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民幣匯率制度存在哪些優缺點
現行匯率制度的正面效應分析
匯率制度由之前的固定匯率機制向浮動匯率機制轉變後帶來了一系列正面效應:
1、富有彈性。相比於之前的釘住單一美元的制度現行匯率制度更具彈性且經常波動,一籃子貨幣中貨幣的相互波動可能部分被抵消,因此,人民幣匯率波動的壓力實際上較之原來是下降了,
有利於穩定匯率預期。同時保留了央行對調節匯率的主動權和控制權,有效的規避世界上其他貨幣的匯率變動給人民幣帶來擊由此引發的結構失衡,從而增強了我國應對投機壓力的能力。
2、與國際接軌。隨著我國經濟增長的不斷加快,我國同其他國家的經貿往來也越來越密切。從單一盯住美元到參考一籃子貨幣的變化,更加符合中國經濟國際化、多元化的趨勢,使人民幣匯率制度日趨與國際接軌。
3、對市場反應靈敏。隨著我國匯率形成機制的日益完善、市場作用在不斷增強,人民幣匯率的靈敏反應促進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有利於間接融資企業的發展。
4、有利於以外需拉動經濟增長。現行匯率政策推動外需擴張,帶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雙順差,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
三、現行匯率制度的負面效應分析
在看到現行匯率制度的優點的同時,也必須正視其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六方面:
1、限制了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根據著名的「三元悖論」,在開放經濟條件下,資本自由流動、
本國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匯率的穩定性三者不能同時實現,最多隻能同時滿足兩個目標。
實現匯率的穩定性目標是我國政府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之一,那麼在資本自由流動和貨幣政策性獨立性兩個目標中,只能「二選一」。我國現行的匯率制度決定了匯率變動不能充分反映外匯市場供求狀況的變動,而是根據籃子中貨幣之間的匯率來被動調整的,是中央銀行被動干預的結果。
因此,目前的匯率制極大地限制了我國實行貨幣政策的能力,並加劇了宏觀經濟的波動。
2、匯率基本上不能發揮調節國際收支的經濟杠桿作用。匯率的變動可以起到影響一國國際收支的作用,因此它可以作為調節一國國際收支的經濟杠桿。但在我國現行的匯率決定機制下,貨幣的比率被基本固定,而且匯率的波動范圍被限制在央行規定的一定幅度之內,從而使得匯率基本上失去了調節國際收支的經濟杠桿作用。
3、匯率調整缺乏准確依據,且維持成本較高。在匯率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來決定時,這一市場十分狹窄,而且僅限於由經常項目中的貿易項目派生出的外匯供求,但由於信息不對稱中央銀行無法獲取准確定價所需要的完全信息。
此外,維持現行匯率制度增加貨幣政策靈活操作的難度,其總維持成本較高。
4、推遲了國內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由於在固定匯率制下,政府需要運用宏觀經濟政策保持資本項目基本平衡,那麼就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
5、弱化了企業的風險意識。現有匯率制度約束了匯率變化的靈活性使人民幣匯率的經濟杠桿功能被弱化,也淡化了交易主體的風險概念。如果人民幣僅是小幅波動,企業通過適當的內部調整就可以應對匯率變化,但未通過運用金融市場工具防範和化解匯率風險,因而,企業缺乏匯率風險意識和規避匯率風險的能力造成了風險的累積而這些風險的累積是引發金融危機的重要隱患。
由於人民幣匯率相對固定當國內外利率出現差異時便導致了單邊無風險套利機會的出現。盡管在我國實行資本項目管制的情況下這種套利存在一定的成本但當套利收益超過套利成本時套利會通過非法逃套匯等形式進行這就增加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的難度。而另一方面人民幣匯率的相對固定增加了無風險套匯的機會也使投資者可以在國內以較低的價格收購產品在國外銷售後換取外匯
再兌換成人民幣, 人民幣匯率的相對固定保證了這種投機行為無風險從而增加了無風險套利機會。
6銀行風險增加。雖然間接融資企業對匯率的敏感性強於對利率的敏感性,但是對浮動匯率制下的市場波動適應性較弱。這些企業向銀行的借款並不會隨利率的升降而出現大幅變化,但是企業經營國際貿易的收益卻會隨匯率的變化而波動。企業還貸不確定性增加,銀行貸款回收率下降,貸款風險增大,呆賬壞賬增加,銀行利潤率和收益率隨之下降。
② 現行匯率法是什麼意思
現行匯率法又稱期末匯率法或單一匯率法。現行匯率法,是以編報日的現行匯率折算所有的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項目。只有公司的實收資本或股本項目,仍按收到資本或發行股份時日的歷史匯率折算。
③ 什麼叫現行匯率法
現行匯率法又稱期末匯率法或單一匯率法。現行匯率法,是以編報日的現行匯率折算所有的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項目。只有公司的實收資本或股本項目,仍按收到資本或發行股份時日的歷史匯率折算。但是,如果收入和費用的發生是大量的,為簡化起見,通常也可以按照編報當期的加權平均匯率折算。因報表折算產生的折算損益,應在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中以單獨項目予以列示,而不把其計入當期損益。它是一種最簡便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但是,在按歷史成本計量的會計模式下,以現行匯率來折算歷史成本金額,在理論上沒有依據的。
④ 現行匯率法的基本特點
現行匯率法的基本特徵。在現行匯率法下,對國外子公司報表中的所有資產、負債項目都要按單一的現行(期末)匯率折算,其目的在於保持子公司外幣報表原先表述的財務結果和關系,同時揭示匯率變動對母公司在國外子公司的投資凈額(子公司報表中的母公司權益)的影響,其著眼點與不同的資產、負債項目在交易時日的不同計量屬性毫不相干。正因為如此,折算的結果將以「折算調整額」這一獨立的項目,包含在合並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內,並且除非母公司出售其對國外子公司的投資或對其清算,平時均不得減少這部分析算差額累計數。
⑤ 現行匯率法的現行匯率法的優缺點
例.設中國某跨國企業在美國的境外子公司J公司以美元作為報告貨幣。J公司20×2年度利潤表及20×2年12月31日(會計年度期末)的資產負債表分別為表5。l和表5—2中的「美元金額」欄。
⑥ 現行匯率法是什麼意思呢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也稱單一匯率法,在這種方法下,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資產、負債項目,都按照編表日的現行匯率進行折算,只有所有者權益項目按收到時的歷史匯率折算,未分配利潤項目則軋算的平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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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我國現行匯率制度是什麼如何完善
中國截止到2018年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中國的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7)現行匯率法的建議擴展閱讀:
匯率制度的內容:
1.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2.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
3.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4.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匯率制度的研究包括兩個基本視角:匯率制度是如何形成和決定的。如何選擇匯率制度。前者是實證問題,後者屬於規范分析。
匯率制度分類是研究匯率制度優劣性和匯率制度選擇的基礎,而對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關系的考察,首先在於對匯率制度如何分類。由於不同的分類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匯率制度的選擇成為宏觀經濟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
⑧ 現行匯率法的簡介
現行匯率法又稱期末匯率法或單一匯率法。現行匯率法,是以編報日的現行匯率折算所有的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項目。只有公司的實收資本或股本項目,仍按收到資本或發行股份時日的歷史匯率折算。但是,如果收入和費用的發生是大量的,為簡化起見,通常也可以按照編報當期的加權平均匯率折算。因報表折算產生的折算損益,應在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中以單獨項目予以列示,而不把其計入當期損益。它是一種最簡便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但是,在按歷史成本計量的會計模式下,以現行匯率來折算歷史成本金額,在理論上沒有依據的。
⑨ 時態法與現行匯率法的比較
跨國公司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如何將各個子公司以不同貨幣表述的會計報表折算成以母公司貨幣表示的會計報表,即報表折算問題。由於在整個會計期間內,各國匯率是不固定的,因此期末在對報表進行折算時,就要選擇適當的匯率作為折算的依據。不同的折算依據形成不同的折算方法。目前世界各國現行的外幣報表折算方法,主要有四種:現行匯率法、流動與非流動法、貨幣與非貨幣法和時態法。目前流動與非流動法已日趨淘汰,只在少數幾個國家運用,而貨幣與非貨幣法和時態法雖在概念上有所區別,但在歷史成本會計下,兩者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報表折算方法的對立就只剩下現行匯率法與時態法之爭了。
現行匯率法
現行匯率法是各種折算方法中最為簡便易行的一種方法,也是最早採用的一種方法。它對所有的資產和負債項目,都按編表日的期末匯率折算,但業主權益項目按投入資本時的歷史匯率折算,折算差額作為資產負債表的一個單獨項目「折算調整額」,累計列示在所有者權益之下。
現行匯率法的支持者們認為,現行匯率法具有簡便易行,較易為報表使用者理解的優點,而且折算後的資產負債表各項目仍能保持原外幣報表中各項目之間的比例關系,據此計算出來的多種財務比率,也符合子公司的實際。
對現行匯率法最主要的指責是此法假設所有的資產、負債項目都暴露在匯率風險之下,且遭受匯率風險的程度相同,這顯然與事實不符。其次,現行匯率法把子公司當作獨立自主經營的海外實體,對子公司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按子公司所在國的效用來計量,因而體現的是實體理論,與編制合並報表時廣泛採用的母公司理論相違背。因此,如果以按現行匯率法折算的子公司報表為基礎編制合並報表,就是兩種不同的觀念的拼湊,其結果沒有任何意義。
時態法
時態法是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研究人員列奧納德。洛倫森於1972年在其研究報告中提出的,並於1975年為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的第8號財務會計准則所採用。它對貨幣性項目以及以現行成本計價的資產採用期末匯率,其他資產和負債項目按取得時的歷史匯率折算,折算差額直接記入當期合並損益中。
時態法的理論基礎是,應該在折算後的報表上保留子公司在其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上對資產和負債所用的計價方法。主張該法的人認為,外幣報表折算的過程,實際上是將以外幣表述的報表轉換成另一種貨幣單位重新表述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只應改變計量單位,而不應改變其計量基礎。為了保持各資產負債項目的計量基礎,對各項目應分別按其計量所屬日期的匯率進行折算。根據這一原則,以歷史成本計價的項目適用歷史匯率,以現行重置成本和可變現凈值計價的項目適用期末匯率,以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計價的項目適用期末匯率。
時態法最主要的優點是與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的母公司理論相一致。在母公司理論下,母公司的股東關心的是那些能為母公司控制的國外子公司的資源在母公司國內效用的大小,而非在子公司所在國效用的大小,故應以母公司的報告貨幣作為統一的計量單位對子公司的外幣報表項目按其原有的計量屬性進行等額表述,即採用時態法進行外幣報表折算。
時態法在理論上的上述優點受到許多會計學家的青睞,被認為是為解決外幣報表折算問題提供了正確的方法。但時態法在應用過程中卻遭到了會計實務界的抵制,其最主要的原因是時態法下折算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使得跨國公司的合並利潤更加多變,從而影響了跨國公司上市股票的價格。對於這一批評,筆者認為,首先,將折算差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符合當今流行的「全面總括的收益觀」,在理論上無懈可擊;其次,時態法對跨國公司利潤的負面影響是可以通過充分批露信息而消除。只要在合並損益表上分別列示折算差額和公司當期凈利潤即可。
我國的報表折算
財政部於1995年7月頒發的具體會計准則徵求意見稿「外幣折算」是在充分借鑒美、英和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相關准則的基礎上制定的,採用了時態法與現行匯率法並存的方法。筆者認為,兩法並存並非最佳選擇。首先,在跨國公司的內部,有些子公司按時態法折算其外幣報表,有些子公司按現行匯率法折算報表,以這些報表為基礎編制的合並會計報表成為多種觀念的疊加,其報表信息的含義容易讓報表使用者感到迷惑;其次,兩種方法並存,使得跨國公司有可能操縱利潤,粉飾經營業績。例如,如果子公司所在國貨幣貶值,就採用現行匯率法,將產生的折算損失作為股東權益的調整項目;如果母公司所在國貨幣貶值,就採用時態法,將折算利得記入當期損益。
相比而言,時態法更適合我國國情。因為中國目前仍屬資本稀缺國,在今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國內公司對外投資的規模和數量不會在總資本中占很大比重,並且這些公司的國外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大都限於銷售母公司的產品、匯回貨款等活動,相當於母公司在國外的延伸,因此適用時態法。因此,筆者建議我國的跨國公司在折算外幣報表時把時態法作為單一的報表折算方法。(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系)