性質和特點的區域性貨幣制度——歐洲貨幣制度正在誕生。
歐洲貨幣制度是從歐洲貨幣聯盟開始的,其起源可以追溯至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於1950年7月1日建立的「歐洲支付同盟」以及1958年取代了該同盟的「歐洲貨幣協定」。「歐洲支付同盟」和「歐洲貨幣協定」雖然啟動了歐洲貨幣聯合的進程,但並未對歐洲貨幣一體化提出具體設想,當時的出發點主要是促進成員國經濟和貿易的發展。真正把歐洲貨幣統一提上日程則是在歐共體建立之後。1957年,德國、法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義大利6國簽署《羅馬條約》,歐洲經濟共同體憲章出台。1969年12月,歐共體正式提出建立歐洲經濟和貨幣聯盟並設計了時間表,但最初的10年進展並不順利。1979年3月,歐共體當時的12個成員國決定調整計劃,正式開始實施歐洲貨幣體系( EMS)建設規劃,1988年後,這一進程明顯加快。1991年12月,歐共體12個成員國在荷蘭馬斯特里赫特簽署了《政治聯盟條約》和《經濟與貨幣聯盟條約》。 《政治聯盟條約》的目標在於實行共同的外交政策、防務政策和社會政策,《經濟與貨幣聯盟條約》規定最遲在1999年1月1日之前建立經濟貨幣聯盟(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簡稱EMU),屆時在該聯盟內實現統一的貨幣、統一的中央銀行以及統一的貨幣政策。《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經各成員國議會分別批准後,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與此同時,歐共體更名為歐盟。1994年成立了歐洲貨幣局,1995年12月正式決定歐洲統一貨幣的名稱為歐元(Euro)。1998年7月1日歐洲中央銀行正式成立,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按照計劃,1999年至2001年,為歐元啟動的3年過渡期。
目前歐盟15國中,除希臘、瑞典、丹麥和英國外,其餘11國(法國、德國、盧森堡、比利時、荷蘭、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奧地利、愛爾蘭)已成為首批歐元國。歐洲中央銀行設在德國的金融中心法蘭克福,首任行長是荷蘭人威廉•杜伊森貝赫。按照歐元系統匯率轉換機制,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的同時,確定了歐元對11國貨幣的匯率,各成員國貨幣與歐元之間的匯率到2002年(過渡期內)各國貨幣被歐元取代以前完全固定,並不得更改。2002年1月1日起,歐元的鈔票和硬幣開始流通,歐元的鈔票由歐洲中央銀行統一設計,由各國中央銀行負責印刷發行;而歐元硬幣的設計和發行由各國分頭完成。2002年7月1日,各國原有的貨幣停止流通,與此同時,歐元將正式成為各成員國統一的法定貨幣。
E. 世界上有幾種貨幣
1、人民幣 ( 中國 )
2、港元 ( 中國香港 )
3、澳門元 ( 中國澳門 )
4、新台幣 ( 中國台灣 )
5、阿富汗尼 ( 阿富汗 )
6、阿聯酋迪爾汗 ( 阿聯酋 )
7、阿曼里亞爾 ( 阿曼 )
8、亞塞拜然馬納特 ( 亞塞拜然 )
9、巴基斯坦盧比 ( 巴基斯坦 )
10、巴林第納爾 ( 巴林 )
11、不丹努爾特魯姆 ( 不丹 )
12、印度盧比 ( 不丹 )
13、朝鮮圓 ( 朝鮮 )
14、菲律賓比索 ( 菲律賓 )
15、喬治亞拉里 ( 喬治亞 )
16、哈薩克堅戈 ( 哈薩克 )
17、韓圓 ( 韓國 )
18、柬埔寨瑞爾 ( 柬埔寨 )
19、吉爾吉斯斯坦索姆 ( 吉爾吉斯斯坦 )
20、卡達里亞爾 ( 卡達 )
21、科威特第納爾 ( 科威特 )
22、寮國基普 ( 寮國 )
23、黎巴嫩鎊 ( 黎巴嫩 )
24、馬爾地夫拉菲亞 ( 馬爾地夫 )
25、馬來西亞令吉 ( 馬來西亞 )
26、孟加拉塔卡 ( 孟加拉國 )
27、蒙古圖格里克 ( 蒙古 )
28、緬元 ( 緬甸 )
29、尼泊爾盧比 ( 尼泊爾 )
30、日圓 ( 日本 )
31、沙特里亞爾 ( 沙烏地阿拉伯 )
32、斯里蘭卡盧比 ( 斯里蘭卡 )
33、塔吉克索莫尼 ( 塔吉克 )
34、泰銖 ( 泰國 )
35、土庫曼馬納特 ( 土庫曼 )
36、烏茲別克索姆 ( 烏茲別克 )
37、汶萊元 ( 汶萊 )
38、新加坡元 ( 新加坡 )
39、敘利亞鎊 ( 敘利亞 )
40、亞美尼亞德拉姆 ( 亞美尼亞 )
41、葉門里亞爾 ( 葉門 )
42、伊拉克第納爾 ( 伊拉克 )
43、伊朗里亞爾 ( 伊朗 )
44、以色列新謝克爾 ( 以色列 )
45、印度盧比 ( 印度 )
46、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亞 )
47、約旦第納爾 ( 約旦 )
48、越南盾 ( 越南 )
49、阿爾巴尼亞列克 ( 阿爾巴尼亞 )
50、愛沙尼亞克朗 ( 愛沙尼亞 )
51、歐元 ( 愛爾蘭 )
52、白俄羅斯盧布 ( 白俄羅斯 )
53、冰島克朗 ( 冰島 )
54、波黑可兌換馬克 ( 波黑 )
55、保加利亞列弗 ( 保加利亞 )
56、波蘭茲羅提 ( 波蘭 )
57、丹麥克朗 ( 丹麥 )
58、俄羅斯盧布 ( 俄羅斯 )
59、捷克克朗 ( 捷克 )
60、克羅埃西亞庫納 ( 克羅埃西亞 )
61、塞爾維亞第納爾 ( 科索沃 )
62、拉脫維亞拉特 ( 拉脫維亞 )
63、瑞士法郎 ( 列支敦斯登 )
64、立陶宛立特 ( 立陶宛 )
65、羅馬尼亞列伊 ( 羅馬尼亞 )
66、馬其頓第納爾 ( 馬其頓 )
67、馬爾他里拉 ( 馬爾他 )
68、摩爾多瓦列伊 ( 摩爾多瓦 )
69、挪威克朗 ( 挪威 )
70、瑞典克朗 ( 瑞典 )
71、瑞士法郎 ( 瑞士 )
72、塞爾維亞第納爾 ( 塞爾維亞 )
73、斯洛伐克克朗 ( 斯洛伐克 )
74、新土耳其里拉 ( 土耳其 )
75、烏克蘭格里夫納 ( 烏克蘭 )
76、匈牙利福林 ( 匈牙利 )
77、英鎊 ( 英國 )
78、直布羅陀鎊 ( 直布羅陀 )
79、阿爾及利亞第納爾 ( 阿爾及利亞 )
80、埃及鎊 ( 埃及 )
81、衣索比亞比爾 ( 衣索比亞 )
82、安哥拉寬扎 ( 安哥拉 )
83、西非法郎 ( 貝南 )
84、波札那普拉 ( 波札那 )
85、西非法郎 ( 布吉納法索 )
86、蒲隆地法郎 ( 蒲隆地 )
87、中非法郎 ( 赤道幾內亞 )
88、西非法郎 ( 多哥 )
89、厄利垂亞納克法 ( 厄利垂亞 )
90、維德角埃斯庫多 ( 維德角 )
91、甘比亞達拉西 ( 甘比亞 )
92、中非法郎 ( 剛果(布) )
93、剛果法郎 ( 剛果(金) )
94、迦納塞地 ( 迦納 )
95、辛巴威元 ( 辛巴威 )
96、中非法郎 ( 加彭 )
97、吉布地法郎 ( 吉布地 )
98、幾內亞法郎 ( 幾內亞 )
99、西非法郎 ( 幾內亞比索 )
100、中非法郎 ( 喀麥隆 )
101、葛摩法郎 ( 葛摩 )
102、西非法郎 ( 象牙海岸 )
103、肯亞先令 ( 肯亞 )
104、賴索托洛蒂 ( 賴索托 )
105、南非蘭特 ( 賴索托 )
106、賴比瑞亞元 ( 賴比瑞亞 )
107、利比亞第納爾 ( 利比亞 )
108、盧安達法郎 ( 盧安達 )
109、馬達加斯加阿里亞里 ( 馬達加斯加 )
110、馬拉維克瓦查 ( 馬拉維 )
111、茅利塔尼亞烏吉亞 ( 茅利塔尼亞 )
112、模里西斯盧比 ( 模里西斯 )
113、摩洛哥迪爾汗 ( 摩洛哥 )
114、莫三比克梅蒂卡爾 ( 莫三比克 )
115、納米比亞元 ( 納米比亞 )
116、南非蘭特 ( 南非 )
117、蘇丹鎊 ( 南蘇丹 )
118、奈及利亞奈拉 ( 奈及利亞 )
119、聖赫勒拿鎊 ( 聖赫勒拿 )
120、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多布拉 (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
121、塞席爾盧比 ( 塞席爾 )
122、獅子山利昂 ( 獅子山 )
123、索馬里先令 ( 索馬里 )
124、史瓦濟蘭里蘭吉尼 ( 史瓦濟蘭 )
125、坦尚尼亞先令 ( 坦尚尼亞 )
126、突尼西亞第納爾 ( 突尼西亞 )
127、烏干達先令 ( 烏干達 )
128、尚比亞克瓦查 ( 尚比亞 )
129、中非法郎 ( 中非 )
130、東加勒比元 ( 安圭拉 )
131、巴哈馬元 ( 巴哈馬 )
132、巴貝多元 ( 巴貝多 )
133、貝里斯元 ( 貝里斯 )
134、百慕大元 ( 百慕大群島 )
135、巴拿馬巴波亞 ( 巴拿馬 )
136、東加勒比元 ( 多米尼克 )
137、多米尼加比索 ( 多米尼加 )
138、哥斯大黎加科朗 ( 哥斯大黎加 )
139、古巴可兌換比索 ( 古巴 )
140、古巴比索 ( 古巴 )
141、東加勒比元 ( 格瑞那達 )
142、海地古德 ( 海地 )
143、宏都拉斯倫皮拉 ( 宏都拉斯 )
144、加拿大元 ( 加拿大 )
145、開曼群島元 ( 開曼群島 )
146、墨西哥比索 ( 墨西哥 )
147、美元 ( 美國 )
148、東加勒比元 ( 蒙塞拉特 )
149、尼加拉瓜新科多巴 ( 尼加拉瓜 )
150、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元 (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
151、瓜地馬拉格查爾 ( 瓜地馬拉 )
152、牙買加元 ( 牙買加 )
153、阿根廷比索 ( 阿根廷 )
154、阿魯巴弗羅林 ( 阿魯巴 )
155、玻利維亞諾 ( 玻利維亞 )
156、巴西雷亞爾 ( 巴西 )
157、巴拉圭瓜拉尼 ( 巴拉圭 )
158、秘魯索爾 ( 秘魯 )
159、哥倫比亞比索 ( 哥倫比亞 )
160、蓋亞那元 ( 蓋亞那 )
170、福克蘭群島鎊 ( 福克蘭群島 )
171、蘇利南元 ( 蘇利南 )
172、委內瑞拉玻利瓦爾 ( 委內瑞拉 )
173、烏拉圭比索 ( 烏拉圭 )
174、智利比索 ( 智利 )
175、澳大利亞元 ( 澳大利亞 )
176、巴布亞紐幾內亞基那 ( 巴布亞紐幾內亞 )
177、斐濟元 ( 斐濟 )
178、太平洋法郎 ( 法屬波利尼西亞 )
179、荷屬安的列斯盾 ( 荷屬安的列斯 )
180、庫克群島元 ( 庫克群島 )
181、紐西蘭元 ( 紐埃 )
182、薩摩亞塔拉 ( 薩摩亞 )
183、索羅門群島元 ( 索羅門群島 )
184、湯加潘加 ( 湯加 )
185、特里斯坦達庫尼亞鎊 ( 特里斯坦達庫尼亞 )
186、吐瓦魯元 ( 吐瓦魯 )
187、萬那杜瓦圖 ( 萬那杜 )
188、太平洋法郎 ( 瓦利斯及富圖納群島 )
189、紐西蘭元 ( 紐西蘭 )
190、聖赫勒拿鎊 ( 阿森松島 )
F. 世界上實行浮動匯率制度和固定匯率制度的國家分別有哪些
一、 浮動匯率制度的概述
概念:一國貨幣當局不在規定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比價和匯率波動的幅度,貨幣當局也不承擔維持匯率波動界限的義務,而聽任匯率隨外匯市場供求變化自由波動的一種匯率制度。
完全任憑市場供求自發地形成匯率,而不採取任何干預措施的國家很少或幾乎沒有。各國政府往往都要根據本國的具體情況,或明或暗地對外匯市場進行不同程度的干預。
自從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崩潰,1973年主要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度。1976年1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承認浮動匯率制度。1978年4月,基金組織理事會通過「關於第二次修改協定條例」,正式廢止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至此,浮動匯率制度在世界范圍取得了合法的地位。
二、浮動匯率制度的種類
一政府是否干預來劃分
1.自由浮動或清潔浮動:指匯率完全由外匯市場上的供求狀況決定,自由漲落、自由調節,政府不加干預。
2.管理浮動或骯臟浮動:指一國貨幣當局為使本國貨幣對外的匯率不致波動過大、或使匯率向著有利於本國經濟發展的方向變動,通過各種方式,或明或暗地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
二按浮動程度或浮動方式劃分
⒈釘住型或無彈性型。將本幣按固定比價同某一種外幣或混合貨幣單位相聯系,而本幣對其他外幣的匯率隨釘住貨幣與其他外幣匯率的浮動而浮動。
⑴釘住某一種貨幣:於歷史、地理等諸方面原因,有些國家的對外貿易、金融往來主要集中某一工業發達國家,或主要使用某一外國貨幣。
為使這種貿易、金融關系得到穩定發展,免受相互間匯率頻繁變動的不利影響,這些國家通常使本幣釘住該工業發達國家的貨幣。如一些美洲國家的貨幣針住美元浮動;一些前法國殖民地國家的貨幣釘住法國法郎浮動等。截止到1994年12月31日,釘住美元的國家有23個,釘住法國法郎的國家有14個,針住其他單一貨幣的國家有9個。
⑵釘住「一籃子」(也稱「一攬子」)貨幣。一籃子貨幣通常是由幾種世界主要貨幣或由與本國經濟聯系最為密切的國家的貨幣組成的。特別提款權是一種最有名的一籃子貨幣,它由美元、日元、英鎊、馬克和法國法郎等五種貨幣按不同的比例構成,其價格隨著這五種貨幣的匯率變化每日都進行調整,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逐日對外公布。
其他一籃子貨幣的貨幣構成都是由實行釘住政策的國家自由選擇和調整的。這種浮動有兩個特點,一是保值,二是波動幅度小,匯率走勢穩定。實行這種匯率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為避免本國貨幣受某一國貨幣的支配。至1994年年底,釘住特別提款權的國家有4個,釘住其他一籃子貨幣的國家有21個。
⒉有限靈活型或有限彈性型。
一國貨幣的匯價釘住某一種貨幣或一組貨幣浮動,但與針住貨幣之間的匯率有較大的波動幅度。
⑴釘住某一貨幣浮動。亦稱相對於一種貨幣的有限浮動型:它的最大特點在於允許有一定的波動幅度,這個幅度必須維持在所釘住貨幣匯率的2.25%范圍內(超過這個幅度即為較高彈性人而前邊講的 「盯住某一貨幣」型不存在匯價波動的幅度問題,即使有波動,其幅度也極小,一般不超過上下限1.0%。目前相對於一種貨幣有限度的浮動的國家有四個。
[2]針住一組貨幣浮動:稱聯合浮動或整體浮動,是指一些經濟關系密切的國家組成集團,在成員國中的貨幣之間實行固定匯率並規定波動幅度,對其他國家貨幣則實行聯合浮動,即浮動幅度保持大致一致。
⒊更為靈活型或高度彈性型。即匯率波動不受幅度的限制,以獨立自主的原則進行匯率調整。
⑴根據一套指標浮動。指標因國而異,但大都是以本國的外匯儲備、國際收支狀況、消費物價指數及與本國貿易關系密切的有關國家物價變動的情況等作為調整本國貨幣匯率浮動的依據。目前實行這種制度的國家有智利、厄瓜多、尼加拉瓜等三個國家。
⑵較靈活的管理浮動。指一國政府對匯價的制度與調走有一定程度的干預。但這種浮動方式常常達不到預期效果,從而使匯率處於持續的波動之中。採用這種浮動方式的有中國、新加坡、韓國等32個國家。
⑶單獨浮動。單獨浮動是指一國貨幣不與任何外國貨幣形成固定比價,其匯率根據外匯市場的供求狀況實行浮動。採用這種浮動方式的有美國、日本、英國等58個國家。
上述根據浮動彈性分類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歸納的方式,易於被人們廣泛地接受。
三、浮動匯率的特點
⒈匯率波動頻繁且幅度變化劇烈。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由於各國政府不再規定貨幣的法定比價和匯率界限,也不承擔維持匯率穩定的義務,匯率完全由市場供求決定。其波動之頻繁、波幅之大是固定匯率制度下所遠不能比的。有時一天彼動幅度高達5%以上,一周波動竟能達10%以上。一遇政治、經濟形勢變動,其波幅更大。匯率的頻繁劇烈波動,對國際經濟秩序帶來了不穩定的影響。
⒉有管理的浮動是共性。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完全自由浮動的匯率是不存在的。各國貨幣當局出於各種動機和考慮,都採取措施不同程度地對匯率的浮動進行干預,實際上都是管理浮動。只不過干預力度、干預頻率大小有別。
⒊單獨浮動是主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資料表明,在各種匯率安排中,單獨浮動是主體,1994年已達 58個國家,占 IMF178個成員國的32.6%,形成三分天下具其一的局面。由於大多數工業化國家都實行單獨浮動方式,且它們對外貿易總額占整個世界貿易總額的70%左右,因此,它們在國際金融領域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故單獨浮動是當前各種浮動匯率方式的主體。聯合浮動的國家有10個,與單獨浮動的國家一起,佔IMF成員國的38.2%。這兩種浮動方式的貨幣種類包括了當今世界上的多數主要貨幣和全部主要國際儲備貨幣,故以上兩種制度構成浮動匯率制度的主流。較靈活的管理浮動方式有32個國家,佔18%,也是應予以充分重視的一種浮動制度。
⒋國際儲備貨幣的多元化。
在國際金本位制度時期,英鎊是各國的主要國際儲備;實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後,英鎊被美元取而代之。在當前的浮動匯率制度下,各國的國際儲備除了美元、馬克、日元外,還有英鎊、法國法郎、瑞士法郎、荷蘭盾等,出現了儲備貨幣多元化的格局。
四、浮動匯率對經濟的影響
一浮動匯率對經濟的有利影響
⒈防止外匯儲備太量流失。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各國貨幣當局沒有義務維持貨幣的固定比價。當本幣匯率下跌時,不必動用外匯儲備去購進被拋售的本幣,這樣可以避免這個國家外匯儲備的大量流失。
⒉節省國際儲備。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匯率隨著外匯供求的漲落而自動達到平衡,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聽任匯率由外匯市場支配,減少干預行動,國家需要的外匯儲備的需求量自然可以減少。這就有助於節省國際儲備,使更多的外匯能用於本國的經濟建設。
3.自動調節國際收支。根據市場供求,匯率不斷調整,可以使
一國的國際收支自動達到均衡,從而免除長期不平衡的嚴重後果。當一國國際收支逆差,本國通貨就會開始貶值,這種情況對出口有回將同時分布在盈餘國和赤字國身上。
4.有利於國內經濟政策的獨立性。浮動匯率制度使各國可以獨立地實行自己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匯率政策。
5.使經濟周期和通貨膨脹的國際傳遞減少到最小限度。貿易上有密切聯系的國家間容易通過固定匯率傳播經濟周期或通貨膨脹。1971年至1972年發生的國際性的通貨膨脹,就是同固定匯率制密切相關的。
6. 緩解國際游資的沖擊。
(二)浮動匯率對經濟的不利影響
⒈助長投機,加劇動盪。在這種制度下,匯率變動頻繁且幅度大,為低買高拋的外匯投機提供了可乘之機。不僅一般投機者參與投機活動,連銀行和企業也加入了這一行列。
⒉不利於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匯率波動導致國際市場價格波動,使人們普遍產生不安全感。外貿成本和對外投資損益的不確定性加大,風險加大,使人們不願意締結長期貿易契約和進行長期國際投資,使國際商品流通和資金借貸受到嚴重影響。
⒊貨幣戰加劇。實行匯率下浮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刺激出口,減少進口,改善貿易收支,進而擴張國內經濟,增加生產和就業。浮動匯率可能導致競爭性貶值,各國都以貨幣貶值為手段,輸出本國失業,或以它國經濟利益為代價擴大本國就業和產出,這就是以鄰為壑的政策。而實行匯率上浮政策,則主要是為了減少國際收支順差,減少國內通貨膨脹壓力。
⒋具有通貨膨脹傾向。浮動匯率有其內在的通貨膨脹傾向,可使一國長期推行通貨膨脹政策,而不必擔心國際收支問題。因為其匯率的下浮可一定程度上自動調節國際收支。
⒌一國際協調困難。浮動匯率制度助長各國在匯率上的利已主義或各自為政,削弱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加劇國際經濟關系的矛盾。
⒍提高了世界物價水平。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基金組織對國際儲備的控制削弱了,以致國際儲備的增長超過了世界經濟發展和國際貿易增長所需的程度。所以總的來講浮動匯率制度是提高了世界物價水平。
⒎對發展中國家不利。外匯匯率上升時,使廣在發展中國家進口工業製成品價格上漲,而這些產品又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建設所必需,故進口成本上升。外匯匯率下跌時,出口初級產品價格下跌,而初級產品需求彈性小,不會在價格下跌時使外貿收入增加,貿易收支得不到改善。浮動匯率還加劇了外債管理的難度,增大了風險。
固定匯率制度與浮動匯率制度在特定條件下均能發揮好的作用,條件改變後其缺點可能又很明顯或突出。當今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是防止浮動「過度」。從長期講,以貨幣購買力平價作為浮動匯率的平均線,浮動幅度偏離均衡線就是「過度」。從短期看,要從貨幣資產的行市中去找均衡線,因為金融市場的行市變化快,對匯率的反應十分靈敏。
G. 世界上哪些國家實行浮動匯率制
世界上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多數都是資本主義發達國家諸如美國,英國,日本和加拿大等國家,因為這些國家的經濟基礎比較好加上福利也不錯,浮動匯率變動居民一般都能承受的起。
世界上實行固定匯率制度的國家大多數是那些經濟基礎比較薄弱而且政治也相對保守的國家諸如古巴,朝鮮等國,因為這些國家的生活水平普遍低,為了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才實行固定匯率制度。
H. 各國分別採用何種匯率制度各國匯率制度的演變歷史及其原因 選取幾個比較熟悉的國家為例,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I. 世界匯率制度的類型比較,急急急急急!!!!!!!!!
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實證研究
朱孟楠 林瑩 喻海燕
摘要: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的危機呈現出一個新的特點,即危機越來越多地爆發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而且投機攻擊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是否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之間存在某種必然聯系,本文嘗試通過一些實證分析和理論探討,來研究這一問題,以期為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深度改革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發生和發展,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的危機(包括綜合性金融危機,銀行危機,貨幣危機,匯率制度危機等各種類型和程度的危機)呈現出一個新的發展特點,即危機越來越多地爆發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而且投機攻擊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所謂的中間匯率制度(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1999年對其成員國的匯率制度分類體系進行重新調整後產生的概念范疇,是指處於完全固定匯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浮動匯率之間的各種層次的匯率制度,.統計數據顯示,20世紀90年代以來,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數所佔比例也有縮小的趨勢,而實行角點匯率制度(除了中間匯率制度之外的匯率制度)國家比例則越來越高.
理論來自於實踐,相應地,理論界也產生一個全新的理論——"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The hypothesis of the vanishing 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該理論認為在資本流動性日益增長的經濟中,一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將不得不在完全固定匯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流動匯率制度之間做出選擇,任何形式的中間匯率制度都是不可持續的.雖然該理論的論點有偏激之嫌,也因此產生了很多反對觀點,但關於這方面的探討正在取代傳統的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優劣之爭而成為匯率制度選擇理論爭論的焦點問題.
盡管國際學術界關於"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及其相關問題的探討方興未艾,但對"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的理論基礎問題仍未有定論,還處於探索階段.但是這一論斷的提出至少表明了中間匯率制度和金融危機之間存在著某種關系,由此導致中間匯率制度的可持續性發展遭到質疑,也才有"消失"之說.目前理論界關於"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的理論探討較少有對它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做出較全面,系統論述的,而筆者則認為這方面的研究是有很大的現實和理論意義的.就我國而言,正在實行的匯率制度就是一種中間匯率制度.因此,在不斷開放的經濟,金融背景下,探討中間匯率制度及其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對我國匯率制度的選擇與轉換,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與完善以及任何採取策略防範於未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實證分析
(一)樣本的選擇
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得性以及"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產生的年代,本研究的樣本期設定為1990—2001年.樣本國家僅限於已經或者正在融入資本流動日益加劇的國際金融市場的發達市場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具體有澳大利亞,玻利維亞,加拿大,哥倫比亞,埃及,印度尼西亞,義大利,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奈及利亞,菲律賓,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國,土耳其,英國,美國,烏拉圭這20個國家.
我們選取三類變數:宏觀經濟變數,金融變數和虛擬變數.宏觀經濟變數包括GDP增長率,實際利率,通貨膨脹率,中央政府赤字與GDP之比,金融變數包括M2與外匯儲備之比,私人部門信貸與GDP之比,銀行流動儲備與銀行資產之比,國內信貸的增長率,此外,我們引入虛擬變數——匯率制度的選擇,即當匯率制度是中間匯率制度時變數值為1,當它是角點匯率制度時變數值為0.樣本變數數據來源是IMF的國際金融統計.
(二)模型的選擇
本文借鑒Demirgüc和Detragiache(1998)在研究銀行危機時的方法,使用多變數logit模型研究匯率制度的選擇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具體而言,本研究將匯率制度的選擇以虛擬變數的形式作為解釋變數之一,通過模型得出其對金融危機的發生概率這一被解釋變數的解釋能力.
在樣本觀察期的每個時間段(每年)內,一個國家的危機狀態有兩種可能:存在金融危機或不存在金融危機.則危機這一被解釋變數為一個二元變數,設以代表國家在年份的危機狀態:當危機存在時,取值為1,其概率為;當危機不存在時,取值為0,其概率為.設為解釋變數,它是一個維向量,代表對某一特定國家或地區在某一特定時段的金融危機產生影響的一組變數.是對應解釋變數的系數向量,它的值由模型回歸確定.是概率分布函數.
根據logit函數的定義,可得的概率分布為
(1)
其似然函數為
(2) 設,則可以表示為
(3)
將其代入似然函數,得
(4)
對(3.4)式兩邊取對數,得
(5)
使用logit估計對上述模型進行回歸,得到系數向量的估計值.但是,並非是它所對應的解釋變數的彈性.只是的正負號說明被解釋變數的發生的概率變化的方向.既如果為正值,則解釋變數與危機發生概率呈同方向變動;如果為負值,則該解釋變數與危機發生的概率呈反方向變動.
由於危機發生期間各經濟變數並非是獨立的,當危機發生時,它們之間相互影響會增加,因此,這會影響到模型的回歸結果.考慮到這一點,本研究的樣本剔除了危機持續期間的樣本點,只保留了危機發生前的年份,危機爆發的年份和危機結束後的年份的樣本,以此削弱危機本身對模型回歸結果的干擾.
(三)研究過程及結果
先對所有的九個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由EQ1表示,再對其中的幾個宏觀經濟變數和虛擬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2,然後對金融變數和虛擬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3.最後在此基礎上,選出統計檢驗顯著性較好的變數,對這些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4.表1列出了對九個經濟變數的幾個回歸結果.
在幾個方程中,解釋變數"匯率制度"都以90%或95%通過了統計顯著性檢驗,這說明匯率制度的選擇對危機發生概率存在影響.
在比較logit模型的回歸結果時,通常使用的參數是AIC(Akaike's Information Criterion).根據"最小AIC法則"——AIC值較小的模型回歸效果較好.表3.1所示的多個模型回歸結果中EQ4的效果最好,這是由於該模型的解釋變數選擇是建立在其他回歸模型結果基礎上的.使用EQ4對在其他條件均相同的情況下,中間匯率制度與角點匯率制度引發金融危機的概率做研究,結果顯示,中間匯率制度下誘發金融危機的概率為11.52%,遠遠大於角點匯率制度的1.17%.
表1 logit模型研究結果
EQ1
EQ2
EQ3
EQ4
宏觀經濟變數
GDP增長率
-0.184877**
-0.149640*
-0.159432*
(0.0242)
(0.0625)
(0.0656)
實際利率
-0.013369***
-0.010129***
-0.012098***
(0.0023)
(0.0001)
(0.0013)
通貨膨脹率
0.015943^
0.00375
(0.1816)
(0.6711)
中央政府赤字與GDP之比
0.145525*
0.026868**
0.032395**
(0.0548)
(0.022)
(0.0179)
金融變數
M2與外匯儲備之比
-0.0079887*
-0.045964
(0.0991)
(0.2489)
私人部門信貸與GDP之比
-0.112009^
0.01062
(0.1484)
(0.3967)
銀行流動儲備與銀行資產之比
-12.29622**
-5.050808
-4.514626^
(0.0379)
(0.2538)
(0.1756)
國內信貸的增長率
1.341618
0.054941
(0.2002)
(0.6017)
虛擬變數
匯率制度
2.340511*
2.096929*
1.980507*
2.379285**
(0.0527)
(0.0614)
(0.0781)
(0.0336)
AIC
0.598474
0.592889
0.631794
0.586634
注:單元格中的數字是回歸中各解釋變數所對應的系數,括弧中的數字代表它的概率度.
用^,*,**和***四種符號表示解釋變數通過了顯著性分別為0.80,0.90,0.95和0.99的統計檢驗.
三,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理論分析
實證的結果表明中間匯率制度的確比角點匯率制度更容易引發金融危機,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是:
(一)中間匯率制度的隱含擔保(Implicit assurance)易誘發金融道德風險
經濟學中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一般是指在委託—代理關系中,代理人(泛指信息優勢方)受自利本能的驅使,利用制度漏洞和擁有的信息優勢,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損害委託人(泛指信息劣勢方)或其他代理人的效用所帶來的風險.金融道德風險就是指資金融通過程中,由於代理人的投機敗德行為,而使委託人金融資產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根據Eichengreen和Hausmann(1999),金融體系中的道德風險是一個具有以下性質的問題:銀行擁有有限債務,市場對於銀行承擔的風險具有不對稱信息,當銀行陷入困境時有一定的獲救概率.根據這一定義,在所有金融系統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道德風險問題.金融體系道德風險中,銀行是金融風險的最主要發生源.在當局監管不力或政府為銀行提供明確或隱含擔保的情況下,銀行就會缺少實行充足風險管理的激勵,在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下,將會為了追逐利潤而去冒極大的風險,比如銀行會在超過資本許可和自身經營能力的范圍之外過度借貸,以爭奪國內市場份額,並導致自身資產質量下降等問題.一旦資本流動方向逆轉,就可能發生嚴重的金融問題,甚至危機.
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政府承諾維護匯率的一個特定價值或者把匯率穩定在一個小范圍之內.實際上政府就向市場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政府有決心,有能力維持中間匯率制度,維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即相當於為匯率穩定提供了一個隱含擔保.隱含擔保是孳生道德風險的源頭之一.東南亞金融危機中幾個國家的情況就是很好的例子,Krugman(1998)就說過,"雖然金融機構的債權人並沒有來自政府的顯性擔保.然而,媒體報道確實暗示了大多數對泰國財務公司,韓國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資金的那些人相信他們會受風險保護,這些機構所有人與政府很強的政治關系的也加深了這種印象." 銀行,公眾等金融市場借款人預期到政府將會維持匯率不變或沿著其公布的方式小幅變動,這就降低了他們對沖其外幣敞口頭寸(Foreign exposure)的激勵,相反卻增加了他們進行有風險投資的激勵,使得大量外匯頭寸暴露在匯率變動的風險中.同時,由於銀行借貸的是不對沖的外債,為了減小不確定性的發生,外國貸款人多是貸給其短期債務,一些原來的長期項目不得不靠短期貸款提供資金來源,使經濟,金融體系更加不穩定.
事實的情況正是如此. 在20世紀90年代的幾次金融危機中,銀行都沒有完全對沖其外匯風險,以至於在危機發生時許多銀行破產,導致了銀行—貨幣雙生危機(Twin crises).以東南亞金融危機為例,當時在東南亞幾國中與其他成熟市場國家相比的較低的匯率波動率(見表2)使投資者相信當局會對匯率風險進行擔保,結果是導致大量的短期外國資本通過銀行體系的中介流入國內,而銀行等借款人則沒有激勵去對沖外幣借貸(見表3).此時,一旦某個危機信號閃現(比如短期債務的激增等),投資者認為該國金融體系出現問題,匯率可能會下跌,就會用本幣兌換外匯儲備直至政府放棄中間匯率制度,結果是匯率貶值,銀行本幣收入無法償還其外幣債務,只能宣布破產,同時也激活了政府對外國債權人的義務,使政府陷入債務困境之中.
不僅銀行如此,企業和個人的也存在同樣的狀況,在中間匯率制度下,他們也沒有動機完全對沖其借貸外債的匯率風險.比如東南亞金融危機時,在印度尼西亞,許多公司直接從離岸市場貸款,他們的不對沖頭寸使得向其提供本幣貸款的國內銀行遭受了巨大的信貸風險.表4顯示了1996年一些亞洲國家的債務狀況,可見這些國家外國債務占總債務的比重相當高,其中短期外債的比例還普遍高於長期外債的比重.
J.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確定的匯率制度有哪幾種 謝謝
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3、浮動匯率制度
下面是詳細的!
匯率制度是指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本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匯率制度在匯率的確定,匯率的變動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因此,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勝利的前夕,二戰中的45個同盟國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頓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開了「聯合和聯盟國家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了以美國財長助理懷特提出的懷特計劃為基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總稱布雷頓森林協定,從此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具體內容是:美國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美元與黃金的兌換比例為1盎司黃金=35美元。其它貨幣按各自的含金量與美元掛鉤,確定其與美元的匯率。這就意味著其他國家貨幣都釘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國貨幣圍繞的中心。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平價上下各1%的限度內波動,1971年12月後調整為平價上下2.25%波動,超過這個限度,各國中央銀行有義務在外匯市場上進行干預,以保持匯率的穩定。只有在一國的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才允許貶值或升值。各會員國如需變更平價,必須事先通知基金組織,如果變動的幅度在舊平價的10%以下,基金組織應無異議;若超過10%,須取得基金組織同意後才能變更。如果在基金組織反對的情況下,會員國擅自變更貨幣平價,基金組織有權停止該會員國向基金組織借款的權利。
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的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3、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各國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現在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1).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2).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本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本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目前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3).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4).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