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銷售提成」應該計入「工資」還是「勞務報酬」
這個要看這個人員是不在是你們單位的編制.如果在編制之內就是銷售提成.如果不在就是勞務報酬.
② 給銷售人員的提成計入工資還是銷售費用
看你們人資是怎麼計賬的
一般都計入人員管理費用,統屬銷售費用!
③ 業務提成是否屬於工資的范圍
④ 每月銷售的提成屬不屬於工資,能不能加入計算經濟補償金
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銷售提成計入經濟補償金計算標准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屬於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情形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應當按照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支付標准,而其中的工資收入包括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即勞動者工資既包括月基本工資,也包括每季度、每月度取得的銷售提成收入。
因此在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標准時,不能僅僅狹隘的理解工資收入為勞動者每月基本工資,也包括銷售提成,還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等。因此勞動仲裁、訴訟時勞動者要求將銷售提成計入經濟補償金計算標准於法有據,應當受到保護。
(4)銷售傭金是否屬於工資擴展閱讀:
按照《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准應根據違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標準的補償。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准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准補償: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對患重病和絕症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工資高於社平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⑤ 傭金是什麼是不是就是工資
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傭金和工資有一定的區別。
在委託者委託買賣成交後,按實際成交金額數的一定比例向承辦委託的人或者機構、單位交納的費用。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
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
《反不正當競爭法釋義》(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條法司編)中關於第八條「傭金」的釋義為,傭金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的中間商、掮客、經紀人、代理商等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介紹、撮合交易或代買、代賣商品所得到的報酬。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第一次從法律上明確了合法的中間人可以通過合法的服務獲得合法的傭金。
(5)銷售傭金是否屬於工資擴展閱讀:
傭金支付有以下特點:
1、傭金形式一般為暗佣,即傭金條款只對銷售方和傭金服務商明示,對購買方保密;
2、傭金一般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收取,而且比例達5%以上,有的甚至高達9%;
3、傭金服務商一般為避稅地企業,包括香港、維爾金群島、新加坡等地;
4、傭金服務商單一;
5、傭金服務商提供的賬戶多為離岸賬戶;
6、傭金的支付時點並不是按結匯時點支付,而是按傭金服務商要求支付,且多為滯後支付。
⑥ 什麼是傭金是工資嗎
1、傭金(Commission)的定義: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託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獲取傭金回的人一答般就是代理人、經紀人、中介之類的,一般抽取傭金在成交額的5%以下。
2、工資(Wages)的定義: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3、傭金和工資區別:
第一種情況:傭金可以算在工資裡面,但不一定等同工資,舉例說明一個證券經理有最低保底工資,額外有傭金提成,傭金就是工資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一般是職員在企業或者機構上班時出現的情況,多出現在房產、證券、律師事物等方面的銷售傭金、代理傭金之類。如果沒有保底工資和其他用傭金無關的收入支出,傭金可認同為工資,但這種情況極少出現。
第二種情況是不算在工資裡面的。舉例說明:一個獨立中間商為兩家企業建立合作關系,中間商可以是企業可以是個人,如果是企業,那就是公司的傭金,不能算做工資裡面;如果是個人就是個人傭金,那就是個人所得收入,不存在僱傭關系,也不能算是工資。
⑦ 銷售提成是否算工資的組成部門
銷售提成也是工資的一部分,你去申請仲裁,提成這部分工資是能拿回來的。但是,是不是雙倍的提成,看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如何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